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政策分析
7.3 隨油徵收政策分析
7.3.2 區域隨油徵收政策分析
首先針對主要都會模擬汽油在每公升多收4元與8元的的情境下,汽車總行駛 里程的下降情形。
z 汽油每公升多收4元
當採隨油徵收制度每公升多收4 元時各汽車持有數方案變動情形彙整如表 7. 53 所示,並為探討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對於 96 年各持有汽車數之主要都會家 戶選擇情形,故將96 年持有相同數量汽車之主要都會家戶與以相加,而各主要 都會家戶持有汽車數之改變比例如表7.54 所示,並可由表 7.54 所得結果可知,
因燃料費從持有模式中扣除,故主要都會之家戶持有二輛車與三輛車之比例會微 幅上升,並就本研究之調查主要都會汽車樣本而言,當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時,
總車輛數將上升0.24%,並利用此結果對照以民國 96 年 9 月之登記主要都會自 用汽車車輛總數2,002,962 輛為母體,當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時其持有輛將上升 0.24%,即汽車總數將上升至 2,007,769 輛。
表7.53 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後之主要都會各汽車持有方案之選擇比例 方案 實施前 每公升多收4元
方案1(0,1) 6.26% 6.25%
方案2(1,1) 53.80% 53.70%
方案3(1,2) 7.13% 7.15%
方案4(2,1) 1.89% 1.89%
表7.53 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後之主要都會各汽車持有方案之選擇比例(續) 方案5(2,2) 15.75% 15.81%
方案6(2,3) 1.95% 1.97%
方案7(3,2) 1.05% 1.05%
方案8(3,3) 3.11% 3.13%
方案9(1,1,交易) 5.51% 5.49%
方案10(2,2,交易) 2.93% 2.94%
方案11(3,3,交易) 0.62% 0.62%
總計 100% 100%
表7.54 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後之主要都會家戶持有汽車數量統計表
項目 實施前 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
家戶別 比例 家戶數 汽車數 比例 家戶數 汽車數 持有一輛車 67.46% 603 603 67.33% 601 601 持有二輛車 26.86% 240 480 26.95% 241 482 持有三輛車 5.68% 51 153 5.72% 52 156
合計 100.00% 894 1236 100.00% 894 1239
下降比例 -- 汽車車輛數上升0.24%
為了解政策實施後對總行駛公里數的影響,因此以區域型汽車使用模式模擬 主要都會區將車輛在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後的平均年行駛里程數,平均行駛里程 降低至9,619 公里,並與變動後主要都會之總車輛數進行計算,即可知在汽油每 公升多收4 元後,汽車之總行駛里程將會下降 6.77%,即下降 1,401,902,993 (19,312,730,011-20,714,633,004)公里。
z 汽油每公升多收8元
當採隨油徵收制度每公升多收8 元時各汽車持有數方案變動情形彙整如表 7.55 所示,並為探討汽油每公升多收 8 元對於 96 年各持有汽車數之主要都會家 戶選擇情形,故將96 年持有相同數量汽車之主要都會家戶與以相加,而各主要 都會家戶持有汽車數之改變比例如表7.56 所示,並可由表 7.56 所得結果可知,
雖燃料費從持有模式中扣除,然而因汽油每公升多收8 元,而增加了家戶的加油 費用,故主要都會之家戶持有一輛車之家戶的比例微幅增加,而持有二輛及三輛 車之家戶比例降低,並就本研究之調查主要都會汽車樣本而言,當汽油每公升多 收8 元時,總車輛數將下降 0.16%,並利用此結果對照以民國 96 年 9 月之登記 主要都會自用汽車車輛總數2,002,962 輛為母體,當汽油每公升多收 8 元時其持 有輛將下降0.16%,即汽車總數將下降至 1,999,757 輛。
表7.55 汽油每公升多收 8 元後之主要都會各汽車持有方案之選擇比例 方案 實施前 每公升多收8元
方案1(0,1) 6.26% 6.29%
方案2(1,1) 53.80% 53.96%
方案3(1,2) 7.13% 7.10%
方案4(2,1) 1.89% 1.90%
方案5(2,2) 15.75% 15.67%
方案6(2,3) 1.95% 1.93%
方案7(3,2) 1.05% 1.04%
方案8(3,3) 3.11% 3.07%
方案9(1,1,交易) 5.51% 5.52%
方案10(2,2,交易) 2.93% 2.91%
方案11(3,3,交易) 0.62% 0.61%
總計 100% 100%
表7.56 汽油每公升多收 8 元後之主要都會家戶持有汽車數量統計表
項目 實施前 每公升多收8 元
家戶別 比例 家戶數 汽車數 比例 家戶數 汽車數 持有一輛車 67.46% 603 603 67.66% 606 606 持有二輛車 26.86% 240 480 26.72% 238 476 持有三輛車 5.68% 51 153 5.62% 50 150
合計 100.00% 894 1236 100.00% 894 1232
下降比例 -- 汽車車輛數下降0.16%
為了解政策實施後對總行駛公里數的影響,因此以區域型汽車使用模式模擬 主要都會區將車輛在汽油每公升多收8 元後的平均年行駛里程數,平均行駛里程 降低至8,947 公里,並與變動後主要都會之總車輛數進行計算,即可知在汽油每 公升多收8 元後,汽車之總行駛里程將會下降 13.63%,即下降 2,822,807,125 (17,891,825,879-20,714,633,004)公里。
2.次要都會
進而針對次要都會模擬汽油在每公升多收4元與8元的的情境下,汽車總行駛 里程的下降情形。
z 汽油每公升多收4元
當採隨油徵收制度每公升多收4 元時各汽車持有數方案變動情形彙整如表 7.57 所示,並為探討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對於 96 年各持有汽車數之次要都會家
戶選擇情形,故將96 年持有相同數量汽車之次要都會家戶與以相加,而各主要 次會家戶持有汽車數之改變比例如表7.58 所示,並可由表 7.58 所得結果可知,
因燃料費從持有模式中扣除,但因加油費用在區域型持有模式之次要都會家戶並 不顯著,所以在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所衍生出額外的加油費用,並不影響汽車持 有,故次要都會之家戶持有二輛車與三輛車之比例會微幅上升,並就本研究之調 查主要都會汽車樣本而言,當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時,總車輛數將上升 1.36%,
並利用此結果對照以民國96 年 9 月之登記次要都會自用汽車車輛總數 1,778,268 輛為母體,當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時其持有輛將上升 1.36%,即汽車總數將上升 至1,802,452 輛。
表7.57 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後之次要都會各汽車持有方案之選擇比例 方案 實施前 每公升多收4元
方案1(0,1) 4.51% 4.34%
方案2(1,1) 38.96% 37.74%
方案3(1,2) 9.44% 9.61%
方案4(2,1) 1.54% 1.50%
方案5(2,2) 23.15% 23.70%
方案6(2,3) 2.11% 2.23%
方案7(3,2) 0.78% 0.81%
方案8(3,3) 9.35% 9.84%
方案9(1,1,交易) 3.98% 3.86%
方案10(2,2,交易) 4.31% 4.41%
方案11(3,3,交易) 1.87% 1.97%
總計 100% 100%
表7.58 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後之次要都會家戶持有汽車數量統計表
項目 實施前 每公升多收4 元
家戶別 比例 家戶數 汽車數 比例 家戶數 汽車數 持有一輛車 48.99% 414 414 47.43% 401 401 持有二輛車 37.68% 319 638 38.53% 326 652 持有三輛車 13.33% 113 339 14.04% 119 357 合計 100.00% 846 1391 100.00% 846 1410
下降比例 -- 汽車車輛數上升1.36%
為了解政策實施後對總行駛公里數的影響,因此以區域型汽車使用模式模擬 次要都會區將車輛在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後的平均年行駛里程數,平均行駛里程 降低至9,347 公里,並與變動後次要都會之總車輛數進行計算,即可知在汽油每
公升多收4 元後,汽車之總行駛里程將會下降 4.77%,即下降 844,469,488 (16,847,518,844-17,691,988,332)公里。
z 汽油每公升多收8元
當採隨油徵收制度每公升多收8 元時,雖燃料費從持有模式中扣除,但因加 油費用在區域型持有模式之次要都會家戶並不顯著,所以在汽油每公升多收8 元所衍生出額外的加油費,並不影響汽車持有,故各汽車持有數方案變動情形與 各次會家戶持有汽車數之改變比例與表7.57 和表 7.58 雷同,故總車輛數亦將上 升1.36%,即 1,802,452 輛。
為了解政策實施後對總行駛公里數的影響,因此以區域型汽車使用模式模擬 次要都會區將車輛在汽油每公升多收8 元後的平均年行駛里程數,平均行駛里程 降低至8,782 公里,並與變動後次要都會之總車輛數進行計算,即可知在汽油每 公升多收4 元後,汽車之總行駛里程將會下降 10.53%,即下降 1,862,854,868 (15,829,133,464-17,691,988,332)公里。
3.一般城市
最後針對一般城市模擬汽油在每公升多收4元與8元的的情境下,汽車總行駛 里程的下降情形。
z 汽油每公升多收4元
當採隨油徵收制度每公升多收4 元時各汽車持有數方案變動情形彙整如表 7.59 所示,並為探討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對於 96 年各持有汽車數之一般城市家 戶選擇情形,故將96 年持有相同數量汽車之一般城市家戶與以相加,而各主要 一般城市持有汽車數之改變比例如表7.60 所示,並可由表 7.60 所得結果可知,
因燃料費從持有模式中扣除,但因加油費用在區域型持有模式之一般城市家戶並 不顯著,所以在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所衍生出額外的加油費用,並不影響汽車持 有,故一般城市之家戶持有二輛車與三輛車之比例會微幅上升,並就本研究之調 查一般城市汽車樣本而言,當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時,總車輛數將上升 1.62%,
並利用此結果對照以民國96 年 9 月之登記一般城市自用汽車車輛總數 1,765,275 輛為母體,當汽油每公升多收4 元時其持有輛將上升 1.62%,即汽車總數將上升 至1,793,872 輛。
表7.59 汽油每公升多收 4 元後之一般城市各汽車持有方案之選擇比例 方案 實施前 每公升多收4元
方案1(0,1) 4.99% 4.78%
方案2(1,1) 38.93% 37.49%
方案3(1,2) 6.88% 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