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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一個凡是要求理性合理解釋的現代趨勢下,聲稱魔神仔為事發理 由的說法越來越「上不了檯面」。這樣的事實表現在警方對於製作筆錄的要求 上,便是「無法採信」魔神仔的說法:「先前楓橋派出所在對死者的丈夫做筆錄 時,對於徐春紅與鄰人所說的『被尪神牽走』連筆錄都寫不下去。」然而,真 正的實情是「由於楓橋所員警們大都是客籍,私底下他們還是認同村民的說 法。」87因此,魔神仔之說只是成為伏流。對於一般民眾來說,魔神仔的說法 或許讓他們起疑,但現代醫學的解釋並無法完全令他們釋疑。對於這類怪事人 們仍然感到不解。
四、民間的尋人方法
在台灣民間,若發現有人失蹤時,民眾傳統的作法除了敲鑼打鼓、放聲大 喊失蹤者的名字以外,也時常會有向神明的打聽失蹤者消息並請求神明協助的 行為。對於那些被魔神仔摸去的人,這種祈求神明幫助的行為特別必要,因為 這不是一般的失蹤,而是鬼怪所造成的事件。而神明的介入,也使得整件失蹤 案變得更具奇異的色彩。
根據康豹對於新莊地藏庵的研究顯示,民眾前往地藏庵祈求、還願的類別 有一項即是「尋人」。這項研究據以統計的資料可分成三類:民眾於地藏庵內上 呈神明的訴狀、向乩童問事的掛號單、給廟宇的感謝狀。以這三種資料為基礎 而統計的結果,尋人一項中所佔的比例,大約都在2%—3%之間。除了尋人之 外,民眾祈求、還願的類別還包括了尋找失物、尋找寵物等與尋人性質類似的 項目。88
新莊地藏庵的例子,對我們的討論主題來說是個縮影,因為在那些我們所 遇到有關魔神仔的傳說當中,很多案例都出現親友求神問卜以乞求幫忙尋人的 行為。儘管尋找失蹤人口在地藏庵替人處理的項目中所佔比例不高,卻是民眾 將找人的希望寄託於神明的具體顯示。我們有理由相信,一般民間尋人求神問 卜的習慣遠高於康豹在地藏庵的統計結果。據我們對報紙上相關報導的統計結 果,近半數的失蹤案例(43%),當事人的親屬都曾有求神問卜的行為。
雖然尋人一項在所有民眾祈願、還願的種類中,所佔的比例並不高,
但這項統計的結果明確顯示了民間相信神明有幫忙找尋失蹤人口(也包括失蹤 寵物或物品)的能力,並有祈求神明幫忙協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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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台灣,每當有人行蹤不明,不管此人生死未卜或已經過世,至今依 然可以聽見相當多「另類」或「民俗」的尋人方法。以我們所蒐集的報導為例,
87〈尪神作祟人斷魂 警方辦案宜戒慎〉,《中國時報》(1995.03.09)。警方對魔神仔的說法不予 採信的報導,還可見〈老婦山區迷途 內褲袪鬼脫困〉,《中國時報》(2008.07.23)。
88 關於這些統計數字,請見 Paul R Katz, Divine Justice—Relig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Legal Culture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pp. 164-174.
89 請見前一節分析:(五) 有無求神問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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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方式相當多元,大致有問乩童、通靈、擲筊、卜卦、抽籤等不一而足。這 些方法依然存在的理由相當基本,就是希望在正常人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外,增 加尋獲的可能性。這些民間種種的尋人方法絕大部分牽涉到鬼神,因此都是具 有基本信仰預設的行為。通常是人們主動向鬼神祈求幫忙尋人,或請鬼神提示 搜尋的資訊;但有時候鬼神也會主動現身,提示搜索訊息,或幫助尋人。譬如 到地藏庵問事的舉動屬於前者,如果是亡靈自己在夢中顯現,以告知人們自己 正處於何處,則是後者。我們這裡探討的是前者。
神明怎麼尋人?這裡有一則城隍的故事可供參考。對於城隍這麼一類司 法、行政性質特別突出的神明,由於具有審理不法的特性,通常也被設想具有 一定的管轄範圍,於是協尋轄區內的失蹤人口也被當作是城隍理所當然的職能 之一。《漢文臺灣日日新報》就有這麼一則,走失的民眾眼看就要進入鬼門關又 城隍被救回的例子:
(嘉義)柴頭港堡埤 蔴腳庄七拾四番地黃遜,務農為業,日前因事入 城,導其孫黃篙到西門某商店休憩閒談,瞬息黃篙渺如黃鶴,四處追尋,
不見形跡。不得已備香燭禱於城隍祠。神示以籤,有為四日內必歸。抵 期,其母憂愁百結,亦奔到內,懇請殷殷,復得参筈。是晚黃昏後,篙 竟歸宿西門商店,翌早,該主人乃遣夥導回。入門,黃遜問之曰:「爾從 何處去?」篙答曰:「自店邊南幹大路出城直行至牛稠溪,皇皇然就要涉 過,罔料未及中央,幾乎凶占滅頂,突然有壹高大之人,身穿白長衣,
援手扶過,是夜宿打貓堡好收庄保正之家,該保正則曰不日要往嘉垣,
將汝引回梓里。越三宿,乃登程,依前經歷之路入城內,日已夕矣,自 南門轉過西門之道,忽有著黑衣人,頭大非常,身体茁壯,詢余曰:「爾 居埤蔴腳庄否?」應之曰:「然」。彼又云:「爾迷途亂行,前日汝祖父到 城隍廟抽籤請問,汝母今早亦往求庇佑,吾今引汝回」。將近西門商店家,
便云欲臨城隍廟處與人磋商事故。歷歷敘述,聞之者咸謂是綏靖侯顯赫 云。90
文中的白衣、黑衣人看來就是黑白無常。它們出動救人,乃因為失蹤者家 人到城隍廟祈求的結果。所以黑白無常對於失蹤者出手相救,又導引其返家,
整個過程儼然如同陽世人們報警尋人的流程。因而我們可以見到,民眾請求神 明協尋失蹤的人、事、物,大概是人們著眼於神明具有如同人間官府一般的性 質,因而有報官求助的想法;另一方面也顯示了人們找尋至最後,那無計可施 的徬徨、焦慮心理,所以除了已付諸實際行動的搜尋,還要祈求神明的幫助,
看看能否請神明指點迷津或讓案情「出現奇蹟」。
雖然我們引用的是則城隍尋人的故事,但僅就我們所見到的案例而論,民 眾祈求的對象,似乎並無一定,除事發所在地的地方宮廟外,民眾大概覺得參 加協尋的神明越多越好 91
90〈神果靈耶〉,《漢文臺灣日日新報》(1908.09.23)。
,因而會有多多益善的遍求行為。由這點來看,請求
91 這點,與鍾愛玲提到苗栗客家人的伯公信仰與魍神傳說形成共生關係的特色不太一樣。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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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R Katz, Divine Justice—Religion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Legal Culture, pp. 176-177.93〈百年攆轎 古農莊收藏展出〉,《聯合報》(200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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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聲,威武雄壯的樣子;媽祖的神轎則聲音較輕,兩台神轎都衝了出 去,其他人就拿著手電筒跟在後頭。神轎行走快速如飛,有時來到草堆 旁停了下來,每個人便四周圍用心地找,一面呼喊小孩的名字。沒多久,
神轎又跳起再往前飛奔出去,大夥也跟在後面追去,如此這樣,搞得大 家都很累,連續好幾個晚上都是這樣,但是仍然找不到小孩子。
但是有一件令人感到奇怪的事情是,每一晚的行動都是從七點多開 始,一直到半夜十二點,兩台神轎都是在同一個地方停下來,每個人都 很認真地找,差點把地也翻出來,可是,沒有就是沒有。這地方是條灌 溉用的水溝,神轎到了這裡便一動也不動了。圳溝底埋了一個大水管,
洞約兩尺寬,剛好那時候在修理水圳,溝裡並沒有水。我也是拿著手電 筒往水管洞裡猛照,什麼東西也沒有。
接連好幾個晚上,算起來是自失蹤日開始的第六個晚上,我們仍然 沒有放棄,但這晚同樣是神轎來到這個地方就停住不走了。大家還是再 找,沒辦法,今晚也是在此地結束,各自回去休息。
怪!怪!奇怪的事情發生了。就在第七天一大早,小孩子的奶奶想 要再去另外一間寺廟求神問卜,由於他們家出入大街都要沿著這條大圳 溝旁的小路走,當她走到每晚神轎停下來的地方時,忽然聽到小孩子呼 喊的聲音:「奶奶,奶奶,我在這裡啦。」哇!老人家一聽馬上停了下來,
但是前後都沒看到人影,心想可能是思念過度所導致的幻覺。要再往前 走時又聽到:「奶奶,奶奶,我在大水管裡頭啦!趕快來救我!」這一次 老人家聽得很清楚。但是因為本身腳不良於行,不敢走下水溝,立刻掉 頭回去,叫家人來到該處。
真的是奇蹟!家裡人一到,跳下水溝一看,原來水管是被一粒大時 頭擋住了,搬開後,發現小孩已死在裡頭。99
以上的故事發生在四十多年前,一名小孩失蹤,遍尋不著,奶奶到王爺廟問乩 童,結果說是孩子是被魔神仔牽走,一定要趕快找到人,不然就要等到第七天。
後來雖然尋得時小孩已經死亡,但發現的日期與當初王爺所提示的七天相同。
就這樣,一個失蹤事件,牽連到了神明、魔神仔,還有小孩子的亡魂。因此搜 尋不單是人們的具體行動,也連帶納入了不可見的世界。有的時候人們對於失 蹤事件著墨最多的反而是這些神鬼之間的鬥法或者談判等不可見的場景。這些 場景雖說不可見,但時常仍是和連轎的真實行動連在一起,像是失蹤者有時會 說聽到、看到神明帶著大隊人馬來到,意味連轎所到之處等於神明的臨在。關 於這種神鬼雙方不可見的往來過程,除了透過通靈者的傳達,或部份參與搜尋 人們的感知(例如做夢),時常是從被尋獲的失蹤者口中得知的。100
99 胡萬川、黃晴文編輯,《新社鄉閩南語故事集(二)》(台中縣:台中縣立文化中心,1997),
頁 25-29。講述者:葉士杰。男。52 歲。基隆人。語言:閩南語。學歷:高農。職業:公。採 錄時間:1996.4.25。地點:講述者家中。
100 關於神明尋人時不可見的場景,除了我們以上引用的這段文字以外,筆者在平溪也採集到 一則描述神明與魔神仔鬥法的傳說。請見附錄三,編號 3 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