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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科宦門第與家藏文獻

第一節 科宦門第之優勢

二、 家族教育

(一)忠義家風

洪氏遠祖以耕桑為業,居樂平之金山。高祖洪士良「種德重義」,「以氣

26詳見〔宋〕洪适:《盤洲文集附錄》,《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一七八,﹙臺北:臺灣商務 印書館,1986 年 7 月初版﹚,頁 744。

27 見〔宋〕洪适:《盤洲文集附錄》,許及之:〈宋宰相贈太師魏國洪文惠公神道碑銘〉,《景印 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一七八,﹙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 7 月初版﹚,頁 792。

28 〈容齋三筆〉卷八,頁 525。

29 〈容齋四筆〉卷十五,頁 808。

30 〈容齋三筆〉卷五,頁 690。

節聞」。子早逝,孫彥昇、彥先年幼,遂慨然思以遠慮,即挈至城中,訪賢教 孫,落籍鄱陽。31斯有以伯祖起家,而後忠宣公,是皆秉承節義家風。

宣和六年秋,忠宣公為秀州司錄事,因大水飢荒,以拯荒救民自任,民稱

「洪佛子」。後丁父憂,因張浚推薦,且以「縱橫議論,熟於史傳」,具有專 對之才,32深得上眷,起為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充任大金通問使。間關至 太原、雲中,副使龔璹接受偽官,忠宣抵死不受,流竄冷山。萬里銜命,有勇 有謀,曾「遣私人奏書並獻胡桃梨脩粟麵諸物,兩宮始知趙氏中興」。至燕,

「間行纏市,物色諜者,得趙德書,機事數萬言,藏故絮中以歸」。又,紹興 十一年(1141)夏,遣李微攜皇太后書以歸,並探報金國敵情虛實。凡四年中,

寄達文書有九封,數陳君國利疚。洪邁之議論國是,誠延續乃父遺緒。紹興十 三年(1143)六月始還國,遭秦檜嫉妒,謫置英州九年,卒於南雄州。後一日,

秦亡訃至,輔臣入奏。上嗟惜久之,即復敷文閣直學士,制云:

有功見知,聖人醲於用賞。不幸而過,君子為之動心。矧予嚴近之臣,

備載忠勤之績,眷倚方渥,愛憎隨生。坐一眚以投荒,積九年而不徙,

人無言者,朕甚念之。洪某學有本源,氣存剛大,惟知忠力以衛上,不 顧險夷之在前,御君命以於征,厄海濱而不悔。誠貫白日,聲震朔方,

義重於生。耿恭無王門之望,天將悔禍。蘇武持漢節而歸,大節無虧。

多言不宥,遂解禁林之直,卒遷瘴嶺之南。閱歲滋深,餘齡可憫。宜畀 真祠之逸,仍增延閣之華。尚對寵光,歸安鄉社。33

洪邁面乃父親「投荒九年而不徙,人無言者」的遭遇,每於隨筆時有感而發:

如〈光武弃馮衍〉,34其忠義之節,竟終身遭擯棄,群臣無為之力言;而御史朱 雲犯顏折檻,辛慶忌叩頭以死力救。洪晧久留北庭,不在家期間,乃洪邁七至 二十一歲之知識養成階段,然洪晧重德重義、剛大正氣,以為身教,其家族教 育,所謂「學有本源」自有根柢,首賴沈氏慈訓,持家教子,為諸子買書或捐 錢數萬毫不吝惜。又千里迎師,隆寒盛暑而不中輟,嘗云:「爾父以儒學起家,

爾曹能一人趾美,我不恨。」35沈氏賢德,名傳於閨庭、鄉黨、遠近、親疏、識

31 〔宋〕洪适:《盤洲文集》卷七四,〈先君述〉,《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一七八,﹙臺 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年 7 月初版﹚,頁 751。

32 〔宋〕洪适:《盤洲文集》,卷七四,〈先君述〉,頁 743。

33 〔宋〕洪适:《盤洲文集》,卷七四,〈先君述〉,頁 743。

34 〈容齋隨筆〉卷十二,〈光武弃馮衍〉頁 151。

35 〔宋〕洪适:《盤洲文集》卷七七,〈慈瑩石表〉,頁 766。

與不識者。洪邁之〈三女后之賢〉,〈賢父兄〉,36即在表彰賢后、賢母、賢父 兄子弟之志節。

過十年,沈氏於紹興八年(1138)無疾而終。於是洪氏兄弟依親舅族,寓 居無錫,時洪邁十七歲。舅父沈松年,大觀三年(1109)進士,靖康之難,丐 歸田里,以圖史自娛。三洪兄弟先後中博學宏辭科,次當歸功於舅氏之教。37此 時,洪邁嘗從錢伸仲大夫借書問學,38同時也濡染於兄長肄習詞業的氛圍中。

(二)庭訓典範

仔細對讀洪适〈先君述〉、與《容齋隨筆》之撰述內容,豁然可見:洪父 身教與家學之典範,彷彿復刻於洪邁身上:

先君天性強記書,無所不讀。雖食不釋卷,稗官小說,亦暗誦連數千言。

宣政間,《春秋》之學絕,先君獨窮遺經,貫穿《三傳》。在冷山摘褒 貶微旨,作詩千篇,北人抄傳誦習,欲刻版於燕,先君弗之許。於姓氏 尤精,官淛部日,使者胡公直孺嘗問祖之所自出,………同列董公將戲 曰:董氏亦有兩祖耶………二公嘆服。善琴弈,好古,能別三代彝器。

見書畫不計直必得之乃已。有書萬餘卷,名畫數百卷,皆厄兵燼。居窮 絕域,復訪求稛載以歸。《西夷附錄》所載西瓜,先君持以獻,故禁囿 及鄉圃種之,皆碩大,西瓜始入中國。有《文集》十卷,《春秋紀詠》

三十卷,《輏軒唱和集》三卷,《帝王通要》五卷,《姓氏指南》十卷,

《松漠記聞》二卷,《金國文具錄》一卷。39

洪晧「博學強記,無所不讀」,稗官小說,窮究《春秋經》,貫穿《三傳》,

嫻於詩文,善琴弈,藏書名畫,鑑定三代彝器,甚至中國之栽植西瓜,始於洪

36 〈容齋隨筆〉卷三,頁 38-39。又如:〈容齋續筆〉卷十二,〈婦人英烈〉,頁 361;〈容齋三 筆〉卷十二,頁 564。

37 洪晧使金且久,妻沈氏攜子歸無錫。兄沈松年力勉諸甥,後皆中博學宏詞科,其三子亦由上舍中 進士第,時人皆稱「非松年不能有甥若是」。凌郁之:《洪邁年譜》,頁 35。

38 〈容齋五筆〉卷七,〈書麴信陵事〉:「予因憶少年寓無錫時,從錢伸仲大夫借書,正得信陵遺 集。」頁 886。

39 〔宋〕洪适:《盤洲文集》卷七四,《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集部一七八,﹙臺北:臺灣商務 印書館,1986 年 7 月初版﹚,頁 750。

晧攜以傳入。世傳洪遵著有《譜雙》,40洪邁每於《容齋隨筆》論述姓氏,皆淵 源有自。洪晧精考姓氏之學,而洪邁增補數條於隨筆,如〈漢人希姓〉,罕見 姓氏之補遺。41〈元魏改功臣姓氏〉,魏孝文遷都洛陽,大革胡俗,用夏變蠻,

自改拓跋為元氏,賜功臣舊族漢姓;然至宇文泰顓國,又恢復其舊。42考證〈何 韓同姓〉,43〈李魏公輞川題跋〉條,指陳洪慶善〈丹陽洪氏家譜序〉云:「丹 陽之洪本姓弘,避唐諱改」之謬。44〈漢人姓名〉條,指出西漢名人如公孫弘、

董仲舒、朱買臣、丙吉、王褒、貢禹,皆有異世同姓名者。45洪邁考閱經史,凡 治國之鑑筆記論述,也與洪氏家學之《帝王通要》不無關係。

洪晧父子,先後銜命出使金國,毀譽迥別。洪晧拘縶金國十五年,46忠節自 養。高宗雖稱以「雖蘇武不能過哉」,徒有令名,卻遭遇貶謫。洪邁之談判,

表面上有負使命,依違之間,仍承上意,故雖遭致輿論攻訐,47然未幾,即赴詔 入對。就某種程度而言,上位者有其撫卹並起用賢臣之後的心思。洪晧的坎坷 宦歷,確實影響洪邁本人及其書寫。洪邁終身念之筆之,學養之底蘊,「父親」

扮演著開啟他閱讀視野的最關鍵人物,〈容齋五筆〉卷三,〈先公詩詞〉云:

先忠宣公好讀書,北困松漠十五年,南謫嶺表九年,重之以風淫末疾,

而繙閱書策,早暮不置,尤熟於杜詩。初歸國到闕,命邁作謝賜物一劄 子,竄定兩句云:「已為死別,偶遂生還。」謂邁曰:「此雖不必泥出 處,然有所本更佳。東坡〈海外表〉云:『子孫慟哭於江邊,已為死別。』

杜老〈羌村〉詩云:『世亂遭飄蕩,生還偶然遂。』正用其語。」在鄉

40 〔宋〕朱熹:〈觀洪遵雙陸譜有感〉:「近從辛譜識梟盧,擬喚安陽舊博徒。只恐分陰閒裏過,

更教人誚牧豬奴。」〔清〕洪汝奎編:《洪文安公年譜》,案語云:《宋史‧藝文志》不載,

《讀書志》有《摴蒱經》、《摴蒱格》各一卷,又《雙陸格》一卷,皆不題撰人,是絕非文安 創作也。詳見《北京圖書館珍藏本年譜叢刊》,第二五冊,(北京:北京圖書館,1999 年),

頁 392。

41 「兩《漢書》所載人姓氏,有後世不著見者甚多,漫記于此,以助氏族書之脫遺。複姓如公上不 害,……。單姓如繒賀、……。」〈容齋三筆〉卷二,頁 446。

42 〈容齋三筆〉卷三,頁 454-455。

43 〈容齋三筆〉卷五,頁 488-489。

44 〈容齋三筆〉卷六,頁 497-498。

45 〈容齋四筆〉卷二,頁 645。

46 洪晧於建炎三年(1129)五月出使金國,當時洪邁七歲;紹興十三年(1143)六月自金返國,七 月至汴京,滯留金國,前後大約十五年。詳見凌郁之《洪邁年譜》頁 23-50。

47 洪邁於紹興三十二年(1162)四月使金,年四十,周必大、范成大有詩送行,詳見凌郁之《洪邁 年譜》卷二,頁 163。

邦日,招兩使者會集,出所將宣和殿書畫舊物示之。提刑洪慶善作詩曰:

「願公十襲勿浪出,六丁取將飛辟歷。」辟歷二字如古文,不從雨。公 和之曰:「萬里懷歸為公出,往事宣和空歷歷。」邁請其意,曰:亦出 杜詩:「歷歷開元事,分明在眼前」也。紹興丁巳(1137),所在始歌

〈江梅引〉詞,不知為誰所作,己未(1139)、庚申(1140)年,北庭 亦傳之。至於壬戌(1142),公在燕,赴張總侍御家宴,侍妾歌之,感 其「念此情,家萬里」之句,愴然曰:「此詞殆為我作!」既歸不寐,

遂用韻賦四闋。時在囚拘中,無書可檢,但有《初學記》、韓、杜、蘇、

白樂天集,所引用句語,一一有來處。北人不識梅花,士人罕有知梅事 者,故皆注所出。…(案:文本錄三篇,第四篇失其稿),每首有一笑 字,北人謂之「四笑〈江梅引〉」,爭傳寫焉。48

此筆手札是洪邁晚年的追記,也是父親身影深烙於內心的感情記憶。少年時期,

因洪晧「北困松漠」49,阻滯了親子間實質上的互動。等到洪晧還國,洪邁已進 入青年階段;隨後洪晧又「南謫嶺表」九年,這段時間洪邁隨侍父側,也就是 洪晧歸國之初,洪邁適登科及第,前往就職福州教授之前,與其父居於英州期 間。50洪晧「北困南謫」,加以「四肢疾患」,仍手不釋卷,未改其好。當初歸 國到闕,适、遵伯仲於已去歲詞科的中選入館,同試洪邁並未登科。藉由代筆 謝賜物劄一事,子承父教,乃父親自指導,刪削文句,此庭訓課子的往事歷歷 如昨。其後又有所傳承,邁長子(木莘)也嘗規模劉夢得謝表之步驟,代擬太 平州謝表,表出於〈容齋四筆〉,51洪邁但評其文「猶覺語煩」。

其次,洪晧返鄉鄱陽期間,便邀聚一同使金來歸的同僚:張邵、朱弁,52

48 〈容齋五筆〉卷三,頁 860。

49 洪晧羈留金國期間,將民俗軼聞隨筆纂錄成集,名曰《松漠紀聞》。松,指松山;漠,指松以西 的沙漠。據《遼史》所載,乃契丹興起之地。

50 建炎三年(1129)洪邁七歲,父銜命為「大金通問使」。紹興十三年(1143),洪父自金來歸。

十五年(1145),洪邁再赴臨安試詞科,第三名登科,年二十三。及第後,洪邁未立即赴任福

十五年(1145),洪邁再赴臨安試詞科,第三名登科,年二十三。及第後,洪邁未立即赴任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