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奢摩他的修持
第三節 八斷行斷除五過失
佛法的修行次第是戒、定、慧三學,要得實相無相的智慧,必須以持戒、修止作為 基礎。凡夫的心,平時不是心猿意馬、雜念紛飛,就是沉沒、昏睡,既然靜慮的功夫尚 未成就,如何達到修所成慧的目的?若以大乘行者修習的六度來看,則禪波羅蜜位居第 五,在最後的般若波羅蜜之前,如《大智度論》所言:
菩薩因此發大悲心,欲以常樂涅槃利益眾生。此常樂涅槃從實智慧生,實智慧從 一心禪定生。179
可見先修止後,才得以修觀的次第是確立的。然而在現今的五濁惡世,要如何專志修行,
才能成就初禪以上的靜慮呢?本節的目的,便是解明《廣論》中奢摩他的修持法門,特 別將重點放在剛入門者進入初禪之前的修習方法。
《菩提道次第廣論》中,依據彌勒菩薩的《辯中邊論頌》180,要成辦無過的三摩地,
必須修習八個斷行,以斷除五種過失。181其中前四斷行是心尚未能安住在所緣之前應該 要有的修法;第五斷行「正念」是修止的教授,分析如何安住在所緣境上;後三個斷行 是住於所緣之後應如何修,其中第六、第七斷行是有沉掉時的修法,第八斷行是離沉掉 時的修法。宗喀巴大師的不共之處在於對一般人難以覺察、也不了解的沉沒相做出仔細 的辨明。以下依所斷除的五個過失,分別探討。
示說遷變眾多所緣。聖勇論師於修靜慮時顯此義云﹕「應於一所緣,堅固其意志,若轉多所緣,意 為煩惱擾。」道炬論云﹕「隨於一所緣,令意住善境。」說「於一」言是指定詞,故先應緣一所緣 境,待得止已後乃緣多。」
178 《廣論》,頁 364-365。
179《大智度論》,《大正藏》冊 25,No. 1509,頁 180 下。
180 彌勒菩薩說,(唐)玄奘譯:《辯中邊論頌》,《大正藏》冊 31,No. 1601。
181 《廣論》,頁 373-374,「如是引發無過三摩地法,是依慈尊辨中邊論,如云﹕「依住堪能性,能成一 切義,由滅五過失,勤修八斷行。懈怠忘聖言,及沉沒掉舉,不作行作行,是為五過失。即所依能 依,及所因能果,不忘其所緣,覺了沉與掉,為斷而作行,滅時正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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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四斷行對治懈怠
如果沒有修止的意願,當然不可能引生三摩地,因此一開始的當務之急是滅除第一 個過失「懈怠」,這要由前四個斷行:信心、欲求、精進、輕安加以對治。所謂信為欲 依,欲為勤依,前三個斷行就是按照這樣的次第。(1)首先必須見到正定的功德,生 起堅固的信心,所以應當透過思惟下述正定的功德,修出信心。(2)對於正定有了堅 固的信心,繼而對正定恆常具有殷切的欲求。(3)對於正定有了猛利的希求,便將精 進地修持。(4)在精進地行持下,將獲得身心輕安,身的樂與心的喜都增長廣大,晝 夜行善也不會疲厭,便將懈怠完全消除。要注意的是這裡的身心輕安是一般的輕安,還 不是成就具相奢摩他的殊勝輕安。《辯中邊論頌》云
依住堪能性,為一切事成,滅除五過失,勤修八斷行。
懈怠忘聖言,及惛沈掉舉,不作行作行,是五失應知。
為斷除懈怠,修欲勤信安,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
為除餘四失,修念智思捨,記言覺沈掉,伏行滅等流。182
這裏「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中,能依就是精進;所依就是欲求,是精進的所依;
所因就是信心,是欲求(所依)的因;能果就是輕安,是精進(能依)的果。183《辯中 邊論》在下一章第三節會做進一步的討論。
要修習信心,必須思惟正定的功德有五點:(1)獲得奢摩他之後,有超越欲界的、
初禪的身心喜樂。(2)由於獲得身心輕安,身不疲倦,心得調柔,可以隨心所欲地安 住在善所緣上。(3)由於熄滅了五欲境界粗分的掉舉散亂,所有的惡行不得生起,想 修善行能夠強而有力。(4)依靠定能引發五眼六通等功德,可以快速累積資糧,度化 眾生。184(5)最重要的一點,是依靠定能夠引發通達如所有性的毘缽舍那,迅速斷除生 死的根本。如果能夠思惟以上這些功德,則對於修定增長歡喜心,勇猛精進,便能長時 間修定,如此將很容易獲得殊勝的三摩地,得了之後還將數數修習,使其難以退失。
二、 正念對治忘失所緣境
第五斷行「正念」對治的是第二過失「忘失教授」,這裏的忘失教授,就是「忘失
182 《辯中邊論頌》,《大正藏》冊 31,No. 1601,〈辯修對治品〉,頁 479 上-中。
183 《廣論》,頁 350,「辨中邊論云﹕「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所依謂欲勤所依故,能依謂勤或名 精進,欲因謂信深忍功德,勤果謂輕安。」
184《菩提道燈論》,頁 588-589,「如是勤清淨,菩薩諸律儀,便當能圓滿,大菩提資糧。福智為自性,資 糧圓滿因,一切佛共許,為引發神通。如鳥未生翼,不能騰虛空,若離神通力,不能利有情。具通 者日夜,所修諸福德,諸離神通者,百生不能集。若欲速圓滿,大菩提資糧,要勤修神通,方成非 懈怠。若未成就止,不能起神通,為修成止故,應數數策勵。止支若失壞,即使勤修習,縱然經千 載,亦不能得定。故當善安住,定資糧品中,所說諸支分,于隨一所緣,意安住于善。瑜伽若成止,
神通亦當成,離慧度瑜伽,不能盡諸障。為無餘斷除,煩惱所知障,故應具方便,修慧度瑜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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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或「忘失所緣境」之意,即是要令心安住於所緣境上。《廣論》列舉的善所緣 境,已於上一節敘述,重點是在還沒得到具相的奢摩他之前,不要一直變改所緣境。這 裏的三摩地是心要專注在所緣境上,而且要能持續安住在所緣境上。要達成此目的有二 種方法,一者是住在選定的所緣境上,讓心不流散,也就是正念;二者是可以如實的知 道已經流散、沒有流散、即將流散、不會流散,也就是正知。185如果失去正念,忘記所 緣境而散亂,便如同立刻丟棄了所緣,所以要清楚地記住所緣,必須以正念為根本,即 使現起的只是粗分的行相,也要令心專注執持,令心住於其上,不再另外思擇。
正念有三個特點:(1)所緣境的特點,是如果對它不熟悉,無法生起念,所以要 多串習,令心現起決定要緣的相。(2)行相的特點,是心不忘所緣境,就是讓心清楚 地憶持所緣。這裡的不忘不是因為別人訊問或自己思惟觀察,只是記憶老師所教導的所 緣,而是必須令心一直安住在所緣境上,清明地記持、沒有散動。正念和散亂相違,若 是生起散亂,便失去正念。所以在所緣上將心安住後,便要起以下的念頭:已安住在所 緣上,接著不用一直重新觀察,持續地保持守護這個心的勢力,這是修習正念最重要之 處。(3)作用的特點,是心不會從所緣上散向餘處。調心安住所緣的過程可以用下面 的比喻:心就如同尚未調服的大象,必須用正念的繩索將其繫在堅固的柱子,也就是所 緣境上;如果還是不能安住,必須用正知的鉤子不斷地責罰令其調服。或者正知也可以 比喻為繩索,因為正知可以知道沉掉,或即將進入沉掉,由此便能不隨沉掉而轉,所以 正知也間接地讓心安住在所緣境上。186
修習正念便是能引生三摩地的主因。念的行相是決定知的行相,所以修定之人如果 沒有決定的相,只是放鬆、癡呆地安住,即使心中澄淨,卻沒有明顯堅固的所緣,亦即 沒有具執持力的明分,這樣有力的定將無法生起,也沒辦法破除微細的沉沒,所以是有 過失的。另外,所謂不住在佛相等的所緣境上,修持無思無念的方法,還是必須憶念將 心安住的教授,也就是讓心對境不分別,然後讓心不要流散,這樣要心不流散其實就是 正念記得的所緣,所以還是沒有脫離修習正念的範疇,這樣子修的人,還是必須修習有 執持力的正念。187
用正念令心住於所緣境之後,還要分一部份的心力,用正知觀察是否持守在所緣境 上。188這並不是棄捨三摩地後作觀察,而是在住定之中,觀察自己是否安住在根本的所
185 《廣論》,頁 360,「如莊嚴經論釋云﹕「念與正知是能安住,一於所緣令心不散,二心散已能正了知。」」
186 《廣論》,頁 361,「如調象喩,譬如於一堅牢樹柱,以多堅索繫其狂象,次調象師令如教行,若行者 善,若不行者,即以利鈎數數治罰而令調伏。如是心如未調之象,以正念索縛於前說所緣堅柱,若 不住者,以正知鈎治罰調伏漸自在轉。如中觀心論云﹕「意象不正行,當以正念索,縛所緣堅柱,
慧鈎漸調伏。」修次中編亦云﹕「用念知索,於所緣樹,繫意狂象。」前論說正知如鈎,後論說如 索亦不相違,正能令心於所緣境相續住者是明記念,正知間接亦能令心安住所緣,謂由正知了知沉 掉或將沉掉,依此能不隨沉掉轉,令住根本所緣事故。」
187 《廣論》,頁 361-362。
188 《廣論》,頁 363,「如修次中編云﹕「如是於隨樂所緣安住心已,後即於此等住其心,善等住已,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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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之上,如果沒有的話,要觀察是因為昏沉還是掉舉讓心跑掉,這不是在住定之後馬上 觀察,可是也不能等太久,而是要在中間適時的觀照。就像打仗一樣,主力是要安住所 緣,但也要有偵察兵一邊作觀察;或者又如同專心開車之際,也要偶爾看一下後照鏡一 樣。如果可以在正念住定之下,留一部份心力觀察,可以讓心力相續長久住於所緣,也 可以在沉掉生起時很快地發現。
三、 正知對治沉掉
第六斷行「正知」對治的是第三過失「沉掉未能覺察」,這裏第三過失將沉沒和掉 舉並列,若是將其分開則共有六個過失。189。這裏要修的殊妙三摩地具有二種殊勝:其 一是能令心清晰有執持力,也就是具力的明分;其二是能專注在所緣上沒有分別,不流 散到其它的所緣上,也就是具有住分。有人認為應該在此二者之上,再加安樂為第三者,
甚至加上澄淨為第四者,但是後二者都是不必要的。澄淨分已經被明分所攝,不用另外
甚至加上澄淨為第四者,但是後二者都是不必要的。澄淨分已經被明分所攝,不用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