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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淮陽地區王國和郡的體制交替

第三節 出土簡牘和封泥呈現的政區範圍

以傳統文獻建構淮陽國的確切範圍,除了周振鶴逆推《漢書.

地理志》,前述侯國變遷亦可佐證。可是其結果仍不能準確推測政 界,尚須參照十九世紀以來出土的考古資料。整合其對應到淮陽郡、

國之詳細時空,以建構相對精確的政區輪廓。目前裨益於淮陽地區

272 本圖據上文的「淮陽與鄰近地區侯國置廢總表」在呂后 2 年(186B.C.)尚存 的侯國進行繪製,淺藍色今日地圖改自 google earth 的衛星地圖。

政區重構的考古資料,主要有三大類:一是《二年律令.秩律》呈

西平[457/C 殘 12、C222]、陽成(城)[457/C 殘 12、C222]、陽安[457/C 殘 12、C222]、朗陵[457/C 殘 12、C222]、

女陰[460/C219]

5

南陽 郡

比陽[457/C 殘 12、C222]、平氏[457/C 殘 12、

C222]、胡(湖)陽[457/C 殘 12、C222]、葉[457/C 殘 12、C222]、魯陽[457/C 殘 12、C222]、 (犨)

[457/C 殘 12、C222]

6

潁川 郡

陽翟[449/C95]、成安[455/C224]、梁[456/C223]、 陽城[458/C221]、襄城[458/C221]、偃(郾)[

458/C221]、郟[458/C221]、穎(潁)陽[458/C221]、 長社[458/C221]、潁陰[460/C219]、定陵[

460/C219]、舞陽[460/C219]、焉(鄢)陵[460/C219]

13

河南 郡

密[458/C221]、苑陵[458/C221]、啟封[460/C219] 4 沛郡 酇[449/C95]、城父[449/C95] 2 陳留

尉氏[458/C221] 1

表 5-4 《二年律令.秩律》書寫淮陽地區各政區轄縣表273 其空間分布可繪成下圖:

圖 5-6 《二年律令.秩律》淮陽地區屬縣分布圖274

大抵淮陽地區西側的屬縣分布密集,中間則為一片空白,東側則零 星散落了酇、城父、女陰和慎四縣。

將上述分布位置,投射到呂后 2 年(186B.C.)中央與東方王 國群的形勢,當時中間空白是劉強淮陽國,東北空白有劉恢梁國,

東側空白為劉交楚國,東南空白則是劉長淮南國。幾乎中部以東的 區域,皆為王國領地。反觀淮陽地區西側,多屬中央轄縣,分別置 有西南的南陽郡、西北的潁川、河南兩郡,和南方稍有觸及的南郡。

這些縣如表 5-4 所示,多半接近於潁川、河南和南陽郡區,因此周 振鶴整理的前提可以成立。至於少數存於汝南郡、陳留郡、淮陽國、

273 本表根據張家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圖 版頁 43-45,釋文頁 193-197;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 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頁 70-74。

274 本圖縣名與其分布點取自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第 2 冊,頁 19-20。

淺藍色的今日地圖改自 google earth 衛星地圖,並將古今地圖套疊製成本 圖。

沛郡的中央轄縣,如酇、城父、女陰和慎等縣,很可能代表著劉強 淮陽國、劉交楚國和劉恢梁國的交界。

二、居延、武威等漢簡呈現的淮陽地區

居延、武威、敦煌等漢簡的書寫時空,應以武帝拓展國土至河 西四郡,隨著漢人進入該地,才能存留於該地迄今。因此今日甘肅、

內蒙古出土的簡牘,可斷限在西漢中葉、武帝朝及其後。這些地方 出土的簡牘,不乏戍卒資料提及淮陽地區,郡、王國級的政區名稱,

至少見到淮陽郡、淮陽國、汝南郡、潁川郡、南陽郡、陳留郡、梁 國和沛郡等八種。若是將縣級單位、郡、王國合署的簡牘,則又更 加可觀。由於河西四郡出土的漢簡,目前僅能確定上限,下限卻未 必僅止於西漢一代。因此運用這些簡牘於建構西漢時期淮陽地區的 政區前,必須確認各簡書寫時間。覆按簡文提到的地名,在武帝以 降乃至魏晉時期,曾經出現在哪些時段裡,方可作為重構政區的基 礎。可惜前述的陳直、周振鶴與趙熒等學者,皆只關切西漢一代,

未注意到東漢尚有後述的兩「淮陽郡」。造成沒有考訂完整,便逕 行劃歸西漢中期,使其推得結論頗具風險。

(一)居延簡中「淮陽」的時限

「淮陽」為名的政區沿革,已於前節述明其郡和王國交替。景 帝 3 年到宣帝元康 3 年(154-62B.C.)期間為「淮陽郡」,之後改置

「淮陽國」迄於王莽代漢時。倘若繼續往後追究,王莽即帝位時,

廢除劉縯的「淮陽國」,改設「新平郡」,未回復「淮陽郡」之稱。

光武帝建立東漢,曾在建武元年(25A.D.)、建武 15 年(39A.D.)

先後開置兩「淮陽國」。雖在建武 2 年(26A.D.)一度為劉永所據,

後來仍為劉秀收復,因此 14 年間一直稱為「淮陽郡」。275之後明 帝永平 16 年到章帝建初 4 年(73-79A.D.)因淮陽王謀反,廢掉「淮 陽國」,方才在東漢二度短暫出現「淮陽郡」。爾後繼續封為「淮陽 國」,和帝章和 2 年(88A.D.)更名為「陳國」,並一直被延用到曹 魏。惟曹魏取消封王,逕改稱「陳郡」,不復「淮陽郡」之名。因

275 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65),卷 1,頁 29:「(建 武二年,26A.D.)夏四月,圍永於睢陽。更始將蘇茂殺淮陽太守潘蹇而附劉 永。」,顯示建武元年(25A.D.)更始帝遭到殺害以後,名封更始帝的淮陽 國亦廢,故地復為「淮陽郡」,因而劉秀命潘蹇擔任「淮陽太守」一職。不 久之後,蘇茂殺潘蹇依附於劉永,使得淮陽郡暫陷於劉永之手。因此建武 元年 12 月至 2 年 4 月(25-26A.D.)間,曾有 4 個月為淮陽郡。

此居延簡文的「淮陽」,只會出現在西漢武帝到東漢和帝之間。其 中「淮陽郡」稱,又只在西漢武、昭、宣的 90 年間,東漢光武帝 建武 2 年至 15 年(26-39A.D.)的 14 年裡,及東漢明帝永平 16 年 到章帝建初 4 年(73-79A.D.)的 6 年內。

按照表 5-5 整理居延地區寫有「淮陽郡」的簡牘,簡號 293.7 寫有「本始三年」(71B.C.),303.15 和 513.17 亦署有「始元二年」

(85B.C.),皆昭帝所用年號。加上東漢河西走廊戍防逐漸在地化,

淮陽郡戍卒前往河西走廊的情況較少,顯示居延出土簡牘,應當書 寫於武帝至宣帝的 90 年內。換言之,這批簡牘反映西漢中期的淮 陽郡。況且下文涉及「長平」諸簡的時間,必須限於西漢中葉,而 非東漢光武帝回復的淮陽郡,肇因於建武 30 年(54A.D.)方才增 封長平縣予劉延淮陽國:

阜陵質王延,建武十五年封淮陽公,十七年進爵為王,二十 八年就國。三十年,以汝南之長平、西華、新陽、扶樂四縣 益淮陽國。276

使得宣帝元康 3 年到光武帝建武 30 年(62B.C.-54A.D.)之間,絕 無淮陽國、淮陽郡統轄長平縣之理。

(二)涉及淮陽諸簡的整理

居延漢簡、新簡所載士卒來源地籍資料,有著「卒別-郡/王 國-縣邑-里-爵等-姓名-年齡」的書寫序列。雖然實際簡文未 必全部寫錄,偶有縮減其中幾項的情形。起碼明列在「淮陽郡」下 的縣級單位,有苦、扶溝、新平、柘、長平、萊(業)、城父、囂 等。還有一些簡牘僅寫縣名,並未寫及「淮陽」的郡、國名稱,卻 位列《漢書.地理志》淮陽國的轄縣,如固始、陽夏、陳等縣。惟 簡號 119.35 提及的陳縣,該簡上半段有殘缺,無法篤定說是「陳」。

不論如何,筆者茲將這些資料羅列成下表,以供查驗:

縣邑 里名 人名 簡 牘 內 文 出 處 圖/文 中都 薛寬 戍卒淮陽郡苦中都里公士薛寬

年廿七

居 65.1 26/11(合 112)

── ── 戍卒淮陽郡苦■ 居 299.28 403/33(合 492)

扶溝 ── ── 戍卒淮陽郡扶溝■ 居 349.24 38/16(合 541)

276 范曄,《後漢書.光武十王列傳》,卷 42,頁 1444。

張誤 田卒淮陽郡扶溝反里公士張誤

東洛 尉充 田卒淮陽郡長平東洛里公士尉

居 498.14A、B 501/162(合 597)

□平 襄平 陳尊 淮陽郡□平第十五車襄平里陳

所以簡號 11.2 應為「新平」才是。如此一來,該簡能夠證明的地

三、封泥反映的郡、國換軌

孫慰祖《古封泥集成》一書,存錄若干方涉及淮陽地區的郡、

王國級官吏印章。另有《漢書.地理志》列在汝南郡,也屬於本文 限定淮陽地區的縣級官吏印章。惟縣級官吏印章雖夥,卻無法說明 該縣隸於何者,只能比對傳統文獻的記載以為佐證。故而下表不列 出縣級印章,僅列出 5 方淮陽郡、淮陽國的印章:

政區名 圖 版 印 文 編碼/圖源 出處頁碼 淮陽郡 淮陽太守章 700/封 119

淮陽太守章 701/封 120

淮陽太守章 702/封 120

淮陽國 淮陽相印章 202/齊、再 36

淮陽內史章 443/封 76

表 5-8 孫慰祖《古封泥集存》所見淮陽郡、國印章表281 上表共有 3 種官職稱謂。「國相」、「內史」兩職是王國宰臣,「太守」

一職為中央治郡首長。

這 5 方的使用或存在時間,依孫慰祖在《古封泥集成》開頭,

述略印章分期的標準印品,表中「淮陽相印章」被定在西漢晚期,

282亦即劉欽支系淮陽國時,擔任「淮陽國相」一職者的官印。同樣 地,「淮陽內史章」根據嚴耕望考究「內史」此一官稱的存在時限、

職掌,晚不過成帝綏和元年(8B.C.):

按(何)武以綏和元年為大司空,一年免。則百官表綏和元

281 孫慰祖,《古封泥集成》,頁 36-120。

282 孫慰祖,《古封泥集成》,頁 15。

年改制即(何)武與(翟)方進所奏者。據此,則綏和改制 以前,中尉之職已省,內史專總軍民之權,為一國之真正統 治者。至此始罷內史,移其職權於國相。283

且添入「章」字的官印,多為西漢中、後期,亦可縮小至劉欽、劉 玄兩淮陽王時期的「內史」職印。相較於前述二方西漢後期淮陽國 的官印,另外三方「淮陽太守章」則屬於淮陽郡時期。惟景帝中元 2 年(148B.C.)前、後,擔任郡級主官的官稱有所更動:

(景帝中元二年)秋七月,更郡守為太守。284

加上東漢前期典型印章的文字更為方正、筆畫尾末略粗,而表中三 方皆無此特點,使得這些「淮陽太守章」的存在時間,幾可限縮在 景帝中元 2 年到宣帝元康 3 年(148-62B.C.)裡。

綜合前述三類考古資料,《二年律令.秩律》的中央轄縣分布,

反應呂后年間淮陽國及周遭政區的空間格局,並讓劉強、劉武的淮 陽國界若隱若現。居延、武威等簡牘記載的「淮陽郡」戍卒資料,

有武帝開拓河西四郡的時代上限。復因筆者考究兩漢有此郡稱,僅 於景帝到宣帝的 90 年、光武帝建武年間的 14 年、明章之際的 6 年三時段。依照簡文呈現的時序,又以西漢中期最為適切,使得居 延簡得以了解武帝到宣帝間的淮陽郡轄區。至於清代迄今所見的 5 方淮陽國、郡職官印章,見證了西漢中、後期在「郡/國」體制轉 換下,該地區官吏在職稱上的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