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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雲中郡沿革與政區變動

第四節 雲中郡的政區變動推測

透過上面所得雲中郡及其附近政區的隸屬對象,結合漢匈局勢 與王國置廢過程。以雲中郡為主要對象,可整理成下列三階段的政 區變動:

一、征伐韓王信反亂後與代國設郡管轄期

高帝 6 年(201B.C.)前將韓王信徙封代地,定國都在雁門郡 的馬邑。由於國土鄰近匈奴,故而能憑恃外力,引發反亂致使西漢 北方動盪數年。此時的雲中郡,在韓王信謀反前九個月,才剛宣告 劃予新立的代國。惟《史記.絳侯周勃世家》說明劉邦率軍征伐韓 王信的過程,乃是周勃等將領率軍逐步往西北推進,一直抵達《漢 書.地理志》雲中郡東北角的武泉縣,並在附近擊敗匈奴騎兵:

(周勃)以將軍從高帝擊反韓王信於代,降下霍人。以前至

134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頁 136-137。

武泉,擊胡騎,破之武泉北。轉攻韓信軍銅鞮,破之。135 這段過程隱含雲中郡在這之前,處在韓王信、匈奴勢力之下。代王 劉喜雖然已經被奏請封王,極可能還未就國:

(六年十二月)壬子,以雲中、鴈門、代郡五十三縣立兄宜 信侯喜為代王。136

加上該年 9 月韓王信反亂,該郡亦淪為匈奴、韓王信的敵區。誠如 周振鶴所言,韓王信反亂前後的雲中一帶,實為匈奴或韓王信所控 制:

可見高帝即位之初,代地大部為匈奴所侵,以至太原郡被邊。

韓信之轄地除太原三十一縣之外,其實還兼有代地未沒入匈 奴的部分,所謂「王太原以北」是也。也因此才能徙治馬邑。

所以,高帝六年之封劉喜於代,不過遙領而已,直至七年,

噲定代地,劉仲才之國為王,而不旋踵,又棄國亡洛陽。137 劉邦雖然名義上封給了劉喜,卻未必能設郡控管該地。

高帝 7 年(200B.C.)初,劉邦派遣周勃等將領率兵攻擊韓王 信。他們採取南北包抄的戰略。其中樊噲、周勃這支軍隊先由東往 西,斷絕了韓王信的外援;接著從北向南進逼太原,並與漢高帝自 漳水往西北推進的軍隊合圍晉陽:

以將軍從高帝擊韓王信於代,降下霍人。以前至武泉,擊胡 騎,破之武泉北。轉攻韓信軍銅鞮,破之。還,降太原六城。

擊韓信胡騎晉陽下,破之,下晉陽。138

說明該年西漢已向秦與匈奴的故界推進,也收復舊時秦疆的部份屬 縣。李德龍亦歸納了此一戰情經過:

對於韓王信,高祖決定采用迂迴包抄的辦法,兵分兩路,一 路繞至太原郡之北,斷韓王後路,隔絕韓王與匈奴的聯繫,

然後向南壓縮,一路由南而北,向晉陽正面推進,南北夾擊,

將韓王圍殲於太原一帶。139

可知《漢書》書寫代王劉喜受封三郡、53 縣,理應是名封在前的 藍圖。俟該年 10 月樊噲大致穩住代地,方才開始落實這份由韓王

135 司馬遷,《史記.絳侯周勃世家》,卷 57,頁 2069。

136 班固,《漢書.高帝紀下》,卷 1 下,頁 61。

137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頁 72。

138 班固,《漢書.張陳王周傳》,卷 40,頁 2052。

139 李德龍,《漢初軍事史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頁 193-194。

信等人奏請的置郡規劃。

高帝 6 年(201B.C.)雲中一帶封予代國,能否落實置郡尚未 可知。因為代王劉喜就國不久,便因匈奴再度進攻而棄守。因此劉 喜被廢為侯,改立戚姬之子劉如意為代王:

(七年十二月)是月,匈奴攻代,代王喜棄國,自歸雒陽,

赦為合陽侯。辛卯,立子如意為代王。140

稍後劉如意又改封趙王,代地遂交由陳豨監管。可是隔年陳豨便舉 代地反亂,迫使劉邦再度率軍平叛:

(九年)春正月,廢趙王敖為宣平侯。徙代王如意為趙王,

王趙國。……(十年)九月,代相國陳豨反。141

綜觀高帝 7 到 11 年(200-196B.C.)裡,代國僅見王位鼎革,未聞 轄區有何調整,因此雲中一帶仍然隸屬於代國才是。惟《漢書》已 經出現「雲中守遫」的反亂集團郡級官員,隱約透露雲中設郡的時 間,不晚於陳豨監管代地。另外在文帝初立時,與田叔論及孟舒擔 任雲中郡守之事:

是時孟舒坐虜大入雲中免。上曰:「先帝置孟舒雲中十餘年 矣,虜常一入,孟舒不能堅守,無故士卒戰死者數百人。長 者固殺人乎?」142

若從文帝即位之初回溯十餘年,約在高帝在位末年。對照孟舒在高 帝 9 年(198B.C.)因為涉入趙王張敖謀反一事,隨趙王同赴長安 就獄,並於不久之後被赦出、封為郡守。述說孟舒很可能在該年或 隔年,便被封為雲中郡守。意即高帝 7 至 10 年(200-197B.C.),由 代王劉喜、劉如意到代相陳豨掌理時,代國設雲中為該國支郡之一。

至於其政區面貌如何,目前未有資料可供推測,但是極有可能包括 西安陽到武泉一帶。

二、陳豨反亂後的收歸中央期

前後歷經韓王信、陳豨的反亂,劉邦察覺王國與匈奴有暗中勾 結的危機,遂在高帝 11 年(196B.C.)正月下詔調整新封劉恆的領 地。將原先代國在雲中以西之地收歸中央,改以太原郡補益之。值 得關注的是代王劉恆與先前劉喜受封方式近似,都是這份詔書頒布 在前,落實詔書內容於後。畢竟陳豨反亂持續到高帝 12 年(195B.C.)

140 班固,《漢書.高帝紀下》,卷 1 下,頁 63。

141 班固,《漢書.高帝紀下》,卷 1 下,頁 67-68。

142 班固,《漢書.季布欒布田叔傳》,卷 37,頁 1982-1983。

10 月,要將雲中收為直轄郡份並且任官治理,又或派遣年幼的劉 恆前往代國,都得等到北方局勢大致穩定方能落實。故而《史記.

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所謂的高帝末年,將雲中郡列在直轄的十五 郡之內,與《二年律令.秩律》制定、實施的時間,恰巧呈現陳豨 亂事尾末到改隸中央之後的雲中郡。

依據前述《二年律令.秩律》雲中一帶的縣邑分布,並參酌辛 德勇考察秦末漢初與匈奴的疆界變化,可知雲中郡北倚陰山長城,

東起武泉、西抵西安陽。再從定襄、西河郡的沿革,瞭解該二郡與 雲中郡的交界,應與《漢書.地理志》的格局相去不遠,正如下圖 所示:

圖 2-4 由《二年律令.秩律》推測高帝 11 年至武帝元朔 2 年

(196-127B.C.)雲中郡圖143

大抵雲中郡在黃河以北諸縣,沿著河道主幹及其支流荒干水,呈東、

143 本圖底稿取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第 2 冊,頁 17-18。筆者清除該圖 的底色、政界,依《二年律令》所見各縣分布,改繪出《二年律令》的國、

郡界走向。又因圖中已有經緯度,故不標出指北圖示與比例尺。

西向的防禦型態。黃河以南亦緣著戰國至秦代構築的軍防工事,由 西北走向東南佈防。使得雲中郡以黃河河道為中心,往西邊突入匈 奴的疆域,造成東南對抗西北的國防型態。且此時河南地仍在匈奴 手中,雲中郡的西南側自然也得防禦匈奴,西邊若干縣必須兼守北、

南兩防線,方能抵禦匈奴的攻擊,實屬艱困的國防局面。

三、武帝元朔 2 年(127B.C.)裂置五原郡的縮小

爾後文帝採行和親政策,與匈奴維持圖 2-4 的國界。直到武帝 元光年間(134-129B.C.),王恢在馬邑設謀引誘匈奴進攻。結果欲 襲擊單于的計謀未成,致使雙方關係惡化。此後漢武帝對匈奴大規 模征伐,元朔 2 年(127B.C.)派衛青、李息率軍,由雲中出發沿 著黃河往西推進,一舉奪取秦代河南地。國防線由原本的陰山長城,

外推到陽山長城,並且在新取得的國土增置五原、朔方兩郡。令人 注意的是《漢書.武帝紀》紀錄「收河南地」,與「置朔方、五原 郡」亦是同一時間的兩件事。兩件事所涵蓋的地域看似相近,實則 未必完全等同。加上《漢書.地理志》記載「九原」更名為「五原」

一事,係屬政區範圍近似、時代未必綴連的敘述。表達了設置五原 郡的時間、範圍,應如前文採信武帝元朔 2 年(127B.C.)為是。

惟《二年律令.秩律》已有後設五原郡的若干屬縣,且其分佈 皆在陰山長城之南。反映了《漢書.地理志》在該段長城南邊的絕 大部分領地,自高帝末年便在管轄範圍內,只是漢初的縣數相對於 漢末少。故而武帝藉此次國界往西北方大幅推進,割出雲中郡西半 部並結合陽山長城東段以南的區域,成立了《漢書.地理志》的五 原郡,自此雲中郡的轄區範圍,如同譚其驤繪製的政區圖:

圖 2-5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所繪朔方北部政區圖144 之後雲中郡割出部分屬縣成立五原郡,造成雲中郡西界大幅東退。

但從高帝末年到成、平之際,該郡歷經百餘年的戶口繁衍和移入屯 墾。緩步地析地置縣,使雲中郡仍能維持一定縣數。

整合上述兩資料與《史記》,可得下表各時期的縣名與縣數:

出處 《漢書.地理志》 《二年律令.秩律》 《史記.絳侯周勃 世家》

縣名

雲中 雲中

不詳

咸陽 咸陽

陶林 ──

楨陵 ──

犢和 ──

沙陵 沙陵

原陽 原陽

沙南 ──

北輿 北輿

144 本圖取自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第 2 冊,頁 17-18「并州、朔方刺史 部」圖的局部區塊,僅對該圖略作色彩調整。又因圖中已有經緯度,故不 標出指北圖示與比例尺。

武泉 武泉

(196-194B.C.),因此本表將時間定在高祖 11 年到呂后 2 年(.196-186B.C.)

之間。

封地,導致確切設郡時間不明。其三是雲中郡內部的變遷,《史記》

與《漢書》等傳統文獻缺乏完整的記載。諸如該郡析縣分治在二書 中皆未曾提及,縣數亦鮮少附列,增加推測的難度。再者裂置五原 郡的訊息,要到《二年律令.秩律》資料公開,方能察覺。

更何況《漢書.地理志》雖有記載,武帝將雲中西側更名為「五 原郡」之事。但同書的〈武帝紀〉卻寫明元朔 2 年(127B.C.)建 置,造成兩事被混談。即使《二年律令.秩律》皆留存大半區域,

令人產生《漢書.武帝紀》有誤的錯覺。事實上,這些資料僅能夠 說明秦代九原郡與漢代五原郡,兩者有地緣上的關係,而不能說成 兩者是直接承繼關係。特別是秦末到高帝末年,這一帶長期處在動 盪,漢承秦說似乎過於簡化。除此之外,西漢在調整政區時,一併 改名之例不少,所以五原郡仍應遵循《漢書.武帝紀》之說。採武 帝元朔 2 年(127B.C.)初置為宜,在這之前的五原郡地,則受到

令人產生《漢書.武帝紀》有誤的錯覺。事實上,這些資料僅能夠 說明秦代九原郡與漢代五原郡,兩者有地緣上的關係,而不能說成 兩者是直接承繼關係。特別是秦末到高帝末年,這一帶長期處在動 盪,漢承秦說似乎過於簡化。除此之外,西漢在調整政區時,一併 改名之例不少,所以五原郡仍應遵循《漢書.武帝紀》之說。採武 帝元朔 2 年(127B.C.)初置為宜,在這之前的五原郡地,則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