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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名額不當配置的探討

第七節 2013 年全國大選

從上一節的統計結果得出了一個結論,雖然國陣在 2004 年大選前夕製造了 更多對其有利的混合選區,以加大其勝選的機會,然而馬來半島仍繼續存在許多 享有過度代表優勢的馬來選區。由於接下來的 2008 年與 2013 年大選馬來半島沿 用了 2004 年選區劃分的版圖,因此該劃分結果也必然對兩屆選舉帶來影響。被 視為歷來最關鍵的 2013 年全國大選,獲得過半選票的民聯最終還是得拱手將勝 者之位讓予老樹盤根的國陣。繼本章前數節深入討論了各層次與種族的名額不當 配置問題後,本文接下來將從相關角度來探究 2013 年大選之結果。

表 3.23 2008 年與 2013 年全國大選馬來半島選舉結果

2008 年大選 2013 年大選

得票 議席 得票 議席

國陣 3437365 49.79% 85 51.52% 4322304 45.75% 85 51.52%

民聯 3439248 49.82% 80 48.48% 5035582 53.30% 80 48.48%

其他 27183 0.39% 0 0.00% 89982 0.95% 0 0.00%

6903796 100.00% 165 100.00% 9447868 100.00% 165 100.00%

資料來源:計算自 2008 年與 2013 年全國大選結果。

實際上,在 2013 年馬來半島的選舉結果重演了 2008 年的現象,即反對黨三 黨雖贏得較國陣多的得票,但該優勢並無法轉換成議席。其中,選票與議席的差 距從 2008 年的 0.03%增長至 7.55%,然而兩黨議席卻沒有任何的毛變動(gross change)。國陣在馬來半島所享有的議席紅利,也因而從 1.73%激增至 5.77%。

從之前的解釋已經可以確定,由於城鄉議席的差別是取決於選區間的選民數 差異,因此本文接下來也將從有關角度去探討,是否因為該因素而導致國陣得以 在普選票少於民聯的情況下而享有較高的議席數。首先,從表 3.24 可見,在馬 來半島的 165 個國會議席中,絕大部分的選民便集中在 64 個城市選區中。不過,

其與都會選區之選民數雖然高達 64.56%,但是議席數僅有 85 席或 51.52%。相 反地,半鄉區與鄉區選區的選民數雖分別只有 13.96%與 3.51%,但是議席數確 是 20.60%與 7.27%。解下來,從五分類的選區類型來觀察兩陣營在政黨與議席 的結果,皆可發現其產生了遞移的現象,即選區型態若從鄉區越往都會,則民聯 將取得更高的得票與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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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4 2013 年全國大選成績(依城鄉五分類劃分)

選區型態 總議席 總選民 各政黨得票 議席數

國陣 民聯 其他 國陣 民聯

都會 18 1825150 579040 37.71% 938443 61.12% 17876 1.16% 3 16.67% 15 83.33%

城市 67 5391296 1941918 42.32% 2587812 56.39% 59152 1.29% 17 25.37% 50 74.63%

半城市 34 2007588 862536 50.93% 826391 48.79% 4799 0.28% 21 61.76% 13 38.24%

半鄉區 34 1560968 782045 58.22% 555380 41.34% 5904 0.44% 32 94.12% 2 5.88%

鄉區 12 392740 198889 60.51% 127556 38.81% 2251 0.68% 12 100.00% 0 0.00%

165 11177742 4364428 45.99% 5035582 53.06% 89982 0.95% 85 51.52% 80 48.48%

資料來源:計算自 2013 年全國大選結果。

表 3.25 2013 年全國大選成績(依種族結構五分類劃分)

選區型態 總議席 總選民 各政黨得票 議席數

國陣 民聯 其他 國陣 民聯

馬來選區 I 68 4121129 1847674 52.63% 1627511 46.36% 35346 1.01% 49 72.06% 19 27.94%

馬來選區 II 47 3154756 1345186 50.38% 1305460 48.89% 19449 0.73% 29 61.70% 18 38.30%

混合選區 27 2180864 768167 40.90% 1080320 57.52% 29523 1.57% 7 25.93% 20 74.07%

華裔選區 II 11 831936 262497 37.53% 434287 62.10% 2579 0.37% 0 0.00% 11 100.00%

華裔選區 I 12 889057 140904 19.25% 588004 80.33% 3085 0.42% 0 0.00% 12 100.00%

165 11177742 4364428 45.99% 5035582 53.06% 89982 0.95% 85 51.52% 80 48.48%

註:本表之五分類以表 3.21 之標準為準。

資料來源:計算自 2013 年全國大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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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從各選區的種族百分比出發,則可以發現其與表 3.24 的五分類選區相 比,有關比例性稍好於後者。以馬來選區 I 為例,其議席與選民分別佔總數的 41.21%與 36.86%,差別為 4.35%,雖然也出現過度代表的趨勢,然而其帶來的 不比例性卻小於城鄉五分類的比較。不過,這個以種族結構為主的分類,卻也發 生同前者相似的情況,即國陣與民聯的得票也出現遞移性的結果。無可否認地,

由於 2013 年大選華裔選民大舉支持民聯,這也使到所有華裔選民超過 50%的 23 個議席一概由民聯所囊括,同時其也在混合選區也有不錯的表現。至於以馬來選 民為主的選區中,則出現了較為分歧的情況。雖然國陣比起民聯取得更多的馬來 議席,但是有關趨勢卻不及民聯在華裔選區獲得壓倒性勝利的姿態。

表 3.26 2013 年大選國陣於馬來半島得票之線性迴歸模型

自變數 𝛃

(s.e.)

截距 0.346 *** 0.037

議席過度代表比 0.134 *** 0.020

馬來裔選民比例 -0.029 0.039

*** p<.001; ** p<.01; *<.05; $<.10

N=165, R-squared=0.2245 F=23.45(df=2, p<0.001) 資料來源:作者自製。

表 3.26 的統計模型結果顯示,在 2013 年大選中,國陣得以享有比選票百分 比還要高的議席數,主要因素還是在於議席過度代表比的變數所影響。該線性迴 歸模型告訴了我們:若議席的過度代表比愈高(即愈享有過度代表的優勢),則 國陣的得票將愈高。有關的結果一再證實了本章所堅持的論述。然而,有關統計 結果似乎與本文在稍早前在表 3.22 的統計結果有所差異,即種族比例與國陣的 得票在本屆大選時並沒有出現顯著的相關性。雖然民聯在 2013 年的大選中橫掃 了所有華裔議席,但是從表 3.25 可發現馬來議席的趨勢其實呈現了分裂的狀態,

即比起 2004 年的大選,反對黨囊括了更多的馬來議席,尤其是伊斯蘭黨在東海 岸所享有的優勢,而這個以穆斯林為主的政黨也在 2008 年與 2013 年大選分別贏 下了 23 與 21 個國會議席(2004 年僅贏得 6 席)。

在本章的第二節中,便對馬來西亞議席不比例性的第一個層面,即馬來半島 與沙巴、砂拉越(東馬)之間的名額不當配置進行探討。而在 2013 年的大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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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的問題也自然是成為選票轉換成議席時被扭曲的重要因素之一。雖然沙巴與 砂拉越州所選出的國會議員無論在職權或責任上無異於馬來半島的民意代表,但 是選委會對兩州進行選區劃分時卻採用了與後者不同的劃分方式。沙巴與砂拉越 最後一次分別在 2003 年(同馬來半島一同進行)與 2005 年進行了選區劃分作業。

在該結果的報告書中,東馬兩州的選區皆被歸納為進步地區、發展中地區與郊外 地區。然而,從表 3.27 的劃分標準中,選委會在砂拉越州進步地區所設定的人 口限制間距似乎有所離譜,即人數是介於 29000 人至 60000 人。無論如何,從兩 州的劃分標準來看,再與馬來半島之選區型態的五分類來進行比較,前者顯然是 更享有過度代表的利益。至於為何如此,這顯然是選委會為確保兩州應佔有國會 下議院至少四分之一議席所故。

在最近一次的選區劃分中,沙巴州與砂拉越州共分別有 3 個與 10 個選區被 歸類為進步地區之議席。其中,兩州的八個華裔選區幾乎全數(除沙巴州山打根 國會議席)皆屬於進步選區。與馬來半島的選區型態相同,無論是其都會選區或 是東馬的進步選區,也同樣隱喻著其議席是最具低度代表的類別。也因此,無論 在馬來半島或是沙巴、砂拉越州,多數華裔所聚集的人口稠密區,在議會的代表 性是最被低估的。

表 3.27 沙巴與砂拉越州劃分選區之標準

選區型態 沙巴州 砂拉越州

人數限制 分配議席 人數限制 分配議席 進步地區 40000 至 50000 人 3 29000 至 60000 人 10 發展中地區 30000 至 39000 人 11 20000 至 30000 人 13 郊外地區 30000 人以下 11 20000 人以下 8 資料來源:2003 年沙巴州與 2005 年砂拉越州選區劃分報告書。

實際上,在沙巴州政壇中脫離國陣長達 11 年的沙巴團結黨於 2001 年回歸國 陣後,東馬已經沒有一個足以能和國陣抗衡的地方性反對黨。而生根於馬來半島 的兩大反對黨,即民主行動黨與人民公正黨則在之後的選舉中在東馬肩負起制衡 沙巴與砂拉越州國陣諸政黨的角色。在 2008 年大選中,國陣幾乎橫掃東馬的所 有議席,且取得 62.93%的得票。而深獲華裔選民信賴的民主行動黨則攻下兩個 華裔選民聚集的選區,即砂拉越古晉市區(Bandar Kuching)與沙巴州的亞庇(Kota Kinabalu)國會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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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8 2008 年與 2013 年全國大選東馬選舉結果

2008 年大選 2013 年大選

得票 議席 得票 議席

國陣 653783 62.93% 55 96.49% 4322304 56.98% 48 84.21%

民聯 318268 30.63% 2 3.51% 5035582 36.62% 9 15.79%

其他 66899 6.44% 0 0.00% 89982 6.40% 0 0.00%

1038950 100.00% 57 100.00% 1606842 100.00% 57 100.00%

資料來源:計算自 2008 年與 2013 年全國大選結果。

到了 2013 年大選,國陣雖然受到了嚴峻的挑戰,且在東馬的 8 個華裔議席 中全數敗北。至於國陣敗走的另一個國會議席則是沙巴州以基督教土著為多數的 兵南邦(Penampang)國會議席。從表 3.29 和表 3.31 就兩州城鄉議席分類的趨 勢來觀察國陣與民聯在 2013 年大選的表現,就可發現民聯所獲得的 9 個議席中,

便有 8 個是屬於比例性最被扭曲的進步選區。而且,與另兩個類型的選區,即進 步中與郊外議席相比,民聯在進步選區得到更高的選票。至於國陣在砂拉越州 10 個進步選區的得票中稍微超越了民聯,這是由於前者所獲勝四個進步選區的 其中三個皆是其強大支持者,即馬來人與馬蘭諾(Melanau)聚集的選區。由表 3.32 可見,若將選區區分成馬來人與馬蘭諾、達雅族、華裔與混合選區四類,能 清楚發現國陣在第一類的選區中囊括最多的選票,即高達八成左右。至於在達雅 族議席的支持則稍低,但也有六成的得票。在最後的六個華裔選區中,國陣的表 現最為不理想。

至於從沙巴州的種族趨勢中可以發現,國陣在華裔與非穆斯林土著的 8 個選 區中,其得票皆低於五成,不過其在非穆斯林土著選區所取得的得票數卻以相對 的優勢超越民聯和其他政黨。這是因為獨立於國陣與民聯之外,且以捍衛沙巴州 權的立新黨(STAR)瓜分了一部分的選票。其中,該黨甚至在哥打馬魯都(Kota Marudu)、根地咬(Keningau)、冰湘岸(Pensiangan)的三個基督教土著議席與 民聯的人民公正黨上演了鷸蚌相爭的戲碼,最終讓國陣以少於半數的得票贏得議 席。無論如何,國陣仍舊在 15 席中穆斯林土著選區仍獲得超過六成的得票,且 取得所有的議席,繼而穩固了其在沙巴州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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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9 2013 年全國大選沙巴州成績(依城鄉三分類劃分)

選區型態 總議席 總選民 各政黨得票 議席數

國陣 民聯 其他 國陣 民聯

進步 3 153521 52656 43.82% 61541 51.21% 5968 4.97% 1 33.33% 2 66.67%

發展中 11 490236 217154 56.76% 124902 32.65% 40550 10.60% 10 90.91% 1 9.09%

郊外 11 338057 152018 56.79% 90968 33.98% 24709 9.23% 11 100.00% 0 0.00%

25 981814 421828 54.75% 277411 36.01% 71227 9.24% 22 88.00% 3 12.00%

資料來源:計算自 2013 年全國大選結果。

表 3.30 2013 年全國大選沙巴州成績(依種族結構七分類劃分)

選區型態 總議席 總選民 各政黨得票 議席數

國陣 民聯 其他 國陣 民聯

型 I 5 204524 104703 67.65% 34873 22.53% 15205 9.82% 5 100.00% 0 0.00%

型 II 10 367304 172860 59.32% 100718 34.56% 17831 6.12% 10 100.00% 0 0.00%

型 III 2 68391 24635 46.43% 22049 41.55% 6378 12.02% 2 100.00% 0 0.00%

型 IV 4 152371 53405 43.54% 48131 39.24% 21130 17.23% 3 16.67% 1 83.33%

型 V 1 50516 9557 24.52% 28516 73.15% 909 2.33% 0 0.00% 1 100.00%

型 VI 1 37058 13138 48.01% 14226 51.99% 0 0.00% 0 0.00% 1 100.00%

型 VII 2 101650 43530 52.95% 28898 35.15% 9774 11.89% 2 100.00% 0 0.00%

25 981814 421828 54.75% 277411 36.01% 71227 9.24% 22 88.00% 3 12.00%

註:型 I 與 II 為穆斯林土著絕對(>70%)與相對多數(介於 50%至 70%)、型 III 與 IV 為非穆斯林土著絕對與相對多數、型 V 與 VI 為華裔絕對與相對多數、

型 VII 為混合選區(無族群超過 50%)。

資料來源:計算自 2013 年全國大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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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1 2013 年全國大選砂拉越州成績(依城鄉三分類劃分)

表 3.31 2013 年全國大選砂拉越州成績(依城鄉三分類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