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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析述混合教練、師傅教導與學校效能的理論與相關研究,共 分為四節闡述,第一節為混合教練之理論與研究,第二節為師傅教導之理 論與研究,第三節為學校效能之理論與研究,第四節為混合教練、師傅教 導與學校效能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混合教練之意義、相關理論與研究

本節旨在探討混合教練之意義、相關理論與研究,以下將針對混合教 練之意義與內涵、混合教練之目的與功能、混合教練之研究取向、混合教 練之相關研究等方面,進行探討分析,以建構本研究之立論基礎。

壹、混合教練之意義與內涵

由於研究領域與研究目的之差異,國內外學者專家對教練一詞的意義 與內涵較為分歧,且關於混合教練的相關研究目前尚在發展階段,因此,

以下將針對教練之意義與內涵、教練模式之內涵、COACH 混合教練模式 之意義與內涵進行探討,以期綜合歸納相關理論,並深入瞭解此一議題。

一、教練之意義與內涵

就字源義而言,“coach”一詞被認為來自十四世紀的匈牙利語,是古代 為了穩定車子設計而用來載運人們通過特殊的車轍地帶(Terry, 1991)。牛 津字典花了不只一頁去解釋coach,其定義為:coach 一詞的字源最初見於 十五世紀,用以形容皇室所使用的有蓋四輪馬車;到了十七世紀,教練的 意義有所轉變,用以形容協助應付考試的私人家庭教師(tutor)(Bloom, Castagna, Moir, & Warren, 2005)。綜合言之,coach 在英文中有兩種詞性,

當名詞使用時,可指私人家庭教師,或指運動團隊或運動員的指導者;當 動詞使用時,除了指使用詳細的指導、多次的示範和反覆的練習等方法來 從事密集訓練之作為,舉凡參與考試、戲劇表演或出席公眾場合等情形均 適用,還可指競技運動團隊和選手的教練之作為,故,coach 一詞在中文 通常被譯為「教練」(歐宗明,2008)。

coach 當動名詞使用時,即成為“coaching”,就又形成不同的意義。因 此,Bloom、Castagna、Moir 與 Warren(2005)認為 coaching 是一個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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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能普遍瞭解,卻僅能模糊定義的一個詞。coaching 一詞原義指涉私人家 庭教師的工作及作為,後來被引入運動競技中,用來指稱指導及經營運動 團隊或運動員的人,以指導、示範和練習等方法,提升運動員團隊或運動 員競技表現的作為;coaching 的譯法也較為分歧,有翻譯為教練法,或是 加上行為一詞,譯為訓練行為或教練行為(coaching behavior);若按照字 義來看,coaching 也可直接翻譯為「教練」,但就中文來說,教練一詞多以 名詞方式使用,表示某一職位或身分,且coaching 的本義其實含有相當多 價值、決策、判斷等認知的層面,廣義來說,coaching 包含團隊的指導、

訓練、經營和管理;狹義來說,則可指團隊訓練和比賽時的指導、回饋與 領導行為,但若將coaching 譯為「訓練」,恐易窄化其含意,將其限縮在 使個體習得預期行為或身心狀態而進行的練習,且易與training 一字的中 譯詞混淆(歐宗明,2008)。

由上述可知,無論是coach 或 coaching,最早均較多用於體育領域,

除了指運動的教練身分或職位之外,還可指教練的指導與訓練行為。根據

《體育大辭典》對教練的定義:教練有雙重責任,既教且練,實際上還要 負生活管理與人生指導的責任,其與選手的關係為「作之君、作之親、作 之師」;教練必須扮演許多重要的角色,例如:教師、訓導人員、推銷員、

公關人員、諮商專家、外交官、組織者、角色模範、心理學家、領導者、

父母、命令者、訓練員、學校的一份子等(引自陳文宗,2005)。時至今 日,教練的角色被形容為亦師亦友,就像工頭、育嬰女傭、司機、心理學 家、模範、輔導員等,帶領受教者通過困難旅程與考驗,發揮其潛能,進 而邁向精熟的技能表現;一個成功的教練應具備的技能包括:技術技能、

策略技能、管理技能與人際間技能(Terry, 1991)。歸納而言,教練係指一 種透過類似師傅與學徒的關係,由教練者提供理論與實務的知識與經驗,

幫助受教者從中獲得支持與鼓勵、回饋與反思,進而解決問題並提升工作 績效(陳木金、楊念湘,2010)。

教練於1950 年代首次出現於管理相關文獻中,它是一種透過師傅─

學徒(master-apprentice)的關係進行員工發展,在 1970 年代,學者嘗試 將運動與體育方面的教練轉換至管理方面,1980 至 1990 年代間,許多管 理文獻則聚焦於將教練運用在管理藝術與實務方面;教練一詞常與商議

(counseling)及引導(mentoring)交互使用,但很多學者認為這三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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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差異,商議用於當成員的情緒狀態或個人面臨危機與問題時,主管介 入協助成員解決問題,是一種短期的過程,而引導則專注於成員的發展及 職涯,是一種長期的過程(黃志誠,2007)。約自 1994 年起,coaching 成 為美國的一個新興行業,近年來在歐美甚至日本都已相當普遍,被喻為二 十一世紀最熱門的專業之一,而中文「教練」則泰半用於運動方面,最近 也被很多領域所引用,教練所扮演的角色十分多元,完全是因人和狀況的 需要而定,一個好的教練是「活出來的」(being),而不是「做出來的」

(doing),故教練應持續自我成長,以精進其專業(穆景南,2001)。

Peterson 將教練定義為:使受教者擁有相應的工具、知識及所需要的 機會,以進行自我開發,從而更加有效的過程;受教者可能是組織中的管 理者或有潛力的成員,而教練者則可能是受教者的上級或比受教者經驗豐 富的同事;此種教練關係可分為正式與非正式兩種,前者是組織正式指定 給受教者,後者是組織未明確規範的教練關係,但卻是在實務工作中確實 發生的教練行為,且獲得受教者內心的認可(引自張麗艷,2009)。簡宏 江(2009)指出,教練是協助受教者看清現狀與目標之過程,進而做出有 效選擇,實現自己的願景與目標;教練的特性是非指導性的助人關係,其 非扮演專家角色,故不提供直接建議,在教練過程不涉及建議或告知,而 是從受教者的言談中加以提問、回饋反思,以協助人們做決定。閆威、劉 智慧與彭勇(2010)認為,教練與傳統的「命令─控制」之監督管理方式 不同,其著重創造分權化的工作環境,使主管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處 理程序化與非程序化的問題,並為其提供指導、鼓勵、反饋與支持。

Bloom、Castagna、Moir 與 Warren(2005)指出,教練是「提供慎重 的支持給其他個體,幫助他/她澄清和/或達成目標的工作」,有愈來愈多具 備生產力與效能的管理者及行政領導者都使用教練策略,無論是公部門或 私部門都適用教練的策略,以達成組織目標及滿足個體的學習需求。歐怡 秀(2005)指出,教練也是企業用以建立競爭優勢的一項重要機制與工具,

企業所重視的教導能力,係由運動教導能力轉換至企業管理的技術,藉由 教導的方式激勵成員的動機,訓練其工作技能或改善管理成效,簡言之,

教練係進行策略性評估,監督受教導對象的進度,並給予其建議,以增進 或改善其工作效率與效能。

教練是一種提升組織與個人效能的策略,除了商業領域常使用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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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教育領域的學校領導者、督學、校長、教師等也會使用教練的策略

(Fleming & Eiseman, 1988)。例如:丁一顧與張德銳(2009)指出,教練 一詞,原本是指體育教練,但Costa 與 Garmston 卻賦予教練一種隱喻的涵 義,認為「教練」像是一種運輸工具,就如同車子一般,載著有價值的教 師同儕,從現在所處的地方前往他(她)想去的目的地。而Poglinco、Bach、

Hovde、Rosenblum、Saunders 與 Supovitz(2003)則認為,教練是一種以 探究、詢問為基礎的學習形式,強調個體、團體、教師或同儕間的合作學 習,教練的內涵包括專業與持續的課堂示範、對實務工作的支持性評論、

具體的觀察等;教練與師傅教導(mentoring)不同的是,教練通常提供新 手教師就任前的參考。又如:李隆盛(1996)指出,教練法是一種師法運 動教練教導運動員,著重提供學生回饋(feedback)以進行密集技能練習 或知能應用的教學方法,教練法強調持續密集的練習與回饋,特別講求個 別或小組學生的個案或小規模指導,亦即在學生練習的過程中,教練要提 供示範、觀察與回饋。

呂瑞菱(2007)歸納學者專家對教練的定義包括:1.教練在改善問題,

提升工作績效;2.教練幫助成員確認機會,並改善其工作績效與能力;3.

教練是賦權給成員的過程,使成員的表現超越原本的績效;4.教練是給予 成員指導、鼓勵及支持的過程;5.透過個體與教練創造一種彼此都容易學 習的過程;而教練行為原係指球場上的教練對球員的管理與指導,近年來 學者將教練指導的特質運用在職場上,特別係指主管以「協助成長」、「賦 權」、「資訊分享」、「團隊建立」四個構面進行管理,形成主管教練行為,

對部屬個人及對組織、企業同時產生效益。綜言之,教練指導行為是教練 訓練活動中的主要行為,教練的有效指導行為是教練行為內涵中,直接影 響訓練成效的關鍵,教練指導行為的介入時機與比例,需因人因時而有所 差異;此外,一位優秀教練不單只是扮演教練的角色,還需要具備領導者、

教學者、訓練者等特質,這些特質並非與生俱來,而是經由年復一年的實 務訓練指導與研究產生,經由確認、系統地闡述優秀教練的需求要素及其 精練的訓練指導技巧後,任何教練都可蛻變成傑出的教練(曾沈連魁、呂 坤岳,2010)。

就內涵而言,教練是一種領導力形式,教練不僅關心生理環境,同樣 也關心心理與社會環境;優秀的教練賦予團隊想像力,知道如何將此種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