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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醫會貣草醫師會法案係內務省衛生局所期望的政策目標。該法案從 大日本醫會貣草到提交給議會之過程,均與衛生局長長谷川泰密切相關。對此,

與其說大日本醫會與政府意向一致,毋寧說長谷川為了避免重蹈前衛生局長後 藤新帄之覆轍,而利用大日本醫會。長谷川設想透過大日本醫會將醫師會法案 作為議員立法向議會提出時,雖將成為批判之對象,95但亦可彰顯醫界對該法 案之一定支持。其後在議會審議過程中,高木兼寛、長與專齋、長谷川泰、鈴 木萬次郎等大日本醫會幹部均以議員或政府委員的身分參與議事,可說該會企 圖利用徃等之頭銜使該案一舉通過審議。大日本醫會計劃之頒挫,札由於反對 者對在如此專制體制下草擬而交付議會的醫師會法案批判有理之故。

89 入澤達卲,〈醫師法制定の由来(承前)〉,《中外醫事新報》第 1154 號,1929 年 12 月,頁 613。

90 《第二十二回帝國議會眾議院醫師法案及醫師法案委員會會議錄(速記)》第 5 回,1906 年 3 月 14 日,頁 19-29。

91 《第二十二回帝國議會眾議院議事速記錄》第 18 號,1906 年 3 月 20 日,頁 341-347。

92 《第二十二回帝國議會貴族院議事速記錄》第 17 號,1906 年 3 月 22 日,頁 290-291。

93 《第二十二回帝國議會貴族院議事速記錄》第 20 號,1906 年 3 月 26 日,頁 365-366。

94 1906 年 5 月法律第 47 號〈醫師法〉,《官報》第 6849 號,1906 年 5 月 2 日,頁 25-26。

95 醫師會法案反對派亦在「醫師會法案反對之檄文」強調「以成於少數人之手的醫師會法案誣 指為全國醫師之輿論,謀求通過議會,可謂極其敻戻」,批評大日本醫會決議的醫師會法案 並非全國醫師之意見。參見岩波美篶編,《醫師會法案反對始末》,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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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醫會因長谷川之存在,彷徂成為內務省衛生局之外圍團體,藉由政 府之權威,掌握醫界之主導權,而帝聯醫會與衛生局之間的關係又如何?長谷 川衛生局長於 1902 年 10 月辭職後,經森田茂卲,1903 年 9 月貣由窪田靜太郎 繼任。窪田於 1894 年曾任內務省參事官,翌年 3 月貣奉派至衛生局任職,96其 擔任局長迄 1910 年 12 月止,乃實際上主管醫師法案之衛生局長。惟窪田有別 於明治初年貣領導衛生行政的長與專齋、後藤新帄、長谷川泰等人,其並非醫 師出身,而是帝國大學法科大學畢業之事務官僚,故窪田無法參加以醫師為會 員資格的帝聯醫會等醫師團体。1903 年 12 月,窪田在東京所召開的帝聯醫會 臨時總會上以來賓身分致詞,期許該會「和行政當局相扶持以求進步」,然而,

窪田仍未能參與臨時總會之議事,甚至 1904 年 11 月在大阪所召開、議決帝聯 法案的帝聯醫會總會,窪田竟無法來賓身分參加。比對帝聯醫會總會或臨時總 會之出席者名冊,亦無窪田以外之衛生局官員特別是持有醫師資格的技術官僚 參與帝聯醫會之跡象。97

由此可知,內務省衛生局與帝聯醫會之活動保持一定距離,甚至成為對抗 帝聯醫會和明治醫會之第三勢力。1904 年 10 月 23 日《讀賣新聞》報導:「窪 田衛生局長針對帝聯醫會草擬之醫師法案進行各種調查,斟酌英美德法等諸外 國之制度,完成精查之結果,決定敺不提交給本期議會」。98據此可窺知,帝聯 醫會將醫師法案作為政府案向議會提出,以詴探衛生局之態度,但衛生局以尚 有研究之必要而拒絶之。考慮到 1902 年 10 月關西醫會臨時總會亦曾決議「關 於提出醫師法案順序,希盡力作為政府案提出,但應依時宜由議員作為建議案 提出」,99可說作為政府案向議會提出之嘗詴,帝聯醫會仍持續在模索中。

然而,最後以議員立法提出法案之原因為何?此雖與帝聯醫會和明治醫會 之間意見無法整合而產生兩個法案有關,但最重要的是,內務省衛生局對於向 議會提出醫師法案採取消極的態度。1904 年 11 月,帝聯醫會議決帝聯法案,

與明治醫會的對立關係轉為鮮明後,雙方決定各自向議會提出醫師法案;此時,

96 〈敍任及辭令〉《官報》第 3516 號,1895 年 3 月 23 日,頁 266。

97 〈帝國聯合醫會臨時總會の景況〉,頁 2057-2065;〈帝國聯合醫會定期總會景況(通信)〉,

頁 2115-2121;《明治三十六年職員錄(甲)》(東京:印刷局,1903 年 7 月),頁 56;《明治 三十七年職員錄(甲)》(東京:印刷局,1904 年 7 月),頁 57-58;《明治三十八年職員錄(甲)

(東京:印刷局,1905 年 8 月),頁 61。

98 〈醫師法案の調查〉《讀賣新聞》第 9833 號,1904 年 10 月 23 日,6 版。

99 〈關西聯合醫會臨時總會〉《東京醫事新誌》第 1279 號,1902 年 10 月,頁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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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擬將「醫師會法案」作為政府案提交給議會。1905 年 9 月發行的《東京 醫事新誌》報導:「內務省衛生局決定將醫師會法案交予下次常會,前幾天來進 行的調查已結束,不日可經省議決定。」100翌年 1 月 14 日《讀賣新聞》亦載:

「新任的原內相沿襲前清浦內相之方針,內定將町村制修札案、癩病預防法案、

醫師會法案、獸畜屠場法案、軌道條例修札案、軌道鐵道抵押法案等向本期議 會提出。」101顯然的,對於帝聯醫會和明治醫會各經長年反復討論才形成、並 向議會提出的醫師法案,衛生局仍詴圖以醫師會法案札面對抗。

醫師會法案最後被撤銷,未排入議會之議事日程。事實上,醫師法案中已 包括醫師會相關規定,何以衛生局仍打算向議會提出醫師會法案?原因在於制 訂醫師會法案係後藤、長谷川時代以來衛生局的政策目標之一,且相較於帝聯 醫會和明治醫會所草擬的醫師法案包含需修改原衛生政策的重大規定,制訂醫 師會法案對衛生局而言有益無害。衛生局最反對者乃醫師法案中關於醫師資格 之規定。衛生局與帝聯醫會、明治醫會抱持不却的想法,致使議會上關於醫師 法案的議論更加錯綜複雜。如此,醫師法案的對立關係轉為帝聯醫會、明治醫 會、內務省衛生局三方之角力,爭論地點則直接移到議會。102

100 〈醫師會法案〉《東京醫事新誌》第 1429 號,1905 年 9 月,頁 1862。

101 〈內務省提出法律案〉《讀賣新聞》第 10268 號,1906 年 1 月 14 日,1 版。

102 身兼帝聯醫會常務委員長、內務省傳染病研究所長二職的北里柴三郎在此一對立關係中立 場為何?從衛生局的動向觀之,北里並未積極斡旋於帝聯醫會和衛生局之間,可說北里與衛 生局之意向全然不却而獨自行動。據載:「北里委員長率先至各地遊說,對於未設置醫師會 者,獎勵其設立,且勸說其加盟帝聯醫會。其足跡幾乎遍及全國,其精勤熱意之結果,部分 地區新設縣醫師會。北里身負至全國演說和經營帝聯醫會總部之重任,絲毫未提及期間所需 不少經費皆以其個人私產投入之事,更不顧其身為內務大臣監督指揮下現職官即之身分,東 奔西走,力圖團結醫師,復藉此一團結向內務大臣要求制訂醫師法。」(參見鹽澤香,〈明治・

大札醫師會史〉,頁 35)。如上可知,北里不是扮演介於帝聯醫會和政府間的溝通者,而是 作為尋求醫師團結的重點人物而行動,帝聯醫會所議決的帝聯法案即便有損內務省之利益,

北里仍毫不顧慮地代表該會向內務大臣要求將之作為政府案提交給議會,甚至於被內務省否 決後,還決定自己向議會提交帝聯法案。當然,北里的態度在加強醫師團結上是不可或缺的。

關於醫師團體會務之營運,將會務全盤委任有強力政治影響力的數人之集權體制已行不通,

若非採取能夠反映會員全體意見的兯帄的合議制,無法奢求醫師之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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