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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馬來西亞選舉制度的延續與變遷

第三節 國陣權力共享的精神

在憲法層次上有關影響馬來西亞選舉制度與規則的明文規定,本文分別在前兩節 已就馬來西亞自獨立以來有關選舉規定的演變,以及執行選舉、選區劃分以及登 記選民的選舉委員會之職權作出詳細的介紹。接下來,本節將對馬來西亞政治有 重大影響的權力分享概念來進行探討。這個不成文的概念,正是讓國陣在獨立後 的歷屆選舉可取得穩定的多數選票,並能不間斷地在馬來西亞掌有執政權的絕佳 武器。對此,本文接下來將從國陣所謂的“權力共享”精神出發,來探討一直以 來在不同種族間採行分而治之政策的國陣,如何在其內部的成員黨間進行權衡的 操作,讓各政黨在面對選舉時更具凝聚力,且在獲得各族支持的狀態下取得佳 績。

國陣之前身——聯盟(The Alliance)之建立,不得不追溯到 1952 年吉隆坡 市議會選舉前夕,分別代表馬來裔與華裔的巫統與馬華公會為了抗衡當時備受看 好的獨立黨(Independent Party of Malaya),且冀望在市議會選舉取得勝利,因 此兩黨便建立了盟友關係競選,最終取得大勝。聯盟更在 1955 年自治邦立法議 會選舉前夕吸納了印度人國大黨的加入,致使該組織完全涵蓋了當時馬來半島的 三大族群。有關此節歷史,本文在第二章已略有所言,再此不再重覆。

然而,這個執政聯盟真正實力的擴張以及當今版圖的確立,在 1969 年全國 大選後,至種族暴亂後於 1974 年舉行的全國大選方為關鍵的時刻。513 暴亂且 國會民主被終止後,這個階段被黃進發(2007:34)定義為黑暗政治時的“收編 期”。在此,可從表 2.23 看見,在 1969 年大選時聯盟不僅無法在國會取得三分 之二多數的席次,且更在吉蘭丹與檳城將州政權拱手讓予伊斯蘭黨與民政黨。除 此之外,伊斯蘭黨在登嘉樓的州議席席次更是直逼聯盟,而後者僅是以兩席之差 險勝。而類似的情況也分別出現在霹靂州與雪蘭莪州。其中,聯盟甚至在霹靂州 的議席數甚至是低於 40 席過半最低要求的 20 席。在這兩個馬來裔皆未達半數的 州,黨員多數由非馬來裔組成的民政黨、人民進步黨與民主行動黨可謂是最大的 贏家。至於在擁有 48 個州議會席次的砂拉越州,出現了聯盟、以華裔為主的人 民聯合黨、以及達雅族(砂拉越最大土著)具優勢的土著黨和國民黨呈現四黨鼎 立的局面。而這個選舉結果以及國陣在選後的收編,方是立基馬來西亞當今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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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型態的最重要之過程。

為了重奪聯邦國會三分之二優勢與州政府的主導權,聯盟便在 1970 年後期 開始拉攏砂拉越的反對黨加入聯盟,其中就已屬於聯盟成員黨的土著黨與砂拉越 華人公會(較後與人民聯合黨合併)外,時任副首相敦拉薩成功說服土著黨(較 後與土著黨合併為土著保守黨)與人民聯合黨的加入,致使聯盟在國會已經有三 分之二的多數(97 席)以及砂拉越州政府的主導權(48 席的 35 席)。

較後,聯盟更成功在馬來半島得到在檳城州執政的民政黨(換取聯邦政府對 檳城州政府發展計劃的支持)、霹靂州人民進步黨(聯盟承諾恢復地方議會選舉25) 以及吉蘭丹州執政黨伊斯蘭黨(巫統鼓吹政治上之馬來人大團結口號)的加入(黃 進發 2007,35-36),最終讓聯盟成功在 1974 年正式壯大為具有 10 個政黨的大 聯盟,並易名為國陣(在 1969 年獨立參選的沙巴州沙統以及沙華公會實際上已 是聯盟的成員黨)。

在這個大收編行動中,可以發現代表馬來裔與華裔的巫統和馬華公會雖然於 1969 年在若干地區已經失去該族群的信任,進而在選舉時支持其他反對黨,譬 如吉打、吉蘭丹與登嘉樓州的馬來裔選民轉而支持伊斯蘭黨;檳城、霹靂、雪蘭 莪與森美蘭州的華裔則支持在華裔選區同馬華公會廝殺的民政黨、人民進步黨以 及民主行動黨。然而,以上除了民主行動黨外的政黨已在 1974 年大選前加入國 陣,而這個聯盟也從當初涵蓋各族群的組織,更進一步跨越到地域性的壟斷(如 在檳城居於優勢的民政黨、沙巴的沙統以及砂拉越的各政黨)。而國陣在接下來 的大選,就成為代表馬來裔、華裔、印度裔、沙巴與砂拉越土著的聯盟。這也使 到巫統雖然未在一些選區(如華裔選區或混合選區)上陣,但是馬來裔選民會想 到支持國陣就等於支持巫統,進而在選舉時便將選票投給國陣。而同樣的方式,

也會出現在其他種族之上。

25 人民進步黨於聯邦政府仍未終止地方議會選舉前,曾掌有怡保市(霹靂州首府)市長的職位。

相關妥協是因該黨為了保住其在該市的政治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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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The Report of 1969 General Election, Appendix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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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整理自 New Straits Times。

從 1986 年的選舉結果中,似乎可看出國陣權力分享概念下,分配選區於各 成員黨的方式。首先,自過去的文獻以及本文不斷的描述,華裔選民為潛在反對 黨的支持者已是不爭的事實。從 1986 年的選舉結果來看,便可發現自我標籤為 華裔在朝代表的馬華公會與民政黨(雖該黨一直自稱為多元族群政黨),其正當

53 任國防部長希山幕丁(Hishammuddin Tun Hussein)兼任代理交通部長。這個職 位一直以來皆有馬華領袖所擔任,而要求後者代理該職位的用意在於,希望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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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部長的職位,這也讓馬華公會頗為不悅。雖然兩黨的代表族群是重疊的,但 是兩者亦敵亦友的狀態卻是符合了巫統的利益。實際上,有關代表同樣族群的不 同政黨,在國陣內即合作又競爭的狀態並非僅限於以上兩黨,而這也發生在沙巴 與砂拉越的盟黨之間。

1980 年代在沙巴州政治叱吒一時的沙巴團結黨,因為奉行地方主義而經常 與聯邦的國陣政府稍有磨擦。然而,其卻是國陣的成員黨之一。與另一個國陣在 沙巴的成員黨(代表穆斯林土著的沙統)有所不同的是,沙巴團結黨是一個帶有 卡達山(Kadazan)27民族主義色彩的多元種族政黨。該黨在 1990 年大選前夕突 然宣布退出國陣,轉而與當時的首相馬哈迪對立的 46 精神黨領袖東姑拉沙里

(Tengku Razaleigh)。雖然最終國陣仍在大選取得勝利,但是沙巴團結黨在競選 的 14 個國會議席中全勝。怒髮衝冠的馬哈迪為了教訓該黨,便在 1990 年大選後 在沙巴州設立巫統分部,並與當時的沙統合併。

被視為沙巴團結黨政權保衛戰的 1995 年沙巴州之州議會選舉,該黨在 48 個州議席中面對當時國陣四個政黨的挑戰。其中,巫統與人民正義黨(Angkatan

Keadilan Rakyat Bersatu)主要在土著選區上陣,至於華裔選區則是由自由民主黨

與沙巴進步黨競逐。最後,團結黨以 25 席的微弱優勢擊敗獲得 23 席的國陣。然 而在選後,在沙巴團結黨旗幟下中選的議員紛紛退出該黨,其中兩群以古律

(Joseph Kurup)與百納東博(Bernard Dompok)為首的議員分別創立沙巴人民 團結黨(Parti Bersatu Rakyat Sabah)與沙巴民主黨(Parti Demokratik Sabah)。

兩黨在註冊後紛紛加入國陣,並在朝中代表沙巴州的非穆斯林土著。由於沙巴團 結黨已經失去多數議席,因此國陣便取而代之成為新的執政黨。對此,國陣也遵 循其在選舉時的競選承諾,即在該州推行首席部長輪任制(rotation system)。在 這個制度下,穆斯林土著、非穆斯林土著與華裔將輪流擔任州首席部長的職位,

每任兩年28。在接下來的 1995 年國會選舉以及 1999 年的沙巴州選舉時,人民團 結黨與民主黨皆主要在卡達山選民為主的選區對壘沙巴團結黨。沙巴團結黨由於 風光不再,在 1999 年國會選舉時,其議席數僅剩三席。這也使到該黨在 2001 年時重返國陣。這也使到先今國陣代表卡達山杜順族群的政黨就高達三個。

由於在 1990 年與 1995 年大選的結果中,沙巴團結黨在卡達山杜順族群聚集

27 沙巴州最大的土著,絕大部分為基督教徒。這也因此該州的杜順(Dusun)與姆律(Murut)

族皆被視為非穆斯林土著,但其也有少部分為穆斯林。

28 有關制度已在 2004 年取消,而較後來自巫統的穆斯林土著則佔有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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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選區大獲全勝,這也使得這個族群也被視為潛在的反對黨支持者。由於在國陣 中代表該族群的政黨在 1990 年大選前夕已退出國陣,這也使得巫統必須連同另 一個以沙巴州土著為主的人民正義黨在卡達山杜順族的選區挑戰國陣。1995 年 後因為兩個分裂自沙巴團結黨(較後易名為民統黨),且代表該族群的政黨已加 入國陣,這使得其便在接下來的選舉中在這些選區負責對壘沙巴團結黨。雖然該 黨在 2001 年已重返國陣,但是在 2003 年選區重劃後,雖然新增了三個非穆斯林 土著的議席,但是作為最大的非穆斯林土著代表政黨,沙巴團結黨僅獲分配一席,

至於民統黨與人民團結黨也分別獲得一席。這也使到接下來的議席分配下,團結 黨與民統黨分別獲分配四個國會議席,至於人民團結黨則獲得一席。如此的分配 方式,巫統的目的在於三個非穆斯林土著政黨必須在國陣內部相互制衡,倘若未 來在重演 1990 年的背叛事件,便會有另一個政黨來取代出走者在國陣所扮演的 地位與角色。

表 2.25 沙巴州 1976 年至 2013 年之各族群佔有之議席數 選區型態

1976 年 1994 年 1999 年 2008 年

非穆斯林土著 22 45.83% 14 29.17% 12 25.00% 13 21.67%

穆斯林土著 18 37.50% 24 50.00% 26 54.17% 35 58.33%

華裔 8 16.67% 7 14.58% 7 14.58% 7 11.67%

混合 0 0.00% 3 6.25% 3 6.25% 5 8.33%

總共 48 100% 48 100% 48 100% 60 100%

資料來源:Chin 2014, Table6.3; Loh 2003, Table 13.3.

由於穆斯林土著一直以來在沙巴州的政治抉擇皆非常地明確,即皆會在 1990 年代前支持代表該社群的沙統,以及之後的巫統。這也使到經過歷次的選 區劃分後,非穆斯林土著的影響力不斷下滑。在 1976 年時,其享有最多的選區,

由於穆斯林土著一直以來在沙巴州的政治抉擇皆非常地明確,即皆會在 1990 年代前支持代表該社群的沙統,以及之後的巫統。這也使到經過歷次的選 區劃分後,非穆斯林土著的影響力不斷下滑。在 1976 年時,其享有最多的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