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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臺灣獨立音樂文化體系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分析臺灣獨立音樂文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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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分析臺灣獨立音樂文化體系

本研究的研究問題為:欲探討目前臺灣獨立音樂產業底下各重要關鍵群組相 對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透過訪談與整理出賈克朗文化體系(見圖8)應用至獨立 音樂的四大群組(決策者、創作者、中介者、群眾)所相互牽引的六大面向,進 而建構出整體「獨立音樂」文化體系(圖10)來呈現目前獨立音樂產業概況。

圖 10 臺灣「獨立音樂」文化體系 資料來源:本研究修改自Mollard(2002)

一、 決策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為決策者角色,於創作者面向中,他們提供創作者專輯 錄製相關的補助,讓資源稀少的創作者有能力提昇作品品質,或是更有機會進入 市場。另外也建立了採購標案,透過音樂相關計畫能與創作者合作,讓創作者除 了透過補助獲得資源外,也有另一個收入來源,也讓創作者能透過相關合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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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提高作品能見度。對於群眾,決策者則是建設相關文化硬體或是建立公共 音樂活動讓音樂文化可以推廣到群眾生活,讓群眾藉此更認識文化的價值和意義。

於中介者面向,則是透過補助或建立法規來支持中介者,讓中介者可以有效擔任 創作者和群眾之間的橋樑。

二、 創作者:獨立音樂創作人、獨立樂團

創作者在此體系下則需有決策者和中介者兩方輔助,在互動過程中則建立彼 此認同之關係,兩方有效協助除了可以提高作品產出以壯大市場外,創作的質量 透過培訓機制才能更快速進入主流市場,進而成為下一個明日之星。除了支持輔 助外,對於群眾面向,創作者自己本身需利用各方媒介來與市場溝通,藉由網路 平台無遠弗屆的利器去行銷作品和建立線上粉絲圈。然而,在實務上,現場表演 則是目前最有效觸及到客群的方式之一,市場需透過線上線下互相導引得以擴大,

才能更快速走向主流市場。

三、 中介者:廠牌、樂評、媒體、學校、Live House

中介者於此體系下擔任創作者與群眾之間穩定創作品質與傳遞作品價值的 橋樑,廠牌和學校需要建立培育與媒合系統,讓創作者於創作學習中可以更穩定 作品品質,同時也讓欲進入獨立音樂產業的新人可以更快速學習和更充分擁有學 習資源。此外,對於群眾而言,樂評和媒體則是重要的傳遞角色,負責傳播獨立 音樂作品和將音樂文化落實於群眾生活中。學校則需要教育群眾包容音樂文化的 多元性,建立群眾對聆聽音樂的多元性,而非單一的古典藝術或流行文化。因此 中介者於此文化體系下除了提高音樂創作質量與產量外,穩定音樂市場需求也是 中介者所給予的價值之一。

四、 群眾:大眾、小眾

群眾於此體系則為獨立音樂市場需求的來源,也是掌握獨立音樂產業是否能 夠更為茁壯的重點因子之一。在文化市場方面,因為獨立音樂相對主流音樂更須 主動搜尋聆聽,因此口碑行銷和現場體驗為建立市場的重要來源之一,也是創作 者觸及群眾的主要管道。對於體系下的三方(決策者、創作者、中介者)而言,

需有效傳遞獨立音樂價值給予群眾、建立起群眾對於獨立音樂之需求、對獨立音 樂文化之認可,並降低獨立音樂曝光之門檻等,而整個體系最終的目的在於如何 穩定市場需求,更甚是如何能壯大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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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科技因子:音樂的串流平台、購買平台、發表平台及社群網站

過去Molard(2002)的文化體系中以傳統大眾傳播為主要文化傳遞方向;然 而,21 世紀數位時代開始至今,科技的發展深刻地影響整個獨立音樂文化體系 變動,企宣模式從傳統媒體(電台、電視、實體廣告……等)轉向到線上平台,

同時,也因為網路開放性,創作者已不再只能依賴唱片公司宣傳,而是自身就能 利用網路媒介曝光自己。此外,MP3 格式建立與普及也讓音樂消費行為發生轉 變,實體專輯購買轉而被線上平台單買單曲、購買串流音樂聆聽所取代。除了消 費模式改變外,網路平台的擴散性讓創作者不再須要透過唱片公司才能讓作品問 世,自己能主動發表音樂作品到相關平台上被群眾聽見,甚至於募資平台發起作 品錄製的計畫。社群網站普及也讓創作者開始在線上建立自己的樂迷圈,讓樂迷 可以於線上跟創作者互動,甚至擴散宣傳。

除了創作者與群眾的文化市場發生改變外,中介者與決策者因應科技環境也 有所變化。例如Live House 開始嘗試直播,將現場活動也能在網路平台同時播 放,讓音樂場景從線下轉換到線上,或者是獨立音樂廠牌開始與音樂串流版權合 作,抑或是廠牌自身建立網路平台販售音樂作品等等。決策者於文化硬體建設上 也開始投入更多音樂與科技的結合,像是3D 拍攝、即時串流等多媒體應用。以 上科技因子已改變目前音樂產業環境,也因此讓四大群組運作模式開始順應環境 轉變,然而未來相關影音科技越來越多元創新,音樂場景也可能再次發生變化,

因此文化體系也需要衡量科技帶給產業改變的可能性。

以上參考Molard(2002)文化體系模型去建構台灣獨立音樂產業的面貌,並 定義四大群組的角色和相互關係,從交錯關係中體現各群組本身的價值和所需的 協助,並藉由互補關係讓體系更加穩固。另外過去Molard(2002)文化體系較 少考慮到外部因子的影響力,然而在資料蒐集過程中了解到科技變化確實改變音 樂產業運作模式,因此本研究將獨立音樂文化體系加入科技因子當作外部環境的 間接影響,尤其是消費市場轉型,MP3 數位音樂世代改變整個市場結構,緊接 而來的是音樂串流興起,未來科技對於音樂的影響力將越來越深遠,這也將加速 文化體系的變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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