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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與五蓋、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對照

第四章 《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其他經論關於奢摩他修持的比較.63

第三節 《辯中邊論》中的奢摩他內涵

八、 百法與五蓋、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對照

世親菩薩(舊譯天親)在《大乘百法明門論》298中,將《瑜伽師地論》中的六百六 十法濃縮為五位百法,先由有為法說起,才得以彰顯最後的六種無為法。有為法中,最 重要的自然是八識,也就是八種心王,一切染淨因果皆依心而立;接著才探討與心王相 應的心所有法,如僕人跟著主人起作用;之後的十一種色法是由心所變現;二十四種心 不相應行法為行蘊所攝,只是假立之法。這百法中,心所有法達五十一種之多,佔了總 數的一半以上,其重要性可見一般。第六意識分別法塵,可以生起每一個心所,透過聞 熏習可以轉染成淨,也是修行者最能使力之處。《成唯識論》中,對於各個心所法都有 詳盡、完整的討論。

下表依百法中根本煩惱、隨煩惱、不定心所的順序列表;隨煩惱是依小隨煩惱、中 隨煩惱、大隨煩惱的順序排列。隨煩惱的體性可能是貪、或瞋、或癡,亦列於隨煩惱的 左側,不過有些隨煩惱的體性各家說法有異,此處只能依其中一家之言作註。至於善心 所或是別境心所則依其主要對治的根本煩惱或隨煩惱列於右側。五蓋列於百法的右側,

五十一種心所法中,只有六個根本煩惱,五蓋中的貪、瞋、疑就佔了其中一半;二十個 隨煩惱中,包括了五蓋的昏沉與掉舉;不定有四個,五蓋中的睡眠與惡作也佔了其中一 半。299三十七菩提分法屬於修行階位的昇進,此處以其大致對應的根本煩惱或隨煩惱作 歸類,列於表的最右側。由於十個小隨煩惱各別而起,都以貪或瞋或癡為體,因此只要 能夠對治三毒即可,一般並未單獨列出各個小隨煩惱的對治。根本煩惱的「慢」亦未見 到專門的對治方法,可能在了知無常、苦、無我的道理後,自然可以放下對自我的執著,

去除慢心。在三十七道品中,無論是自身對佛法的信心或用正語、正業、正命啟發他人 的信心,或是在正知、精進、正念、正定、輕安、行捨等方面皆多所著墨,可見這些都 是修行時的重點。

298 天親菩薩造,(唐)玄奘譯:《大乘百法明門論》,《大正藏》冊 31,No. 1614。以下簡稱《百法明門論》。

299 《百法明門論》,《大正藏》冊 31,頁 855 中-下,「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 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一遍行五者。一作 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二別境五者。一欲二勝解三念四定五慧。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 愧。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捨十一不害。四煩惱六者。一貪二嗔。三慢四無明。

五疑六不正見。五隨煩惱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 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惛沈。十七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

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惡作。三尋四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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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 根本煩惱

百法 隨煩惱

百法 不定心所

百法 善心所

百法 別境心所

五蓋 三十七 菩提分法

貪 無貪 貪

瞋 無瞋 瞋 七覺支:喜

癡 無癡 七覺支:擇法

疑 慧 疑 五根:慧

惡見 八正道:正見

瞋 忿 瞋 恨 貪、癡 覆 瞋 惱 瞋 嫉 貪 慳 貪、癡 誑 貪、癡 諂

瞋 害 不害

貪 憍

無慚 慚

無愧 愧

貪 掉舉 行捨 掉舉 四神足:捨

七覺支:捨

癡 惛沈 輕安 惛沈 四神足:輕安

七覺支:安 表二、百法、五蓋、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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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 信 四神足:信心

五根:信 八正道:

正語、正業、

正命

懈怠 勤 欲 四神足:

欲求、正勤 七覺支:精進 八正道:

正精進

貪、瞋、癡 放逸 不放逸 四正勤

五根:進

癡 失念 念 四念住

四神足:念 五根:念 七覺支:念 八正道:正念

貪、瞋、癡 散亂 定 五根:定

七覺支:定 八正道:正定

癡 不正知 勝解 四神足:正知

八正道:

正思惟

悔 惡作

眠 睡眠

尋 四神足:思

伺 四神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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