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第二節、 《新書》真偽問題討論
《新書》之真偽爭議,自宋人陳振孫始開其端,歷來多有學者提供見解。
以下就徐復觀(1976: 112-119)、王興國(1992: 43-54)、林聰舜(1991: 64-68)、陳麗桂(1996: 131-135)、唐雄山(2005: 25-27)等人對正反意見之整 理,綜合於下。
《新書》真偽問題之根源有三。第一處為《漢書・賈誼傳》〈陳政事疏〉與
《新書》中諸多篇章之文字相似相符。第二處為《新書》之〈保傅〉與〈傅 職〉兩篇,與《大戴禮記》〈保傅篇〉之文字相似相符。第三處為《新書》〈先 醒〉中出現「賈君」之語。前兩處疑點使學者思考相符之處的正確關係,第三 處疑點顯露出後人手筆的明顯證據,因而使學者懷疑《新書》為偽。
據筆者整理,正反意見的討論集中在以下四題:《新書》與《漢書・賈誼 傳》〈陳政事疏〉之爭議、《新書》與《大戴禮記》〈保傅篇〉之爭議、版本考校 問題、後人手筆問題。絕大多數的爭議,纏繞於第一題。以下就此四題,先論 懷疑之語,後論肯定之說。
《新書》與《漢書・賈誼傳》〈陳政事疏〉之爭議,可分為兩小題,其一為 文辭問題,其二為分篇裂解問題。就文辭問題,宋人陳振孫首發「其非《漢 書》所有者,輒淺駁不足觀,決非誼本書也」(《直齋書錄解題・卷九・賈子十 一卷》),以文義淺薄駁斥《新書》之真實性。清人姚鼐稱「班氏所載賈生之 文,條理通貫,其辭甚偉,及為偽作者分晰,不復成文,而以陋辭聯廁其間,
是誠由妄人之謬,非傳寫之誤也。」(《惜抱軒文集・卷五・辨賈誼新書》)認為 賈誼原文應當在行文條理與文辭用字上佔勝場,《新書》不合此情形之處,應為 偽造之證據。
前述姚鼐之說,引出了分篇裂解問題的討論。《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九十 一・新書十卷》中,先就應劭《漢書注》確認〈過秦論〉為「賈誼書第一篇名
也」的情形下,推斷〈過秦論〉與〈陳政事疏〉應當都是《漢書・賈誼傳》中 所稱的賈誼五十八篇之中的完整篇章。於是,《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以〈陳政事 疏〉是完整一篇為前提來考慮《新書》之相關各篇,進而說明分篇裂解問題。
第一,它認為將〈陳政事疏〉裂為數篇各立篇名並不合常理。第二,若本為數 篇又合為一篇上疏亦不合理。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認定是好事者離析〈陳 政事疏〉,來湊足散佚情形嚴重的五十八篇。於是《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新 書》「其書不全真,亦不全偽」,實指《新書》多篇為離析〈陳政事疏〉而偽 成。戴君仁支持《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說(1968: 116),同時否定《新書》
〈匈奴〉與〈保傅〉的真實性,進而推斷「其同於漢書者全真,漢書以外者全 偽」。
《新書》與《大戴禮記》〈保傅篇〉原先並無爭議,這是因為文穎注《漢 書・昭帝紀》稱「賈誼作保傅傳,在禮大戴記」為堅實證據。然而,戴君仁認 為(1968: 116),今本《新書》〈保傅〉既有雜入註解的痕跡,便不合於文末
「臣故曰」的奏疏體裁。因此,戴君仁推斷,雖《大戴禮記》〈保傅篇〉之文字 應當是取自《新書》原書,但今本《新書》〈保傅〉則是從已受人整理過的《大 戴禮記》〈保傅篇〉抄回去的。
關於後人手筆,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第十・書校本賈誼新書後》中,
據《新書》〈先醒〉中「賈君」之語,認定此書「非賈生所自為也」,應為後人 手筆,一如《管子》與《晏子》之情形。其認為〈陳政事疏〉應與〈過秦論〉
相同,本為一篇,乃遭裂解。然而其仍認為《新書》能代表賈誼的思想,「吾故 曰是習於賈生者萃而為之,其去賈生之世不大相遼遠絕可知也。」
以下討論肯定《新書》之真實性與代表性的論述。就《新書》與《漢書・
賈誼傳》〈陳政事疏〉之爭議的文辭問題,有許多人注意到《漢書・賈誼傳》為
「掇其切於世事者著于傳云」(《漢書・賈誼傳》)而總其「大略」。1此說是認為
1 王應麟《漢藝文志考證・卷五・賈誼五十八篇》、劉台拱《漢學拾遺・賈誼傳》、汪中《述
〈陳政事疏〉並非賈誼著作之全貌,僅只是概述性的作品。宋人朱熹(《晦庵先 生朱文公語類・卷第一百三十五・歷代二》)、宋人黃震(《黃氏日抄・諸子五十 六卷・賈誼新書》)則另有意見,認為《新書》之文應為賈誼平日雜記之稿。
清人余嘉錫首先詳加比較兩篇之文句,提出三點有力意見(《四庫提要辯 證・卷十・子部一・新書十卷》)。其一,《漢書・賈誼傳》之贊有提及「三表五 餌」,但本傳僅稱「行臣之計」,故應為漢書「行文之疏」。其二,〈陳政事疏〉
前文雖稱「長太息六」,後文卻僅列而為三,亦為疏漏。其三,〈陳政事疏〉在 移風易俗與禮貌大臣兩個議題之中,插入《新書・保傅》與《大戴禮記・禮 察》等不甚相干的文字,還把保傅的「為人主師傅」刪去,這或許是想修飾為 泛言禮法短長,但這些互不相干的議題使文義不通。就此三點,余嘉錫認為
〈陳政事疏〉斧鑿之跡清晰可見,顯然是據《新書》諸多篇章而作為一文。
魏建功、陰法魯、吳竟存、孫欽善所撰《關於賈誼〈新書〉真偽問題的探 索》(1961: 59-66),繼余嘉錫之法,以〈陳政事疏〉對照《新書》〈藩傷〉、〈權 重〉、〈淮難〉等三篇受引用者。他們認為〈陳政事疏〉略去的原文段落,或為 重要論證,或於語法有缺,甚至將〈益壤〉之語,加於所引〈權重〉文句之 末,而未慮及兩篇論點不容。這些剪裁痕跡,顯示〈陳政事疏〉是總《新書》
之大略,且《新書》篇章的思想內容與語文形式都更加原本而可靠。陰法魯與 陳鐵民又提出(1962: 1-12),《新書》的論述內容統一,明確地以長治久安為 題,且文字皆叮嚀周至而筆帶感情,風格統一。
徐復觀則就《新書》思想內容作討論(1976: 115-116)。他認為,《新書》
有而《漢書》無者,保存許多賈誼特有的思想內容。其一,《新書》稍言陰陽而 未言五行,顯然不受董仲舒後陰陽五行之格套影響。其二,《新書》〈傅職〉所 列之《春秋》、《禮》、《詩》、《樂》、《語》、《故志》、《任術》、《訓典》等八項,
異於五經博士的教學規模。其三,《新書》〈六術〉、〈道德說〉所重數六,前無 古人後無來者,十足為其個人特色。這些思想內容上的特色,為《新書》篇章
的成書時間提供參考,我們可合理地接受其成文於漢初的可能性。另外,徐復 觀駁姚鼐所言「以陋辭連側其間」,認為奏議之行文本來就會「盡其委曲」,且 偽作者更不應棄文義不顧,而偽於語氣格式。因此,今本《新書》如此之語氣 格式,反倒顯示《新書》為原文之貌。
在以上文辭問題討論中,各學者對〈陳政事疏〉斧鑿痕跡的釐清,分篇裂 解問題大致解決,《新書》各篇章的真實性受到優先肯定。另外,余嘉錫更從書 寫工具的物理性質討論,認為古人書於竹簡,為求收納保存之易,自有列為短 卷之理,故賈誼列為許多短篇亦甚在理。劉建國則以陸賈上書分篇有名為前 例,認為賈誼當然也可分篇有名,合而上承(1983: 245-253)。
就《新書》與《大戴禮記》〈保傅篇〉之爭議,徐復觀有重要的幾點討論
(1976: 115)。第一,其發現《新書》〈保傅〉與〈傅職〉兩篇合為《大戴禮 記》〈保傅篇〉之內容。第二,〈傅職〉之文不見於〈陳政事疏〉。第三,劉昭注
《續漢書・百官志》所引賈誼之文,雖稍裁省,但皆見於〈傅職〉。由此可知,
〈傅職〉為獨立篇章,因而〈保傅〉亦本為獨立篇章。並且,據〈傅職〉這獨 立篇章雖不見於〈陳政事疏〉但應存在的情形,我們可推測《新書》當中雖然 有些篇章不見於〈陳政事疏〉,但仍應有為真實的可能性,而不可徑以為偽。
就版本考校問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有幾點討論。第一,今本《新書》
僅實剩五十五篇,不符北宋《崇文總目》所載之五十八篇,故已非北宋時本。
第二,根據宋人陳振孫《書錄解題》的說法,宋時《新書》首載〈過秦〉,末為
〈弔湘賦〉,與今本不同,可見今本《新書》已有改動之跡,已非南宋時的版 本。第三,顏師古注《漢書》〈賈誼傳〉與〈文帝紀〉時,所引文字與今本同,
故推斷今本即唐本。據此三點,《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認為,今本至少能上溯至 唐本,但在北宋至南宋其間陸續散佚篇章,而唐本應當已是裂解〈陳政事疏〉
而湊足五十八篇者。
王洲明則從三方面著手考校(1982: 17-28)。首先,就《漢書・藝文志》、
《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
等史籍,以及北宋《崇文總目》與南宋《中興館閣書目》等目錄典籍,論定賈 誼作品的名稱、卷數與歸屬雖有變化,但能保證從漢代到宋代流傳不斷。其 次,就《新書》篇目考證,唐代馬總《意林》所引賈誼作品之次序與今本基本 一致,可斷今本篇目次序同於唐時。甚至在《意林》是據南朝梁庾仲容《子 鈔》而作並少有改動的前提下,可推論同於梁時。而南宋王應麟《玉海》所詳 載《新書》書目,僅〈過秦〉之分篇不同,以及〈諭誠〉、〈退讓〉之篇名異為
〈諭誡〉、〈退遜〉,除了這些部分小有差異之外,篇目次序與今本一致。故今本 之篇目次序,或可推至梁時。最後,王洲明考漢至宋各書對《新書》的許多引 用,雖然字句常有約簡而多有差異,但所引內容基本一致,故即使《新書》已 有散佚,今本基本上保存了賈誼作品的內容。這些引文十分零星而難以編為一 本,若有人意圖據而偽之,則在材料已很稀少的情形下,其必不應改動字句,
這卻與我們看到的今本《新書》與這些零星引文之間在字句上出現差異的情形 不相符合。而某些材料不見於今本的事實,更無法說明為何偽作者不將其編 入。因此,這些情形的存在使偽作的可能性減低。閻振益與鍾夏有相近的意見
(2000: 4),認為《新書》之中所據史事,多處不符合《左傳》、《史記》、《逸周 書》等可靠史料,若為作偽則不當如此明顯。
就後人手筆問題,徐復觀認為盧文弨的懷疑可解。徐復觀認為(1976:
117),司馬遷在《史記》〈秦始皇本紀〉稱「善乎賈生之推言之也」,在〈陳涉 世家〉稱「吾聞賈生之稱曰」,表示當時尚無〈過秦〉之篇名。也就是說,賈誼 之文章雖已存在,但尚未編定為《新書》,故具有後人編定新書的可能性。這樣
117),司馬遷在《史記》〈秦始皇本紀〉稱「善乎賈生之推言之也」,在〈陳涉 世家〉稱「吾聞賈生之稱曰」,表示當時尚無〈過秦〉之篇名。也就是說,賈誼 之文章雖已存在,但尚未編定為《新書》,故具有後人編定新書的可能性。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