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六章 兩岸特色與中華邦聯

第二節 兩岸特色之說法緣起與互動現象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1

兩岸同屬中華文化的繼承者,各自有不同的得失,彼此冥冥之中都有著對方的優 缺點,端賴各自有無切己的反省與實踐。《易經》陰陽的道理重視事物的消長循 環,所以凡事莫為已甚;《易經》重視變化與聖人慮患深遠的詮釋,對於兩岸特 色的啟發,讓我們不該執著於過去歷史上的僵化對立,也應珍惜兩岸目前和平發 展的契機。

若將太極陰陽論的寓意放入現代的政治領域去解釋,也可以說太極圖揭示了 相互融合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必然聯繫。現於人世間,便是「琴瑟調和」

的五倫良性互動共濟,所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明臣忠,夫和婦順,朋誼友 信,實現「致中和」,「和而不同」。286因此過去胡錦濤提出「和諧社會」的願景,

亦是秉承了易道精神和對中華傳統文明的肯定。兩岸關係放在太極陰陽論去解 釋,臺灣與中國大陸亦為共生,當兩岸任何一方走向極端時,如臺灣走向獨立或 是中國大陸強硬統一,就會發生「物極必反」的現象,因此兩岸關係現階段的和 平發展方向,才能維持相互平衡的狀態。

第二節 兩岸特色之說法緣起與互動現象

一、「兩岸特色」之由來

兩岸特色的說法是基於 2008 年以來的兩岸經貿交流的開展與兩岸關係的和 解,擱置爭議,所建構出來的交流特色。北京方面最早提出「兩岸特色」一詞。

2008 年 12 月 31 日,「胡六點」的第二點中,提出「兩岸可以為此簽定綜合 性經濟合作協定,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實現優勢互 補、互惠互利」。287 時任中共總理溫家寶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政府 工作報告時表示,「通過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促進互利共贏,建立具有 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288在 2010 年「第六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閉幕會上,

國臺辦主任王毅亦肯定了兩岸簽訂的「經濟合作框架協定」。並說此協議突出了

「兩岸特色」。289王毅指出「兩岸特色」是指協議體現了兩會框架、同胞之情、

以民為本、互利雙贏。 2012 年 6 月中共國臺辦主任王毅針對「投資保護和促進

286 馮天瑜,〈太極圖與和諧文化〉,《人民網》,2007 年 8 月 2 日,

<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49157/49165/6059912.html>。

287 〈紀念《告臺灣同胞書》30 周年,胡錦濤發表重要講話〉,《中共國臺辦網站》,2008 年 12 月 31 日, <http://www.gwytb.gov.cn/speech/speech/201101/t20110123_1723962.htm >。

288 〈溫家寶:不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中共國臺辦網站》,2010 年 3 月 5 日,

<http://www.gwytb.gov.cn/speech/speech/201101/t20110123_1724029.htm>。

289 〈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就新形勢下兩岸經濟合作發出重要資訊〉全文,請見中共國臺辦,《中 共國臺辦網站》,2010 年 7 月 11 日,

<http://www.gwytb.gov.cn/speech/tbldjh/201101/t20110123_1724563.htm>。

體認」。294兩岸的經貿交流若放在國際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 WTO)的國際規範下去比較,「兩岸特色」所指的是兩岸之間的經貿業務開放的幅

293 DBU(DO-MESTIC BANKING UNIT)指外匯指定銀行,依臺灣《中央銀行管理指定銀行辦 理外匯業務辦法》第二條規定,「凡在臺灣境內銀行,除其他法令令有規定者外,依銀行法及 本辦法之規定,向中央銀行申請為辦理外匯業務銀行(又稱外匯指定銀行)」。

294 〈兩岸特色的 ECFA 賴幸媛解讀為經濟量體懸殊〉,《中央社網站》,2010 年 4 月 6 日,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004060253-1.aspx >。

295 〈溫家寶:兩岸是兄弟 「雖有小忿 不廢懿親」〉,《中共國臺辦網站》,2010 年 3 月 14 日,

<http://www.gwytb.gov.cn/speech/speech/201101/t20110123_1724030.htm>。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3

清算機制、兩岸文化交流等等,也都是具有「兩岸特色」。例如 2009 年 4 月 18 日第四屆海峽兩岸(廈門海滄)保生慈濟文化節在繼承過去特色的基礎上,在形 式和內容上都有所拓展和提升,呈現出四大「兩岸特色」:1、舉辦規格全面提升。

2、文化交流領域得到拓展。3、為各界交流開闢新渠道,共敘兩岸同胞血濃於水 的親情。4、經貿交流挖掘新資源。296

從過去幾次兩岸經貿協商與談判的角度來看,兩岸特色的交往主體有別於其 他交往的主體,特別是兩岸之間非國與國的談判,但亦非全然是一個國家內部的 談判,有就是說兩岸之間不是主權與主權國家的交往,這樣的經貿交流模式最為 獨特,是「兩岸特色」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見得兩岸都接受在經貿關係裡的可 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交往形式,這是依據兩岸特殊的政治、經濟關係,經多 年互動後累積的經驗及默契,在經貿往來上逐漸形成的某些共識。297因此「兩岸 特色」的說法是一種非國與國的關係進行交流與談判,非一國之內如大陸對香港 的中央對地方關係去進行。

大陸涉台學者周志懷在一次的研討會中歸納出兩岸特色的一些比較鮮明的 特徵。他說,兩岸特色的形成是以雙方的歷史連接與現實的默契為特殊背景。也 就是說,政治上的「九二共識」與反對「臺獨」兩個政治默契是兩岸特色形成的 基本條件。其次,他認為兩岸特色充滿著中華文化的豐富思想內涵。三是在比例 原則基礎上對兩岸相關事務進行特殊安排,大陸最大限度地爭取實現與台灣優勢 互補和互利雙贏。四是兩岸協商談判的主體具有特殊性,兩岸通過各自授權的民 間團體——海協會與海基會協商談判,兩會協商的進程與成果也成為兩岸關係發 展的重要晴雨錶。298周志懷提到的四點特徵包含了兩岸已建立最基本的互信,這 個互信是政治層面的,而有了互信以後,才再擴及到經濟層面的「比例原則」去 進行經貿交流。另一名涉臺學者朱磊對於 ECFA 的簽署也認為極具「兩岸特色」, 但是是「大陸讓利,台灣受益」。這很明顯的說明,兩岸的經貿交流是一種不對 等的狀態,這似乎也是「兩岸特色」的其中一個特徵。朱磊提到兩岸雖同為世界 貿易組織(WTO)(以下簡稱 WTO)的成員,但因特殊的政治背景,過去雙方經 濟相互開放程度落後於對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開放程度,故兩岸簽訂「兩岸 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既是 WTO Plus,又是 WTO 內的承諾。因此 ECFA 具有鮮明的兩岸特色,既不同於以往 WTO 成員間簽署的一般性自由貿易協定

(FTA),也不同於中國內地與港澳地區簽署的 CEPA。299

296 〈第四屆保生慈濟文化節進一步凸顯兩岸特色〉,《你好臺灣網》,2009 年 4 月 19 日,

<http://big5.am765.com/gate/big5/bbs.hellotw.com/detail.jsp?id=772526&agMode=1>。

297 〈兩岸經貿應思考「去兩岸特色」〉,《聯合報》,2011 年 4 月 4 日,社論。

298 路梅,〈兩岸學者探討「兩岸特色」籲建立共同價值〉,《中國新聞網》,2011 年 8 月 31 日,<http://big5.chinanews.com:89/tw/2011/08-31/3297563.shtml>。

299 〈兩岸學者探討「兩岸特色」籲建立共同價值〉,《中國新聞網》,2011 年 8 月 31 日,

<http://big5.chinanews.com:89/tw/2011/08-31/3297563.shtml>。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4

在這當中有臺北的期待,也有北京的期待,雙方的利益雖然現階段各取所 需,經貿往來互利、互贏有一致的交集,但仔細分析後,卻可以發現兩岸在建構

「兩岸特色」的交流形式沒有一致的目標。

中國大陸對台灣的市場開放多於台灣對大陸的開放,也就是所謂的「讓利」

300,但經貿上的「讓利」背後其實仍具有政治上的「統一」目標。在陳水扁時期 儘管兩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台灣對其他國家開放的農產品,

卻禁止從大陸輸入,但在馬總統執政之前,這類「兩岸特色」因協商中斷而未受 重視,但在馬英九執政以後兩岸經貿卻是無障礙的前進。ECFA 的早期收穫清單 中,台灣享受的關稅減免產品項目遠多於大陸,無非希望可以更進一步的讓兩岸 的經貿關係更為密切與靠近;只有在可能涉及主權的議題上,北京不願搬上檯面 的禁忌話題,對於台灣爭取國際空間的問題,北京則採取逐項審查,不採行國際 慣例或規範。

有媒體分析,在後 ECFA 時代的兩岸經貿關係恐難再以「兩岸特色」維繫;

政府不只要有此體認,早早去除等待對方「讓利」的被動心理,拿出當年談判加 入 WTO 的專業,認真審視 ECFA 所架起的兩岸經貿新關係,更要務實告知台灣 人民,以降低非理性的獲利預期,並盡速做好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的準備。301

「兩岸特色」的說法延伸到政治的層面,亦適用。原因在於兩岸經貿的復談 是建立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之上,而「九二共識」則是被兩岸視為是政治性質 的共識,即兩岸對於同屬「一個中國」是有共識的,儘管各自表述對一個中國的 意涵,但至少對於北京來說,在不會造成「一中一臺」或「兩個中國」的前提之 下,模糊的「一中」概念,是可以接受的。而對臺北來說,不宣揚「臺獨」的理 念,而是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下,「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與中國 大陸進行交流,兩岸也才得以建立政治的互信。淡江大學張五岳教授即認為,所 謂具有「兩岸特色」,不會是 WTO 規範下的 FTA,因為這是國與國之間的協定,

具有政治意涵;也不是中國和香港簽的 CEPA,因為具有「一國兩制」色彩。兩 岸特色應該是能擱置政治歧見的經濟合作協議。302

廈門大學臺研院李鵬教授過去就提出,兩岸的協商談判的過程與形式就是一 種兩岸特色。他在一場北京學術研討會中的文章指出:「從 2008 年 5 月以來,兩

300 〈溫家寶:兩岸是兄弟 「雖有小忿 不廢懿親」〉,《中共國臺辦網站》,2010 年 3 月 14 日,

<http://www.gwytb.gov.cn/speech/speech/201101/t20110123_1724030.htm>。

301 〈兩岸經貿應思考「去兩岸特色」〉,《聯合報》,2011 年 4 月 4 日,社論。

302 張五岳,〈新胡六點框架下 兩岸特色 ECFA 先擱政治歧見〉,《聯合報》,2009 年 5 月 27 日,版 A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5

岸的協商談判就具有鮮明的『兩岸特色』」。303這裡說的「兩岸特色」亦指經貿協 商。李鵬認為必須正視臺灣和大陸的現實情況,符合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路徑與 願景,才有利於實現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李鵬教授提出一個相當重要的觀點,

岸的協商談判就具有鮮明的『兩岸特色』」。303這裡說的「兩岸特色」亦指經貿協 商。李鵬認為必須正視臺灣和大陸的現實情況,符合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路徑與 願景,才有利於實現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李鵬教授提出一個相當重要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