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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附表 4-10,「雜項收入」係指,前述業務外收入以外之收入,所以 其收入內容非常廣泛,除了常見的出售招標文件、補發學生成績單或證明 書等外,如學生實習成品販賣所得,以及販賣報廢之機器設備或資源回收 等,都可歸入「雜項收入」。因為「雜項收入」的之內涵相當廣泛,是以影 響因素的歸納相對不易。不過,依據訪談紀錄,本研究發現部分學校民國 99 年「雜項收入」突然增加,係因實施校務基金之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要求學校,將公務預算時其結存之代收代辦經費,如實習材料費與電腦使 用費等收入,轉為雜項收入。因此,民國 99 年至 100 年期間,學校將實施 校務基金前,滾存之代收代辦經費,轉移科目至「雜項收入」;亦即,並非 因學校出售招標文件、補發學生成績單或證明書等增加所致,純係

代收代辦

結存經費科目轉移。

在訪談中,提及「

科目轉移

」之受訪者計有 2 位,發言

次數計有 3 次,訪談內容包括:

圖 4-33 國立高工校務基金受贈收入影響因素分析圖 主動公開求助訊息

內在因素

受贈收入

外在因素

擴展社區資源

學校特色與績效

校友支持

城鄉差距 揭露財務徵信

EI08-A-10-1:開辦校務基金之前,實習材料費的收入與電腦使用費的

IE02 1,371,628 1,496,127 554,102

IE03 139,386 689,566 185,141

IE04 1,802,802 14,006,567 1,132,601

IE05 2,304,128 212,235

IE06 4,034,724 178,895

IE07 412,791 2,917,393 628,480 297,285

IE08 986 1,612,948 5,486,957 125,697

IE09 2,237,060 2,995,488 4,701,056 3,499,452

IE10 411,904 263,754 341,413 400,326

IE11 1,766,760 4,176,739

IE12 1,458,132 3,187,299 3,864,714

IE13 2,475,135 982,500 485,940

此外,依據表 4-42 本研究發現,IE09 自民國 97 年至 100 年,雜項收入 平均每年約三百萬元,相較於其他學校高出許多。依據訪談紀錄,該校因 開辦建教合作班,合作廠商提供學校業務費與學生保險費,學校將相關經 費歸入「雜項收入」;另外,學校資源回收與報廢機器、設備的標售等,也 都是 IE09「雜項收入」增加的原因。IE09「雜項收入」內涵之訪談紀錄如 下:

EI09-A-10-1:合作的廠商會提供一些業務費給學校,我們會把這些經 費放在雜項收入。

EI09-A-10-2:廠商也會支付學生的保險費給學校,我們也會把這些保 險費放在雜項收入。

EI09-A-10-3:報廢的機器或設備、廢料、資源回收等,標售所獲得的 價款,也都放在雜項收入。

綜言之,在其他業務外收入科目下,無適當項目可歸列之收入,均可 歸屬「雜項收入」。因此,「雜項收入」可歸列之收入內涵相當廣泛、多元;

亦即,只要學校「勇於開源」,不論是開設建教合作班所得收入,或資源回 收、報廢機器設備販賣所得價款,均為增加「雜項收入」之關鍵因素。至 於,出售招標文件、補發學生成績單或證明書等所得,學校既不能也不該 期待其增加。基此,本研究認為「勇於開源」繫於校內人員的態度,亦即 學校校長、行政人員或教師等,對學校財源的開發,是否具備積極主動的 態度;如果學校的態度積極,就會做好零廢料與報廢機器設備的管理,而 相關販售也就能獲得較高的價款。是以,本研究認為「雜項收入」之影響 為校內人員的態度。綜此,國立高工校務基金學校「雜項收入」影響因素 之分析圖,如圖 4-34 所示。

最後,綜合前述國立高工校務基金收入影響因素之分析,本研究依據

另依據前述國立高工校務基金收入影響因素之分析,本研究就各項影

表 4-44 校務基金收入項目影響因素及定義彙整表(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