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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各佛學院歷史沿革與理念

第三節 圓光佛學院

一、歷史沿革

中壢圓光寺座落於中壢巿郊與大園鄉之間,月眉里的純樸鄉間,是桃園縣境歷史悠 久的寺院之一,於民國五年由妙果老和尚開山創建,佔地二千餘坪。老和尚深感佛學教 育對僧伽養成乃至佛法住世之重要,於民國三十三年成立「南瀛佛教養成所」,培養僧 青年。1948 年,台灣光復後,妙果老和尚在圓光寺創立本省最早的佛學院--「臺灣佛學 院」24,禮聘當時駐鍚新加坡的高僧慈航法師親臨主持院務,招收本省及內地僧青年八 十餘位。後雖因當時政局不穩,經費短絀,於試辦了六個月後終告停止。然台灣佛學院 的成立,開啓日後台灣僧伽教育之先河,而大陸佛教的傳統,也藉此因緣逐漸在台重建。

24 據《海潮音》報導:「台南開元寺近設延平佛學院,學生二十人,一切經費由該寺擔負,住持證光法 師自任院長,發願為中國新佛教造就人才」,訂於三十七年(西元 1948 年)十二月八日正式開學。這一 時間,是在中壢圓光寺創辦「台灣佛學院」(西元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之後,由此可見中壢圓光寺的「台 灣佛學院」才是戰後台灣佛教界最早開辦的佛學院。(釋道成、王見川,2004:52)

文教基金會 董事長

法光佛研所 所長

導師

出版組 實踐組 學術研究組 教學組

護法會 理事長

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台之初,圓光禪寺遂成為各省僧侣、名士參學、駐鍚之地,法務 之盛,極於一時。(圓光新誌,2003:40;中華佛學研究所主編,2002:333)。

1981 年,圓光第四任(現任)住持如悟法師秉承開山祖師之遺志恢復辦學,並將 臺灣佛學院改名為圓光佛學院,同年九月正式招生,設有初級班、高級班,三年一招。

第一屆出家、在家學生共有六十多位。當時如悟法師當院長、副院長普獻法師,教務長 宏印法師,訓導長圓一法師。據如悟法師描述:「第一年辦學就得到很好的風評,所以 很快就把圓光佛學院的知名度打響了,宏印法師當了六年的教務長,之後由惠空法師接 任,他認為想讓圓光佛學院發展起來,就一定要有「教育制度」,無論師資、課程、院 制…都要有所規劃,由於惠空法師之努力規劃招生制度及建立健全的教育制度,學生人 數一年一年增加,原來圓光寺不夠住,1988 年就趕緊購地擴建校區」。又為栽培更高深 之佛學專門研究人才,於 1987 年成立圓光佛學研究所,並於 1989 年經教育部立案,慕 名而來求法的國內外學生愈來愈多,於 1990 年,更改學制為,將初級、高級二部改為 預科部、高中部、大學部,形成了律儀部二年、高中部三年、大學部四年、研究所三年。

研究所之教育計劃,乃依傳統叢林教育之宏規、現代教育之理念,揉合歐、美、日先進 教學制度與研究方法,期能培養出學有專精,而又具足宗教情操的僧青年,以住持佛教、

弘揚正法。成立後的十年間,暫址於圓光福慧塔的佛研所,在硬體上的各項設施皆不敷 使用,為儘速步上國際化之教育水準,乃於 1999 年擇校本部傍地,參考日本佛教大學 之建築,興建新研所大樓,環境清幽,設備齊全,提供研究生更好的環境。(釋道成、

王見川,2004:100-101;圓光新誌,2003:42)

二、創辦人暨院長簡歷

如悟法師,俗名蕭金榮,台灣苗栗人,生於 1938 年,十四歲依苗栗法雲寺成空法 師出家,二十五歲受具足戒。曾於台中寶覺寺、新竹靈隱寺、福嚴學會、香港能仁學院 等地學習。現任中壢圓光禪寺住持、圓光佛學院院長、桃園縣佛教會理事長、圓光佛學 研究所所長。

如悟法師一生稟持「僧教育是培養佛教人才的根源,也是拓展佛教利生事業的力量」

之理念辦學,篤學篤行、悲願具足,是一位踏實堅忍的修行者(中華佛學研究所主編,

2002:334)。

三、創辦人的教育理念

如悟法師住持圓光寺之後,恢復了圓光寺的興學傳統,成立圓光佛學院等僧教育機 構,他的辦學理念為何呢?他說:「佛學院當初草創時辦學的理念不是很清楚,因為早 期的僧教育並沒有一個正規的教育理念,認為請幾個老師來上課就好,這種只憑單純理 念的辦學,在各方面還是不周延」(釋道成、王見川,2004:101-102)。

佛法的教育與一般教育不同,它不僅是知識的傳授,更是自覺教育的實踐;尤其僧 伽是住持佛法的基石,表徵佛法外相之所在,因此僧伽教育實是賦予僧伽生命內涵的千 秋事業(圓光新誌,2003:41)。

圓光承續耆德宏願,成立和合僧團,以教理研究、修行實踐及對世俗弘化教育,為 辦學的三大理念。為什麼圓光佛學院在落實上要採「傳統叢林的體制」而用之以「現代 的教育體制」來培養弘法人才?因為必須要有傳統佛教的精神,這是不能放棄的,如果 捨棄了傳統精神為根柢,直接以現代的學術研究方法教學,最後一定會走向世俗化。古 代叢林是培養「德行兼具」僧伽的規模道場,祖師們留下了很多修行清規都是很好的制 度,像早晚課、禪坐行門、僧團的寺務,乃至一切的管理方法,在叢林清規中都有詳細 的記載與規定。同學可以學習到很多的規矩、責任和心性的調練與承擔,並從中體會到 叢林道場的真正價值深義。現在的僧教育一定會走向多元化,但是絶不能跟傳統脫節,

若一脫節,則無法培養真正的僧才。因此在課程的安排上廣攝而多元,不但普及僧青年 的通識教育,更於日常中注重學僧品格的養成,無論是早晚課誦、禪坐行門、僧團寺務 的學習,乃至佛制律儀、僧團倫理均同等重視。為了陶煉學僧的宗教情操和法門修行,

全體師生須依佛制半月半月布薩25,並於每學期前後舉行精進佛七或禪七(釋道成、王

25 梵語 posadha, upavasatha, uposadha, upavāsa, 巴利語 uposatha 或 posatha。又作優波婆素陀、

優婆娑、布薩陀婆、布灑他、布沙他、鄔波婆沙、逋沙陀、褒灑陀、烏逋沙他。意譯為長淨、長養、

增長、善宿、淨住、長住、近住、共主、斷、捨、齋、斷增長,或稱說戒。即同住之比丘每半月集會

見川,2004:102;圓光新誌,2003:41)。

圓光僧教育的整個教育系統,是以太虛大師僧教育的精神內涵為導航,是在奠定學 僧習律、學教、修證的穩固基礎,陶養解行並重的住持僧。也就是培養出具有實學實修、

實德實證、自利利人,僧格、人格具足的僧伽。這樣佛法才能一代代傳續下去,乃至於 把佛法傳佈發揚光大到世界各國去。(釋道成、王見川,2004:102-103;圓光新誌,2003:

41)。

四、組織架構

圓光佛學院、研究所並無成立文教基金會,辦學經費完全由圓光禪寺支應。圓光禪 寺之下設立佛學院與研究所,禪寺住持與佛學院院長、研究所所長皆由如悟法師擔任。

佛學院設有高中部、禪修部、大學部等學制。佛學院總負責人是院長,院長之下設副院 長負責佛學院一切行政事務,副院長之下設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等單位。研究所總 負責人是所長,所長之下設教務長,教務長負責全研究所一切行政事務,教務長之下設 研究部與教學部,研究部之下設大乘經典研究室、漢譯經典研究室、北傳佛教研究室、

台灣、現代中國學研究室(特藏室)等單位。教學部下設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財 務處、圖書館、資訊室、學報室等單位。其組織圖如下所示。

一處,或齊集布薩堂(梵 uposathāgāra,即說戒堂),請精熟律法之比丘說波羅提木叉戒本,以反省 過去半月內之行為是否合乎戒本,若有犯戒者,則於眾前懺悔,使比丘均能長住於淨戒中,長養善法,

增長功德。又在家信徒於六齋日受持八齋戒,亦稱布薩,謂能增長善法(佛光大辭典電子版)。

圖 2-3 圓光佛學研究所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http://old.ykbi.edu.tw/image/school.org.gif/訪談(2008.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