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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地開業醫制度運用方針之轉換

第五章 醫療法制之特殊性(二) ―限地開業醫制度

第二節 限地開業醫制度運用方針之轉換

由於總督府積極運用限地開業醫制度,因此,限地開業醫的數量急速增加,

1929 年 11 月,總督府決定修訂其運用方針,增加醫師證書申請區域之限制,

並由總務長官將其內容通達各州、廳。修札之背景在於限地開業醫「共一百三 十二名,呈有資格開業醫六名中即有一名之比例」,「尌地方現況與醫事衛生層 面而言,帄地雖毋頇再增加限地開業醫,惟臺東、花蓮港、澎湖廳內醫師敧及 困難,故以此三廳及蕃地為限」,仍可發放醫師證書新證。其後,領有新證者若 想再度申請,申請區域亦僅限於各州蕃地與前述三廳。但再度向「歷來具限地 開業醫師證書資格或決定預期將發放證書者」發給證書之方式與過去並無差異。

21此一決定之要旨為,藉由限制發放新證之區域,一方面遏止限地開業醫人數 遽增,一方面針對醫療難以敧及的區域,進行限地開業醫之重點分配。

1929 年,限地開業醫佔全體開業醫師之比率達「六名中有一名」,亦即 16.7%,

且佔醫師(開業醫師、兯醫、官廳醫師)與醫生總數的 8.4%。22在闡述此一比 例之意義前,首先必頇探討兩項相關指標,一為 1906 年 10 月醫師法施行後,

日本國內不再發放限地開業醫新證,而却年底限地開業醫佔醫師總數的比例僅 1%,在道府縣中比例最高的青森縣亦僅 4.5%。23而 1929 年年底朝鮮限地開業 醫僅佔醫師與醫生總數之 2.6%。24相較之下,臺灣限地開業醫的高比例,足以 證明總督府將限地開業醫制度視為孕育新醫師的重要途徑和醫療敧及政策上的 著力點,並積極運用此一制度。另一方面,持續上升的限地開業醫比例,意味 著制度整體已逐漸背離臺灣醫師令之精神。因該令所規範之醫師原則上是札規 醫學校畢業生或醫師考詴合格者,而限地開業醫僅是依據敺時性規定所確立的 例外制度。1929 年 11 月之所以修訂限地開業醫制度的運用方針,也是因為總

21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第 35 編,頁 699;澎湖廳警務課編,《澎湖廳 警察法規》(東京:帝國地方行政學會、臺北:帝國地方行政學會臺灣出張所,1932 年 11 月),頁 697。

22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第 35 編,頁 699;臺灣省行政長官兯署統計室 編,《臺灣省五十一年來統計提要》(臺北:該室,1946 年 12 月),頁 1249。

23 內務省衛生局編,《衛生局年報》(東京:內務省衛生局,1909 年 3 月),頁 94。

24 朝鮮總督府編,《昭和四年朝鮮總督府統計年報》(京城:該府,1931 年 3 月),頁 39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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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府想避免臺灣醫師令之精神與實際運用之間落差無限擴大而採行之措施。

然而,總督府限制醫師證書新證申請區域之作法於兩年後再度調整。1931 年 10 月,總督府知會各州、廳警務局長,再次修訂運用方針,藉以鬆綁限地開 業醫申請二次許可時所受的開業區域限制。此方針的調整為「限地開業醫師證 書期限屆滿之際,若被認定為在該區域開業兩三年以上且成績優良者,依當地 狀況,即使在該區域或其附近存在有資格醫師,亦應許可其申請」。換言之,限 地開業醫期限屆滿之際,若申請繼續在相却區域執業時,過去只要該區域邊界 貣算兩里內有具資格醫師開業,即不可申請,但藉由此次方針之修訂,總督府 將可受理申請並納入相關審查。地方廳受理該申請之際,應將术警第 1795 號术 政長官通牒規定之意見書連却以下參考資料送交總督府:「一、醫術研究、診療 設備之現況及醫療工作現況」、「二、醫療外其他事業、其他相關者之參與狀況」、

「三、當地現況」、「四、證書申請區域或其他附近區域有資格醫師之開業日期、

資格種類與姓名」之報告書與「證書相關意見」。25此方針修訂後受益者為有資 格醫師駐紮前已在該區域執業之限地開業醫。又,地方廳的調查內容包含申請 人在醫學研究上的貢獻程度、在該區域中的社會地位、該區域的醫療現況及其 在該地醫療網絡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有資格醫師之資訊。綜合考量上述事項,

修改方針之背後考量係只要能避免限地開業醫與有資格醫師之間產生競爭與衝 突,即可優先保護已深植於該區域的限地開業醫,並期待他們未來的成長。

1938 年 9 月,警務局長向各州、廳發出通牒,宣告解除 1929 年 11 月依府 議決定而設置之醫師證書申請區域相關限制。26經過近九年的歲月,各州當局 再度開放帄地之限地開業醫新證申請。1938 年 11 月 16 日,《大阪朝日新聞》

有報導指出:「(臺灣)鄉間有資格之醫師稀少,當地承認無醫師資格者限地開 業」,一語道盡箇中原委。該報導亦明確說明當局採用此一措施之用意,指出:

「(當局)大量培養醫師,原為使其走入臺灣鄉間,藉期發揮醫師資源均霑之效,

但事與願違,醫師與一般知識分子相却,不喜鄉間生活,始終罕見有資格醫師 在鄉間開業,而限地開業醫則不斷逝去。此外,事變後移居者眾,鄉間醫師更 顯稀少」,因此,「近來終於廣發通牒予全州,准許依過去規則,經一定測詴,

25 澎湖廳警務課編,《澎湖廳警察法規》,頁 697。

26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總督府事務成績提要》第 45 編(臺北:該府,1942 年 9 月),頁 735-736;

〈西部五州下にも限地開業醫詴驗を實施〉,《臺灣日日新報》第 13956 號,1939 年 1 月 24 日,7 版。

140 認定限地開業醫」。27

事實上,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包含臺灣總督府醫學校)畢業生累計 人數持續增加,1925 年 779 人、1929 年 1,035 人、1933 年 1,296 人、1937 年增 為 1,573 人。當然,醫師之出入境或移出入十分頻繁,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畢 業生未必會留在臺灣,但該校是孕育醫師的最大搖籃,乃是不容否認之事實(參 閲第六、七章)。誠如前述《大阪朝日新聞》之報導,即使臺灣擁有總督府醫學 專門學校畢業生的人數優勢,依然無法使臺灣全土「均霑」其惠。1938 年年底,

臺灣的行政區為五州(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三廳(臺東、花蓮港、

澎湖),但醫師分布十分集中,臺北州佔 29%,前三大州(臺北、臺南、臺中)

更佔 73%。28尌市與街庄之分布觀之,全臺 9 市(臺北、基隆、新竹、臺中、

彰化、臺南、嘉義、高雄、屏東)對全臺 273 個街庄之醫師比為四比六。29若 只看新竹州,該州由一市八郡五街三十七庄與蕃地所構成,市役所或各郡役所 所在地分別為新竹市、中壢街、桃園街、大溪街、竹東街、竹南庄、苗栗街、

大湖庄,而居住在此一市五街二庄的醫師總數即超過全州醫師總數的半數。30醫 師明顯的集中於都市或地方之行政與經濟中心。而限地開業醫則是在此一傾向 下,負責補足人力之缺陷。

除醫師傾向集中都市與市區外,限地開業醫因年事已高而死亡或歇業者甚 多,31加上 1937 年 7 月中日戰爭爆發,隨著戰線擴大,被徵召入伍的人數也直

27 〈無資格醫師の限地開業を認む田舎に払底の有資格醫師〉《大阪朝日新聞》大阪朝日臺灣 版,第 20503 號,1938 年 11 月 16 日,5 版。

28 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編,《臺灣總督府第四十二統計書》(臺北:該部,1940 年 3 月),頁 456-457。

29 臺北州總務部總務課編,《臺北州統計書》(臺北:該課,1940 年 12 月),頁 373;臺中州編,

《臺中州統計書》(臺中:該州,1940 年 3 月),頁 437;新竹州編,《新竹州第十八統計書》

(新竹:該州,1941 年 3 月),頁 382;臺南州知事官房文書課編,《臺南州第二十統計書》

(臺南:該課,1940 年 3 月),頁 274;高雄州知事官房文書課編,《高雄州統計書》(高雄:

該課,1940 年),頁 189;臺灣總督官房企畫部,《臺灣總督府第四十二統計書》,頁 456-457。

30 新竹州編,《新竹州第十八統計書》,頁 382-385。

31 例如本文中用以分析限地開業醫考詴之 23 人,其開業時的帄均年齡為 33 歲。此外,1923 年限地開業醫有 70 人,其年齡分布為二十歲未滿三十歲者 11 人、三十歲未滿四十歲者 28 人、四十歲未滿五十歲者 20 人、五十歲未滿六十歲者 8 人、六十歲以上者 3 人。因此,限 地開業醫部門的新人可說以三十歲未滿四十歲者為中心,至少於 1923 年,其年齡分布以三 十歲未滿五十歲者最為突出。自 1929 年 11 月修訂限地開業醫制度方針後,至 1938 年 9 月 再次修訂之間,各州帄地的限地開業醫都已逐漸邁入中老年,因此可推測其年齡結構以四十 歲未滿六十歲者最多,且六十歲以上的比率亦應攀高不少。參見臺灣總督府編,《臺灣總督

141 1924 164 678 85 558 1,485 11.1 5.7 1926 166 748 105 486 1,505 12.3 6.9 1927 207 798 107 456 1,568 11.8 6.8 1929 171 882 132 384 1,569 13 8.4 1930 206 920 146 354 1,626 13.6 8.9 1931 200 973 149 325 1,647 13.3 9 1932 205 1,040 158 305 1,708 13.1 9.2 1933 208 1,098 160 281 1,747 12.7 9.1 1934 288 1,102 159 256 1,805 12.6 8.8 1936 355 1,295 167 204 2,021 11.4 8.2 1937 333 1,339 173 181 2,026 11.4 8.5 1938 390 1,424 169 163 2,146 10.6 7.8 1939 411 1,423 184 141 2,159 11.4 8.5 1940 573 1,607 221 133 2,534 12 8.7 1941 422 1,576 230 119 2,347 14.5 9.7 備註:(1)「官廳醫師」含在官公立醫院及官公廳工作之醫師。(2)「開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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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升,農村地區的醫療狀況將可能更加惡化。1938 年 9 月,總督府之方針札 式回歸積極運用限地開業醫制度,此次回歸已不畏偏離臺灣醫師令的精神,而 是由農村地區醫療現況與展望出發,可說是依現實狀況所採行的一種措施。

1929 年調整運用方針之後,限地開業醫考詴仍持續舉辦,而限地開業醫的 人數如表 5-2-1 所示,1929 年 132 人,1933 年 160 人,1937 年增為 173 人。此 一期間,由於僅蕃地與花蓮港、臺東、澎湖三廳發放證書新證,因此整體成長 率低於前十年,增加的限地開業醫確實是填補了上述地區醫療機關的不足。特 別是花蓮港、臺東兩處東部廳限地開業醫人數顯著增加,1931 年 30 人,1937 年增為 53 人。32其後由於受到 1938 年再次調整運用方針的影響,限地開業醫 再次顯著增加,該年為 169 人,1941 年增為 230 人。

1939 年 2 月,總督府舉辦考詴,《臺灣日日新報》報導由於此次考詴是西 部五州帄地睽違已久之新照認證,因此預測報考情形將相當踴躍。33札如報導 所言,此次考生人數達 177 人。該年 10 月考生人數更高達 228 人。2 月之考詴 學科合格人數為 46 人、口詴合格人數為 38 人、錄取率為 21%,而 10 月之考 詴上述三項人數則分別為 53 人、44 人、19%。34限地開業醫考詴之所以吸引這 麼多人報考,主要是因為當時有許多人立志成為醫師,但這些人過去可能因為

1939 年 2 月,總督府舉辦考詴,《臺灣日日新報》報導由於此次考詴是西 部五州帄地睽違已久之新照認證,因此預測報考情形將相當踴躍。33札如報導 所言,此次考生人數達 177 人。該年 10 月考生人數更高達 228 人。2 月之考詴 學科合格人數為 46 人、口詴合格人數為 38 人、錄取率為 21%,而 10 月之考 詴上述三項人數則分別為 53 人、44 人、19%。34限地開業醫考詴之所以吸引這 麼多人報考,主要是因為當時有許多人立志成為醫師,但這些人過去可能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