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探討
第一節 角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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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探討
本章依據本研究之目的係探討僑務駐外人員的角色功能及其應 具備之能力,因此第一節將探討有關「角色」與「管理者角色」之相 關概念與內涵,以作為進入本研究後續討論之先備與背景知識。第 二、三節則探討「職能」及「外派」之相關文獻,以作為研究設計及 研究結果討論參考的依據。
第一節 角色理論
角色理論(role theory)為現代社會學科研究的重要領域之一,
廣泛地被不同組織用於瞭解與預測組織行為(Owens,2004),有關「角 色」之意涵及其相關概念,國內外學者因應用的學科領域不同,從不 同的角度切入,所持論點及個人見解仍意見分岐,以下就國內外專家 學者對角色之意涵及其相關概念加以探討。
壹、 角色的意涵
角色一詞來源於戲劇,原指規定演員行為的腳本。社會心理學家 觀察到人在社會關係中的地位規範了人的社會行為,類似於腳本規定 了演員的行為。人的社會角色是人在一定社會背景中所處的地位或所 起的作用。這個概念有助於理解人的社會行為和個性。角色概念於 1930 年代引入社會學,如今已被廣泛引用在社會學、人類學、心理 學與組織行為學的研究領域(蔡侑蓉,2009)。學者 Linton、Moreno、
Mead、Sarbin 及 Parsons 等人分別從人類學、精神醫學與社會學的 角度,探討角色理論在研究社會體系、人際互動與心理治療中的價 值,讓許多學者紛紛加入研究行列,使角色理論逐演變成為研究及解 決各類實際問題(例如教育、職業適應等)的重要依據(引自郭為藩,
1993)。由此可見,角色概念具有文化、社會及人格等層面的豐富內 涵。
人類學家 Linton(1945)提出身分(status)與角色(r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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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對概念及兩者在文化系統及人格結構中的意義,他認為身分是指 個人在其社會聲望系統中所據的地位(position),包含了人在組織 中的權利與義務。「角色」是某一特定身分相關聯文化型態的全部,
舉凡社會文化所規約之態度、價值和行為等都包括在內,同時也包括 相同體系中其他身份者對這些行為的規範性期望(黃家懋,2005;林 敏萍,2008;李玉娟,2009),Nadal(1957)及 Reitman(1971)認 為角色及地位是人類社會文化的單位,因此角色和地位的形成,可視 為人類文化影響的結果(引自陳傳宗,2003)。
社會功能論大師 Parsons 把角色列為其社會體系理論的結構成 份之一,他指出社會互動並非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而是角色與角色之 間的互動;如果要達到互動的順利,就必須在角色和角色期望上做正 確的選擇。角色是一個行動者各部分的組合,這個取向構成並限制個 體在互動過程中的參與。其包含了個體行動與他人互動互補行為的角 色期望。Parsons(1961)更進一步指出:角色為個體結構化的過程,
即在規範的制度下參與具體社會互動的過程,而與特定的、具體的角 色夥伴建立交互關係。易言之,每一個角色並非單獨存在,必須與其 他的角色夥伴(role partner)產生互動關係(莊美鳳,2006)。因 此在互動的過程裡,了解行動者本身角色所賦有的權利及負擔任之義 務,並預測對方角色的權利義務是非常重要的,惟有透過行動者彼此 能相互期望(mutual expectation),互動才有意義,才不會導致緊 張狀態(蔡文輝,1990,引自林敏萍,2008)。Hoy & Miskel(1987)
認為角色代表機構中的地位、職位或身份,且角色是有彈性、是互補 的。Sears et al.(1991)則表示角色是個人在社會結構組織體系中,
產生交互作用而佔據不同的位置(陳傳宗,2003)。Weber(1995)認 為角色是一些規範,用以定義特定的社會地位所適合的行為,角色也 說明團體中個體的功能與貢獻。
Mead(1925)主張人的意識與自我是經由兒童時期學習他人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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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以及想像他人對自己的評價而逐漸發展出來的,自我為一種行動 的有機體,而非被動的刺激反應體。他將自我分為「主觀的我及客觀 的我」;「主觀的我」具有主動的判斷能力,是用以了解他人行為的核 心架構。一個人如能接受他人的態度,像他人一樣扮演自我角色,那 麽,他就達到了“自我"的程度。「客觀的我」則是個人經由角色取 替的過程,獲得一組他人對自己的系統看法。個人在與他人互動過程 中,心靈統合主觀的我與客觀的我,對於他人所表現的符號,表現合 宜的角色行為(陳秉璋,1991;轉引自林敏萍,2008)。Robert Park 強調角色是和社會中的結構位置相連結,而自我是和社會結構的位置 這個範圍中那些扮演的角色緊密連結,自我是從人們扮演的多重角色 中出現的。角色藉由此種方式和社會結構中的位置相連接。而社會是 個人在其中互動、溝通、發展共識及分享觀點,個人並非被認為是社 會的產物,而是主動涉及,並參與發展的行動者(蔡文輝,1994)。
由上述學者對角色的論述可以進一步將角色概念由文化人類學
(cultural anthropology)、結構功能論(structural functionism)
與符號互動論(symbolic interationism)等三個探索途徑來加以探 討(黃家懋,2005;劉榮輝,2007;林敏萍,2008;葉千芷,2009):
一、 文化人類學的途徑
Linton、Nadal 及 Reitman 等人之角色概念主要是從泛文化的 角度,來討論不同社會環境對於角色期望的差異,其焦點放在依附 於 社 會 文 化 體 系 中 的 身 份 權 利 和 義 務 , 視 角 色 為 一 種 規 約
(prescription),這種規約源於社會文化,因而強調文化型態
(cultural pattern)對角色概念的重要性。
二、 結構功能論的途徑
Parsons、Hoy & Miskel 及 Weber 係從結構功能論的途徑探討 角色,主要著眼於角色的社會結構層面,強調社會系統乃是許多相 關角色的聚合(configuration),並認為角色就是代表社會對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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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人的共同期望。社會分工現象基於角色之間的互補,而個人將角 色的表現符合大家共同期望的行為,都是為了維持社會和諧穩定的 主要機能。
三、 符號互動論的途徑
符號互動論者認為社會是一群互動的個人所組成,而不是角色 的聚合,人與人的互動透過語言、手勢、表情等種種符號來表達,
個人之間的社會互動過程不斷發展與變更,因此社會的本質是動態 的實體,個人在此互動的實體中,所表現的行為彼此影響。符號互 動論的焦點關注於行動者與這個世界的互動並主張行動者與這個 世界均為動態的過程,而非靜態結構,最重要的,乃是賦予行動者 詮釋社會世界的能力。對角色和角色行為的解釋,重點放在互動過 程中行動者彼此所持的符號和行為的意義方面。此觀點不在僅從社 會文化層面來觀察角色對個人的影響,而更是由流動的心理狀態來 詮譯個人與角色間的互動關係。亦即重視個體的主觀意識與能動 性,認為角色的意義必須經由個人的感知與覺察後才得以彰顯(洪 孟華,2000;林敏萍,2008)。綜此,符號互動論認為角色是個人 在社會情境中追求目標的系列行動,其角色行為受到行動者對其角 色或地位所持之信念、態度、規範或對互動情境了解的影響。
Kahn 等人(1964)揉合結構功能論與符號互動論的觀點,認為 角色是個體與他人互動過程的產物。若以角色的概念與其形成的過程 來分,角色理論可分為結構角色理論與過程角色理論兩個部分(陳傳 宗,2003;劉榮輝,2007;林敏萍,2008)
一、 結構角色理論
結構角色理論(Structure Role Theory)認為地位是代表在 特定組織結構型態中的位置,也是權力與責任的結合體,且這些權 利與責任是透過個人來呈現。當個人被分派到某一個地位時,就與 組織結構中的其他地位產生關聯,當他在行使此一職位的權利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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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時,還包括各種參照團體的角色期望。
二、 過程角色理論
過程角色理論(Process Role Theory)是把角色視為個人在 組織社會體系的互動過程中,各種關係協商的結果,重視的是互動 的過程,而不只是社會組織結構支配下的規範或期望的表現。強調 人在適應環境中要不斷地創造各種角色,而不是在規範下制約自 我。在此互動的過程中,個人並不以社會規範和地位來評價行為表 現,而是以行為的一致性來評價行為,這樣就能理解彼此的行為,
確定別人或自己正在扮演的角色。如行為評價出現不一致的情況,
彼此都要修正自已對角色的認知(Turner,1986)
雖然不同的角色理論有其不同的研究焦點,甚至對角色的概念 也有不同的見解,但綜合上述各派角色理論,仍可歸納出五點共同 的見解:1.人類的某些行為可能組成一種型態(即角色),成為某一 類人或情境的特質;2.角色是某一類或一組人的行為特性而非僅限 於個人;3.角色的行為期望代表社會結構的一部分,且對個人行為 有相當程度的影響;4.個人是在社會化歷程中習得某一角色之行 為,也透過某角色的扮演而為他人所認識;5.角色表現與功能於社 會互動的情境中得以不斷的延續(賈馥茗,2000)。
貳、 角色的定義
由以上學者對角色的探討可知,不同領域的切入角度將有不同 的意涵,而其定義亦可由不同的觀點予以分析,(陳貞芳,1996;洪 孟華,2000;胡美貴,2007)
一、 整合性觀點
此觀點認為角色是一種在互動過程中人我的交互關係,強調角 色之間的互動關係,必須和其互補的角色產生交互作用,來顯現出 角色的意義。
社會學家帕森思(T. Parsons)認為:「角色是一個人結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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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歷程,亦即在規範制約下,參與一種具體之社會互動過程,而與 特定、具體之角色伙伴建立交互關係」。此外,莫頓(Merton, 1957)
以「角色組」(role-set)代替角色一詞,認為色角組:「是由一些
以「角色組」(role-set)代替角色一詞,認為色角組:「是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