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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二節 問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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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文所謂《正脈疏》與《圓通疏》的諍論,是指《正脈疏》批評

《會解》後,而《圓通疏》再以《會解》的文本為基礎,加上傳燈自己的見解 而成,亦即以天台宗的立場,來替《會解》反駁《正脈疏》。雖然,三本疏的作 者惟則、真鑑與傳燈彼此都沒有當面針對《楞嚴經》的宗旨來辯證過,但《圓 通疏》與《會解》的主要立場是一致的,因此,也可視為《正脈疏》與《圓通 疏》之間的諍論。

如上所述,《楞嚴經》不管是教義或修證上,在中國佛教當中都是最重要的 經典之一。就《楞嚴經》義理而言,《正脈疏》與《圓通疏》均能自圓其說,但 注解方向與見解卻有極大的差異。二疏當中,到底何者的解釋才是真正符合

《楞嚴經》的原意呢?若不能消弭二疏之間的諍議,將會使後世的讀者,對於

《楞嚴經》之解行宗旨,產生無所適從之惑;對於修證的行者,甚至會有差之 毫釐,失之千里之憾!因此,如何釐清與解決二疏之間的諍議與歧見,便成為 研究本文最主要的動機。

第二節 問題意識

本論文以《正脈疏》與《圓通疏》之諍論作為研究的主題。而諍論的最主 要原因,是雙方對於以天台宗止觀法門來注解與修證《楞嚴經》的適當與否,

持完全對立的看法所致。因此,雙方在對《楞嚴經》「解」與「行」的宗旨解釋 上,因立場明顯不同,而導致更多諍論。如《正脈疏》批評《會解》云:「是三 觀非不合於圓頓教旨,但不合於楞嚴修門耳!」22意謂雖然天台止觀亦為圓頓 教法,但其解行宗旨與《楞嚴經》本意不合,並強調「捨識從根」才符合此經 之解行宗旨。對此,《圓通疏》亦反駁說:「獨許眼根可顯見性,意根不許顯知

22 真鑑《楞嚴經正脈疏懸示》,X12, no. 274, p. 186, a16-17 // Z 1:18, p. 154, 8 // R18, p. 307, a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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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乎?」23說明意根不也是六根中的根性之一?一定得以眼根來「見」性、耳 根來反「聞」自性,難道就不能以意識來「知」性嗎?所以,用「根」與用

「識」的不同主張,此乃關係到二疏對於《楞嚴經》修行路線之諍論。

到底,根性是不是此經所強調之真心?六識該不該捨?二疏各堅持己見,

並強力反對對方主張。是《正脈疏》強調依此經本意的所說的「根性法門」,亦 是《圓通疏》強調以天台宗六識為所觀境的「識性法門」,才是符合此經之解行 宗旨?或者,二者都符合?因此,本論文將問題意識,聚焦於與二疏修行路線 相關的「四決定義」24與「四不決定義」25之諍論。本文歸納五點理由來說明:

一、「四決定義」與「四不決定義」的內容,是雙方針對「用根」與「用 識」的修行路線之爭,亦為雙方「解」與「行」宗旨之辯證。

二、傳燈於「不決定不用識心」中提到:「蓋今經雖不用第六識心,不能不 用第八。」26傳燈認為此經雖不用第六識,但不能不用第八識。是否代表傳燈 同意真鑑之「捨識用根」之說?傳燈此處指的第八識是指真妄和合之「識精」, 亦為「見精」。以唯識教義來說,因為第八識仍為「識」,故傳燈以此反駁真鑑

「決定不用識心」之說。又,傳燈既了解此經不用第六識,為何還執意以六識 為所觀境的天台止觀?理由為何?

三、傳燈於「不必如交光決定認此根性」中提到:「蓋如來就根而辨性者,

意使人得性而忘根。」27傳燈認為「根」是指真鑑所說之「根性」或「見精」。 此意是否表示傳燈認同真鑑所強調,先認肯新顯之根性為本修因,然後再去除 無明之意?但話鋒一轉,傳燈又說:「見精,即八識也。而交光乃認此,以為真

23 《楞嚴經圓通疏前茅》,X14, no. 297, p. 698, c15 // Z 1:89, p. 260, a6 // R89, p. 519, a6.

24 真鑑《正脈疏》之「四決定義」:一者、決定不用識心。二者、決定認取根性。三者、決定 不用天台止觀。四者、決定推重耳根圓通。

25 傳燈於《圓通疏》中並沒有稱此段為「四不決定義」,本文因方便指稱故,於本文中暫稱之 為「四不決定義」。《圓通疏》之四不決定義:一者、不決定不用識心。二者、不必決定如交光 所認取根性。三者、不決定不用天台三觀。四者、不決定如交光所推重耳根。

26 《楞嚴經圓通疏前茅》,X14, no. 297, p. 699, b6 // Z 1:89, p. 260, c9 // R89, p. 520, a9.

27 《楞嚴經圓通疏前茅》,X14, no. 297, p. 699, b16-17 // Z 1:89, p. 260, d1-2 // R89, p. 520, 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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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何異認魚目作明珠?」28又說:「交光同外道,執八識為真。」29為何此處 傳燈又指責真鑑執著「第二月」之見精為真心?並嚴重指控真鑑執著第八識之 見精,是無異於外道的知見。真鑑有執著見精為真心嗎?傳燈批評真鑑的依據 為何?

四、傳燈於「不決定不用天台三觀」中提到:「蓋《圓覺》與《楞嚴》,同 出而異名。《圓覺》三觀,如來自釋,既與天台合,豈不與《楞嚴》合乎?」30 究竟《楞嚴經》是否與《圓覺經》同出而異名,經文原意是否與《圓覺》三觀 合,31也必須再次回到《楞嚴經》原文中來檢視。

五、傳燈於「不必決定如交光所認取根性」與「不決定如交光所推重耳 根」中,都強調「這是真鑑的個人想法」而反對。傳燈是否認為真鑑所說不符 合經文的原意,而予以駁斥?其中第四點,真鑑原本是強調「決定推重耳根圓 通」,而傳燈則以「不決定如交光所推重耳根」來反對,少了「圓通」二字。傳 燈的用意為何?或是還有其他的原因?

以上五點,讓本文認為「四決定義」與「四不決定義」的諍論,是值得再 繼續深入探討的部分。然而,這二部疏都是注解《楞嚴經》為主,理當以發揮

《楞嚴經》的本意為最高原則。因此,本文認為,解決「四決定義」與「四不 決定義」之諍,就是回歸到經典本身,重新檢視此經「解」與「行」之相關宗 旨,以做為評斷二疏對於「解」與「行」諍議的標準。

第二節 相關研究的學術回顧與評述

28 《楞嚴經圓通疏前茅》,X14, no. 297, p. 699, b23-24 // Z 1:89, p. 260, d8-9 // R89, p. 520, b8-9.

29 《楞嚴經圓通疏前茅》,X14, no. 297, p. 699, c7 // Z 1:89, p. 260, d16 // R89, p. 520, b16.

30 《楞嚴經圓通疏前茅》,X14, no. 297, p. 699, c13-14 // Z 1:89, p. 261, a4-5 // R89, p. 521, a4-5.

31 《圓覺經》說三種之觀法,謂為圓覺之三觀:一、「奢摩他」觀。奢摩他,譯言「止」,專靜 止心念而入於涅槃也。二、「三摩缽底」觀。三摩缽底,譯言「觀」。觀如幻之相而證幻化之淨 行也。三、「禪那」觀。禪那,譯言「思惟」。不取靜相及幻化,思惟而證中道之實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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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於《楞嚴經》教理上的研究,所以《楞嚴經》真偽方面的探討,本文 在此就不再加以討論。而本文教理研究的重心又以宗派之間的諍論為主,故以 天台宗與華嚴宗之間對於注解《楞嚴經》所產生諍論等相關內容,來做為此節 的介紹重點。

(一)夏志前〈 《楞嚴》之諍與晚明佛教—以《楞嚴經》的詮釋 為中心〉

作者於本篇中想藉由《楞嚴經》的詮釋為中心,以「信仰的詮釋學」與

「懷疑的詮釋」二種進路,來說明此經注解的興盛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論諍等歷 史事件,來進一步考察晚明佛教思想史的發展脈絡。

以明代《楞嚴經》注家的學術背景來看,儒、釋、道三家的學者都有,然 而,中國佛教各宗派對佛經的注疏往往是以「信仰詮釋學」的姿態來進行的。

而晚明的佛學復興運動,帶起了中國佛教各宗派對於《金剛經》、《楞嚴經》、

《起信論》與《圓覺經》等經典注釋的風潮,以《楞嚴經》在明代所注解的數 量來看,更是了占歷代注解的半數以上,可見當時注經風行之盛。然而,宗派 的門戶之見往往會影響詮釋經典時的詮釋策略,而這樣的詮釋策略也可能造成 違背經典原意的與宗派之間諍論的結果。但作者認為晚明《楞嚴》之諍主要是 在教理上的諍論,最引人矚目的是天台宗與反對者之間進行的論戰,尤其以交 光真鑑所著《正脈疏》與天台宗門人幽溪傳燈所著《圓通疏》之間的諍論最為 激烈。

作者從「懷疑的詮釋學」角度來展示《楞嚴經》的歷史境遇及其在中國佛 教史上的巨大影響。「懷疑的詮釋學」主要是探討《楞嚴經》、《起信論》、《圓覺

(6).洪志耀,《《楞嚴經》之身心變化及修行次第研究》。

(7).田秋菊,〈《楞嚴經》受陰十魔境之心理學分析〉,頁 13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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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等經的真偽問題。作者指出中國歷史上懷疑乃至指斥、力證《楞嚴經》為 偽的人屈指可數,明代對於經典真偽問題更鮮少有人論及。然而,當時各宗注 家在注經時,常以這些疑偽經論的義理來相互解釋,因而這些經典漸漸成為中 國化佛教思想論述的合法性根據之一,反而在佛門中流傳得更廣。以「懷疑的 詮釋學」來探討《楞嚴經》的真偽問題,亦為近代佛教史上的另一種「《楞嚴》

之諍」。但作者認為晚明時期《楞嚴》之諍的主流,仍是聚焦於是台、賢、禪、

密諸家在「信仰的詮釋學」層面上進行的論諍。

本篇研究提及明末《楞嚴》之諍的中心在於《正脈疏》與《圓通疏》的義 理之諍論,對於本文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啟發,也開啟本文後續的研究動機。但 作者並沒有明確指出真鑑是華嚴宗的門人,這一點的看法與李治華略同,與龔 隽相異。36

(二)龔隽〈宋明楞嚴學與中國佛教的正統性—以華嚴、天台

《楞嚴經》疏為中心〉

作者主要從教義理論方面來探討華嚴、天台二系在注解《楞嚴經》時所產 生的諍論。而諍論的內容又可分為二類:一、被天台宗的視為正統的「山家」

派,反對被視為天台宗異端「山外」派的注經思想中有傾向華嚴宗的思想。

二、華嚴宗反對天台宗以「天台止觀」來解釋《楞嚴經》,故以「掃除台觀」為 己任;而天台宗也以自家天台止觀「力簡長水」,反對華嚴宗最具代表性《楞嚴 經長水疏》的「性起」說。其中,以明代末年交光真鑑所代表的華嚴宗,與幽 溪傳燈所代表的天台宗之間所產生的諍論,被視為因宗派意識形態而諍論最為

36 李治華:「交光雖非華嚴宗人,但此見解堪為子璿判教的引申」。(《《楞嚴經》哲學之研究》,

頁43)。龔隽:「特別是在交光真鑑所代表的華嚴系與幽溪傳燈所代表的台宗之間,為了宗派意 識來詮注《楞嚴》, 已經到了不顧經論和隨情立教的程度,可謂宗門之爭到了極點。」(〈宋明 楞嚴學與中國佛教的正統性——以華嚴、天台《楞嚴經》疏為中心〉,頁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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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代表人物。

而二宗諍論的內容,作者著力於二個方面來說明:一、從「五時判教」上 說明《楞嚴經》出現的時間在《法華經》之前與之後的諍論中,便透現出了二 宗各自的意圖。華嚴宗要把《楞嚴經》抬到《法華經》的高度來予以論究,把

而二宗諍論的內容,作者著力於二個方面來說明:一、從「五時判教」上 說明《楞嚴經》出現的時間在《法華經》之前與之後的諍論中,便透現出了二 宗各自的意圖。華嚴宗要把《楞嚴經》抬到《法華經》的高度來予以論究,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