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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妙法蓮華經》詞彙與現代漢語的同形異義現象

第二節 動詞類同形異義詞

三、 擁護

(一) 《妙法蓮華經》用例

「擁護」在現代漢語的意思是指愛戴、支持上位者之義;在《妙法蓮華經》

中共出現 11 例,皆出現在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時釋迦牟尼佛讚藥王菩薩言:「善哉,善哉!藥王!汝愍念擁護此法師故,說是 陀羅尼,於諸眾生,多所饒益。」

爾時勇施菩薩白佛言:「世尊!我亦為擁護讀誦受持法華經者,說陀羅尼。」

爾時毘沙門天王護世者白佛言:「世尊!以是神咒擁護法師,我亦自當擁護持是 經者,令百由旬內無諸衰患。」

爾時持國天王在此會中,與千萬億那由他乾闥婆眾,恭敬圍繞,前詣佛所,合掌 白佛言:「世尊!我亦以陀羅尼神咒,擁護持法華經者。」

十羅剎女,與鬼子母,并其子及眷屬,俱詣佛所,同聲白佛言:「世尊!我等亦 欲擁護讀誦受持法華經者,除其衰患,若有伺求法師短者,令不得便。」

佛告諸羅剎女:「善哉,善哉!汝等但能擁護受持法華名者,福不可量,何況擁 護具足受持,供養經卷——華、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幡蓋、伎樂;燃 種種燈:酥燈、油燈、諸香油燈、蘇摩那華油燈、瞻蔔華油燈、婆師迦華油燈、

優缽羅華油燈,如是等百千種供養者。皐帝!汝等及眷屬,應當擁護如是法師。」

在以上例句中,「擁護」作為保護、護衛之意。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案例都 是由「藥王菩薩」、「勇施菩薩」、「持國天王」、「毘沙門天王」、「十羅剎女」等菩 薩或天王,作為主語,發起「擁護」的動作,以咒語神力保護、護衛那些受持、

誦讀《法華經》的法師,使他們不受侵毀。與現代漢語中,「擁護」上位者的詞 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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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語料用例

例如三國時代的《六度集經》,也出現「擁護」的用例:

1. 「四王擁護,眾毒消歇。境界無病,五穀豐熟。牢獄裂毀,君民欣欣。」

在此例中,「擁護」為保護、護衛的意思,整句句意為:四大天王保護國家,

讓各種災害消除、國境內沒有災殃禍害。

2. 「釋梵、四王、海龍、地祇,朝夕肅虔,叉手稽首,稟化承風,擁護其國。」

(六度集經˙卷第五- 25-1)

在第二例中,「擁護」同樣作為保護、護衛之意。觀察此二例,有及物、不 及物兩種用法,第一例中「四王擁護」省略賓語「國家」,可能為了配合前後句 的字數。另外,在其他佛經中,也有許多「擁護」的用例,以下列舉數例說明。

例如:

3. 《菩薩本緣經》「其後不久父王崩背即承洪業,霸治國土如法,化民不萬姓,

擁護自身不豫他事,終不侵陵他餘國。」(菩薩本緣經˙卷一) 此處的「擁護自身」,為「照料自己」之義。

4. 《大莊嚴論經》:「善哉上德者,善說真實法。佛教從耳聞,入我心屋宅。使 我家安隱,為我作擁護。」

此段言佛法能夠護衛、扶持我們,使家庭、心靈安穩。

5. 《佛說普曜經》:「得色得力,得瞻得喜,安快無病,得辯才慧,終保年壽,

眾邪惡鬼不得嬈近,以有善意,立德本故,諸善鬼神常當擁護開示道地得利 諧偶,不使迍蹇,無復難患。」

此例的「擁護」,也是「呵護、護衛、照料」之義,發起「擁護」此一動作 的主語為「諸善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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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以上例句,發現在佛經中,「擁護」的發起者可以是四天王、菩薩、海 龍、地祇等神佛,也可以是單一個人,「擁護」的對象可以是國家、受持經書的 法師,也可以是自己。在現代漢語中,「擁護」則只有及物用法,且詞義涵蓋範 圍縮小,專指在下位的人愛戴、支持上位者之義。由此可見詞義分工日漸細微、

詞義範圍縮小的痕跡。

而在佛經語料之外,也有「擁護」的蹤跡。檢索中土文獻,發現「擁護」最 早出現於漢代,例如《太平經》:「能說其功行,助其不及,是亦神當所擁護也」,

又如《樂府詩集·相如歌辭十四·古辭》:

「擁護百姓,子養萬民。」

《宋書》:「孝和帝在時,洛陽令王君,本自益州廣漢民,少行宦,學通五經 論。一解明知法令,歷世衣冠。從溫補洛陽令,治行致賢,擁護百姓,子養萬民。

二解外行猛政,內懷慈仁。文武備具,」76

《漢書˙匈奴列傳》:「先是,宣帝時匈奴乖亂,五單于爭立,呼韓邪單于與 郅支單于俱遣子入侍,漢兩受之。後呼韓邪單于身入稱臣朝見,郅支以為呼韓邪 破弱降漢,不能自還,即西收右地。會漢發兵送呼韓邪單于,郅於由是遂西破呼 偈、堅昆、丁令,兼三國而都之。怨漢擁護呼韓邪而不助己,困辱漢使者漢乃始 等。」

以上例句中的「擁護」,皆有「扶助、保護」之義,前兩例則是「在上位者 對在下位者施予的保護及協助」,現代漢語中並無此用法,我們可以說「民眾擁 護勤政愛民的總統」,卻不能說「總統擁護民眾」,由此可知「擁護」在佛經中語 中土文獻中的用法,皆與現代漢語「擁護」的用法不同。

而「擁護」何時開始出現在下位者愛戴、支持上位者的詞義呢?檢索中土文

76 《宋書˙卷二十一˙志第十一》,〈洛陽行˙雁門太守行˙古詞八解〉,原文來自於中國基本古 籍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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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資料,發現《三國志》中有此一例:

「赤烏九年,遷驃騎將軍。遭二宮構爭,據擁護太子,言則懇至,義形於色,

守之以死。」

此例中的「擁護」,即為在下位者支持、守護在上位者的用法。

又如宋代的《宋通鑒長編記事本末》:

「廟社擁護陛下起居平安,臨朝以時。」

明代的《三朝要典》:

「皇上良久未出,諸臣力請之,皇上始出,諸臣叩頭畢,遂擁護皇上出乾清 宮門。」

以上兩例的「擁護」對象亦為在上位者,但此處的「擁護」並不是指愛戴、

支持之意,而是指呵護、照料之意,與佛經中「擁護」的用法相同。一直到明、

清的文獻中,「擁護」仍然大多作為「簇擁、保護、呵護」之意,不過「擁護」

的對象,已從佛經中的「法師、民眾或國家」,轉變成「皇上、太子」等上位者,

這是詞義縮小的情形。而到了民國之後,「擁護」一詞才漸漸用來作為「愛戴、

支持上位者」。

「擁護」詞義對比分析

現代漢語 《法華經》

動詞  

對象為在上位者  –

呵護、照顧 – 

愛戴、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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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貿易

「貿易」一詞在現代漢語中,指「商品的交易及買賣」77之義,作為名詞使 用,例如「貿易商」、「對外貿易」、「國際貿易」。而在佛經中,則指「交換、換 取」之義,大多為動詞。在佛經中的「貿易」,範圍較廣,不特指金錢,也和經 濟市場無關,可以表示任何物品的交換。

(一) 《妙法蓮華經》用例

《妙法蓮華經》中的例句如下:

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汝今可以此寶貿易所須,常可如意,無所乏短。」

此段言,以寶珠換取所需的物資、衣食。

(二) 其他語料用例

另外,我們也可以由其他佛經語料中,觀察「貿易」的使用情形。例如《菩薩本 緣經》:

「汝等當知,我今以此不堅之身『易』彼堅身,不堅之財『貿易』堅財,不堅之 命『貿易』堅命,如我先時常為汝說大人之法今正是時,亦常勸汝向於正法。」

《四分律》:

「我當何處『貿易』衣,唯有沙門釋子。喜著好衣彼必能『易』。即持衣至僧伽 藍中,語諸比丘言:我欲『貿易』此衣。誰欲易者共『易』之。跋難陀見已語言。

汝明日來。當與汝『易』衣。跋難陀善能治衣。即其夜浣故衣擣治光澤如新衣。

彼外道晨朝持衣至僧伽藍中。語諸比丘言。誰欲『易』衣共『貿易』之。」

以上兩段話,皆以「易」和「貿易」交替使用,說明了兩者為同義詞,皆有

77 詞義參考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址: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cbdic/gsweb.cgi?o=dcbdic&searchid=Z0000002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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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取」之義。

又如《大莊嚴論經》:

「乃以好酥『貿』此臭水,一切眾生凡夫之人亦復如是,以愚無智故,以未來世 功德酥瓨,『貿易』臭穢四顛倒瓨,謂之為好,於後乃知非是真實,深生悔恨,

咄哉何為以功德酥瓨『貿易』顛倒臭穢之水,而說偈言:咄哉我何為,以三業淨 行。『貿易』著諸有,如以淨好酥。貿彼臭惡水,以食菴摩勒。舌倒不覺味,臭 水為甘露。」

以上這段話,又以「貿」替換「貿易」,顯示兩者義為同義詞,均可表 示「換取」之義。

《大般涅槃經》:

「是名栴檀『貿易』凡木。云何以金『貿易』[金*俞]石。[金*俞]石喻色聲香味 觸。金喻於戒。我諸弟子以色因緣破所受戒。是名以金『貿易』[金*俞]石。云 何以銀易於白臘。銀喻十善臘喻十惡。我諸弟子放捨十善行十惡法。是名以銀『貿 易』白臘。云何以絹『貿易』氀褐。氀褐喻於無慚無愧。絹喻慚愧。我諸弟子放 捨慚愧習無慚愧。是名以絹『貿易』氀褐。云何甘露『貿易』毒藥。毒藥喻於種 種利養。甘露喻於諸無漏法。我諸弟子為利養故。向諸白衣若自讚譽言得無漏。

是名甘露『貿易』毒藥。」

由以上這一段話可知,「貿易」的物品可以是植物、金石、絲綢布匹、甘露、

毒藥等,範圍廣泛,並不侷限於金錢上的交換。在佛經中,「貿易」可以指所有 物品的交換,而演變到現代漢語時,則專指經濟上的買賣行為。

檢索其他中土文獻,發現最早在《墨子》中已現蹤跡:「募民欲財物粟米以 貿易凡器者,卒以賈予」,此處的「貿易」作為動詞使用,與佛經中的「貿易」

詞義相同,皆為「換取」之義。《史記˙貨殖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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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著之理,務完物,無息幣。以物相貿易,腐敗而食之貨勿留,無敢居貴」

唐代《蠻書》:

「男子多衣白氈,婦人當頂為高髻,以金銀真珠為飾,著青婆羅裙,又披羅緞,

行必持房。貴家婦,皆三人五人在傍持扇。有移信使到蠻界河賧,則以江豬、白 氈及琉璃、罌為貿易」

以上兩例中的「貿易」,均為「以物易物」的物品交換行為,不限於金錢上 的買賣。

唐代《藝文類聚》:

「廣州志曰:凡有八,紫貝最其美者。出交州,大貝出巨延州,與行賈貿易。」

宋代《昭德新編》:

「商人持少財物,往詣大城,有所貿易,廣獲財利。」

以上兩例的「貿易」,則指以金錢換取貨物的商業行為,與現代漢語中的「貿 易」一義相近。到了明、清兩代,「貿易」一詞大多表示商業上的金錢買賣行為,

例如明代《度支奏議》:「蕪湖乃百物集聚之地,為商賈貿易之區」、《天中記》:「當 市樓有令署,以察商賈貨財買賣貿易之事,三輔都尉掌之」,以上兩段文字中,

同時出現「貿易」及「商賈」,顯示「貿易」一詞為「經濟活動上,以金錢換取 財貨」的行為,與現代漢語中「貿易」的用法相符。

「貿易」詞義對比分析

現代漢語 《法華經》

現代漢語 《法華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