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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計畫參與師徒與專家之座談調查分析

第二節 執行方式

一、參訓師徒來源

本計畫舉辦專家座談會安排於全國 5 分署轄區,地點分別為勞動部勞動力 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南棟 3 樓 301 會議室、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清華大學創新育成大樓 2 樓第一會議室、中彰投分署行政大樓 2 樓 201 會議室、

雲嘉南分署-台南就業中心 3 樓會議室、高屏澎東分署 行政大樓 3 樓 A303 會議 室等共 5 場,每場專家座談會邀請到參與本計畫師徒代表、學者專家以及勞動 力發展署各分署代表出席。有關與會座談者背景介紹:1.參與本計畫師徒代表:

根據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提供民國 102 年度至 105 年度參與明師高徒計畫 之師徒名單,隨機取樣各轄區內之師徒代表;2.學者專家:選取各轄區內曾參與 過政府訓練計畫,或對於明師高徒計畫、勞動力發展政策、職業訓練作法等相 關議題有深入研究之學者專家;3.各分署代表:由各分署推薦執行明師高徒計畫 負責人員出席參與。本座談會出席名單詳如表 4-2-1 所示。

表 4-2-1 專家座談會代表出席參與會議名單

人員代表 職稱 單位

尤〇驊 師傅 縫紉、刺繡及有關工作人員

利〇雄 師傅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吳〇彥 師傅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吳〇婷 徒弟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吳〇春 師傅 模板工

呂〇橙 徒弟 會展人員

李〇恩 師傅 寵物美容師

李〇哲 徒弟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沈〇秀 師傅 寵物美容師

沈〇澤 師傅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周〇芸 徒弟 縫紉、刺繡及有關工作人員

林〇懋 徒弟 水電工

林〇昕 徒弟 縫紉、刺繡及有關工作人員

邱〇偉 徒弟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施〇福 師傅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洪〇隆 徒弟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表 4-2-1 專家座談會代表出席參與會議名單

人員代表 職稱 單位

徐〇如 師傅 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

崔〇映 師傅 寵物美容師

張〇霖 徒弟 機動車輛維修人員

張〇林 師傅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陳〇宗 師傅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童〇雯 師傅 寵物美容師

黃〇〇雲 師傅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楊〇穎 徒弟 手工藝品工作人員

葉〇宏 師傅 裝潢木工

劉〇秀 師傅 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

劉〇文 師傅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劉〇銘 徒弟 會展人員

蔡〇維 徒弟 成衣服飾加工人員

蔡〇錚 徒弟 傳統技藝工作人員

鄭〇陽 師傅 皮革製品及有關工作人員

賴〇瀅 徒弟 新娘婚紗造型及婚禮策劃人員

吳書宜 業務督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吳敏華 專門委員 勞動力發展署綜合規劃組

李嘉真 業務督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林璟涵 業務促進員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莊紓綾 科員 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陳怡樺 業務輔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陳柏帆 業務督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游勝璋 專門委員 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

黃泓儒 業務輔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黃揚升 業務督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黃雅鈴 視察 勞動力發展署綜合規劃組

黃毓嵐 科長 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葉士嘉 副研究員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董秀琴 業務輔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劉公君 視察 勞動力發展署綜合規劃組

鄧鈞玟 業務督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蕭盈潔 科長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賴怡潔 業務督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魏姿琦 科長 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

方妙玲 助理教授 南臺科技大學

表 4-2-1 專家座談會代表出席參與會議名單

人員代表 職稱 單位

成之約 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

吳俊明 副總經理 大新人力資源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吳思達 副教授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李俊賢 副教授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莊貴枝 教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陳月娥 助理教授 大葉大學

陳聰勝 副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

黃同圳 院長 健行科技大學

黃孟儒 副教授 修平科技大學

黃能堂 教授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黃惇勝 副教授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虞伯樂 副教授 正修科技大學

謝文英 教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謝馥蔓 教授 文藻外語大學

二、實施方式

(一)會前聯繫

首先聯繫各分署場地借用及日期確認,隨後遞送邀請函為核定名冊之參訓 師徒代表及專家學者代表,由於座談會日期擇於上班日舉辦,曾參與本計畫之 師傅、徒弟代表大多表示因業務繁忙不適合請假,因而影響出席會議意願,執 行團隊為舉辦座談會達到規定出席人數標準,在核定名冊中採取重新隨機取樣 與聯繫。

(二)會議進行方式

5 場專家座談會議由本計畫主持人或與會之發展署長官擔任主席,座談會開 始前由執行團隊先行簡報說明本計畫兩年執行概況,簡報結束後由學者專家回 饋內容,隨後進行議題討論,分別由參與本計畫之師徒代表以及學者專家針對 議題討論,座談會過程中對於計畫內容有疑問之處,由各分署人員代表負責回 應,執行團隊則記錄會議討論結果,並於會後彙整併入結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