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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各學派觀點看非營利組織的形成或演進

第二節 非營利組織的理論

二. 從各學派觀點看非營利組織的形成或演進

除了非營利組織形成的單一理論外,基於各學派觀點,其形成或演進的脈絡 便有些許不同,一般常以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以及歷史下的觀點來解釋。茲 分逑如下—

(一). 經濟學觀點

主要以15 世紀未至今,從西方諸國的市場秩序思想演變為主,過程中造 就了某些意識的覺醒,以及部份群族的不能滿足,或者想保有某些權利、福利 而形成的過程,其大致經歷四個階段(馮燕,2000):第一階段是從 15 世紀重 商主義21興起到18 世紀古典經濟學22的勝利;第二階段是19 世紀下半葉開始對 古典自發秩序論的初步反思和批判23,第三階段是20 世紀 30 年代開始流行的 市場失靈論(market failure 或稱契約失靈論),第四階段是 20 世紀 70 年代以

21 重商主義:源起於西歐大約於 15 世紀中〜18 世紀末葉期間,因封建制度的崩潰與資本主義制度 逐漸形成的非固定學說,主要背景成因有-(1)發現新大陸和遠東;(2)社會階級的變動與 經濟市場的改變;(3)民族國家(National State)之興起(4)貴金屬之增加及物價的上漲…等。

是一種較傾向經濟學的起點的經濟民族主義的理論,代表著國家干預主義、政治經濟學或國家 主義的前身。重商主義反映封建社會新產生出來的資產階級的利益,這個階級力圖積累金銀財 富,並要求國家對他們所從事的工商業活動給予協助和保護。早期重商主義:15 世紀〜16 世紀 中,即貨幣主義或重金主義;晚期重商主義:16 世紀下半葉〜17 世紀中,即真正的重商主義(馬 克思稱之為〝重工主義〞),著重資本主義生產過程,提出金銀,即貨幣是唯一真實財富的說 法,增加國內貨幣數量的措施和辦法,建立貿易中心城市,並利用控制生產與進出口以達到貿 易出超的手段。(林鐘雄,2004)

22 十八世紀末期,英國古典學派經濟學家以經濟分析為基礎批判重商主義,古典學派為摒棄政府 的管制,任由私人主導商業活動,將使個人與國家同蒙其利。他們並將此原則應用於國際貿易 的範圍。古典學派提出了一項全新的分析方法:「比較利益理論」,將資源依據比較利益原則 分配於各生產活動之上,可使總產出達於極大,任由個人在自由競爭市場上,追求個人利益,

將符合總產出極大的原則。古典學派亦反對重商主義者強調的貿易順差,與國家供給金銀。因 為若無政府管制,國際間自動均衡的調整機能,將使各國皆維持所需之適當金銀數量,並能防 止國際貿易出現嚴重的混亂。(林鐘雄,2004)

23 古典經濟學關心一個國家如何纔能富裕起來,中心是分工與專業化思想。分工與專業化是經濟 學真正的核心問題。可惜古典經濟學沒有一個好的數學框架,以致於被新古典經濟學所取代。

新古典經濟學把中心轉移到資源配置上,成為主流經濟學。(林鐘雄,2004)

來,特別是進入80 年代以後開始流行的政府失靈論(government failure),以 失靈而無法滿足的觀點來說明(Hansmann,1980;Weisbrod,1989),或者由 Salamon(1992)所提第三者政府論(the third party government),其所謂「第 三者政府」乃針對近代政府行動的轉變與多樣性,在公共服務的輸送上,必須 依賴許多非政府的機構來運作,第三者政府的產生主要緣於調和人民對公共服 務的渴望,但又懼怕政府權力之持續擴大的心理,亦即透過第三者政府來增進 政府提供福利服務的角色與功能,而不恣意擴張政府的權力。

(二). 社會學觀點

另一部份的非營組織的形成可從社會學的觀點,由Maslow A. H.(1908 ~ 1970,美國心理學家,人本主義心理學代表人)需求論與自我實現的創造與付 出上解釋。例如社區主義的觀點,Milofsky(1979)認為在社區形成過程中,

公民參與和志願主義是兩大重要基石,而非營利組織的形成也是沿著同樣路線 進行。非營利組織的成立基本性質在於個人問題的公共化與組織化,而增加個 人的能力,減少個人對社會、政府的敵意,以帶動社會變遷(轉引自 馮燕,

2000)。

(三). 政治學觀點

早期如Bratton(1989)所提:「非營利組織在任何國家(特別是在第三世 界國家)裡的活動空間,主要是取決於當權者的政治考量,而非衡量該類組織 對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多寡」(轉引自 官有垣,2000a),全球的開發中的 主權國可粗分成三種政權型態:「軍事與獨裁政權」、「單一且具優勢支配的政 黨國家」、「自由民主國家」,這三種政權皆會影響非營利組織不同的工作環境 與行動空間。在類型一的國家中,非營利組織活動空間最小、約束最多;類型 三的國家中,非營利組織則發展多樣、活動自由、且與政府及企業能有較多的 合作與協助;而類型二則介於中間,非營利組織的生存常需充分配合政府的方 案則較易發展生存。

(四). 歷史學觀點

從歐美國家的歷史觀點也可呈現一些脈絡,如Rosenbaum(1984)依美國 的發展經驗,整理了四種模式,說明非營利組織的歷史演變軌跡(引自 馮燕,

2000)—

1. 民眾互助模式:自清教徒到20 世紀初,凡是政府不提供的服務或者民 眾單獨做不到的事,都由社區、鄰里、教區、教友間互 相照顧。

2. 慈善贊助模式:自20 世紀初到 1930 年代,工業革命將財富集中於資本 家或少數家族中,這些人及富有家族發展出一套慈善贊 助模式,此模式對美國二十世紀初教育文化事業的幫助 確是功不可沒。

3. 人民權力模式:自1940 年代到 1960 年代,經濟恐慌籠罩美國,政府出 錢成立社會機構推行各種社會工作計劃,部份社會工作 團體同時認為他們的工作是為了整個社會利益,所以有 權要求政府至少支持部份資金。

4. 競爭與市場模式:自 1960 年代迄今,前三個階段非營利事業的財源主 要來自不同的支持,如私人互助、富人慷慨解囊、聯 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的資助。現今的非營利事業 幾乎不能被動地依靠這種傳統的資金來源而需自謀 出路,因而更重視組織本身的策略與管理,並強化工 作人員及經理人的專業化,以及形象的塑造,並主動 全力謀求本身收入企圖自給自足,形成與政府、企業 協力及競合的角色。

追溯台灣近代史,乃自1987年解嚴及1989年人民團體法制化後,各類型的非 營利組織才紛紛成立(王順民,2001),如官有垣(2000a)所言,非營利組織由 中央集權的環境,到一黨獨大,然後逐漸步向較開放的政府狀態,其變遷負有政 權改弦的影響,因此,台灣的非營利組織發展型式除較趨近於美國的歷史模式外,

亦受政權改弦的影響,而致使非營利組織的發展上,時程較短且規模較小。在美 國,非營利組織發展大多已處於歷史階段的第四階段,而台灣的非營利組織目前 似乎仍多停留在第二、第三階段,預期將很快進入第四階段(劉明德、方之光、

王士峰,2003),而臺灣非營利組織所從事的公共服務,目前則涵括了福利服務、

慈善救濟、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緊急救援、環境保護、社區發展、政策倡議、

人權維護…等工作(紀惠容、鄭怡世,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