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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地方環保機關績效評估

實務上,國外最早實施的環境品質指標,可能是1970年美國環境保護署所制 定的空氣淨化法(Clean Air Act of 1970),我國隨後於1975年公布空氣污染防治法;

1987年,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局正式升格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後,在1988 年,我國環保機關之績效考核體系基礎初立,環保署為強化地方各政府之環保績 效管理制度、提升行政績效與為民服務品質,其依職權訂定績效考核計畫。在歷 過幾年的實務運作及持續修訂後,環保績效的考核指標愈加鉅細靡遺而繁瑣,常 使地方環保人員為了符合標準疲於奔命,卻容易本末倒置地忽略民眾真正關切的 其他環保面向,致使即便環保經費、人力投入很多,但民眾對於環保的滿意度並 無相對提高,為民服務之美意大打折扣(曾正茂,2010)。

在文獻研究的部分,本小節將簡短檢視國內外關於地方環保機關績效評估的 相關文獻發展概況。

壹、 國外研究概況

國外學術文獻的部分,目前較無以某單一國家之全國地方轄區的環保機關作 為研究範圍,對其做績效評估的學術研究,大多都是單純從地方環境品質之狀況,

如透過政府環保機關所公布之相關環境數據的蒐集,加以選擇數據而分析,以得 出各地方環境品質之優劣的結論。近年也有不少文獻,除了地方環境數據,還加 上與地方經濟或工業發展的相關數據,分析結果評估與討論環境保護與經濟產業 發展之間的關係,如Kortelainen & Kuosmanen (2004)藉由DEA計算地方經濟成長 的附加價值與發展造成的環境負荷之間的生態效率、Nissi & Rapposelli (2005)運 用DEA分析地區經濟發展投入的受雇者人數與發展的產出國民生產總額及環境 污染指數之間的關係等研究。相較之下,近幾年來漸漸受到國際重視的環境績效 指數(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dex, EPI)的相關研究,除了研究EPI應該列入哪 一些項目的相關研究,一直持續有文獻產出外,還有一些研究以全球各國為研究 範圍,蒐集各國除了環境之外,還有與衛生及生活品質等相關數據,希望能做出 全球各國環境績效的評比排序,如Zanella, Camanho, & Dias (2012)運用DEA在全 球42個國家26之中找出環境績效的標竿國家所做的跨國評比研究,但也有退而求 其次,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27國家作為研究範圍的研究,如 Fa¨re, Grosskopf, & Zaim (2000)以DEA分析OECD國家的經濟數據與環境數據是否有符

26 依最後評比排序結果,國家名單如下:Costa Rica, Ecuador, Iceland, France, Colombia, Germany, Portugal, Sweden, Italy, Dominican Rep., United Kingdom, Spain, Cuba, New Zealand, Panama, Norway, Japan, Switzerland, Latvia, Finland, Lithuania, Denmark, Romania, Canada, Croatia, Ireland, Austria, Malaysia, Russia, Netherlands, Slovakia, Hungary, Bulgaria, Poland, Estonia, Slovenia, Greece, Czech Rep., Malta, South Korea, Belgium, Luxembourg, Cyprus. (Zanella, Camanho, & Dias, 2012: 8)

27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合環境顧志耐曲線(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28的研究,這也顯示出近年來因 為OECD國家所公開國家近況相關數據相對充足且多元,數據公信力也較高,因 此以其公開之數據所做的研究也益發的多。

國外文獻之中,與本研究一樣利用 DEA 探討與環境相關的研究頗多,但如 同表 2-6 之中所列舉的,以某一國之境內各地方環保機關之績效的評比分析不多,

主要分成幾種討論模式:(1) 類似林秀香(2010)的研究,以 DEA 來進行整體環境 績效指數 EPI 評比,如 Zanella, Camanho & Dias (2012)的對 42 個國家所做的跨國 評比研究;(2) 評估經濟或產業發展對環境造成的負擔合不合算,例如 Kuosmanen

& Kortelainen (2004)的研究;(3) 針對地區經濟產業發展與污染之間的權衡,但 檢視之環境指標卻不一定是全面性的,例如 Fa¨re, Grosskopf, & Zaim (2000)、Zaim (2004)與 Nissi & Rapposelli (2005)、Kortelainen (2008)的研究都將空氣的污染情形 視為非常主要的投入或產出項目;(4) 針對地區的某些鄰避設施,如發電廠、垃 圾處理設施之類的設備,針對其產出與對環境的影響,利用 DEA 計算其效率,

如 Sarkis & Cordeiro (2009)對發電產業的評估,以 Sarkis & Weinrach (2001)對垃 圾處理技術的效率評比等研究。 為名,被稱作環境顧志耐曲線(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EKC) (許惠悰,2001)。

29 包含 8 種廢棄物處理技術:Nitric Acid Recovery, Distill And Separate Actinides/Salts (又區分為 一型與二型), Waste Accept. For Non-Rad. Disp., Decon. Gloveboxes, Chloride Waste Stream Polishing, Magnetic Separation, Freeze Drying Technology 等 8 種技術。(Sarkis & Weinrach,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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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Soderholm 於 1989 年提出可吸入性(Inspirable or Inhalable Fraction)、胸腔性(Thoracic Fraction)、

呼吸性(Respirable)三種分徑建議,目前已被 ACGIH、ISO、歐洲標準組織(Commite Europeen de Normalisation, CEN)及美國國家安全衛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NIOSH)認可採用,為目前公認的國際標準。其中進入頭部空氣通道的粉塵稱為可吸入性 粉塵 (Inhalable Particulate Mass, IPM),穿過頭部氣道到進入支氣管的粉塵稱為胸腔區粉塵 (Thoracic Particulate Mass, TPM),而達到氣體交換區(肺泡區)的粉塵稱為可呼吸性粉塵(Respirable Particulate Mass, RPM) (陳正堯、賴全裕,2009)。

32 麥氏指數可用以衡量跨期總要素生產力的變動,因此該指數即為「總要素生產力變動」,可由 DEA 之中的技術效率變動與技術變革兩者相乘得出(吳濟華、柯柏正,2008)。

33 1995 年 Rousseau and Semple 提出的 Generalized Tchebycheff Radius (GTR)模式,聚焦於單一

(2009) slack-based model (SBM)34 DEA。

單位分類的保存(Preservation of A Unit’S Classification),例如更改輸入輸出數值,以保持某個單 位分類屬於有效率或是無效率的。這個方式是基於在資料數據價值中,定義一個單位改變的敏感 度。GTR 模式奠基於可變規模報酬(The Variable Returns-To-Scale),其形塑與提供更適合的單位 之間的比較(Sarkis and Cordeiro, 2009)。

34 傳統 DEA 的 CCR 模式與 BCC 模式,衡量的是射線效率,假設投入產出可以等比例調整,但 若投入與產出之間可能存有替代效果等因素,造成其無法等比例調整,就必須進一步改用 Tone 於 1997 年提出的 SBM 模式,以差額變數作為衡量基礎(吳濟華、柯柏正,2008)。

35 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 係 WHO 提出用以比較各國疾病負擔的指標,一個 DALYs 係指 一個因為早夭或失能,所失去的一個健康年,相當於生命損失(Years of Life Lost, YLLs)人年數加 上失能損失(Years Live With Disability, YLDs)人年數之和(行政院主計處,2012)。

36 Growing Stock Change: 林分每株立木每年之生長量(Increment)貯存為蓄積(Growing Stock);林 分蓄積每年之增加量,稱為林分生長(Stand Growth);林分成熟達到伐採期而被伐採量即為材積 收穫(Yield)。(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學院,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