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汝南郡的政區沿革
第一節 汝南郡始置時間考
一、「高帝置」與「文帝置」二說的消長
《漢書.地理志》汝南郡處註明「高帝置」一詞,313酈道元《水 經注.汝水》云:「汝南郡,楚之別也,漢高祖四年置」,314唐初補 入晉人司馬彪的《後漢書.郡國志》亦見汝南郡有「高帝置」的小 註。315這些文獻使汝南郡初置時間無可置喙。故而清人全祖望串連 成由楚入漢為郡,幾度分屬淮陽、汝南等國,最終仍歸中央管轄的 沿革歷程:
汝南郡。高帝置,莽曰「汝汾」。分為賞都尉。屬豫州。
當云:故屬秦潁川、南陽二郡。楚漢之際屬楚國。高帝四 年屬漢、分置。十一年屬淮陽國,十二年復故。景帝二年 別為汝南國,四年復故。屬豫州。莽曰「汝汾」,分其郡 曰「賞都」。
置郡之年見《水經注》,蓋漢既得潁川、南陽,故不待楚 亡已分置矣。316
可是王國維質疑《漢書.地理志》「高帝置」一詞不可靠,此說便 開始動搖。王國維逐一論證《漢書.地理志》書寫「高帝置」的汝 南、江夏、魏郡、常山、清河、涿郡、勃海、平原、千乘、泰山、
東萊、東海、豫章、桂陽、武陵、廣漢、定襄與楚國等十八處郡和
313 班固,《漢書.地理志》,卷 28 上,頁 1561。
314 酈道元注,楊守敬、熊會貞疏,段熙仲點校,《水經注疏.汝水》,卷 21,
頁 1775。
315 范曄,《後漢書.郡國志》,志 20,頁 3424。
316 全祖望,《漢書地理志稽疑》,卷 2,頁 96。
王國之沿革:
自高祖增二十六,文景各六,武帝二十八,昭帝一,訖於孝 平,凡郡國一百三。志中各郡下又分注其沿革,其稱「高帝 置」者二十,曰河內、曰汝南、曰江夏……。自余考之,則 上所舉二十六郡國,其真為「高帝置」者,曾不及三分之一,
而世人莫之察焉。是可異己諸郡中,可確證為「高帝置」者,
唯河內郡見於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序,清河、常山二 郡見於〈樊噲傳〉,豫章郡見於〈黥布傳〉,餘如汝南、魏郡、
中山已不足徵,至江夏、涿郡、渤海、平原、千乘、泰山、
東萊、桂陽、武陵、定襄十郡尤可證其非高帝所置。317 以「不足徵」一語點明《史記》與《漢書》皆無佐證。雖然王氏語 氣略感懷疑,卻隨後補充「即令《漢志》二十餘郡悉為高帝所置,
則汝南當屬淮陽」等語,顯示他認為中央遲至文帝時才轄有汝南,
至於開設該郡的時間仍持保留態度。
譚其驤檢視王氏之說,認為高帝末年 15 郡成長到〈枚乘傳〉
的文帝 24 郡,汝南乃新增郡目之一:
高祖末年時舊郡十五,其中內史分左右……益以魏郡(高帝 十二年置),潁川,東郡……淮陽,汝南(二郡故淮陽國,
文帝十二年王武徙於梁,屬漢為郡)……是為二十四郡。318 此說為文帝置汝南郡的說法奠基。其後周振鶴更進一步發揮,提出 汝南應延到文帝 12 年(168B.C.)才設置的觀點:
《漢志》云,汝南郡高帝置,然無確證。汝南郡至遲須置於 文帝時,方能足二十四郡之數(參見結語),景帝二年置汝 南國,說明在此之前,汝南郡早已屬漢。汝南郡乃析陳郡南 部置,其北部或仍稱陳郡(《史記.貨殖傳》陳、汝南并舉), 或稱淮陽郡。319
這說法為反駁高帝設汝南郡,提供合理的解釋。不過三人所據皆同,
周氏卻篤定「高帝置」為非,足見其解讀或有可議之處。
同時王恢試圖導入淮陽國支郡之概念,欲以解決王國維、譚其
317 王國維,〈漢郡考上〉,《觀堂集林》,卷 12,頁 524-533。
318 譚其驤,〈西漢地理考辨〉,《禹貢半月刊》,第 6 卷第 10 期,頁 48-49。
319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頁 41。文中「參見結語」乃指頁 228-229 處,作 者自己推定文帝增加左內史、東郡、穎川、淮陽、汝南、河間、廣川、勃 海與琅邪等 9 郡,仍舊缺乏高帝未設汝南郡的相關論證與理由。
驤的質疑,並將「高帝置」合理化:
高帝分淮陽國置汝南郡,據翟方進傳治上蔡。仍屬淮陽國。
惠帝元年淮陽國除,一直為汝南郡。景帝二年始別為國,三 月甲寅立皇子非,明年徙江都,國除復為郡。……予以為高 帝置淮陽國,循名責實,應南瀕淮,不當中隔汝南。汝水注:
「汝南郡高帝四年置」,五年十二月纔誅羽,汝南置郡,當 在其後分淮陽置。…淮陽初國,蓋置汝南為支郡,以制淮南 之黥布。呂后、文帝復置淮陽國,汝南則收入漢。320 雖然王恢仍主張「高帝置」正確,但他根據項羽政權尚存,否定了
《水經注》的說法。另行主張高帝 11 年(196B.C.)立淮陽國後,
汝南郡才開為該國支郡,俟文帝時入漢,建構不同於以往的沿革脈 絡。惟前章《二年律令.秩律》對呂后時期淮陽國界的釐清,已反 駁呂后收汝南郡入中央直轄,其後文帝收汝南郡之說則或可再議。
晚近鄭長興、郭超發表〈兩漢時期的汝南郡〉,或有參考《汝寧府 志》等傳統文獻之故,遵循了《水經注》以來的漢王 4 年(203B.C.)
說:
秦屬潁川郡,為潁川之南境。西漢高帝四年(前 203 年), 始置汝南郡,治所在上蔡(今河南上蔡縣西南),領縣三十 有七,其境殊廣。321
然而文中既無提及前述各學者的質疑,亦未說明該觀點有何依據。
總括來看,「高帝置」長期以來有《漢書》的支撐,固然撼動 不易。但在二十世紀後半出現漢王 4 年(203B.C.)與 11 年(196B.C.)
的分歧。同時,民國初年王國維、譚其驤質疑「高帝置」的力道增 強,終致周振鶴創立「文帝置」之說。
二、「高帝置」的理解與再檢視
前賢們皆有理,但汝南郡確切創立時間只有一個。細觀汝南郡 非高帝置的論述,立基於《漢書.地理志》汝南郡為孤證,及註有
「高帝置」的郡目有不少錯誤之上。筆者以為此二者仍應再斟酌:
其一,王國維由《史記》與《漢書》書內互證,質疑汝南郡「高 帝置」為孤證,未提《水經注》有「漢高祖四年置」的旁證。周振 鶴敘述汝南郡沿革時,也沒徵引過《水經注》。儘管《水經注》成
320 王恢,《漢王國與侯國之演變》,頁 63-64。
321 鄭長興、郭超,〈兩漢時期的汝南郡〉,頁 12-16。
書於北魏,去西漢日久,佐證「高帝置」的可信度有限。但是兩人 忽略此一文獻的反證,直指《漢書.地理志》「高帝置」皆誤,也 是不妥的論斷。
其二,周振鶴主張文帝創建汝南郡,欲推翻「高帝置」之說。
但他面對《漢書.地理志》同有「高帝置」小註,《史記》與《漢 書》他處也都無從查考,且確切建置年代見諸晉人常璩《華陽國志》
的廣漢郡時,卻選擇相信高帝 6 年(201B.C.)設廣漢郡的說法:
高祖分巴、蜀置廣漢郡。《漢志》云廣漢郡高帝置,但不明 其始置年。《華陽國志》繫之於高帝六年。這一年劉邦在封 建齊、荊等同姓王國時,曾析置東陽、膠西、城陽、博陽等 郡,因此廣漢置於此年,亦有可能。要之,至遲在高帝末年,
必已有廣漢郡的存在,才能足高帝末年十五漢郡之數。322 在文獻條件近似的兩郡,獲得完全相反的論斷,足見周振鶴取捨「高 帝置」不夠公允。
對此,筆者認為「高帝」乃指劉邦正式稱帝之後的七年內。《水 經注》「漢高祖四年置」一詞,因為劉邦當時未即帝位,僅能以「漢 王四年」稱之。此事凸顯酈道元注文不夠嚴謹,卻仍能泛指劉邦在 位第四年。適足說明「高帝置」有廣義的漢王元年到高帝 12 年
(195B.C.),與狹義的高帝 6 到 12 年(201-195B.C.)兩種起迄時間。
從漢王 3 年(204B.C.)開始觀察,時值楚漢相爭之際,劉邦 與項羽對峙在南陽與淮陽間,俟項羽轉赴其他戰場,劉邦亦引兵還 北。因而秦代的陳郡,位居西楚國的前線。其東北側即郡治陳縣一 帶,為項羽的勢力範圍,當時委由利幾管理,直到垓下戰後亦未見 變動:
其秋,利幾反,高祖自將兵擊之,利幾走。利幾者,項氏之 將。項氏敗,利幾為陳公,不隨項羽,亡降高祖,高祖侯之 潁川。323
然而陳縣西南到南陽郡之間的區域,歸屬何方始終不詳。如果注意 到劉邦擊滅項羽之後,分遣將領收定楚地的範圍,皆在《漢書.地 理志》淮陽國、沛郡以東,甚至是江漢平原的南郡以東。汝南一帶 未見任何將領接收,可推斷劉邦早已管控該地,而時間應在漢王 3
322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頁 142。
323 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卷 8,頁 381。
年(204B.C.)南進後。如此一來,漢王 4 年(203B.C.)項羽坐擁 故郡治陳縣,劉邦不得不另作因應。此時遂可能暫設汝南郡,以為 過渡的權宜之策,直到項羽敗亡,才又併回陳郡。故而酈道元上溯 開郡時間至此,仍有其可能性與可信度。
至於高帝 6 到 12 年內(201-195B.C.)數年內設置的「高帝置」
之說,王國維抱持懷疑、周振鶴僅以文獻不足徵反駁。在前述《水 經注》亦寫入的雙重證據下,顯然兩人論證不夠堅實。更何況班固 自高帝 6 年(201B.C.)韓王信建言起,多按郡別描述高帝朝各封 國轄區:
韓王信等奏請以故東陽郡、鄣郡、吳郡五十三縣立劉賈為荊 王,以碭郡、薛郡、郯郡三十六縣立弟文信君交為楚王。壬 子,以雲中、鴈門、代郡五十三縣立兄宜信侯喜為代王,以 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郡七十三縣立子肥為 齊王,以太原郡三十一縣為韓國,徙韓王信都晉陽。324 其中有東陽、鄣、吳、碭、薛、郯、膠西、濟北、博陽等九處,乃
《漢書.地理志》未載的王國和郡名。反觀同載此事的《史記》, 僅以淮東、西概約說明,未提各國管轄郡別。這不只反映班固另有 所本,更可能意味當時「汝南郡」沒設,或是不以此為名。若根據 郡守更替來考察政區沿革,嚴耕望《兩漢太守刺史表》已詳列西漢 歷任汝南太守,325最早僅考及武帝建元 2 年(139B.C.)前的蟲皇 柔:
建元二年,侯皇柔嗣,二十四年,元鼎二年,坐為汝南太守 知民不用赤側錢為賦,為鬼薪。326
換言之,《史記》與《漢書》缺載武帝以前的汝南守、相人事資料,
其後反倒出現鄭莊、劉虔、燕倉、嚴訢、孫寵、馬宮等多位汝南太 守。對照地緣相近且曾多次同屬一政區的淮陽郡、國,自惠帝以降 的守、相,申屠嘉、呂勝、灌夫等人,幾乎都見諸《史記》與《漢 書》之內。雖然文獻未見到武帝以前,有任何汝南太守的名稱,不 能直言在這之前未置。可是結合後文述及的數枚「汝南大守章」封 泥,乃景帝中元 2 年(148B.C.)改「郡守」為「太守」以後,才
324 班固,《漢書.高帝紀下》,卷 1 下,頁 60-61。
324 班固,《漢書.高帝紀下》,卷 1 下,頁 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