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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特勤隊成立之初,就是參考國外反恐特種部隊,近年恐怖攻擊型態多變,且伊 斯蘭國在世界各國發動的攻擊成為不良示範,容易引起組織型犯罪,另孤狼式主義越來 越多,真的是防不勝防。面對臺灣地稠人廣、都市且密度高,若敵對我實施生化武器攻 擊、自動式武器射擊或破壞我水電等維生系統,後果將不堪設想。面對各種可能遭受攻 擊的目標,國軍早已有相關應變措施,而憲兵特勤隊也針對可能發生的恐怖攻擊實施戰 術演練,平時也配合國防部政策進基地訓練,學習特種作戰技能,本節將討論近年執行 重大演訓及執行能力上的評估。

一、歷年執行勤務與成效

15 內政部,2017,反恐訓練中心落成啟用加速推動反恐整備工作

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11780&type_code=&pages=0&src=news,查閱日 期:2017 年 10 月 12 日。

在戒嚴時期憲兵特勤隊任務繁重,當時尚未有完整的體制,所以許多任務都交由特

二、近年來重大演訓與內容 (一)年度基地訓練

國軍為提昇各部隊聯合反恐制變能力,每年由國軍各特勤隊及相關26 個特種部隊,

進駐特定地點實施基地訓練,期間置重點於聯合特種作戰指揮、戰鬥程序及特種作戰戰 技、戰鬥與模擬實戰等訓練,以精進三棲突擊作戰之戰術運用與狀況處置能力,進而提 昇部隊聯合特種作戰能力。 於期末測驗時,配合任務測驗發布演習想定,由特種勤務隊 參訓隊員擔任敵潛伏人員或恐怖份子,針對較具機敏與民生經建目標實施突擊演練,如 雷達站、軍用機場等,藉由反應、反制之實兵互動,驗證國軍反恐應變能力。

(二)國內大型演習

國軍執行反恐行動為「備援」屬性,係於警政署地方警力及維安特勤隊無法因應之 際,適時依令支援。為建立指揮管制機制,於2011 年 6 月 29 日在臺北港舉行之「金華 反恐實兵演練」,為行政院層級之演習,並由交通部主辦,近20 個相關部會及相關單位 配合辦理,由總統親自參與,維安、海巡特勤隊,以及國軍憲兵特勤隊、33 化學兵群等 均積極參演。 為建立應變時之指管機制,該項演習由國軍擔任「支(應)援」角色,依 令馳赴現場後,立即向現場指揮官報到,並完成指揮、掌握與通信網之建立,支援警、

消防處工作,在 2017 世大運,憲兵特勤隊配合台北市政府演習,以反劫持立體攻堅參 與演訓,展現我國國際賽事的反恐作戰能量。

(三)B 方交流訓練

國防部每年邀請國外具實戰經驗之退(現)役幹部,至國內對各特勤隊互動協訓,

藉講授與演練等方式,針對指參程序、兵器射擊、室內戰鬥及爆破等作戰實務,相互交 流意見,國軍各特種勤務隊均派員參加,並汲取國外「特戰部隊」戰術(法)與實戰經 驗,以強化實質戰力。例如2011 年 5 月辦理限制空間作戰(CQB)專家交流時,國軍 各特勤隊派員統一集中於憲兵特勤隊共同實施聽課、研討,針對國外現行限制空間射擊 之訓練方式及歷年作戰經驗實施交流,並規劃計有防爆課程(EOD)、單人戰鬥技術小組 戰術動作訓練、突入射擊訓練、反應射擊訓練、組合戰鬥訓練(含傷患救護)、反劫持、

反劫車、逮捕術訓練等課題,提昇各隊於近戰與限制空間射擊訓練成效,增進各隊反恐 戰力;同年8 月時,各特勤隊派員至海軍陸戰隊左營軍區參與國外狙擊手之輔導訓練,

以任務計畫寫作、狙擊手運用射擊及射擊陣地選定等科目實施訓練,完成師資培訓及精 進狙擊戰力組建,提昇特種勤務隊整體戰力。16

三、執行反恐作戰之能力

憲兵特勤隊執行反恐任務的類型主要是反暴力為主,並以「反劫機、反劫持、反破 壞、反突擊」為主要訓練項目,在人員素質及編裝武器上,可看得出來是機動性佳、作 戰能力強及組織彈性高的特種部隊,面對恐怖份子能以奇襲效果與武力威脅的力量,迅 速完成任務,在早年的作戰行動中,不論是追捕罪犯或執行軍事任務,均能達成任務。

國防部憲兵司令部曾在 2007 年在立法院做「憲兵特勤隊反恐措施」報告,其內容 提出兵力、火力、機動力及指通力等項目來說明憲兵特勤隊執行反恐行動能量,如表 5-3,特勤區隊是可以獨立作戰的最小單位,若異地同時發生重大恐怖攻擊,可以同時支援 4 處作戰,只有防爆處理分隊僅能支援乙處。

憲兵特勤隊在執行反恐上有絕對的處置能力,但限於編制人數及武器裝備,面對單 一恐怖攻擊是沒有問題的,若碰上異地同時發生的重大恐怖攻擊事件,是無法處置的,

只能靠上級協調其他特勤隊應變處理。面對未來恐怖攻擊,需要採購各種先進武器才能 處置。另外在人員訓練只針對體能戰技是無法打擊聰明的恐怖份子,在戰術戰法上需要 透過交流才能提昇有效戰力。

16 《憲兵特勤隊 33 週年隊慶光碟》,2011 年 12 月。

表5-3 憲兵特勤隊編裝能力

項次 區分 戰力

一 兵 力 區分隊部、特勤區隊(4)、防爆處理分隊(1)、勤務分隊(1)及訓練區 隊(1),執行反恐應變任務。

二 火 力 手槍、衝鋒槍、霰彈槍、狙擊槍、突擊步槍等武器。

三 機動力

1.車輛:警備車、防彈車、防爆車、攻堅鋁梯車、中型巴士及大貨 車等機動車輛。

2.執行反劫機任務時,可申請空運機支援運輸(空軍司令部及航空特 戰指揮部),以有效爭取處置時間。

四 指通力

1.無線電:任務執行中均以「中繼式無線電通信系統」為主,可有 效構成通聯。

2.因任務機動至各地區後,另以配賦之摩托羅拉、NOKIA 諾基亞系 列手提機、車裝台及基地台,與被支援單位相互構成通聯,可有 效支援任務遂行。

資料來源:國防部憲兵司令部「憲兵特勤隊反恐措施」立法院報告資料,2007 年。

第四節 小結

本章節針對憲兵特勤隊對反恐任務之評估,以體制面及執行面來討論憲兵特勤隊在 執行反恐任務是否能執行,被認為是國內最強的特勤隊,要怎麼發揮實力及執行任務,

才是真正的問題,若一直在「備援」狀態,應該只有情勢不利或危險,由國安局判斷後,

轉為變時才有可能直接執行反恐任務,要怎麼讓憲兵特勤隊在平時就能執行任務,可以 是參考的選項。

一、協同警察執勤,確立反恐角色

反恐怖作為不能只依靠空口白話和作秀式的演習,相反地,要想徹底防止恐怖行動 在國內發生,所有相關單位都必須協同合作,包括軍方、警方、民防和情治單位都不能 缺席。17若恐怖攻擊發生時,憲兵特勤隊無法在第一時間支援,減少現場災害或迅速把

17 全球防衛雜誌,《淺論現代恐怖攻擊與反恐行為》(2004 年 11 月),頁 243。

危機解除,雖然養兵千日,卻事發時無用,實在非常不合理。憲兵特勤隊不僅是國軍第 一線處置及應變任務部隊,亦是協力警察、支援後續友軍打擊犯罪及協力維護社會治安 之專業單位。

二、完善法規制訂,執勤依法有據

在我國制度設計上,軍隊反恐缺乏配套法令支持,國軍部隊在協助執行反恐任務時,

唯有憲兵特勤隊有軍、司法警察權可執行任務,卻又因為軍警體系不同,無法直接支援 任務,一有突發狀況只能等令命出勤,這樣就失去了機動性,無法第一時間執行及支援 反恐行動。若能在制度上能有所改變,把戰力投入平日第一線行動,不僅能培養實戰能 力,還能在危機發生時發揮最大功效。

三、加強部隊交流,提昇反恐能量

國內甲種特勤隊在各方面均有自己的特色及專長,若能經常透過演習或輪訓實施交 流,必能提昇單位反恐怖主義實力,並在平時就養成各單位聯繫與合作,在日後遇到大 型恐怖攻擊時,對共同執行任務會相當有幫助,不論是在戰術、通信、指揮及信心上,

都有相當程度了解,一定能在短時間內完成整合,共同執行任務。

四、鑽研戰術戰法,充實本職學能

平日在精實的訓練下,在體能及戰技方面絕對沒有問題,而面對多變的恐怖攻擊,

身為反恐戰力,必須在知識上及戰術上有所研究,才能突破舊有的訓練方式,改善在執 行任務的能力,在執勤時才能提高任務達成率。

第陸章 結論

自建軍以來,「忠貞」為憲兵優良之軍風,不僅具有軍司法警察身分,擔負協力維護 治安的重任,更是國家元首的鐵衛軍,並戮力維護國軍軍紀及支援反恐作戰。環顧目前 的國際情勢恐怖主義已不可同日而語,而憲兵長久以來背負著攸關國家之安定及百姓之 安全的重責大任,在國軍精減後繼續朝向「量少、質精、戰力強」的目標邁進,要如何 應證憲兵特勤隊的能力,一方面需要法規及制度的配合,另一方面要完備反恐各整備,

才能在關鍵時刻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