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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組織與組織外部之環境關聯

第三節 非營利組織的經營管理

四. 非營利組織與組織外部之環境關聯

非營利組織並非僅單純地面對使命、服務對象、志工,大部份非營利組織都 存活在一個複雜的社會關係網中。這些關係可能是競爭,可能合作,可能是共生,

也有形形的資源互相依賴。因此機構對外關係的管理不可忽視。

非營利組織對外部環境之關聯的探討,可先從近處之社區、同業間著手,繼 而擴充至企業、政府,及至於國際。這之間的關聯因素,因變項變數頗多,因此 可藉由下列理論,來試圖協助解釋組織與整體大環境的互動關係:

(一). 公共財貨論:

幼稚教育近年的普及,幾乎使之成為人民的基本需求,致使某些教育改革 意見甚至提出「國教向下一年」的呼籲,然而對於教育的普及實可用「公共財

貨」(public goods)25來論述。

因為某些公共財貨性質不同,導致有些人的「邊緣需求」(residual demand)

無法獲得滿足,在這種情況下,某些非營組織存在的目的,就是作為公共財貨 的另一種提供者,藉著提供一定數量與品質的公共財貨來滿足邊緣需求,以補 充公部門提供的不足,此即「填補縫隙觀點」(the gap-filling perspective)。

(Hansmann,1987;官有垣,2000a)

官有垣(2000a)提出三種「系絡因素」(contextual factors)影響非營利組 織的發展:

1. 人們對於某些公共財貨需求,政府無法加以滿足的規模。規模愈大,

則提供非營利組織有愈大的市場空間推展工作與發展組織。

2. 政府對於這些需求加以滿足的的能力與意向。政府是否能衡量己身能 力,使政策推展在無法全面普及時,是否可將部份資源花在推展或購 買契約服務上,儘量使求得以滿足。

3. 非營利組織是否能從其所在的社區獲得足够的資源,如經費、人力與 技術。

因此,滿足公共財貨及是形成部份非營利組織生存的觀點。

(二). 政權性質的觀點

Tandon(轉引自 官有垣,2000a,頁 24)指出,一般開發中國家可略分為 三種政權類型,此三種類型影響非營利組織的工作環境與行動空間,即—

1.

軍事與獨裁政權

2.

單一且優勢支配政權國家

25 公共財貨又可稱為公共財,大致可劃分為純公共財與準公共財。純公共財:指其利益由全體均 等共享者,如國防等,指在同一期間內,可以同時提供效益給二個以上的經濟個體,而具有集 體消費滿足公共慾望並由政府預算提供的財貨,特徵有:(1).非敵對性(2).非排他性;準公共財:

指其利益有一定範圍者,不能為全體所共享者,如公園等,又如申請土地建物複丈、申請地籍 圖或謄本等服務,目前大多由政府自行辦理,因需求量很大,頗具市場價值,故這些成果或服 務可視為準公共財。(林鐘雄,2004)

3.

自由民主政權

非營利組織在類型一的國家裡活動空間最小且受到的約束最多;反之在類 型三中,非營利組織與政府的合作空間最大,且政府於必要時可提供協助,使 組織較易生存發展;而在類型二的國家中,非營利組織的活動空間介於類型一 與類三之間,通常需配合政府的方案發展,組織才易於生存。

而在政權變革的過程,也會產生「非營利組織的生存觀點」的變革。例如,

政權的發展與轉移時,某些社會褔利的遞送工作,可能會由政府為了改變民眾 印象或者擴大福利幅員,而成立同類型機構而形成「競爭」,或者政府不願減 損其在國家發展上角色,而試圖訂定各種律法或行政措施來管制非營利組織的 行為等。

因此,非營利組織的社會福利行為,不只反應了誘因結構和實用功能,更 反映了國家的制度結構、公共政策,以及盛行的意識型態。

(三). 競爭發展說

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對於社會福利的遞送不見得是全然的好處,有時可能產 生政府對該社會褔利的不願參與或投入。例如當政府評估經費、效率、能力與 政治收益不足,又扺不過非營利組織的競爭時,可能放棄或忽略該社會褔利的 參與。而Salamon(1987)強調非營利部門在滿足社會需求方面有四項先天上 的缺陷:

1. 財源的不足-以募款及收費來維持組織運作,即使收費普遍也不能以 最大收益的方向為考量。

2. 特殊主義-組織存在的使命與任務目標,常朝特殊性或者同中求異來 涇渭組織立場。

3. 父權主義-組織策略與方向是少數人的決定。

4. 專業性不足-因組織的人事流動率或志工的非專業,常致使專業性不 足。

這些現象同時產生時,反而致使該福利市場服務品質因而無法提昇。

另一方面是,非營利組織由於經費缺乏、競爭加劇,可能促使其轉向商業 發展,希望獲取更穩固、多樣的經費來源。但是可能會碰到營運與文化上的問 題,如市場運作的原則有時極為殘酷,在缺乏經商所需的組織技巧、管理能力,

也無市場信譽的基礎上,可能損及非營利組織在社區內的角色,很可能會與公 眾的價值觀衝突,也可能危及組織的社會使命。(陸宛蘋,2000)

但換角度言,當一項社會福利事業皆可由公、私立或民間社區自發來共同 經營競爭時,可以稱該區域為一「緊張區域」,而非營利組織可視為緊張區域 中的一員,但其競爭的主要機能,可視為一中介與潤滑的作用。當「政府」、「企 業」、「民間」共同存在市場時,非營利部門中各種組織的存在鄭讚源(2000)

認為至少扮演了三種角色與功能:

第一, 非營利組織反映了其他三個部門中某一部門對於公共事務之需 要與特性;

第二, 非營利組織調節了該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係;

第三, 非營利組織也可能反過來形塑了該部門的特質與走向。

從這個觀點來看,則非營利組織不只是消極地在其他三部門之間扮演一個 潤滑與緩衝的角色,也可能積極地形塑三個部門,使其特性改變,而使整個社 會更協調、更順暢、更有整合的可能(當然也有造成衝突與緊張的可能),而 此種論調,正與所謂「公民社會」或「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理論相和,

顯示非營利組織一方面是公民社會的特徵,另一方面又是成熟的公民社會之推 手,換句話說,非營利組織可能在各個部門之間發揮其中介、潤滑、緩衝、甚 至形塑的功能。

(四). 開放系統論

引用官有垣(2000a)藉用 Katz & Kahn 的「開放系統論」(the open system)

論點,認為「組織與組織之間具有關聯性,且發展『組織間關係』對於組織對 外尋求資源有莫大的幫助」,這項理論有助於進一步瞭解非營利組織回應環境 的挑戰時的行為。除了組織內部如董事會的角色扮演與領導能力外,與其他公 私部門機構的聯結關係成為未來發展的重要闗鍵。其克服環境的方法為「建立

網路」(networking)、「形成聯盟」(alliance buliding),組織間可透過正式或建 立默契來共享某些利益,促進與社區、政府以及私人企業間的係。當非營利組 織能够與環境保持廣泛的聯結時,有利於其在該領網路中繼續保有堅強實力而 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