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四)記者與發言人間的信任關係
發言人的工作內容是新聞發布,與記者間信任關係的來源,除了上述個別性 的互動以外,在各家媒體間維持訊息的質、量公平性,也是建立與記者間信任關 係很重要的因素。誠如受訪者03 的工作經驗:
只要是通稿,所有的人都有、都看得到,說什麼就是什麼;但有一 些特殊案件,只有某一位記者挖掘、有興趣,這種特稿就只給這位記者,
所有媒體都可以來要,不是只有特定的人可以要,但能給就是能給,不 能給就是不能給,不會因為他在我辦公桌旁邊多站10 分鐘就有差別。
在媒體記者既合作又相互競爭的狀況下,一旦發生訊息質、量上的差異,就 必須是基於合理的差別待遇,否則對於認真挖掘新聞素材的記者而言,反而形成 另一種不公平,而失去與個別記者間的信任關係。受訪者 06 提到從前手傳承而 來的經驗之談:
我的前手有建議我,先跟媒體約法三章,在某個遊戲規則下,記者 認為各憑本事取得獨家是必要的,但大家廣泛已知的新聞事件,就希望 用共通的方式來處理,我有跟幾家主要媒體討論過,他們認為市場上一 定需要獨家,人家很認真的,可以取得獨家,我們尊重他們的生態,這 樣也就比較不會打壞跟媒體間的關係。
記者看重發言人誠信的特質,不喜歡發言人為了求取形式上公平,而將個別 媒體努力挖掘新聞的成果擅自分享給其他媒體,受訪者02 就提到:
說謊一次就一定會被記得,可以不說實話,但不能說謊話,不說實 話的意思是有些事情我現在不能告訴你,也許過一陣子可能可以講,這 個是不說實話,說謊話的情況是說,明明有這個事,你說沒這回事,那 就是說謊,說謊話一定會被揭穿,說謊話以外,還有更壞的就是故意給 某人獨家,這絕對是很大的忌諱,還有一種比較討人厭的就是,有一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媒體問,發言人把它變成通稿,主動通知其他沒有來問的媒體,大家可 以體諒他是為了機關好,因為他怕給人家獨家,其他被漏的同業就會罵 他,為了不被罵,所以有一個問,就自動變成通稿,對於勤勞的記者來 說這非常不公平,最後可能變成,我已經全部查證完,只是來問發言人 一句話,問完我馬上寫稿,發言人變成我們要提防的對象;的確有同業 會去找發言人抱怨為何他沒有拿到,我常看到發言人回說問題是人家來 問的,他先發掘到的,你又沒來問我,我們其他同業知道以後就會覺得 說發言人值得信賴,當我挖到什麼來問你的時候,不至於把我洩密出去,
那個懶的、抱怨的,就永遠去抱怨好了,這樣的發言人我會信任,我就 最怕的就是大嘴巴發言人,我才問你一個影子而已,你就把它弄得全世 界都知道了。
發言人與記者間信任關係經營的程度,某程度上會影響媒體報導的正確性,
但並不一定可以確保記者一定會做正向報導,記者本於新聞專業,並不會因為與 發言人之間的交情、信任,就影響對於司法個案判決的報導走向,但基於關係的 維護,不會「為難」發言人,而是基於採訪的職責,針對具有新聞性的素材來進 行平衡報導:跟媒體建立一個友善的、良好的信賴關是非常重要的,要讓媒體對 法院能夠做一個正確、正面的報導,信任的基礎非常重要(受訪者01);遇到有 對法院判決結果批判的新聞素材來源,記者會採取平衡報導的方式處理:
遇到檢方批判法院判決的狀況,我不能夠一面倒幫哪邊,我覺得這 是見解的不同,所以就把兩邊的問題都點出來,讓讀者去評判到底是誰 的問題,一面倒打對方,一定會有一邊走不下去,但兩邊的問題點都寫,
雙方都會知道媒體有幫他提到自己的主張,也會發現自己站不住腳的地 方;這是永續經營,重點是我去為難發言人幹嘛?發言人又不是承辦法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官,他也不知道衝突的點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就喬一個看起來有實質內 容的回應就好(受訪者02);
我不會因為跟發言人的交情就去影響我新聞的內容或下標的輕重,
新聞本身還是不能帶有情緒的,就算報社把標題改得煽動情緒一點,只 要內文還是寫得很清楚,發言人也可以理解(受訪者05)。
發言人本身,對於能夠從與記者間良好的關係提取到什麼程度的資源,也必 須清楚認知,才能夠進行比較妥適的新聞處理:
記者都很堅持他們報社要有報社的風骨,但是還是不免因為跟人的 關係會有一份情感在,那我花點時間跟他經營好的關係,將來我不期待 他報導轉彎,但是我期待他會給我一個說明的機會;你不可能說因為跟 他的關係,他就不報導,因為別人報導他就必須報導,這是他的工作,
如果跟他們有一個比較好的關係,他總是願意給你多一點說明的機會,
那我們就達到目的了(受訪者06)。
而受訪者03 的經驗也呈現出,記者基於交情,願意就法院的說明進行平衡 報導的實務狀況:因為大家的互動蠻不錯的,所以報社收到讀者投訴爆料,記者 會來問我們的說明,去做一個平衡報導,不會全部只聽當事人的說法;但沒辦法 叫記者不寫,寫這個是他的責任,不可能要求他因為交情好就不寫。
發言人與記者間的交情,雖然未必反映在判決新聞報導的內容走向,但可能 會在其他方面有所回饋,來經營與發言人之間的關。受訪者01 就提到:
記者絕對知道你付出多少時間,這是取決在於你跟記者的關係,因 為我動作很快速、也能夠達到他們要的標準,所以我覺得他們對我都還 蠻認可的,而且後續我們都還是朋友,有一些問題他們也會來問我,希 望我幫他們釐清,而且幾乎一、二天就有所聯絡,包括司法院或是行政 院方面的消息,他們也會傳給我,所以我覺得有付出就有收穫,那就是 看個人怎麼做。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受訪者05 則提到因為與發言人之間有良好的互動,會願意幫忙撰寫所謂沒 有點閱率的澄清或政策宣導新聞:
假設機關遭到莫名的抹黑,出來澄清,有多少記者願意幫他寫?不 就是要靠他跟記者的關係,多寫一篇即時,對我們而言不是什麼難事,
是在於你願不願意幫他動這個筆;或者是法院有個新設施,以我們的角 度來說,這沒有人看啊,要不要寫這則新聞,也是看跟發言人的互動狀 況,互動很好的話,雙方都很順。
但記者與發言人關係不佳時,可能會發生記者趁機在報導中修理發言人的狀 況,個案判決的新聞報導內容也比較容易出現偏差:
曾經看過有記者在不相干的報導上,順道酸了一下發言人;像記者 會在報導中寫到被告因為當風紀股長所以可教化而判無期徒刑的事件,
我認為如果發言人跟記者有交情跟信任關係的話,記者應該不會這樣寫
(受訪者 01);受訪者 02 也提到:發言人接了職務就必須投入,不可 能佔著這個缺而有權無責,如果發言人的態度拖延推諉、辭不達意,這 些工作上的缺失一定會被記者拿出來打。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發言人畢竟是由法官或庭長兼任,屬於法院的代表,與 組織外部的「記者」建立關係,就不如與組織內部的法官建立關係來得容易。其 中,會受到法官對記者的負面印象影響,而較不願意與記者建立關係,這層心理 障礙,並不是因為接任發言人工作就可以立刻消除,因此,某程度上,發言人個 人比較外向、樂於與他人交朋友的特質資源,便會在這個階段發會作用。當然,
發言人如果具備媒體的領域知識,也會知道記者具有與發言人保持良好關係的意 願,而能夠運用自身的領域知識資源與記者建立、維護關係。專職發言人,因為 記者會找的對象單一,也更為頻繁地與記者接觸,關係的建立與維護會勝於發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人團隊中數名發言人的狀況。發言人一旦與記者建立起良好的關係,一方面容易 獲得平衡報導的機會,另一方面,也會在需要澄清或發布其他政策新聞時,獲得 記者回饋交情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