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企業型政府對文創群聚之影響

第二節 田子坊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4

土地開發的可能選項之一。下面將透過田子坊與 M50 藝術產業園,加以說明地 方政府文創群聚開發模式的摸索過程。再藉由上海音樂谷,來驗證這樣的模式 正被地方政府大量地複製。

第二節 田子坊 一、 歷史背景

田子坊現址位於上海市黃浦區2泰康路 210 弄、248 弄以及 274 弄等區塊 內。其街區平面分佈可參考下圖 4-1。該處建築群的生成背景可追溯到 1920 年 代。當時該地區為法租界的邊緣地帶。此一過渡區的性質造就了建物多元豐富 的特性。近法租界的北側與西側多為花園住宅或是新式里弄,南邊則是以石庫 門建築為主。另在東南側,因為靠近舊水道–羅家灣、肇嘉濱河,因此集中了 不少工廠,如:化工、五金與食品等(李燕寧,2011:39)。

2 泰康路在上海市的行政區歸屬上,原本劃分在盧灣區。惟盧灣區已於 2011 年 7 月 26 日撤 銷,原區域併入黃浦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5

圖 4-1 田子坊街區平面示意圖

資料來源:上海創意產業園網(2016)。

在共產黨統治中國後,這裏的土地性質有了重大變化。土地所有權全部收 歸國家所有,居民只享有居住權;而東南側的工廠群更是被收編為國有企業

(康晨,2013:46)。這些上海市屬國有企業包括了“上海針織十九廠”、“上 海人民針廠”、“上海斯米克金剛石工模具廠”以及“上海鐘錶塑料配件廠”

等。雖然這些工廠在中共建政初期成了街區的主要經濟力量,但到了二十世紀 末改革開放時期,產業結構的調整使工廠群面臨閒置廢棄的問題(李燕寧,

2011:40)。

二、 土地開發

田子坊開發涉及的土地性質與使用權變更,主要可以從兩個部份做說明。

其中一個是較早開發的東南側工廠群,即泰康路 210 弄口;另一個則是較晚出 現的 248 弄與 274 弄住宅區。兩者各自有不同的發展脈絡,並且牽涉到的相關 行為者也有所差異。

(一)泰康路 210 弄

誠如歷史背景所述,210 弄的建物為上個世紀中期所遺留下來的工廠,在 改革開放產業結構調整之後,被廢棄閒置。也因為如此,為後續文創藝術產業 的進駐帶來契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6

最早利用閒置廠房的為當時的打浦橋街道辦事處。1998 年 9 月,街道辦事 處主任鄭榮發以街道名義,向區政府租用上海針廠(朱榮林,2009:16),並且 從區的財政部門貸款 300 萬元做整治,將原來的空間改作為室內菜場之用。(寧 波通訊,2015:31)。

這種利用現有廠房建物,以改善街區樣貌的模式,逐漸受到盧灣區政府所 重視。1999 年初,區政府確立了以強化街道文化主題性,來吸引特色商業的進 駐。自此開啟了文創產業發展之濫觴,區政府指示將廢棄工廠的使用權一一出 租給藝術家使用(李燕寧,2011:41)。實際的招商出租事宜,除了街道辦事處 所成立的“泰康路藝術街管委會辦公室”之外(李燕寧,2011:43),各個弄堂 工廠所屬的國營企業,如經緯集團、上海數字創意產業有限公司等3,也負責參 與其中,吸引藝術家進駐。

在此之下,藝術家紛紛進入田子坊內。1999 年 8 月,畫家陳逸飛進駐 210 弄 2 號甲;2001 年初攝影家爾冬強進駐 210 弄 2 號乙;2001 年 10 月,210 弄 3 號被改為藝術創作中心。除了藝術家紛紛地聚集之外,畫家黃永玉更是在 2001 年為該處取名,即現在眾所皆知的“田子坊”(李燕寧,2011:41)。

(二)泰康路 248 弄與 274 弄

有別於 210 弄的成功經驗,248 弄與 274 弄的發展時間較晚,且過程也相

3 上海經緯集團於 1999 年整併盧灣區內部分國企工業(上海工業設計協會,2016)。五號樓工 廠至今為旗下資產。上海數字創意產業有限公司亦為國有企業整併(上海數字產業,2016),陳 逸飛過去的工作室即為旗下資產。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7

對波折。這裏的老舊民宅原本列入了區政府都市更新的計畫之中。在 2004 年

《盧灣區新新里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發布後,區政府將該地塊的使用權出讓 給台灣的日月光集團,準備做拆除重建之用(李燕寧,2011:42)。在公告拆遷 的過渡時期,這裏的居民自發成立“田子坊石庫門業主管理委員會”,負責替 房子尋找合適的入駐藝術家,以賺取租金(康晨,2013:50;龔丹韶,2016)。

上述的空間利用規劃,顯然與區政府以及日月光集團的開發目標相左。此 外,泰康路 248 弄與 274 弄屬於居住地,並不能進行與居住無關的活動,因此 有著「居改非」的問題。這樣的矛盾必然需要解決。關於此,居民、藝術家以 及專家學者成了一個聯盟,以和區政府與開發商對抗。這裏的專家學者包括來 自同濟大學的鄭時齡教授、阮儀三教授,以及經濟學家厲無畏先生;而早先入 駐 210 弄的陳逸飛等知名藝術家,也在這當中(康晨,2013:49)。

透過專家學者聯盟帶起的輿論壓力,或多或少影響了區政府與開發商最後 的行為。而下一段將提到的拆遷成本以及藝術群聚的潛在利益更是影響結果的 主因。最後盧灣區政府將原本出讓的土地贖回,並且以其他地塊的開發補償日 月光集團(李燕寧,2011:45);此外,區政府也於 2008 年向上海市政府遞交

《關於盧灣區田子坊地區轉租實行審批制的申請報告》,以解決前述「居改非」

的問題(朱榮林,2009:26)。

對於泰康路 210 弄以及 248 弄、274 弄的土地開發流程,筆者將建物屬 性、招租行為者、相關行為、聯盟抗衡的有無以及決策改變的關鍵,整理如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9

在泰康路 248 弄與 274 弄的發展可以看到保留與拆遷兩派勢力的抗衡。雖 然最後前者成為勝利的一方,但這樣的結果並不完全歸因於聯盟的努力。事實 上,政府與開發商的拆遷行為,也需負擔相當高的成本。

在過去中國城市更新的案例中,舊區改造大致的模式都是政府將土地出讓 給開發商,而後拆除舊有建築,重新建造高樓大廈(洪啟東 童千慈,2011:

68)。然而硬性拆除背後卻有不小風險。首先對於開發商來說,舊城改造會附帶 容積率和建築密度等相關規範的限制,而降低獲利能力。此外,附帶的拆遷費 用又往往在總成本中佔了相當大的比例。後續地產的增值是否能夠補貼這些成 本,又具有不確定性;而對於政府來說,為了使開發商承擔這些額外的成本,

又必須在相關權利收入、稅費上做些減免(朱榮林,2009:147-149)。如此增 加了資金的總投入,對於兩方來說卻也未必划算。

泰康路 248 弄與 274 弄的開發,即驗證了這樣的看法。除了拆遷本身的複 雜外,泰康路南面的地鐵工程更是加大了拆除重建的困難度(李燕寧,2011:

42)。另外,藝術群聚日漸繁榮也使當地政府看到潛在的利益(康晨,2013:

50)。因此,最後選擇保留舊建築,並且改以文創空間運用,對於盧灣區政府與 日月光集團來說,也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以上海的發展經驗來看,田子坊開了「軟改建取代硬拆除」的先例。但在 當初並沒有人能想到,這種空間保留而產業活動轉換的模式,能有下文所說 的,知名度大開,並且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也因此,老舊建築空間轉換成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0

創群聚的模式後續不斷地複製出現。

三、 早期發展

早期田子坊的發展,被視為成功的文創群聚,受到高度關注。甚至被美譽 為“視覺創意的矽谷”(寧波通訊,2015:31)。在產業空間分佈上,田子坊吸 引了來自韓國、澳洲、紐西蘭、英國、法國、新加坡與香港等地共計 26 個國家 地區、179 家創意企業入駐。當中包括了室內設計、視覺藝術、工藝美術、陶 藝、油畫、攝影等各樣文創產業活動(朱榮林,2009:35;陳熙,2008:44)。

此外,相較於上海市中心商務樓高額的租金,田子坊老建築相對來說低廉 許多,也為很多藝術工作者提供了一個合適發揮的空間(陳熙,2008:44;黃 子洋,2015:46)。低廉的租金也使得這些藝術工作者得以穩定地駐足下來。根 據 2009 年的數據,民宅區的 188 家工作者中只有 18 家退出、廠房區的 137 家 則是全數留下(朱榮林,2009:136)。另外,透過與當地商家 B03 的訪談,更 加佐證了早期該地文創群聚的樣貌。

以前這裡很多老外藝術家,人也不多,相當有情調,還有什麼格子 舖,就是你租一個格子,然後把自己的作品放過來賣,很有意思…我 們當初就是看上這種氛圍,才搬過來的。不過現在這裡都是人,到處 都是賣吃的喝的,很多藝術品也是外面工廠的複製品,已經沒有原來 那種原創的風格。4

4 田子坊五號樓工作室畫家 B03,個人訪談,2015 年 12 月 12 日。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1

四、 近期改變

從上述訪談中隱約帶出了田子坊近期的變化。知名文創群聚的地租商機,

吸引了許多地產商的進入(陳熙,2008:44),248 弄與 274 弄部分房屋開始出 現所謂的二房東、三房東現象。單就 2004 年到 2005 年,一間房屋的租金就從 3500 元上漲到 4471 元(李燕寧,2011:44)。2010 年的平均租金更是達到了 2004 年的四倍之多(邵靜怡、孫斌,2013:160)。另外在幾個重點建物上,陳 逸飛與爾冬強工作室於 2013 年每日每平方公尺的租金為 10 元,比前年同期增 長 10%;五號樓一到三樓的租金分別為 6.05、3.52、3.13 元人民幣,相較前年 同樣增長 10%(豆丁網,2014)。此外,若再與上海的其他地方相比,近期的數 據顯示,田子坊地區的地租明顯高於上海其他區塊,如下表所示。

表 4-3 2015 年田子坊與周邊區域二手房價比較

區域 二手房價(人民幣/每平方公尺)

田子坊 102,900

黃浦區 61.984

上海市 38,384

資料來源:上海房價網,http://sh.fangjia.com/zoushi, http://sh.fangjia.com/zoushi/黃

埔/, http://sh.fangjia.com/zoushi/?q=田子坊&_s=1, 2015/12/27。

房價上漲首當其衝的就是小資本的藝術家等文創工作者。招商單位引進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2

本較高的商業活動,使得藝術家必須與其競爭生存空間,或是妥協轉而從事商 業活動(邵靜怡、孫斌棟,2013:160)。因此,文化創意企業發展受阻,純商 業化程度漸增(黃子洋,2015:46)。著名的陳逸飛工作室與爾冬強工作室即分 別於 2012 年 7 月與 12 月撤出田子坊。前者還因欠租問題鬧上法院(豆丁網,

2014)。此外,租金的壓力也造成商家的流動率普遍偏高。根據實際訪查,相較

2014)。此外,租金的壓力也造成商家的流動率普遍偏高。根據實際訪查,相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