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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閱讀與閱歷之交融共構

第三節 《容齋隨筆》書寫體例之建構

二、 奉使失挫的自我調適

回溯紹興三十一年(1161)秋,金國毀盟南進,遂宣告著「紹興十二年體 制」—秦檜專制的結束。高宗身旁秦檜專制體制的支持者相繼逐去,宋金對決 已無從迴避,故十月一日的宣戰詔書,揭舉金主亮背盟啟戰,公開發言「恢復 神州,以復(徽、欽)兩朝之恥」,為大義名分而戰的劃時代舉措,意謂著南 宋已擺脫對金的隸屬性,顯示秦檜系官僚已掃除殆盡,反秦檜人士掌握了政 權。212是年十一月,金主完顏亮被弒。紹興三十二年,金世宗即位,遣使來告 登位,朝廷意欲藉金人有意修好,藉此重新正名劃疆。

洪邁先前充任接伴使,承高宗上諭:朕料此事終歸言和,以土地人民為上,

名分次之。213繼而洪邁慨然請行,214充賀登位使報聘,此行的主要任務是代表朝 廷向金國力爭國家主權,重新議定盟約內容:一、歸欽宗梓宮及天眷,二、還 河南故地,三、罷臣禮及歲貢,彼此使用敵國之禮。215洪邁不惑之年,奉使金

212 ﹝日﹞寺地遵著,劉靜貞、李今芸譯:《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終章之「第三次宋金戰爭與 高宗退位」,(新北:稻禾出版社,1995 年 7 月初版),頁 440-448。

213 高宗云:「今日使者所以惠我國甚寵,然願聞名稱以何為正,疆土以何為準,與夫朝見之儀,

歲幣之數,所宜先定,不然,則不敢不受。」其議和之意願甚明。知樞密院事葉義問則云:「

金人乞和之議,未可許之,未可拒之」,態度依違兩可,既恐失卻中原民心,亦懼金人再啟戰 端。詳見〔宋〕李心傳撰:《建炎以來繫年要錄:附索引》(三)卷一九六,(上海:上海古 籍出版社,2008 年 4 月第二次印刷),頁 819。

214 〔元〕脫脫撰,〔清〕盧文弨孝宗紀拾補,〔清〕錢大昕考異,鄧恭三職官志考正,王德毅、

徐芹庭等斷句:《宋史》(第六冊)卷三七三,〈列傳一三二〉,(臺北:新文豐出版股份有 限公司,1975 年 6 月初版),頁 4569。

215撰者不詳:《中興禦侮錄》卷下:「三月十一日忠建等入國門,十三日迓見。凡有所詢叩,則辭 以『奉命報登極而已,餘非臣敢任也』。又曰:『本朝皇帝寬仁愛物,儻貴朝遣一介之使往議

,則無不可矣。』十六日陛辭。詔遣洪邁借兵部尚書,張倫借山東道節度使充賀登寶位使副以 報聘,且以三事為請(略)。」《粵雅堂叢書.第十三集》,據清咸豐伍崇曜校刊本影印,(

國,對照乃父建炎三年(1129)出使時四十二歲年齡相當 216。其仕宦生涯才剛 起步,又以「四十、五十而無聞」(《論語‧子罕》)的內在焦慮與思慮下,

藉此機緣,初試身手,以立功名。其親舊的送行詩作,皆著意於鼓盪士氣,護 養信心。217長兄洪适黽勉任重:「天方摧醜虜,人已望神京。使指今茲重,邊 塵定可清。」周必大擘析形勢:「由來筆下三千牘,可勝軍中十萬人。已許乞 盟朝渭上,不妨持節過幽都。」范成大集義以「國之威靈、淮濆陰德及家傳忠 義」之浩氣。洪邁的親友莫不給予精神支持,冀其「文場作手,胸羅武庫」,

可以「陳口伐」而化干戈,完成使命。

然,洪邁使節團抵達燕境,強橫的北虜,詭詐虛喝,且辯駁其詞曰:「海 陵失德,江介興師,過乃止於一身,盟固難於屢變。」又曰:「尺書侮慢,既 匪藩臣,寸地侵陵,又違誓表。」又曰:「殊無致賀之詞,繼有難從之請。若 使干戈不息,賦斂繁興,墜民塗炭,咎將誰執。」218又鎖館絕饋三日,並以羈 留恫嚇。金國堅用舊禮,洪邁等力爭國書不用「陪臣」外,最後以「換表乃吾 臣子之辱」而屈服,放歸覆命。全國對於洪邁得以建立對等外交的高度寄望因 此落空。

宋金兩國的談判本質上難以對等,父子前後使金,相去三十三年,整個時 代的軸輪已經改變。執政者主和的基本國策下,洪邁面對強虜,亦不敢固執,

出版地不詳:藝文印書館,1965 年),頁 5。

216 洪适:《盤洲文集》卷六三,〈跋先公忠宣鄱陽集〉:「先君以建炎己酉出疆,時年四十有二 矣。……紹興癸亥還朝,入直玉堂。不旬日,領鄉郡去。明年而遭祖母之喪,服除。未幾,有 領表之謫。杜門避謗不敢復為文章,謫九年而即世。……」《四庫叢刊初編集部》,上海商務 印書館縮印宋刊本,(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臺二版),頁 408。

217 〔宋〕洪适:《盤洲文集》(一)卷四,〈景盧自右史假北門出疆再用前韻〉:「漢節螭坳出

,青氈映父兄。天方摧醜虜,人已望神京。使指今茲重,邊塵定可清。歸來陳口伐,蓮燭問嚴 更。」(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臺二版),頁 78 。〔宋〕周必大:《文忠集》,卷 二,〈送洪景盧舍人北使〉:「嘗記揮毫草檄初,必知鳴鏑集單于。由來筆下三千牘,可勝軍 中十萬人。已許乞盟朝渭上,不妨持節過幽都。吾君甚似仁皇帝,宜有韓公贊廟謨。」任繼愈

,傅璇琮主編,《文津閣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第三八三冊,(北京:商務印書館影印

,2005 年),頁 192。〔宋〕范成大:《石湖居士詩集》,卷八,〈送洪景盧內翰北使二首〉

:「金章玉色照離亭,戰伐和親決此行。國有靈威雙節重,家傳忠義一身輕。平生海內文場伯

,今日胸中武庫兵。萬里往來公有相,淮濆陰德貫神明。」作者自注:近日兩淮戰地掩骼,公 之請也。又,云:「檄到中原殺氣銷,穹廬那敢說天驕。今年蕃使來和漢,即日燕當遠徙遼。

北土未乾遺老淚,西陵應孝孫朝。著鞭往矣功名會,麟閣丹青上九霄。」《四部叢刊初編》,

集部,上海商務印書館縮印愛汝堂刊本,(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臺二版),頁 45。

218 〔宋〕周必大:《文忠集》卷一六四,〈龍飛錄〉,任繼愈,傅璇琮主編,《文津閣四庫全書

》,集部‧別集類,第三八四冊,(北京:商務印書館影印,2005 年),頁 45。

其「度德量力」,219不得不審慎對應,稍一失慮或恐又引發戰端。友人范成大 在此趟洪邁返國入境時,曾賦詩迎迓,云:「孤臣叱馭觸危機」:220與金謀和,

深入虎穴,無異是一場孤軍奮戰的冒險,只能憑藉勇氣、智慮與談判的技巧臨 機應變。在其取決不定之際,應該思索過:古人子產「使當此時,必有以處之」。221 他在〈容齋續筆〉卷四的〈弱小不自量〉,即透露出強國環伺的弱國如何因應 生存的思考。

洪邁尚未將入境奏報談判結果,高宗已禪位於孝宗。222議和失挫,未能達 到預期的目標時,必然將引咎辭職。皇帝乃體制的代表,不可能因政治責任而 有所進退,這樣的潛規則自古皆然,洪邁在〈容齋隨筆〉〈漢世謀於眾〉條,

即明白提出:君臣共治共議國是,「主憂臣勞」的原則下:「是知委屈遷就,

使恩出君上,過歸於下。」223至於像曹操與司馬氏用兵之際,「並謀兼智」的 危機處理:「以善推人,以惡自與」,這種的領導管理,「誰不歡然盡心悉力 以為之用」!224又是另一種領導智術。

官場的權力傾軋,往往只問利害關係。只有親舊有情,才會關心遠行者—

「如探虎穴」的安危。225洪邁奉使失挫,不同派系的同僚,正好出手落井下石:

219 〈容齋續筆〉卷四,〈弱小不自量〉,洪邁嘗論曰:「齊、楚之大,而莒一小國,蕭一附庸,

龍一邊邑,方受攻之際,幸能囚執其人,強敵許以勿殺而退,乃不度德量力,致怨於彼,至於 亡滅,可謂失計。《傳》稱子產善相小國,使當此時,必有以處之矣。」頁 264。

220參見〔宋〕范成大:《石湖居士詩集》卷八,〈洪景盧內翰使還入境以詩迓之〉:「玉帛干戈洶 並馳,孤臣叱馭觸危機。關山無極申舟去,天地有情蘇武歸。漢月凌秋隨使節,胡塵卷暑避征 衣。國人渴望公顏色,為報搴帷入帝畿。」《四部叢刊初編》,集部,上海商務印書館縮印愛 汝堂刊本,(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臺二版),頁 46。

221 同前揭註 175,〈容齋續筆〉卷四,〈弱小不自量〉,頁 264。

222 寺地遵分析:高宗退位的原因乃予其一體的秦檜及其所賴之近臣既皆不在,確立南宋根本之紹 興十一年和約又告瓦解,難怪「高宗倦勤,有與子之意」。﹝日﹞寺地遵著,劉靜貞、李今芸 譯:《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終章之「第三次宋金戰爭與高宗退位」,(新北:稻禾出版社

,1995 年 7 月初版),頁 446。

223 洪邁堅執不易國信,嘗云:「奉命一介使耳,若貴朝必欲生事,無過見留及一死耳。」復爭辨 久之。後亦云:「國書既已力爭見聽,如換表乃吾臣子之辱耳,自可從。」見《中興禦侮錄》

,卷下,頁 9。又,〈容齋隨筆〉卷十三,〈漢世謀於眾〉:「兩漢之世,世無大小,必謀之於 眾人。……不然,恐大失眾心。……天下雖不說,咎有所分,不獨在陛下。」,頁 175。

224「曹操自擊烏桓,諸將皆諫,既破敵而還,……曰:『孤前行,乘危以僥倖,雖得之,天所佐也

,故不可以為常。諸君之諫,萬安之計,是以相賞,後勿難言之。』……師曰:『我不聽公休

,以至於此,此我過也,諸將何罪!』……昭遺基書曰:『……將軍深算利害,獨秉固心,上 違詔命,下拒眾議,終於制敵禽賊,雖古人所述,不過是也。』」詳見〈容齋四筆〉卷十六,

〈曹馬能收人心〉條,頁 828-829。

225參見〔宋〕洪适:《盤洲文集》(一),卷四〈聞應賢景高文特少張景孫同客景盧官舍〉云:「

紹興辛巳,金遣使來脩好。洪景盧往報之。入境,與其伴約,用敵國禮。

伴許諾。故沿路表章,皆用在京舊式。未幾,乃盡卻回,使依近例易之。

景盧不可。于是扃驛門,絕供饋,使不得食一日。又命館伴等來言。景 盧懼留,不得已易表章授之。供饋乃如禮。景盧素有風疾,頭常微掉,

時人為之語曰:「一日之饑禁不得,蘇武當時十九秋。傳語天朝供(宜 作洪)奉使,好掉頭時不掉頭。」太學生作〈南鄉子詞〉誚之曰:「洪 邁被拘留,稽首垂哀告彼酋。一日忍饑猶不耐,堪羞!蘇武爭禁十九秋!

厥父既無謀,厥子安能解國憂?萬里歸來誇舌辨,村牛!好擺頭時便擺 頭。226

此條記錄洪邁奉使之本事,意在譏刺,故其敘事流程,行禮如儀般,特別著墨 於「供饋」與「懼留」,而忽略外交使節履險談判的勞頓,刻意醜化洪邁為一 懼留畏饑的滑稽人物,落入一種人身攻擊。據沈如泉〈宋人洪邁使金事迹考 論〉:227明顯地對洪邁進行人身攻擊和人格侮辱的文字,即羅大經〈容齋奉使〉

此條記錄洪邁奉使之本事,意在譏刺,故其敘事流程,行禮如儀般,特別著墨 於「供饋」與「懼留」,而忽略外交使節履險談判的勞頓,刻意醜化洪邁為一 懼留畏饑的滑稽人物,落入一種人身攻擊。據沈如泉〈宋人洪邁使金事迹考 論〉:227明顯地對洪邁進行人身攻擊和人格侮辱的文字,即羅大經〈容齋奉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