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融艷搜奇--重寫隋唐材料
二、 以「奇」為美的創作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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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溽暑嚴寒也;徵艷於卉草,要不在於蒼松勁柏也;乞艷於姿華,要不在 於籧篨戚施也。固有驚而稱艷,喜而稱艷,異而稱艷,猶有妒而稱艷者,
夫事所共快,事共快,每恨先我而為之,則有妒;雖至不合於古先,為淫 為荒,然不妨於我身而偶一為之,則有異;種種媚人,種種合趣,種種創 萬祀之奇,種種無道學氣,無措大氣,亦無兒女子氣,並無天子氣者,則 孰非可驚可喜而稱艷者乎?試問,古今來,孰有如隋之煬帝者?試問煬帝 之何以艷稱?請君試讀煬帝之艷史。60
序是幫助讀者了解作者創作意圖的重要文字,也可稱之為小說的導讀,笑癡 子在序中以漢武帝、唐玄宗與李夫人、楊貴妃為例,認為若失去愛情,兩君必將 憔悴以死,甚至連田舍翁都不如,可見君王的愛情故事,是塑造《艷史》之艷不 可缺少的關鍵。從吸引讀者目光的意圖來看,皇帝是居住在身不可見的皇宮內苑 中的神秘人物,身分特別而非一般平民可輕易觸及,有關於他們的愛情軼事,當 然容易引起民眾的好奇心。
此外,笑癡子又提出「驚而稱艷,喜而稱艷,異而稱艷,妒而稱艷」的四個 標準,這代表一種奇怪的閱讀心理,因有人先我而痛快所以嫉妒可稱為艷,在違 反道德標準下與眾人相悖而行的異也可稱為艷,可見艷雖然乍看之下是一種不同 於世俗理解的特色,卻又能在四時、卉草、姿華中尋求,並以此作為一個引介點,
吸引讀者續讀,從煬帝的故事中尋求其獨特之處。
〈艷史凡例〉當中也以「煬帝為千古風流天子,其一舉一動,無非娛耳悅目,
為人艷羨之事」61揭示了一個艷的重點,那就是其描述必須令讀者愉悅及稱羨,
雖然「煬帝繁華佳麗之事甚多,然必有幽情雅韻者方採入。如三幸遼東,避暑汾 陽等事,平平無奇。故略而不載。」62由此可得知作者對於艷之刪選標準。
二、 以「奇」為美的創作價值
劉志琴在討論晚明風尚時曾說:「社會生活,本來魯樸、儉約、守成,到明 代晚朝,卻出現一股去樸從艷、好新慕奇的風尚。它從嘉靖年間濫觴,萬曆中葉 成為潮流,至明清鼎革之際中斷,爾後又恢復如昔。」63張曼娟並以此認為這樣
60 (明)齊東野人著,蕭相愷校點:《艷史》,收入侯忠義主編之《明代小說輯刊》第三輯第二 冊(四川:巴蜀書社,1993),頁635。本論文所錄之《隋煬帝艷史》原文,若無另作說明,均 取自此版本。
61 (明)齊東野人著,蕭相愷校點:《艷史》,頁 639。
62(明)齊東野人著,蕭相愷校點:《艷史》,頁640。
63 劉志琴:〈晚明城市風尚初探〉,《中國文學研究集刊》(復旦大學,1984.3)。轉引自張曼娟:《明 清小說評點之研究》,私立東吳大學中文所博士論文,1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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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明末環境是當時通俗小說繁榮發展的一個契機,但在小說自身的發展上,「慕 奇」的風尚卻非由此而起。
中國古典小說的審美情趣一向以「奇」為美,從遠古神話至明清小說皆是,
唐代甚至以「傳奇」為小說命名,進入社會思想逐漸開放,庶民文化大量興起繁 盛的明代後,慕奇成為潮流,也更多人提出何謂「奇」的討論。
陳福智認為突顯「奇」同樣是希望利用讀者的好奇心促其購買作品,64但「奇」
字的意思也與「艷」一樣多變。明末陸紹衍曾於《醉古堂劍掃》的〈奇〉一卷中 言及:
我輩寂處窗下,視一切人世,俱若蠛蠓嬰媿,不堪寓目。而有一奇文怪說,
目數行下,便狂呼叫絕,令人喜、令人怒、更令人悲;低回數過,床頸短 劍亦作龍虎吟,便覺人世一切不平,俱付煙水。65
其中雖未明言何為「奇」,但從其心神受其影響的表現看來,「奇」應是某種可以 感動人心之特質。
明到清代小說有不少則直接以「奇」命名,如《今古奇觀》、《型世奇觀》、《今 古傳奇》等,而其中最有名的則為凌濛初的《拍案驚奇》與《二刻拍案驚奇》。
凌濛初以空觀主人之名為《拍案驚奇》作序,其中提到:
語有之:少所見,多所怪。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為奇,而不知耳 目之內日用起居其為譎詭幻怪非可以常理測者固多也。66
這是主張怪奇之事不假外求,日常生活間俯拾即是,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凌濛初指 出一般人眼中的奇為「牛鬼蛇神之事」,而他認為的奇,則是「譎詭幻怪非可以 常理測者」。
再看睡鄉居士所作之〈二刻拍案驚奇序〉:
今小說之行世者無慮百種,然而失真之病起於好奇,知奇之為奇,而不知 無奇之所以為奇,舍目前可紀之事,而馳騖於不論不議之鄉,……今舉物 態人情,恣其點染,而不能使人欲歌欲泣於其間,此其奇與非奇,固不待 智者而後知之也。67
64 陳福智:《明代歷史章回小說序跋研究》(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4.7),頁 122。
65 (明)陸紹衍著,鄭志明導讀:《醉古堂劍掃》(台北:金楓,1986),頁 129。
66 凌濛初著,劉本棟校注,繆天華校閱:《拍案驚奇》(台北:三民書局,2007.6),頁 4。
67 凌濛初著,徐文助校注,繆天華校閱:《二刻拍案驚奇》(台北:三民書局,2007.8),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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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序中除了奇與常的問題之外,又提出「真」這個要點,認為小說若一味求奇 而失真,無法感動讀者,那奇也失去原有的價值;但這並不代表奇與真是對立無 法並存的兩方,序中最後說「即空觀主人者,其人奇,其文奇,其遇亦奇」68, 而且「其所捃摭大都真切可據,而間及神天鬼怪,故如史遷紀事、摹寫逼真。」
69可見睡鄉居士並不反對「奇」的存在,只要能建立在「真」之上即可,小說中 即使提到神天鬼怪之事,也不過是點綴之用,不須全然反之。
「奇」在小說批評的領域中也經常出現,如毛宗崗與金聖嘆在評點《三國演 義》時均以「奇」稱之,70認為《三國演義》在取材及作者的筆法上都達到「奇」
的條件,讀之能令人稱快。而以「奇」作為推崇小說的條件,最出名的則為李漁 於(三國志演義序)中提出的「四大奇書」之說,71李漁在序中以「奇」評之,
認為《水滸》「奇而有害於人」,《西遊》「奇而滅沒聖賢為治之心」,《三國》是「所 謂奇才奇文者也」,可見其以「奇」作為小說的標準及讚揚之詞。
到了近代,浦安迪以李漁的四大奇書及清代的《儒林外史》、《紅樓夢》六部 經典小說作品為中心,提出所謂的「奇書文體」說。浦安迪認為「奇書」二字按 字面解釋原先只是指「奇艷之書」,既可以指小說的內容之奇,也可以指小說的 文筆之奇,但他則將其置於中國敘事史的脈絡中,並把這些擁有共同美學原則的 敘事文學作品名為「奇書文體」。72
浦安迪對「奇書」的討論突破明代僅專注於「選材」的限制,將其推展至結 構與設計上的「奇」,認為「奇書體」的形式和結構技巧等都取法於史文,繼承 其虛實交雜的寫作手法,並非只是宋元說話的累積性結果,為文人自覺性寫作的 文體,包括小說的結構、場景、人物性格、內容情節等設計都表現出作者特別灌 注於其中的意念,而馮文樓更進一步地認為「奇書」之命名是展現小說文體的自 主性,代表已擺脫史統的限制,展現出成熟的美學。73
齊東野人特別標舉出「艷」字為《隋煬帝艷史》的主軸,並將其加入書名當 中,重要性自然不言可喻,但他於〈凡例〉中提出的「奇」想必也有其獨特的意 義:
68 同上注。
69 同上注。
70 ﹝明﹞羅貫中:《三國志演義》,《清抄繪圖描金銀三國志演義(毛評本)》首卷(北京:文物 出版社),無標頁數。
71 ﹝清﹞李漁:「嘗聞吳郡馮子猶賞稱宇內四大奇書,曰《三國》、《水滸》、《西遊》與《金瓶梅》
四種。余亦喜其賞稱為近是。」收入《李漁全集》第十卷《李笠翁批閱三國志(上)》(浙江:浙 江古籍),頁1。
72 [美]浦安迪(Andrew H. Plaks):《中國敘事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11),頁22-24。
73 馮文樓:《四大奇書的文本文化學闡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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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事迹甚多,今單錄煬帝奇艷之事,故始於煬帝生,而終於煬帝死。74
「奇」不論是小說家為吸引讀者而標舉的賣點,或者是代表作者自覺創作的精心 設計,都是特屬於小說的重要元素,和「艷」相同,在這本小說中有舉足輕重的 地位。將它們放在書名與前序中,吸引讀者打開這本書是書商的目的,但更進一 步地讓讀者意猶未盡的讀完它,才是作者的目的所在,因此如何將這些能吸引讀 者的小說元素安排在各個環節間就成為一個重點,而所謂的奇書體理論,重視的 就是作者如何展現意圖的特別設計,使文本擁有獨特的價值。
齊東野人重寫隋煬帝故事,是以歷史為基底,再加入艷與奇的小說元素,重 新融合設計之後完成《隋煬帝艷史》,此小說雖被研究者視為歷史演義中隋唐故 事的一個環節,但並非單純的累積型作品,筆者將試圖以小說元素重寫歷史故事 的角度出發,探求其艷和奇的小說元素在小說中是如何被運用?小說情節與史實 在重新的整合時又將產生如何的碰撞?希望藉此探求其後世分類駁雜的理由,並 呈現出這本小說獨特的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