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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分封局面與賈誼的立場

第五章 分封制度及對策

第一節、 漢初分封局面與賈誼的立場

從高祖立國至武帝時期,諸侯王問題皆是漢初中央朝廷所面對的重要問 題,其根源是高祖立國時的分封措施。楚漢戰爭發生在項羽分封天下的局面之 中,這個局面使得天下之間存在多個獨立的地域武裝勢力。其中一個地域武裝 勢力就是漢,受封於關中地區的劉邦被隔絕於西部地區,這使漢對關東的軍事 行動鞭長莫及。在此情形下漢對楚的軍事行動,不得不更加重視關東各地域的 當地武裝勢力,必須積極地與這些地域武裝勢力合作,方能在各個地域對項羽 造成軍事威脅進而構建全面的攻勢。例如在魏地聯合彭越、趙地聯合張耳、荊 地聯合英布,這些地域武裝勢力的配合是促使漢統一天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軍 事上的合作使各勢力領袖在漢初的分封之中,獲得諸侯王的地位。

此外,漢在關中之地的軍事動員中,起用了一批軍事將領,他們為漢陣營 征戰南北立下戰功。例如韓信、韓王信、盧綰、劉賈,這些人在戰爭之中或大 或小的功績,使他們得以在漢初的分封之中,居有諸侯王的地位。武裝勢力的 並立以及關中的軍事動員措施,構成了漢陣營複雜的組織關係。這之中戰功成 為衡量地位的共通標準,並且被用以在統一天下後評定及確立各方的地位。

漢初的第一次分封正式確立了各個異姓諸侯王的地位,天下雖有著尊漢為 帝的統一秩序形式,卻存在著各個擁兵自重的異姓諸侯王,這導致了中央朝廷 與異姓諸侯王之間實質上的軍事對峙。因軍功而受封的異姓諸侯王最終大多叛 亂,中央朝廷僥倖平定了這些叛亂,也顯示出分封異姓諸侯王的作法有著嚴重 的缺失。異姓諸侯王與中央朝廷之間並無緊密的連結關係,使得擁有獨立軍事 力量的各個異姓諸侯國宛若獨立的國家,如此樹立敵國並不明智。在這個情況 下對分封制進行了第一次的改革。高祖接受了田肯的想法,而特別關注於齊、

楚等實力較強的地域,試圖以血緣關係來改變諸侯王國的性質。他逐步在各個 諸侯王國分封同姓諸侯王以取代異姓諸侯王,期望藉由雙方的血緣關係來維繫 中央朝廷與各個諸侯王國之間的關係,構建一個更加穩定的分封制度。這個依 靠血緣關係而以同姓諸侯王為主要成員的分封局面,也就是文帝所面對局面。

不過除了同姓諸侯王的分封局面之外,尚有另一個重要的因素影響了文帝 時期中央朝廷與諸侯王之間的關係,也就是惠帝之後的帝位繼承爭議問題。惠 帝駕崩之後呂后專權,使得帝位一直沒有確立公認的繼承人。文帝能夠入在這 個情況下主帝位,實賴中央朝廷大臣的「相與陰謀」《史記・呂太后本紀》,

在這些大臣的諸多考量下,以母家不良為由否決了齊王與淮南王兩者的繼承 權,轉而迎立聲名「仁孝寬厚」《史記・呂太后本紀》、母家「謹良」《史 記・呂太后本紀》且為劉邦現存諸子中年紀最長的代王劉恆入主帝位。

然而,中央朝廷大臣這樣單方面的否決其他同姓諸侯王的帝位繼承權,必 然不能使各個同姓諸侯王心服。尤其是在誅呂行動時率先出兵的齊王集團,這 個集團由身為高祖長孫的齊王,以及其兄弟朱虛侯、東牟侯組成。誅呂的開端 即是朱虛侯與齊王的軍事行動,他們便是要藉著誅呂旗號入主關中,並達成迎 立齊王為帝的主要目的。再者,淮南王亦為劉邦之子,且與代王僅有四歲之 差,就此條件來說淮南王也有較強的立場。故齊王與淮南王兩方成為中央朝廷 的隱患,文帝不穩固的地位使得同姓諸侯王成為環伺中央朝廷的重大威脅:

「方今內有朱虛、東牟之親,外畏吳、楚、淮南、瑯邪、齊、代之彊。」《史 記・孝文本紀》此外,在一次吳王入朝時皇太子與吳太子起了衝突,導致吳太 子死亡,因而與吳王結了仇怨:「吳太子師傅皆楚人,輕悍,又素驕,博,爭 道,不恭,皇太子引博局提吳太子,殺之。」《史記・吳王濞列傳》此後吳王 不再朝見,吳國與中央朝廷雙方失去互信,使得吳國亦成為中央朝廷的隱患。

在中央朝廷與同姓諸侯王之間相互疑懼的狀況下,文帝三年濟北王的反 叛,以及文帝六年時淮南王的反叛,直接展示了同姓諸侯王對於中央朝廷的實

際威脅。面對同姓諸侯王的威脅,中央朝廷的立場是嚴峻的。因為中央所能掌

且在制度上加以各種限制,以擴大中央的集權,鞏固天下的統一。」(徐復觀,1976: 131)王興 國認為:「賈誼在當時並不是從根本上反對分封制,這一點我們可以從他對秦王朝的批評中看

故為之上者敬而信之,等者親而重之,下者畏而愛之,民者肅而樂 之。是以上下和協而士民順一。故能宗揖其國以藩衛天子,而行義足 法。〈容經〉

這個「藩衛天子」的思考,大致是承襲了漢初分封同姓諸侯王的初衷。在天下 初定時,劉氏對於天下各地尚未有足夠穩固的控制,很有可能在天子管轄不及 之處,再度形成反對中央朝廷的武裝勢力。因此為了強化天子對各地域的管轄 能力,一改秦朝的全面郡縣制,而在各地設置相對獨立的諸侯王國,讓諸侯王 國成為一個各個地區的在地行政中心以就近管轄,希望加強各地域的行政效率 與控制程度。

然而,諸侯王擁有著動用民力及管理行政人事的重要權力,這將使諸侯王 國很可能構成一股強大的勢力。當諸侯王國的勢力過於強大時很可能脫離中央 朝廷的控制,不受中央朝廷駕馭的諸侯王國,反而會成為中央朝廷的威脅。故 為了維持中央朝廷對於諸侯王國的控制,必須加上一個配套措施,也就是選擇 與中央朝廷有著血緣關係的同姓來擔任諸侯王5。藉著劉氏與異姓之間的區別,

而穩固中央朝廷與諸侯王國之間的連結,進而強化天子對各地域的控制:「天 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廣彊庶孽,以鎮撫四海,用承衛天子也。」《史記・

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

此外,賈誼認為諸侯王在天子衰弱之時,可以暫時替代天子履行秩序維護 的功能,而為統一的政治秩序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這樣的思考其實是參考周 朝的制度安排而來,周朝正是依靠著周室預先設立的分封規範,以及幾個強大 的諸侯國對於這些分封規範的遵循,使諸侯國之間得以維持著某種型態的組織 關係與互動機制,從而讓周朝所建立的統一秩序得以延續千年不絕:

5 漢初分封之中所謂的同姓雖大抵是指血緣關係,但嚴格說來是以劉氏來區分出一個核心的統 治者群體,使劉氏同宗在政治場域中成為一個特殊的群體,藉著劉氏與異姓之間的區別來促使

故置公卿大夫士,……其弱也,五霸征而諸侯從;其削也,內守外附 而社稷存。……故周王序得其道,千餘載不絕。〈過秦論下〉

若中央朝廷為唯一的政治秩序維護者,當中央朝廷遭遇意外的挫折時,將全面 喪失政治秩序。但若有多個政治秩序的維護者,則就算中央朝廷遭受意外的打 擊,也不會頓失政治秩序。各個政治秩序維護者以地域為基礎,他們具有獨立 性的地域組織,而擁有自我管理能力,理論上此能力的確能讓該地域在缺少中 央朝廷管轄的情形下,仍維持行政的正常運作。政治制度得以繼續實施於各個 地域,這些地域甚至能成為恢復政治秩序至全天下的基地,有望最終恢復天子 的權威。

諸侯王對政治秩序的維護作用的設想,當是承襲自秦朝立國以來分封制與 郡縣制的爭議。主張分封制的一方,一直考量著中央朝廷遭遇危機時的特殊情 境,他們認為脫離這個危局的方法,就是樹立更多宗室成員與功臣成為諸侯:

「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 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史記・秦始皇本紀》雖 說是較為樂觀地看待政治秩序恢復的可能性,但對於身處文帝初期的賈誼來 說,其實並非盲目樂觀。因為漢初誅呂的行動,正支持了這樣的理論論述。惠 帝之後諸呂專權於中央朝廷的情形,正是天子衰弱的情境,在這情境之中雖然 中央朝廷受到呂氏的控制,但各地的同姓諸侯王仍維持了各地的劉姓統治,最 終以齊、楚等地為主要的地域基礎而建立反抗勢力,故漢初之所以能平定諸呂 之亂,同姓諸侯王的存在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呂祿、呂產欲發亂關中,內憚 絳侯、朱虛等,外畏齊、楚兵。」《史記・呂太后本紀》誅呂行動可以說是驗 證了諸侯王維護政治秩序的功能,這應當使得當時的人對於分封制有一定程度 的重視。

分封制不僅只是在功能上有益於中央朝廷,賈誼更認為對於人民的生活來 說,分封制有著郡縣制所不具有的好處,也就是在物資運輸方面的節省。秦朝

實行的郡縣制是將全國各地設為郡縣,並統一歸於天子管轄。這個管轄權力也 涵蓋了地區內從人民手中徵收到的物資,為了讓天子能夠運用各地的物資,各 地的物資必需要運送到天子所在的中央朝廷。然而各個地方與中央朝廷之間的 距離遠近各有不同,較遠的地方需要花費較高的運輸成本,才能將物資運輸至

實行的郡縣制是將全國各地設為郡縣,並統一歸於天子管轄。這個管轄權力也 涵蓋了地區內從人民手中徵收到的物資,為了讓天子能夠運用各地的物資,各 地的物資必需要運送到天子所在的中央朝廷。然而各個地方與中央朝廷之間的 距離遠近各有不同,較遠的地方需要花費較高的運輸成本,才能將物資運輸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