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國公立中小學學校經費制度之經費來源與募集方式
第四節 本章小結
自國立大學開辦校務基金制度以來,校務基金即成為重要的研究議 題,隨著國立高中職校務基金制度實施,有關校務基金的研究有了新的對 象。不過,經本研究分析發現,國立高中職校務基金制度相關研究,多數 聚焦在學校人員的認知與態度,對於影響學校基金收入因素之探討,幾無 相關研究可供參考。本研究認為探討國立高工校務基金收入之影響因素,
有助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瞭解,各國立高工籌募校務基金之內、外在限制 或優勢,提供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扶助弱勢學校之依據,進而達成教育公平 之理想。
其次,就校務基金的設置目的而言,在國家隊教育的法定支出與義務 性支出日益龐大的情況下,推動國立高中職設置校務基金主要目的有二:
第一,要求學校提升使用資產效能,促使學校積極開闢財源補充預算之不 足;第二,鼓勵學校提升經費使用效能,有效規劃資源運用,讓結餘的經 費能留在校務基金滾存,俾使學校能擔負妥善運用學校資產,及開源節流 充裕學校經費之責。亦即,在國家教育經費日趨拮据的當下,推動國立高 中職設置校務基金,係藉由滾存制度,促使學校積極開源節流充裕經費來 源,期能在人事費及業務費等基本需求之外,學校能自闢財源提升學校的 校學資源。
再就校務基金自籌經費之方法而言,雖然包括發展「建教合作」、開辦
「推廣教育」、收取「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積極對外「勸募」,及「多 角化投資運作」等方式。不過,本研究認為無論「建教合作」、「推廣教育」、
「場館租用費」、「募款」及「多角化投資運作」等,都係學校募集校務基 金的方法之一,但每一種籌募基金的方式,可能都需要一定的學校內在條 件,或外在客觀因素配合。若因學校特質不同,致造成學校校務基金收入
產生差異,恐將引發教育經費不公平的質疑!在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實 施校務基金之後,學校校務基金收入影響因素究竟為何?值得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多予關切!
至於校務基金與公務預算間之差異,本研究認為校務基金提供學校具 校本精神之經費管理機制,讓學校經費之收入與支出有較高的自主性,同 時提升學校經費使用效能,及多元化學校收入來源,以期減輕學校對主管 機關在經費上的依賴。不過,當學校在享受校務基金制度提供的自主、彈 性時;學校必須有所認知與覺醒,學校開始承擔籌募部分經費的責任,接 受主管機關對學校經費由全額提供,改為部分補助的轉變。基此,本研究 認為校務基金與公務預算最大差異係,校務基金相對提供學校自由、自主 地使用經費的環境,或積攢因學校績效而獲得的自籌經費,或留用因提升 效能節餘之經費,但同時學校必須承擔部分經費的籌募。
最後,本研究就臺灣與美國公立中小學學校經費實施之目的、公立學 校經費支援團體及學校經費募集方法等三面向,分別比較說明如後。
(一)臺、美公立學校基金實施之目的之比較
美國公立學校起源於 1850 年代,因聯邦與州政府分權的制度設計,教 育在美國係屬州政府的權責;在教育經費的分配上,則以學區財產稅為公 立中小學之經費來源,致使學校經費成為學區財富的函數,而引發教育經 費不公平的爭議。1896 年「隔離但公平」的判決之後,雖然學校因此有了
「合法」隔離的依據,但教育經費公平也成為於法有據的主張。直到 1950 年代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隔離但公平」的判決,教育公平與教育機會 均等成為重要的訴求。因此,1970 年代以教育經費「公平」為名的訴訟,
在美國如野火燎原般,在各州蔓延擴展;不論訴訟的策略是對聯邦提告,
或對州政府提告,也不論訴訟結果是輸或贏,都一定程度迫使州政府重視
學區財富不均,致校際間單位學生經費收入差異的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 焦點,更迫使州政府在教育經費上扮演更積極的角色。1980 年代之後,美 國公立學校教育經費的訴求,由「公平」轉為「充分」,要求學校經費必須 滿足學生達到學習標準所需。2000 年之後,因為「不讓孩子落後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實施,聯邦政府基於補助弱勢學生,開始對公立學校教育 經費提供補助。
基此,總結美國公立中小學教育經費發展歷程,原本只是基於中央與 地方分權,將教育經費畫歸地方政府權責。因地方稅收差異,引發不公平 的爭議,進而要求政府應該提供每位學生公平,且足夠達到學習標準的學 校經費。是以,本研究認為從 20 世紀 70 年代迄今,美國公立學校基金改 革運動之目的係在強調,每個學生應該擁有「公平」且「充分」的經費,
以期達成所欲達成之學習標準。
反觀,我國國立高中職校務基金實施歷程,依據教育部對外說明校務 基金實施之背景與目的相關文件,如:《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
例》草案總說明(立法院,2008)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實施方案〉
(教育部,2006a)、〈推動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與國立社教機構作業
基金之背景及實施重點〉(教育部,2006b)等,可以發現教育部強調的原
因主要有三項:教育經費之法定支出不斷擴張、國家財政困難需開源節流、大學校務基金已見成效。其目的則有四項:使教育資源之分配運用能更為 靈活有效、鼓勵學校節流及廣籌財源,相對減輕政府負擔、提高經費的自 主性及彈性讓學校經費運用更具效益、加強學校注重成本效益觀念提高經 費使用效能。基此,綜合教育部相關文件,本研究認為國立高中職實施校 務基金之背景,係起於政府財政困乏,同時法定支出與政策性支出又不斷 擴大;而其目的則是希望藉校務基金實施,提升學校經費使用效率,甚至 促使學校開源節流,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相較於美國公立學校經費改革運動,國立高中職實施校務基金制度,
著重在學校經費使用效能提升,以及鼓勵學校開源節流,以提升經費的自 主性;至於,如何建構公平且充分的學校基金系統,在教育部相關文件中,
則未被提及。然而,無論學校經費使用效能,或學校經費開源節流,會否 受到學校內、外因素影響?未來若學校基金收入成為學校內、外因素的函 數,參考美國公立學校經費改革運動,要求學校校務基金公平,恐將成為 教育議題的新焦點。此外,不論學校如何開源節流,學校基金是否足以支 持學生,達成所需達成之學習標準,亦未在國立高中職校務基金實施過程 中獲得討論;因此,在強調學校基金使用效能,與開源節流的前提下,會 否造成學校忽略甚至沒有充分經費,支持學生達成所應達成之學習標準。
綜上,本研究認為不論學校基金的公平或充分,均與學校校務基金收入有 關;是故,探究學校校務基金收入之影響因素,有助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瞭解,影響各國立高工經費開源節流之因素,並據此提供相對弱勢學校必 要補助,俾使國立高中職校務基金能達成公平與充分的要求。
(二)臺、美公立學校經費的支援團體之比較
美國支持公立中小學教育經費的非營利組織,不但數量繁多,種類也非 常多元,以 2007 年統計為例,全美計有 19,000 個支持公共教育的非營利組 織,為公立學校募集 4.3 億美元。而這些非營利組織除親師團體(PTA)贊 助目標較特定外,其他如:公共教育基金(PEFs)、鼓勵閱讀(Remedial reading and encouragement)團體、獎學金等,支持公共教育團體種類繁多且目標各 異。由於,募款對象、贊助對象各不相同;是以,各種弱勢的學區或學校,
都可能有相應的非營利組織,提供額外支援。
然而,國內雖然有很多慈善團體設有獎學金,不過獎學金的提供對象是 以學生個人為主,對學校經費幾無影響。至於,學校家長會、校友會或文
教基金會,募集的捐款各有自主權,非學校所能支配管理。即使學校家長 會、校友會或文教基金會,願意支持學校相關經費,其所能支援的經費,
是否也與家長或校友的社會經濟地位有關,並非每個學校都能得到相同的 經費支持。最後,因為其他公共教育基金支持團體,在國內並不多見;就 如同黃琬淇(2007:41-43)、湯堯(2001a:62-63)等人所指出,國內捐 款興學的風氣尚未形成,一直是大學募款的最大困境。如果大學募款都有 困難,那麼要國立高中職對外募款,豈不是難上加難。
綜言之,由於捐款興學的風氣尚未形成,又支持公共教育經費的非營利 組織尚待發展;國立高中職若要獲得額外的支援或經費,多數要依賴學校 家長會或校友會。但以美國為例,學區家長貧富差距不同,親師團體(PTA)
提供的額外支援經費差距可達三倍以上。基此,國立高中職實施校務基金 制度後,基金收入會否受到學校內、外在因素影響,造成單位學生教育資 源的差異,值得吾人進一步探討。是以,本研究認為探討國立高工校務基 金收入影響因素,有助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瞭解,各國立高工對外爭取捐 贈之優勢與劣勢,並據以平衡學校基金收入,提供弱勢學校公平且充分之 學校基金。
(三)臺、美公立學校經費的募集方法之比較
美國公立中小學學校經費來源,除地方、州與聯邦等三級政府核撥支 經費外,還有多元的非營利組織提供額外經費,此外學校還可以藉由提供
美國公立中小學學校經費來源,除地方、州與聯邦等三級政府核撥支 經費外,還有多元的非營利組織提供額外經費,此外學校還可以藉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