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入幼兒園營運之動機
(一). 大仁幼稚園
1949 年26大陸動盪失陷,天主教羅馬教延指示原於大陸地區傳教之神職人員 陸續撒退臺灣,當時聖保羅會神父被指派、或自願至臺東傳教(稱為聖保羅外方 傳教會27,多數為瑞士籍),當時臺東有後山之稱,所在偏遠、物質貧乏。其時國
26 以下本章分析敘述上,中文數字表年時,代表以「民國」計;阿拉伯數字表年時為西元。例如
『四○年代』表民國四十年左右;『1963 年』表西元一九六三年。全文盡量統一以西元記年。
27 二次大戰後,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當時全台灣百廢待興,各地物質與生活條件極差,前山與後 山在生活條件上有天壤之別,而聖保羅會(化名)在1953 年 10 月正式來台灣傳教時卻選擇了 台東整個縣境。就地理上,台東整塊的土地在菲律賓與歐亞地層盤塊上,年年地震頻繁,颱風 襲擊,山多耕地少,物產極不豐收。當初前來傳教的辛志平(化名)、姚品義(化名)、秦壽 長(化名)等神父,秉持「光榮天主、傳揚耶穌福音」的前題,克服種種環境困難,展開傳教 工作。聖保羅會在台東傳教事業最盛時期,會士來台東之人數多達36 人,聖職(神父)31 人,
修士4 人,尚有在恭同高工(化名)的技術士教師 10 人。前前後後光是會士多達 44 人。聖保 羅會在這五十年來,購置的土地不少,目的為興建聖堂,在建蓋聖堂方面多達一百廿十餘座,
包括因自然災害和火災重建的在內。也興建了不設施,就文教方面有:恭同高工、同方職訓中 心(化名)、傳教學校(後改制教義研習中心)、學生中心(培質院六所)、聖路易小修院(化 名)和在1960 至 80 年代各堂口的幼稚園(現僅存 5 所)。就醫療方面,與聖瑪利亞會、同仁 醫療會(化名)、信義會(化名)的三位女修會合作:興建醫院、療養院、診所、教養院。社 會服務方面:有幸福家庭中心(化名)、關懷中心、各村落的儲蓄互助社、青年中心及教會團 體內的基善儲蓄互助社。還有,在不少的村落協助貧苦農民開發耕作地,利用河川新生築堤開 闢成農地耕作,在水源旺盛的地方開拓成水田。此外,50 年代有不少村落飲用水不足,聖保羅 會協助村民引入山泉水至村落供給百姓,有些地方至今尚在使用。培植聖職方面:全心投入小 修院培育,培植了12 位聖職,其中有 2 位主教。傳教方面:曾經與十數位國籍聖職、聖瑪利亞 會、聖雅各會(化名)修女合作。
外幼稚教育發展已相當興盛,而鑑於臺灣幼稚教尚未普及,以及聖經教義照顧幼 小的概念,
這是他們的教義,外國人他們自己要做的,他們認為孩子是,你看看我們外面那 句話,你看我們外面,就是那個看板上的,你有沒有看到,「耶穌說:『讓兒童到 我跟前來,我要祝福他』」,這是它這個章節,馬爾谷福音第十章第十四節,而且 他們說「為最小所做的事,就是為我做的」,這個都是聖經上的話,所以他們認 為小孩子都應該要接受教育,尤其在六歲以前,…(I-TJ-DI-20061107)
以及方便教義的傳播下,敦請設立幼稚園。2829
(二). 達觀幼稚園
達觀幼稚園的成立,大約於1957 年左右,裴神父30在其傳教生活中,見農忙 時期社區幼童們因此疏於照護,自行四處遊蕩或由年紀尚小之兄姊看管,於是興 起代為托育幼童的念頭。為了籌措開辦費用,裴神父隻身返回德國,自行獨立募 集經費。回國後,即設立託兒中心,開辦初期完全免費,即『達觀幼稚園』前身。
3132
五十年來,聖保羅會全體會士在台東縣境,投入了不人力、智力、精力、財力,但他們不以這 些成果掛在心上、嘴上為傲為是。反而將這一切:教堂、文教、醫療、慈善、社服、金融(儲 蓄互助社)等事業,憑白地交由教區或修女會接收,使它能由現有及將來的人力使它永續的經 營,愈顯主榮,造福眾生靈。(2006 年 11 月 26 日,取自:
http://www.catholic.org.tw/stcw/2452.htm#2,善導週刊 2452 期)
28 過程:1954 年由聖保羅會辛志平(化名)神父敦請修會於臺東市廣東路(化名)堂口旁開設幼 稚園,土地的由教友捐贈,資金的來源則由聖保羅會總會直接挹注(其設立款項多數為聖保羅 會國外信友捐助),獲准後即於堂口邊蓋設幼稚園。1955 年 8 月 8 日經設立許可,10 月 22 日設 立登記為臺東縣第一家私立幼稚園『大仁幼稚園』,創辦人為辛志平神父。成立初時僅是臨時的 瓦舍,其經營與管理的權責在成立幾年後移轉由聖瑪利亞修女會接管,直至資金充裕後才陸續 改建為專屬幼稚園的水泥建築。
29 以上敘述乃經大仁幼稚園方園長(I-TJ-DI-20061107)、百聖天主堂(化名)蒙席趙神父(化名)
(I-PS-FA-20061226)訪談,以及善導週刊 2452 期內文等資料,匯整而出。
30 吉平地處臺東市郊(距臺東市約十二公里),1956 年時住民多數為卑南族部落成員,生活型態大 部份以務農墾殖為主。該年天主教吉平堂成立(其土地的取得為聖保羅會於 1955 年購得,1956 年修建教堂),由聖保羅會德國藉神父裴達觀(化名)職首任司鐸,雖當時裴神父年屆五十餘歲,
仍勤學卑南語,冀能與當地族人打成一片,其後更因語言之便,秉民族誌的研究精神,深入部 落蒐羅卑南族禮俗,並於部落耆老口中節錄下該族許多制度與祭典文化史料,使成為日後卑南 族尋根的重要文獻。
31 託兒中心當時並未立案,並曾先後交付修女代為接管五年、聘任專任園長經營,但都因經營不 善而易手。直至裴神父力邀鄭園長的投入整頓,始於 1985 年立案,並使園務穩定至今。
32 以上結果透過達觀幼稚園鄭園長的訪談(I-DH-DI-20061109),與聖保羅外方傳教會歐修士(化 名)電訪(I-PL-BRO-20061226),以及 2006 年 11 月 18 日自由時報記者陳賢義的台東報導等,
釐出達觀幼稚園設立的動機與過程。
二. 時代背景的有利因素
兩所幼兒園開辦至今,皆已近五十年歷史。參照洪福財(1998)「變遷社會中 的幼兒教育」一文,對臺灣社會與經濟變遷下幼兒教育的發展所劃分的四個時期33 對照下,可以釐出兩園的開創時值洪福財所歸納的「計劃經濟時期」(1953~1964 年)。綜合該時期之幼教背景與當時政經時勢,可歸納出幾項對當時外來宗教團體
(如天主教、基督教等)在創設幼兒園上的有利條件,其中包括:
(一). 社會福利事業亟需外資的援助:當時臺灣經濟剛復甦起步,政府財政與人 力預算不足,且本土民間力量尚未成形,對社會慈善業的投入遠不及需 求,因此亟需國外經費的贊助(官有垣,2000a)。以當時臺灣國民所得與 匯率低的開發中國家待援形象,國外救助籌募較易行之。
(二). 宗教信仰開放:1949 年國民黨政府撤退來臺,至 1987 年間臺灣政治上雖 處一黨獨大近似專斷的戒嚴時期,但對民間宗教信仰上,只要宗教團體不 曾引起政治上的疑慮,大都能享有宗教上的自由發展權。換句話說,宗教 團體來臺發展傳教,如本著不與政策與當權者違逆,配合政治、政策的作 法,在臺皆可有較良好的發展(瞿海源,2001)。
(三). 政府開放並鼓勵私立幼稚園的興設: 1953 政府年修訂「幼稚園課程標 準」,使幼稚教育課程及教學發展有所依循。但合格師資條件不變34,在各 級教育之師資不足情況下,具幼教合格師資背景之教師,紛轉向福利較佳 的中小學師資發展,致使幼教師資更加嚴重不足35。政府礙於經費與師資 等人力的不足,公立幼稚園設立緩慢,為因應幼教需求,政府訂定辦法補 助設立私立幼稚園,及至1961 年時已可看出成效,全臺幼稚園共 556 所,
公幼僅佔38%,幼稚園的設立開始轉以私立為主。
(四). 幼稚園設立的資金與技術門檻不高:雖然法令上對設立幼稚園的場地、設
33 其劃分為:「經濟重建時期」(1945~1952)、計劃經濟時期(1953~1964)、經濟起飛時期(1965~1981)
以及經濟繁盛時期(1982~1999~),各時時期重要事項詳如附件四。
34 合格師資以「師範學校幼師科畢業」、「具小學教員資格,曾任幼稚園教員一年上」或「受省市 教育行政機關所組織之小學教員鑑定委員會檢定合格者」為主。
35 當時,私幼平均幼稚園師生比 1:38,但依「幼稚園設置辦法」其規定為 1:20。但以 1945~1952 的統計資料指出,當時公幼之師生比更達1:107 之譜,足見師資之不足。
備及師資的標準訂定頗高,但執法上並不嚴謹,整體幼教需求仍停留在幼 兒保育與照顧的層面。私幼普遍聘請代用師資獲家長默許,致教保技術的 執行不成困難,且對外資而言,以場地設備審核為主的幼稚園設立門檻,
資金與技術需求著實不高,因此有利於對私立幼稚園的投入。
三. 小結
兩個案幼稚園的設立,皆於臺灣經濟起飛前期,天主教團體基於諸多有利社 會需求下,如亟需外援、宗教自由、鼓勵私人興學、設立條件與技術門檻低、審 核寬鬆下,對於設立幼稚園的意願自然提高。
大仁幼稚園在設立,其催生過程除當時環境有利條件下,另一項主要動力來 自聖經上「為最小所做的事,就是為我做的」的教義中衍生,促使神父與修會決 定投入營運而設立幼兒園。
達觀幼稚園的設立,同樣處在大環境有利因素,所不同的是,其幼兒園的設 立是積極開創需求並利他的作法。神父於該堂區傳教過程中,觀察社區需求,主 動投入幼兒託育與幼稚教育的開發,將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付諸於行動,以 免費招生為開端照顧中下階層家庭之幼童,成為日後達觀幼稚園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