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僑務工作重點及範圍分析
第三節 僑務駐外秘書之任用、訓練及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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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僑務駐外秘書之任用、訓練及工作內容
壹、 僑務駐外秘書之任用
海外僑務工作之推動因涉及公權力行使及主權象徵的意義,其駐 外秘書之任用,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必須由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的人擔任,以確保其對國家的忠誠。其人選之決定通常由僑務委員會 首長及人事幕僚單位以工作績效、語文能力及外派經驗等為考量標 準,目前僑務駐外人員的主要來源有二:
一、 國民黨海外工作會人員
1970 年左右,中華民國政府因為駐外單位人員的編制有限,
所以由國民黨海工會編列預算,並委由其人員負責僑務工作,直到 1984 年,僑委會逐漸擴編駐外僑務秘書預算。不過,由於海外僑 務工作性質特殊,有時必須借重當地人才,是以當年就有許多人,
是靠著可以因地置宜的理由,未經國家考試就就地合法,以符合公 務人員任用資格(范揚盛,2003)6。
二、 具有正式國家考試及格錄取人員
僑務委員會編制內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普 通考試及格後透過受訓或升等考試取得薦任資格者。
貳、
僑務駐外秘書之訓練
1990 年代以前中國尚未重視僑務工作,加上國民黨長期執政並 於立法院佔多數席次等因素,海外僑情穩定,僑務工作亦屬單純。僑 務委員會員工 3 年一任內外互調制度建立之前,駐外人員多可長期派 駐海外某一地點或於海外駐點間的輪調,此種長期於海外工作的實務 經驗對於適應海外環境、培養深厚僑界情誼及建立廣大的人脈資源 等,均屬一種良好的訓練,對於提升駐外人員推動僑務工作所需能力 與經驗甚具成效。但由固定群體長期派駐海外不易培養後繼駐外人
6范揚盛,<民進黨僑務政策的偏差>,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網路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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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也產生與國內法令脫節而未依會計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經 費核銷、採購作業及與僑居地勢力結黨營私等缺失。因此,監察院自 1996 年起多次要求僑委會檢討駐外人員的任用資格和輪調制度(范 揚盛,2003)7。2000 年民進黨執政後,即比照外交部建立任期 3 年 的輪調制度,並大量選派具有正式高考資格的人士赴海外工作。
現階段駐外人員之輪調已步入常軌,僑務委員會為培訓駐外人 才,除派赴海外工作者可藉由海外僑務工作推動獲得實務訓練外,在 國內採用之訓練方式包含下列數種:
一、 自辦語言訓練課程:聘請專業師資開設外國語言(如英語、
西班牙語、日語)及僑界方言(如粵語)等課程、語文讀書 會及語文學習發表會等。
二、 遴派員工出國短期語文進修:包括英語系國家、西語系國家、
日本等。
三、 選派員工參加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辦理之年度外交領 事人員教育訓練及各項專業領域培訓課程。
四、 辦理派外人員講習:由僑務委員會各相關部門於外派人員赴 任前舉辦講習會,提供最新之業務訊息,以提升並強化外派 人員之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
參、
僑務駐外秘書工作內容
僑務委員會駐外僑務工作人員設置規則第三條規定:駐外僑務工 作人員承僑務委員會委員長之命,並受駐在國使館、代表機構或指定 之機構首長之指揮監督,掌理下列事項:
一、 輔導健全僑社組織,加強僑胞僑團聯繫,促進團結合作,推 展服務工作。
二、 輔導華僑社團展開各項愛國活動及重要工作。
三、 輔導僑社辦理華文教學、新聞傳播,宣揚中華文化。
7 同註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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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輔導華裔青年回國升學、觀摩、研習,協導僑胞回國參觀、
訪問、考察。
五、 配合華僑經濟輔導措施,增進華商與祖國貿易關係。
六、 適時蒐集僑情、政情、匪情資料、研判、分析、處理及彙報。
七、 策導華僑社團,聯繫當地自由正義人士,推展國民外交活動 及對敵鬥爭事項。
八、 其他有關當地僑務工作事項。
僑務駐外人員為達成上述工作目標,其具體工作範圍如下表所示 表 3-3-1 僑務委員會駐外工作人員之工作範圍
僑務委員會駐外工作人員之工作範圍
僑社聯繫與輔助
僑務榮譽職人員之舉薦及聯繫、僑務志工組織之建立與領 導、僑社領導人才發掘與培養、發掘及聯繫能力傑出與成就 卓越僑胞、特殊困難僑胞之關懷、僑務政策與政令宣傳、掌 握僑團(含中國大陸新移民僑團)人士動態、隨時瞭解與反映 僑團及中國在僑社活動狀況、參與僑社活動、應邀演講。
華僑文教服務
推廣正體字及數位教學、提供華僑學校教學資源、協導華 僑學校與僑居國主流學校建立互動合作關係、規劃辦理師 資培訓、協導僑界辦理文藝體育、慶祝傳統節慶活動。
華僑經濟輔導 規劃辦理經貿講座、提供國內各項僑商經貿最新措施之相 關訊息、參加各項商會活動、華僑回國投資鼓勵協助。
僑生升學輔導 招生宣傳、協導成立畢業留台僑生校友會。
華僑證照輔導 提供僑胞最新華僑證照、兵役及居留等相關資訊、僑胞問 題解答。
新聞及資訊服務 與媒體保持密切互動聯繫、提供新聞稿、召開記者會。
僑教中心管理 範圍包含當地國聘僱人員、預算、場地及設備等
其他
工作報告之撰擬分析、與僑居國當地相關組織之互動聯 繫、反制中國對僑社統戰、中國僑團組織人士之互動、協 導辦理專案活動、規劃辦理邀訪活動、緊急狀況與旅外國 人特殊困難之通報與處理、國內團體或人士來訪之接送、
過境轉機之協助等。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