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上海文創政策
第二節 文創產業空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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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經濟的提升也自然會引起對於經濟層面以外的關注。這部分可從國 家領導人與相關文件當中知曉當局對於上海文創產業的重視。鄧小平曾經要求 上海要在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交出兩份滿意的答卷;江澤民也曾要求上海在兩 個文明的發展都要走在全國的前列(蒯大申,2000:2)。2004 年制定的《上海 文化發展綱要 2004-2010》,更強調經濟實力以外的綜合競爭力,提出要建設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符、與經濟實力相匹配的城市文化水平(蒯大申,
2009:16-17)。
第二節 文創產業空間提供
上海市政府在文創產業政策的推行主要有兩個核心,其中一個為最重要的 載體提供,也就是所謂的文創園區,另一塊則是與文創園區相應的配套措施。
在載體提供上,從十一五計畫開始,上海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開始有空間集聚 的趨勢,所謂的整合平台、園區以及基地等如雨後春筍般地冒出。之所以能夠 騰出這麼多空間,主要受惠於產業結構「退二進三」的策略,以及後續上海市 經濟委員會對於創意產業集聚區的掛牌。
一、 退二進三
產業結構在二十世紀末的轉換,給了上海文創產業萌生的空間,也替政府 開啟了運作權力的場域。上海的產業政策一直跟著五年一度的計畫進行。而從 九五計畫起,便開始優先發展第三級產業,以「三、二、一」作為各級產業發 展的先後順序(程向明等,199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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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配合三級產業優先的政策方向,必須有新的空間配置。在〈上海市城 市總體規劃(1999-2020)年〉中即說明,中心城區的二級產業要退場,並且以 三級產業取代,以促進中心城區的服務業發展(上海市人民政府,2003)。
原先位在市中心的為傳統工業,在面臨空間置換後,舊有的廠房因此空了 出來。這些多出來的空間,其低廉的地租就成了文創產業萌芽的環境。
二、創意產業集聚區
西元 2005 年 4 月 28 日,上海市經濟信息委員會公布了首批一共 18 家的創 意產業集聚區,同年底又再公布了第二批 18 家創意產業集聚區(蒯大申,
2006:4)。這些創意產業集聚區有許多一如前面理論所述,依託於都市裡老舊 建築、廠房等閒置空間而生存(朱鴻召 丁莫莫,2014:66);也有的是與科技 做結合而形成。因著創意產業集聚區的出現,開啟了群聚理論在上海文創產業 的研究。
至於創意產業集聚區法律上的定義,經濟委員會根據〈上海市創意產業集 聚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中的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的創意產業集聚區是 指依託本市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發展基礎和城市功能定位,利用工業等歷 史建築為主要改造和開發載體,以原創設計為核心,相關產業鏈為聚合,所形 成的以研發設計創意、建築設計創意、文化傳媒創意、諮詢策劃創意、時尚消 費創意等為發展重點並經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創意產業集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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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了能讓「退二進三」留下來的城市空間為創意產業集聚區所利用,政 府開始推動「三個不變、五個變」政策。所謂的三個不變,指的是房屋產權不 變、房屋建築結構不變,與土地性質不變;另外五個則是以產業結構為首的改 變(樓靖,2006)。在三個不變框架下,房屋產權仍在國有企業手上,土地性 質仍屬工業用地。如此就可免除產權性質轉換繁瑣的行政程序,而加速創意產 業集聚區的推行。
最後,在〈上海創意產業園區評定與考核標準〉當中也訂立了產業集聚區 的複審機制,以確保這些集聚區發展良善。
三、現存之上海創意產業集聚區
從總體的數據上來看,截至 2011 年為止,上海的 89 個創意產業集聚區營 業收入為 780 億人民幣(朱鴻召 丁莫莫,2014:66)。而根據 2012 年的資料,
由上海市經委授權掛牌的創意產業集聚區則有 87 家,其中有兩家已被廢棄。詳 細內容請參照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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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上海創意產業集聚區一覽表
序號 行政區 名稱
1 浦東新區(3 家) 上海雙創產業園、張江創星園、張江文化科技創意 產業基地
2 黃浦區(7 家) 8 號橋、江南智造、上海灘、旅遊紀念品設計大廈、
南蘇河、田子坊、卓維 700
3 靜安區(9 家) 原創創意園、傳媒文化園、同樂坊、800 秀創意產業 集聚區、安墾綠色園區、滙智創意園、98 創意園、
現代產業大廈、3 樂空間
4 徐匯區(12 家) 越界創意產業園、2577 創意大院、數娛大廈、X2 創 意空間、滙豐創意園、慧谷軟件園、設計工廠、西
岸創意園、D1 國際創意空間、文定生活、尚街
LOFT、浦原科技創意產業園
5 長寧區(13 家) 天山軟件園、法華 525 創意樹林、新十鋼●紅坊、
湖絲棧、創邑●河、創邑源、華聯創意廣場、聚為
園、上海時尚園、原弓藝術倉庫、時尚品牌會所、
周家橋、映巷創意工場
6 普陀區(6 家) E 倉、創邑金沙谷、景源時尚創意園、M50、天地軟 件園、中華 1912
7 閘北區(7 家) 名仕街、合金工廠、工業設計園、新慧谷、老四行 倉庫、創意倉庫、孔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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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虹口區(12 家) 1933 老場坊、彩虹雨、花園坊、建橋 69、大柏樹數 字設計創意產業集聚區、綠地陽光園、空間 188、物
華園、優族 173、新興港、智慧橋、通利園
9 楊浦區(10 家) 東紡谷、環同濟設計創意集聚區、建築設計工廠、
創意聯盟、中環濱江 128、滙星廣場(上海國際)、
上海銘大創意廣場、昂立設計創意園、海上海、上
海國際家用紡織品產業園
10 寶山區(3 家) 上海動漫衍生產業園、半島 1919、上海國際工業設 計中心
11 閔行區(1 家) 西郊鑫橋創意產業園
12 嘉定區(1 家) 金沙 3131
13 松江區(3 家) 泰晤士小鎮、時尚谷、創意工房 資料來源:陳凌雲(2014:312-313)。
從表 3-1 可以發現,上海文創產業集聚區的數量相當龐大。至於在空間分 佈上,其大多集中在蘇州河與黃浦江沿岸的城市內環帶內,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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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上海創意產業集聚區分布圖
資料來源:梁暉昌(2015:80)。
註:圖中的盧灣區已於2011年併入黃浦區。
雖然創意產業集聚區成立了,數量也相當的多。但是就其後續的運作來 說,未必如帳面上的數字一樣亮眼。根據後續的追蹤調查,2005 到 2006 年成 立的集聚區當中,有 20%並沒有真正的運作。當中有被摘牌的、掛牌後就沒有 後續營運的、還沒招商的,甚至也有空殼的虛擬群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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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上海市 2005-2006 掛牌創意產業集聚區後續運作概況 (單位:百分比)
狀況 2008 2010 2012
摘牌 3 3 3
未動工 4 8 8
宣稱建設招商 13 0 0
正式營運 80 85 80
其他原因消失 0 4 9
總計 100 100 100
資料來源:梁暉昌(2015:80)。
而在剩餘的創意產業集聚區當中,也不是完全符合〈上海市創意產業集聚 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這些集聚區裡面,有半數左右的主導企業不是文創 部門。最後,為了加速集聚區出現的「三個不變政策」框架,其背後也不是文 創考量。房屋產權不變使國營企業保有調整空間使用的彈性、土地性質為工業 用地則是保留了工業用地的額度(梁暉昌,2015:76)。
這樣的結果顯示,創意產業集聚區的設立與後續的複審機制形同虛設。政 府准許的集聚區,未必就真的是文創群聚。透過其他的研究更可以發現,上海 市經委沒有規劃的實權,僅有象徵性的掛牌(童千慈,2008:66)。除此之外,
三個不變政策雖然簡化了群聚生成所需的行政流程,可是卻無法保障文創群聚 永久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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