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上海文創政策

第四節 小結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8

然而,實際的結果卻未必與此一致。與上海創意產業中心互動的文創產 業,大多集中在大規模的企業上。小規模運作的個體通常無法得到產業中心的 幫助。以國際創意產業活動周為例,參展的都是如視平線等國際知名的大型藝 術機構,並不是中小型的文創產業(創意設計源,2011:22-23)。此外,過去 對於上海創意產業中心的訪談研究也顯示,該中心並未把扶持弱小文創公司納 入考量,並認為扶弱的作法是慈善機構在做的(Zheng & Chan,2014:16)。這些 現象顯示,機構的設置對於文創產業的幫助有限,並且有偏差。

第四節 小結 一、 創意產業集聚區評估

根據前述,上海推行的創意產業集聚區政策,並沒有對文創產業有相當大 的幫助。首先,就「三個不變、五個變」政策來說,雖然簡化了廢棄工廠轉變 為文創群聚的程序,但是房屋產權不變使得國營企業保有空間使用的權利、土 地性質不變也保留了工業用地的額度。這些都說明文創產業的進駐並不受到永 久的保障。再者,創意產業集聚區的主管單位–上海市經濟信息委員會儘管有 掛牌和複審的權利,但卻無法管理產業集聚區的實際運作。因此這樣的制度形 同虛設。最後,從集聚區的後續運作來看,包含取消掛牌、空殼以及文創產業 過少等現象在內,集聚區的失敗比例也不少。基於這樣的結果,本文將在下一 章找出文創園區的實際行為者。

二、 配套政策評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9

對於文創產業空間與配套政策的評估,上海以過去幾年在創意產業產值的 增加,向外宣稱產業的成長。根據 2006 年的資料,該年度創意產業總產值達到 2291.71 億人民幣,佔全市生產總值的 6.55%,增加值 674.59 億人民幣(褚勁 風,2006:24)。到了 2010 年,總產值為 5499.03 億人民幣,占全市總值 9.75%(宋婷,2012:86)。

然而,這些數據未必能印證文創產業的成長,因為文創產業本涵蓋在創意 產業之下,這些漂亮的數據,可能只來自於創意產業,而非文創產業。此外,

中國其他城市的例子顯示,部分數據可能還有透過製造業來灌水之嫌(羅海 資,2011)。以 2012 年的上海文化發展報告為例,文化創意與設計服務的年增 加值只有 459.99 億,在年產值節節高升的趨勢下,反而遠低於 2006 年創意產 業的年增加值(上海文化發展報告,2014)。於此同時,2011 年上海文創產業 的總產值 4900 億中,僅 400 億由創意園區產出(孫玉敏,2012:53)。由此來 看,一方面文創產值在創意產值中的比例存疑,另一方面來自園區的產值比例 也不高。

另外,在對文創產業釋放權力上,雖然產業得到了營運權,但在以黨領政 的威權體制下,政府單位仍然能夠對其進行干預。仰賴自由創作的文創產業,

在國家制定的指導思想之下,勢必無法正常發展。

至於在實際的機構運作上,文創辦資金援助與上海創意產業中心也沒有完 全發揮功能。表 3-3 即顯示,文創辦有近四成的資金援助是流向信息業與服務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0

業。真正提供給文創產業的資源是要再打折扣的。至於上海創意產業中心的部 分,其雖然有傳遞訊息、項目諮詢、投資與活動策劃等功能,但是服務的對象 都選擇性地針對文創園區裡的大型企業,對小型的文創公司沒有幫助。因此其 服務範圍僅限於部分的文創產業。

三、上海文創群聚政策對群聚理論之回應

總的來說,透過創意產業集聚區後續運作、產值數據檢視、文創辦與上海 創意產業中心的資源分配,可以發現上海市政府並沒有藉由文創空間提供與配 套政策兩大主軸,為文創產業打造一個合適的發展空間。因此,本文按照群聚 理論所設的第一個假設–政府提供產業合適的生存環境,是無法成立的。

如果從群聚理論的政策面來看,文創產業空間的提供較偏向輔助性政策,

而相關的配套政策則是兼有輔助性政策與刺激催化性政策的內涵。產業空間的 提供立意為確保產業的發展;配套政策當中的放權自主經營以及資金援助篩選 機制帶動的競爭又帶有刺激催化的效果、而資金援助本身也能夠扶助產業發 展。

然而群聚理論觀點對應的產業群聚政策,不論是何種類別,放在上海的文 創群聚研究上,都沒有達到該有的效果。因此,群聚理論當中的政策論述,至 少在上海的經驗上,並不能帶來文創產業群聚的成長。或許考量外部環境的影 響,較能解釋真實文創群聚的變化。本文在下一章當中,將另闢途徑,從群聚 所處的外部環境,來加以分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