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幼兒語言教學
三、 幼兒雙語、第二語言習得與雙語教學
所謂的幼兒雙語指的是在幼兒五歲之前即習得兩種不同的語言。這兩種 語言必須沒有母語和第二語言之分,同時發展、同樣自然暴露,但在發展的 過程中,雙語不盡然是平行的,可能互有先後,也可能相互干擾。
神經語言學家 E. Lenneberg(1967)在其著名的「關鍵期假說(the 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中,根據生物學的觀點,指出語言習得應在大腦左、右 葉分化完成之前進行,所得的效果最好。在關鍵期之後學習的語言,將無法 達到母語者(native speaker)的程度。至於這個關鍵期到底出現在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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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nerberg 認為是從兩歲開始,到青春期結束;但也有學者提出早在五歲之 前便已停止(Krashen, 1973)。
Lennerberg 此一研究的焦點本為母語習得,但後來經常被引用在外語或 第二語言習得上,現今台灣幼教界過度強調美語學習的風氣,便直接受到關 鍵期理論的影響(陳淑琴,2003)。
黃瑞琴(1993)引 Soto(1991)綜合一般人對幼兒學習第二語言的錯 誤觀念指出:1.幼兒學習第二語言除了發音以外,各方面表現均遜於成人;
2.幼兒若能自然處於第二語言的環境中,可能比成人精通更高層次的第二 語,但沒有研究證實第二語言學習的關鍵期,某些研究反而指出年長者的習 得速度較快;3.幼兒的第二語言習得過程複雜且途徑多元,不能孤立於幼兒 的文化學習之外。由以上所述不難看出,提前至幼兒期學習第二語言,唯一 獲得肯定的優勢中僅僅在於發音一項。此一優勢並且還得兼顧目標語的正確 輸入(accurate input)與足夠的暴露(enough exposure),唯有在這兩個條件 的充分配合之下,學習者才能從提早學習中真正獲益(陳淑琴,2003)。
在第二語言的教學上,有所謂的雙語教育與外語教育之分,以台灣常見 的英語教學為例,即為「英語為第二語言(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ESL)」及「英語為外國語言(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EFL)」,兩者之 間的差異如表二-3 所示。
美國外來移民的人口眾多,因此使得雙語教育成為幼兒教育中的一個重 要課題。這些語言的少數民族學生(language minority students)以其母語為 第一語言,英語為第二語言,由於英語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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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上出現不同程度 的阻礙,讓相關單位注意到雙語教育的重要性,遂以兩種語言並行的教學方 式,促進學生學業能力的提升。18
美國的雙語教育實施方案包括浸濡式(immersion programs)與非浸濡 式(non-immersion programs)兩大類,而根據黃瑞琴(1993)引 Garcia(1980)
指出,後者在母語與目標語的過渡之間,由於對待兩者的態度不同,又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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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所謂的 LEP,Limited in English Proficiency。18
1968 年,美國總統 Johnson 簽署「雙語教育法案(the Bilingual Education Act)」。為英語為第二語言(ESL)及保持雙語(maintenance)兩種模式。雖然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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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幼兒的溝通意願,避免強勢主導的談話。
提供豐富的語言環境,鼓勵幼兒在互動中自然使用語言。
重視幼兒已有的語言及能力,促進雙語與雙文化之間的交流。
營造接納的教室氛圍,尊重不同文化與語言的幼兒。
加強學校與家庭之間的聯繫,鼓勵雙語家庭分享其語言及文化。
以非正式的觀察引導教學,並且盡量融入文化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