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科宦門第與家藏文獻
第一節 科宦門第之優勢
一、 蔭任詞科之門徑
洪氏科宦家族之崛起,在洪适所撰之〈先君述〉、〈慈塋石表〉,及其婿 許及之撰洪适〈行狀〉,周必大撰〈宋宰相贈太師魏國洪文惠公神道碑銘〉,
皆可考見洪氏家族振興的腳步:14繼伯祖彥昇進士起家之後,又三十年,忠宣公
14 詳見〔宋〕洪适:《盤洲文集附錄》,《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一七八,﹙臺北:臺灣商務
繼之;又二十七年适、遵中博學宏辭科;後三年,邁繼之。而伯祖之後官者七,
忠宣之弟姪官者九,子孫曾孫官者二十六。15此數字依據許及之撰〈宋宰相贈太 師魏國洪文惠公神道碑銘〉,時為淳熙十二年(1185)十一月,相距洪适所撰 於紹興二十六年(1156)、三十二年(1162)之〈先君述〉、16〈慈瑩石表〉之 際,17洪氏任子為官的人數更多。〈兄弟直西垣〉條下,即揭示宋朝新興科宦家 族之蓬勃之特殊現象:
《秦少游集中》有〈與鮮于子駿書〉,云:「今中書舍人皆以伯仲繼直 西垣,前世以來,未有其事,誠國家之美,非特衣冠之盛也。除書下,
中外欣然,舉酒相屬。」予以其時考之,蓋元祐二年,謂蘇子由、曾子 開、劉貢甫也。子由之兄子瞻,子開之兄子固、子宣,貢甫之兄原甫,
皆經是職,……紹興二十九年,予仲兄始入西省,至隆興二年,伯兄繼 之,乾道三年,予又繼之,相距首尾九歲。予作謝表云:「父子相承,
四上鑾坡之直;弟兄在望,三陪鳳閣之游。」比之前賢,實為遭際,固 為門戶榮事,然亦此自愧也。18
北宋元祐國家之美盛,及至「三洪」之門戶榮事,可謂極盛一時。雖洪邁隱然
印書館,1986 年 7 月初版﹚,頁 743-751,頁 765-767,頁 792-799,頁 800-805。
15詳見洪适:《盤洲文集附錄》,許及之〈宋宰相贈太師魏國洪文惠公神道碑銘〉,《景印文淵閣 四庫全書》,集部一七八,﹙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 7 月初版﹚,頁 792。
16洪适〈先君述〉:「八男子,适左奉議郎、主管台州崇道觀;遵左朝奉郎祕書省正字、兼權中書 舍人;邁左宣教郎、通判袁州,逖右宣義郎徽州婺源縣丞,遜右承務郎僉書連州判官事,邈右 承奉郎江西安撫司淮備差使,邃、迅未仕。四女子,嫁左從政郎池州建德縣令余執度,右迪功 郎潭州湘陰縣主簿王駜,將士郎臧棟,一尚幼。幼孫男十一人,槻右迪功郎江東轉運司准備差 遣,柲、樇、楀、柡、桴、楹、木絜、槹、橚、木因,孫女九人。」同前揭書,頁 751。
17 洪适:〈慈瑩石表〉,記載忠宣公此脈:「太夫人沈氏常州無錫人,……考諱復,仕至朝奉大夫
,贈左中奉大夫,……政和五年,先君及進士第,太夫人之兄太學博士松年在京師,聞先君名
,定婚焉。……紹興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不疾而終,……始時執喪者,子孫十人。歷二十六年
,唯他姬子邈,不幸死。凡男女孫曾其存者三十有九,蓋子十五人,八男七女。适遵邁以太夫 人薨後,始中博學宏詞科,遂饕官容蒙祿仕,而三釜之養不洎矣。适今為左朝請大夫、戶部郎 中總領淮東軍馬錢糧,遵左中大夫同知樞密院,邁左朝奉大夫前起居舍人,逖右承議郎鑄錢司 主管文字,遜右宣議郎浙西安撫司准備差使,邃、迅皆右承郎。女三早卒,次嫁右從事郎董公 衡,……余執度……王駜……臧棟……朱晞顏。孫二十四人,十四男十女,……。槻右迪功郎 湖廣總領所幹辦公事、柲……、楀……、(木貫)……,女婿……木待問、……許及之。曾孫 四人,男曰忱。」同前揭書,頁 766-767。
18 〈容齋隨筆〉卷十六,頁 206。
以「三蘇」父子為標竿,與有榮焉,亦不敢比之前賢。
所謂蔭任,乃蔭庇於其父兄或其他親族之官位,為子弟者得以任職,此乃 封建時代官爵世襲制之遺跡。19只是所授官階較低,如欲綿延家族社會文化的地 位,仍需要後繼有人及第。洪邁在〈容齋三筆〉之〈詞學科目〉條,即清楚記 載:洪氏三兄弟,皆因「博學宏辭科」中選而擢用。自紹興三年(1135)至紹 熙四年(1193)為止,累計錄取人數才三十三人而已,也曾從闕不取者。其中 以任子進用者,含洪氏兄弟共九人。此外皆係已登科者,被擢用者計十人。「餘 多碌碌」,而陳宗召亦「存而未顯」。洪邁晚年回首當年:「文惠公至宰相,
文安公至執政,予冒處翰苑」,他至為感念地說:「然則吾家所蒙,亦云過」。20 洪邁置身其中,不可能不覺察到詞科取才所衍生的弊端積習。朱熹在〈學校貢 舉私議〉曾提到國家舉才考試,已然變質:「但為仕宦之捷徑而已」。詞科之
「習於諂諛誇大之詞,而競於駢儷刻雕之巧」。應「稍更其文字之體,使以深 厚簡嚴為主,而以能辨析利害敷陳法度為工」21。朱熹主張「文字之體,深厚簡 嚴」的觀點,及至葉適(1150-1223)時,斷然以為「文以害道」,遂直接停罷 宏詞科考。22然洪邁則認為:文章非「小伎」,人文化成,非賴文章記載何以傳 世。23因此洪氏既隨筆指陳士子文化水平逐漸低落,卻也隨時提振風氣,暢談士 子如何立身處世,24疾言申辯士子在國家危急存亡之秋,如何上陳至當之謀。25
19 范煥之、李震洲編撰:《宋代考選制度》,(臺北:考選部印行,1984 年 2 月初版),頁 242。
20 從北宋後期到南宋,詞科名稱嘗三變,每一變則考試內容與選材標準也會隨之更改。哲宗紹聖二 年設名為「宏詞科」,著眼於「詞藻宏麗、文章秀異」,選拔應用文詞的寫作人才。徽宗大觀 四年改立「詞學兼茂科」,由「文詞」擴大至「詞、學」,希望招致具實學的有文之士。高宗 紹興三年又改為「博學宏詞科」,而將「學」的位置提前,強調「記問博學」。「博學宏辭科
」,可允以卿大夫之任子就試,然錄取員額不得超過五人,任子中選者,賜進士第。詳見〈容 齋三筆〉卷十,〈詞學科目條〉,頁 539-540。
21 詳見〔宋〕朱熹:《晦菴先生朱文公集》卷六九,《四部叢刊初編集部》,據上海商務印書館縮 印明刊本,(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年臺二版),頁 1273-1277。
22參見〔宋〕葉適著:《水心先生文集》卷三〈奏議.宏詞〉:「……既已為宏詞則其人已自絕於 道德性命之本統,而以為天下之所能者盡於區區之曲藝,則其患又不特舉朝廷之高爵厚祿輕以 與之而已也,反使人才陷於不肖而不可救。且昔以罷詞賦,而置詞科,今詞賦、經義並行久矣
,而詞科迄未有所更易,是何?創法於始而不能考其終,何自為背馳也。蓋進士制科,其法猶 有可議而損益之者,至於宏詞,直罷之而已矣。」劉咸炘批點清光緒刻本《水心先生文集》,
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編《宋集珍本叢刊》,(北京:線裝書局,2004 年出版),頁 124。
23 杜甫云:「文章一小伎,於道未為尊」,此乃「有激而云,然要為失言,不可以為訓。文章豈小 事哉。」詳見〈容齋隨筆〉卷十六,〈文章小伎〉,頁 205。
24 〈容齋隨筆〉卷十四,〈士之處世〉,頁 180。
25 〈容齋隨筆〉卷十四,〈士大夫論利害〉,頁 183。〈容齋續筆〉卷一,〈存亡大計〉,頁 180。
回溯紹興二年(1132),使者王倫歸返,向高宗上言:忠宣公寧死不屈,
流遞冷山的境況。26於是下秀州存問家屬。據洪适記云:「(忠宣)使北,得修 職郎四人,時有六子,獨适預名,三以官弟姪。且乞以一弟曄奉甘旨,曄起布 衣,奪哀為秀州判官。凡弟姪及姐妹之家,以先君入官者七人。」此皆因忠宣 公以忠勤之績,使洪适恩補修職郎,洪遵蔭補承務郎,也庇蔭及其他親族。
洪氏兄弟之外祖沈復,仕至朝奉大夫。仲舅沈松年博士,大觀三年進士。
沈氏棄世後,歸葬無錫,洪氏兄弟遂依親舅族。當時,洪适身代父職,躬率三 弟,刻意問學,曾以河南收復為王土,嘗試擬作宰相賀表,因有「宣王復文武 之土,光啟中興;齊人歸鄆讙之田,不失舊物」之句,仲舅一見以為奇,勉勵 以為「宏博之習」。27
〈容齋三筆〉卷八〈吾家四六〉,特集結适、遵、邁三人立朝所撰之四六 駢文:制詞、表、詔告、檄書等,藉以傳示子孫,並以「不足為外人道」作結,
表明非傲人之心跡。28〈容齋四筆〉〈經句全文對〉條,憶昔初登詞科,寓居臨 安,旅食皆賴三橋西沈亮功主簿相供,湯思退戲出一語:「哀王孫而進食,豈 望報乎?」洪邁巧對云:「為長者而折枝,非不能也。」又,記昔日秘書少監 汪聖錫戲作巧對,因同舍每於食罷茶敘,就枕而不至,云:「宰我晝寢,於予 與何誅。」對曰:「子貢方人,夫我則不暇。」以類相從,合纂為一筆。29此即 稚子洪櫰立案候稿下筆立就之作。又,〈藍田丞壁記〉云:「自作〈題名記〉
示予。……倬時已勒石,深悔之。近日亦見有為之者,吾家孫姪多京官調選,
再轉必為丞,慮其復有效尤者,故書以戒之。」30洪氏家族,至姪孫輩,可謂「五 世其昌」,而〈容齋四筆〉亦傾向於「垂示子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