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賈誼思想的基礎
第三節、 反省秦制
秦制最大的特色就是其戰爭動員的功能,賈誼對於秦制的反省也自此出 發。秦制對於并兼戰爭的努力方向,以及統一天下的政治秩序,受到周末許多 士人的肯定與支持:
秦滅周祀,并海內,兼諸侯,南面稱帝,以四海養。天下之士,斐然 嚮風,若是何也?曰:近古之無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滅,令 不行於天下,是以諸侯力正,強凌弱,眾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罷 弊。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即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 命,莫不虛心而仰上。當此之時,專威定功,安危之本,在於此矣。
〈過秦論下〉
賈誼亦肯定秦制獨專於力量、崇尚功績的治理方針,視其為安定列國戰爭不休 的危亂局面的根本方法。秦國推行秦制的結果,使得天下再度歸於統一。有了 唯一的君主權威,便消除了可能造成對立的因素。軍事武力回歸唯一的天子所 掌控,而終結了周末亂局。這使所有人得以「安其性命」,提供了人民在生命 上的保障,此即秦制的時代意義。賈誼持統一秩序的基本立場,顯然屬於周末 到漢初追求穩定政治秩序的潮流中的一員。
統一天下的功業證明秦制確有其功效,秦初繼續實踐秦制應是延續了一定 的正當性,因而秦始皇積極地將秦制普及至全天下:「普施明法,經緯天下,
永為儀則。」《史記・秦始皇本紀》不過秦制在戰國時代的順利運行,其實有 著戰爭這個重要的環境因素,但是在統一秩序之下,戰爭已不再有普遍的威脅 性,這時秦制的嚴酷刑罰便成為危害人民的重要因素:
繁刑嚴誅,吏治刻深;賞罰不當,賦斂無度。天下多事,吏不能紀;
百姓困窮,而主不收卹。然後奸偽並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眾,刑 僇相望於道,而天下苦之。〈過秦論下〉
秦制並不能夠讓秦朝的官吏解決民眾生活上的問題,它對於民力的強力汲取與 不當運用,反而造成了人民生活困苦不堪。這些不滿造成了秦政權與民眾之間 的緊張關係。
面對困苦生活的人民不可能無動於衷,一定會尋求各種改變現狀的方法。
人民甚至會鋌而走險採取極端的作法,但他們最終大多蒙受嚴厲的刑罰。不過 重刑並不能解決人民的民生問題,故人民犯法的趨勢不會止息,面對這樣的情 況,顯然「以刑去刑」《商君書・去強》的理論是無濟於事的。
最終這群生活困苦不安的人民將會構成一股強大的力量,隨時回應推翻政 權的任何契機:
自群卿以下至於眾庶,人懷自危之心,親處窮苦之實,咸不安其位,
故易動也。是以陳涉不用湯、武之賢,不藉公侯之尊,奮於大澤,而 天下響應者,其民危也。〈過秦論下〉
秦末的人民轉而與陳涉等人的反抗勢力合作,改變了過去階級社會中統治者居 於主導地位的既定印象:「故夫民者,大族也,民不可不畏也。故夫民者,多 力而不可適也。……與民為敵者,民必勝之。」〈大政上〉賈誼對於人民力量 可以左右朝代覆亡、政權更迭的認知,是經過秦末動亂後思想家所產生的新認 知,與先秦儒者的論述有所差異。賈誼眼見出身「甕牖繩樞之子,氓隸之人」
〈過秦論上〉的陳涉率領著同樣品質低下的人民百姓,不待聖王率領就推翻了 秦朝,這使他對於人民力量的作用印象非常深刻,改變了過去對於人民力量的 輕視。
民力對於政治統治的影響性,使得政治秩序不再是統治者能夠隨意擺弄 的。如何處理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緊張關係,成為一統秩序格局下的重要課題。
不過政府與人民的關係並不全然是對立與衝突的,對於一個國家的穩定存續來 說,維繫政府與人民之間的和諧關係是更加重要的工作。因為人民對於國家是 不可或缺的存在,國家所肯定的各種重要的價值,國家的存在與安定、聲譽與
評價、功業與實力,都是源自於人民的支持。這個情形使得人民與國家整體是 有機結合的,國家、君主、官吏、人民不應該是相互對立的:
聞之於政也,民無不為本也。國以為本,君以為本,吏以為本。故國 以民為安危,君以民為威侮,吏以民為貴賤。此之謂民無不為本也。
聞之於政也,民無不為命也。國以為命,君以為命,吏以為命,故國 以民為存亡,君以民為盲明,吏以民為賢不肖。此之謂民無不為命 也。聞之於政也,民無不為功也。故國以為功,君以為功,吏以為 功。國以民為興壞,君以民為強弱,吏以民為能不能。此之謂民無不 為功也。聞之於政也,民無不為力也。故國以為力,君以為力,吏以 為力。故夫戰之勝也,民欲勝也;攻之得也,民欲得也;守之存也,
民欲存也。故率民而守,而民不欲存,則莫能以存矣;故率民而攻,
民不欲得,則莫能以得矣;故率民而戰,民不欲勝,則莫能以勝矣。
故其民之為其上也,接敵而喜,進而不可止,敵人必駭,戰由此勝 也。夫民之於其上也,接而懼,必走去,戰由此敗也。故夫菑與福 也,非粹在天也,必在士民也。嗚呼,戒之!戒之!夫士民之志,不 可不要也。嗚呼,戒之!戒之!〈大政上〉
人民與國家整體有機結合的情形下,人民與國家的利害關是禍福與共的。因此 為了確保國家的穩定存續,為政者應當優先考量人民的利益,優先考量「與民 以福,……與民以財」〈大政上〉,確保人民所重視的利益之後,為政者才能 進一步與人民共存共榮。
具體來說,人民所重視的利益就是「富且壽」〈脩政語下〉,組成這樣的 生活的幾個要素就是性命、溫飽以及不受權力與邪惡干涉。故為政者所應當為 民優先考量的事務就是不死軍兵、不受凍餒、廢於刑罰、節用民力、興賢退不 肖:
聖王在上位,則天下不死軍兵之事。故諸侯不私相攻,而民不私相鬭 鬩,不私相煞也。……聖王在上,則君積於道,而吏積於德,而民積 於用力。故婦為其所衣,丈夫為其所食,則民無凍餒矣。……聖王在 上,則君積於仁,而吏積於愛,而民積於順,則刑罰廢矣。而民無夭 遏之誅。……聖王在上,則使民有時,而用之有節,則民無厲
疾。……聖王在上,則使盈境內興賢良,以禁邪惡。故賢人必用而不 肖人不作,則已得其命矣。故夫富且壽者,聖王之功也。〈脩政語 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事務之中,「天下不死軍兵之事」被賈誼列為第一,這 是因為不死軍兵是其中最基本的事務。當天下戰鬥不休時,戰爭對於人們生活 的嚴重影響,使得民生產業並不能良好發展:「士卒罷弊,死於甲兵,老弱騷 動,不得治產業。」〈立後義〉更有甚者,當民生物資優先運用於戰爭之中,
就有可能無法滿足人民的溫飽。為了有效地動員戰爭以應對外國的軍事威脅,
難免要依賴刑罰的強制力量來動員人民參與戰爭,也不得不動用更多民力來提 供國家勞動與力役。故尚未完成「天下不死軍兵之事」之前,其他有利人民的 事務都不可能實現,因此消弭戰爭成為最優先事項,在這個方面,以動員為核 心價值的秦制,成了賈誼心目中「止戰」的良好設計,對於消弭戰爭顯然是極 有貢獻的。
然而,秦制所主張的嚴刑峻法以及對於民力的強力汲取,反而阻礙政府實 現人民進一步的利益。故在優先考量人民利益的思考下,秦制的這些措施是必 須修正的部分。賈誼認為必須減少法律對於人民生命與財產的懲罰,並將秦制 所汲取而來的民力,從戰爭的事務中撤出,將物資的運用轉向賑濟窮困的人 民,以求人民生活的改善:
虛囹圄而免刑戮,去收帑污穢之罪,使各反其鄉里;發倉廩,散財 幣,以賑孤獨窮困之士;輕賦少事,以佐百姓之急;約法省刑,以持
其後,使天下之人皆得自新,更節循行,各慎其身;塞萬民之望,而 以盛德與天下,天下息矣。即四海之內,皆歡然各自安樂其處,惟恐 有變。〈過秦論下〉
當人民的生活改善了人民就會安定於生活,也就能建立政府與人民的和諧關 係,使得統一秩序得以穩定延續。
以秦制推行農戰,致使人民的行事準則單純化。人們的尊卑貧富,皆依個 人在農戰事業的成就而定。個人的身份地位的改變,受到制度的允許,破除了 過去僵化的階級分別,並使人們對於身份的改變習以為常。因為自身身份的改 變,都是直接由於個人的決斷所直接造成,自身能夠獲得相應的地位,正來自 個人自願自發地投身農戰。這使得人們極端重視個人利害,並以之為行事準 則。
不過,單以個人利害權衡為行事準則,且習慣於改變身份的人們,很可能 會成為唯利是圖的人。除了趨利避害之外,沒有其他的價值取向左右他們的行 事。而且他們不忌諱於置身何處,可以投身任何群體而沒有特定的歸屬。這些 唯利是圖的人對於秦制的遵循,在秦制的順利運作下,或許尚能夠藉著刑賞的 手段來確保。但若出現其他影響個人利害關係的強力因素時,這些唯利是圖的 人便很可能不再遵循制度的安排。
賈誼認為章邯叛秦的事例就是如此:「章邯因其三軍之眾要市於外,以謀 其上」〈過秦論下〉,在戰事不利而將受法律責罰的情形下,投降敵人至少可 能換取一定程度的政治地位,於是章邯在其個人利益的權衡之下投降敵人。章 邯之事顯示,只要能夠趨利避害,就連投降敵人都是屬於選擇的範圍之內。章 邯並非特殊案例,與章邯時間相近的許多秦朝的臣子亦投降敵人,范陽令叛秦
賈誼認為章邯叛秦的事例就是如此:「章邯因其三軍之眾要市於外,以謀 其上」〈過秦論下〉,在戰事不利而將受法律責罰的情形下,投降敵人至少可 能換取一定程度的政治地位,於是章邯在其個人利益的權衡之下投降敵人。章 邯之事顯示,只要能夠趨利避害,就連投降敵人都是屬於選擇的範圍之內。章 邯並非特殊案例,與章邯時間相近的許多秦朝的臣子亦投降敵人,范陽令叛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