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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實證分析結果

第一節 資料包絡分析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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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實證分析結果

本章分成兩大部分的分析,最主要的部份是第一節介紹的空污、水、廢棄物 管理、環衛毒化物等四種污染防治情境的 DEA 效率分析結果,歷年分析數據請 詳見附錄,本章主要分析之數據依據,乃 2007 年至 20110 年間之年均化或總和 數值;第二節則試圖從另一種資料檢視角度分析環保署年報中所提供的次級資料 數據,探究投入項與行政效果類型的產出項目,是否仍是呈現負相關關係。

第一節 資料包絡分析結果

本小節的各種污染防治情境之 DEA 效率分析採用一般 DEA 投入導向的 CCR 效率值(代表整體生產效率值)、BCC 效率值(代表技術效率值),以及 CCR 效率值除以 BCC 效率值得出的規模效率值等三者;除了含有離島的分析數據外,

也一併陳列了剔除離島數據時的效率分析數據,以茲對照;此外還有差額分析與 規模報酬分析,由於相關分析數據篇幅過大,因此各年份數據將完整臚列在附錄 部分,而本小節的後續內容只針對統整過後的表格數據內容作說明與討論,不對 於附錄中的所有分析結果表格做解說。分析流程可參照圖 5-1 中所示:

圖 5-1 本研究採用之 DEA 分析模式與分析流程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一般 DEA 效率分析

DEA-CCR(投入導向) DEA-BCC(投入導向)

整體生產效率值 技術效率值 規模效率值

三種效率排名平均

兩種效率分析被參考次數總和

差額分析

規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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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最後對於各地區的污染防治的同儕評比的主要排序依據,是圖 5-1 中的

「整體生產效率值」、「技術效率值」與「規模效率值」等三者的排序平均,以此 做為最後討論的數據依據。最終的排序推算方式,詳見本小節最後小結之說明。

壹、 空氣品質監測及污染防治

一、 效率分析

表 5-1 的空污防治-排名概況是整理自 2007 年至 2011 年之間,各個縣市每 一年空污防治的生產規模、技術規模與效率規模的排名總平均:非離島地區,每 個縣市每一年都會有 2 組生產、技術與規模效率的名次,表 5-1 是平均 2 組數據 之後的排名,離島地區是原始排名數據;總平均的名次數乃每年 3 種效率名次平 均的平均。

根據表 5-1 所整理的排名總平均,前 5 名依序為第一名臺北市、舊臺南市與 嘉義市並列第二、臺東縣第四、屏東縣第五。其中臺北市在本研究採樣的這 5 年之中,更是年年都排第一名,數據相當亮眼。

在縣市合併的部分,首先由於舊臺中市在 2007 年至 2010 年之間的空污防治 經費都沒有公布數字,因此無法檢視舊臺中縣市合併前後的差異;舊臺南市在 2007 年至 2009 年之間的排名連 3 年都排第一,但名次在 2010 年的部分開始驟 降,至 2011 年舊臺南縣市合併後的數據,名次比舊臺南市的 2010 年的部分略好 一點,但與 2009 年之前還是差很多,與舊臺南縣比是有稍微略好一些;高雄市 的狀況剛好跟臺南市相反,舊高雄縣市在 2007 年至 2010 年之間排名都介於中段 至後段之間,但 2011 年合併後的數字卻出人意料之外的相當出色,所以雖然大 高雄地區在這 5 年的整體排名大概位於中間,甚至舊高雄縣在 2010 年之前都可 以稱之為是後段班,但合併後的高雄市在空污防治的後續發展還是很值得觀察。

表 5-2 的數據,是指各縣市在成為效率前緣點時,受其他地區當作參考點的 次數,前五名依序是臺北市、連江縣、舊臺南市、金門縣、花蓮縣,這個前五名 的排序與表 5-1 的排序,似乎只有臺北市與舊臺南市 2 者是差不多的,原因是表 5-1 有考量到生產效率、技術效率與規模效率,但在 DEA 的效率分析中,被參 考次數是只針對生產效率、技術效率來看,所以結果會有些出入,例如連江縣與 金門縣的被參考次數相當多,從表 5-1 也可以看出這 2 個地區的技術效率很高,

但是生產效率與規模效率不佳,因此無法在表 5-1 的排名中脫穎而出。

在此補充說明表 5-2 數據計算流程:一地區的被參考次數數據會有 4 個,分 別是從涵蓋離島範圍的生產效率分析、涵蓋離島範圍的技術效率分析、無涵蓋離 島範圍的生產效率分析、無涵蓋離島範圍的技術效率分析等 4 種 DEA 運算得出,

接著將這 4 個數據平均,就會得出表 5-2 的數據;離島地區的被參考次數數據只 會有 2 個,計算平均數時除數調整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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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各縣市空污防治-被參考次數表

排名平均 2012 平均 2011 平均 2010 平均 2009 平均 2008 平均 總和 排名 臺北市 14.75 14.5 15 11.75 15

71 1

臺南市

舊臺南市 2 14 6

22 3

高雄市 9.75

9.75 6

宜蘭縣 2.5 2

4.5 11

新竹縣 4.5

4.5 11

南投縣 7.75

7.75 9

屏東縣 3.25 0.5

3.75 14

臺東縣 7.5 0.5

8 8

花蓮縣 0.25 8.25 6.5

15.5 5

基隆市 4.25

4.25 13

新竹市 2 2.25 1 2

7.25 10

嘉義市 2.5 2.75 4.5

9.75 6

金門縣 3.5 6 7 2

18.5 4

連江縣 6.5 2.5 2.5 10.5 7

29 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差額分析

差額分析主要是針對非效率的被分析決策單位,分析其資源使用情形,提供 改善同儕效率的方向與幅度;通常解讀方式,若是出現在投入項的差額變數,表 示該項投入資源過多,需要減少,而產出項的差額變數,代表產出仍有成長空間。

表 5-3 是整合 2007 年至 2011 年之間,所有縣市的差額變數總和,若按照上 述的解讀方式來看數據,先看投入的部分:經費的部分,只有臺北市、舊臺南市、

南投縣、屏東縣、臺東縣、新竹縣、嘉義縣與連江縣等 8 個縣市是無論以生產效 率(CCR)或是技術效率(BCC)來看,沒有經費過度投入的問題,而投入資金過多 最顯著的地方是桃園縣,約 2 億至 3 億元之譜,緊追在後的是舊高雄市,也約有 到 1 億至 2 億元之多,連帶的也拉高了升格後的高雄市的金額;人力的部分,只 有南投縣、屏東縣、臺東縣、新竹市、嘉義市等 5 個縣市有投入人力過多的問題,

其中又以臺東縣的狀況最為顯著。

接下來看看產出,稽查次數的部分,只有臺北市、舊臺南市 2 個地方是無論 以生產效率(CCR)或是技術效率(BCC)來看都是完美的狀態,絕大多數的地方都 需要再增加稽查的次數,其中又以新北市最需要大幅增加稽查的次數,約需要再 增加 20 幾萬次,緊追在後的是桃園縣,大概需要再增加 17 到 11 萬次之間的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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