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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論文相關的文獻,將其區分成「我國反恐政策與機制」、「國外反恐政策與機 制」及「各國反恐部隊」研究文獻等三個部分來做探討,下面為相關文獻回顧內容。

一、我國反恐政策與機制相關文獻

在「全球反恐戰爭」乙書中,張錫模教授解釋911 事件後恐怖主義的發展過程,「基 地」的十九名特種作戰人員,僅使用四架被劫持的民航機,成功達成一項史無前例的恐 怖攻擊,並因此刺激美國展開強力反擊。然而,儘管戰爭的手段與樣貌不斷改變,但有 一件事並沒有改變:戰爭總是源自政治,政治界定、甚至製造敵人。9在憲兵半年刊「恐 怖主義與我國反恐政策探討」中提到,傳統的國家安全概念已經無法涵蓋現今安全防衛 體系的建立,亦無法有效解決威脅人類安全的問題,故國家安全概念必須建構在全球體 系中。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來看,因為國際間彼此的互賴關係越來越強,而恐怖活動已無 國界之分,沒有一個國家能單獨有效反制恐怖主義,必須仰賴國際多邊的合作。因此,

各國除檢討與強化本身反恐怖措施之外,如何謀求國際間對於反恐作為的多邊聯盟,將 是能否有效發揮反恐成效的關鍵因素。10

在羅吉權在《911 事件後我國反恐機制作為之探討-以國軍反恐部隊為例》論文中 提出,由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整合跨部會等單位制訂相關反恐法條、機制與作為,強

9 張錫模,《全球反恐戰爭》(臺北:東華國際文化,2006 年),頁 1-20。

10 邱伯浩、王允中,〈恐怖主義與我國反恐政策探討〉,《憲兵半年刊》(2005 年 9 月),頁 36-45。

化我國反恐能力,建立預防及處置的策略,並以國軍反恐部隊為例,舉出陸軍、海軍及 憲兵等3 個單位,探討國軍反恐部隊之指揮機制、情報整合、打擊部隊、武器裝備編裝 及戰備訓練等作為所建立之(C4ISR)即指揮、管制、通信、資訊、情報、監視、偵察等在 反恐作為上,以精進國軍反恐及指揮作戰能力。11另憲兵學校郭嘉範教官在《我國反恐 機制中國軍角色之分析─以國防組織再造配合為例》內說明,由於我國關於動用軍隊執 行反恐怖行動的法源基礎尚未被確立,國軍所屬特勤隊又未具司法警察之身分,在執行 任務上缺乏其正當性或合法性,並舉出南非武官劫持案,警察維安特勤隊人員與憲兵特 勤人員對於該事件應由誰執行攻堅救援任務權責不明,所以許多恐怖行動發生時的權責 必須進一步釐清,以免恐怖攻擊發生時延誤反應處理之時效。12

邱吉鶴次長,在其著作「行政機關績效管理」一書提到,國內反恐怖打擊力量分散 且欠缺統合協調機制,內政部警政署轄下設有「維安特勤隊」,另國防部轄編有「憲兵特 勤隊」,二者各有其主管部,平時各斯其職,派訓或演練各依其單位原有計畫進行。即平 時缺乏有效地統合協調機制,經驗亦無法適當交換,當國內反恐行動需同時動員到二個 單位時,難免會有協調上的問題產生。13前警政署署長張正良先生著作「反恐怖行動之 理論與實務」一書中,彙整相關文獻內容,結合危機管理理論,輔以實際處理治安危機 的經驗,對當前我國之反恐怖行動提出具體建言,提供國人對反恐怖行動有全新的認識,

是一本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著作,在書中出提出地方與中央如何反恐應變準備工作,以防 範未然。14

2013 年時發生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案,立法委針對上述兩個 議題檢討我國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其報告《由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 爆炸案檢討我國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內容如后:「國軍各級部隊依戰備規定,輪值營區 待命及地區戰備部隊,遂行應變制變任務。另依國安會及行政院所賦予之反劫機、反劫

11 羅吉權,〈911 事件後我國反恐機制作為之探討-以國軍反恐部隊為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2013 年9 月),頁 9-20。

12 郭嘉範,〈我國反恐機制中國軍角色之分析─以國防組織再造配合為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2007 年9 月),頁 55-112。

13 邱吉鶴,《行政機關績效管理》(臺北:秀威出版,2008 年),頁 20-50。

14 張四良,《反恐怖行動之理論與實務》(臺北市:自行出版,2007 年),頁 194-263。

持、反破壞任務,編成反恐任務及專業(應援)部隊,依令支援反恐行動。」國軍反恐 行動處置,係以「國軍聯合作戰指揮體系」為運作機制,以「聯合作戰指揮中心」為處 理核心,並將各種恐怖攻擊突發狀況列入「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第五 章第三節-「反恐怖行動」之處置要領與機制,遂行支援應變;當「恐怖行動」發生時,

依令以作戰區、作戰分區或縣、市(地區)行政區劃分為單位,擔任地方政府之備援,

協力遂行反恐行動。其中更指出憲兵特勤隊,負責國內反劫機及北部地區「反劫持、反 破壞任務」。北部地區為我國政軍中心,說明憲兵特勤隊的重要性及不可取代性。15

在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黃副主任在《建構我國國土安全五大應變體系國土安全網 之探討》這篇文中,提出國土安全應變體系之重要性,首要為「緊急應變」,其次為建立 國家單一應變機制之實踐,整合各緊急應變體系之應變計畫,第三為,建議設立「行政 院層級」具有協調整合能力之專責單位。最後提出協調與整合國土安全各應變體系,論 述建立全面性「國土安全網」的必要性與急迫性。16作者李湧清在《反恐作為與策略之 探討》文章中,認為我國的反恐策略與作為方面,需要建立一些基本觀念,同時針對我 們的弱點進行分析。在中央看到設於行政院下的一個任務編組:國土安全辦公室,編制 十一人;地方則付之闕如。似乎,只有中央有反恐責任,與地方毫不相干。整合是刻不 容緩的課題。力量不能整合,協調便有困難、情報難以分享、策略不能持續。17臺灣戰 略研究學會秘書長於王崑義認為,完善危機應變機制須透過國軍聯合作戰指揮機制,在 國家面臨恐怖活動威脅或敵人猝然突擊時,立即由專責快速反應部隊,支援主管機關與 地方政府,將損害減至最低,達到「內防突變、外防突擊」的目的。18

國防大學李建昇上校在《當代恐怖主義發展及其對全球安全之影響》文章中,認為 我國目前雖然無如極端宗教主義的恐怖威脅,但恐怖組織早已視我國為不友善的國家,

因此我國仍有籠罩在恐怖主義的威脅之下。尤其在《2012 年全球恐怖主義指數》的報告

15 立法院第 8 屆第 3 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由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案檢討我 國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2013 年 4 月 22 日,頁 1-7。

16 黃正芳,〈建構我國國土安全五大應變體系國土安全網之探討〉,《國防雜誌》第 2 期 (2012 年 3 月),

頁3-26。

17 李湧清。〈反恐作為與策略之探討〉,《桃園創新學報》 (2013 年反恐作為與策略之探討第三十三期),

頁275-293。

18 王崑義,〈非傳統安全與臺灣軍事變革〉,《臺灣國際研究季刊》(第 6 卷第 2 期,2010 年),頁 1-43。

中指出我國是少數未遭受到恐怖主義攻擊的國家之一,但在《2014 年全球恐怖主義指數》

的報告中我國的恐怖主義指數在全球排名由原116 名退步至 98 名,指數由 0 分提升至 0.31 分,尤其在「全球恐怖主義數據資料庫」中,我國自 1970 至 2013 年間共發生 47 件 恐怖攻擊事件。而分析其恐怖攻擊事件的內容,可發現近期我國境內仍有屬犯罪型及單 一議題型的恐怖主義威脅,因此,當前我國有制訂反恐怖行動專門法律的需要。19黃芳 祐在其碩士論文《美國九一一事件後臺灣反恐機制研析》文章中,提到由於我國以往並 未真接受到國際反恐怖活動威脅,因此在九一一事件發生之前,維護國家安全體系乃以 預防天然災害為主,對恐怖組織及其活動進行相關工作部署或情蒐的投入明顯不足,但 臺灣位於亞太地區的重要門戶,不論在人員、資訊、金融、科技等網路,都有不可忽略 的戰略地位,所以更顯現臺灣反恐之重要性。20

二、國外反恐政策與機制相關文獻

《從土耳其滙豐銀行爆炸案談反恐應急機制與防範》劉博及康文增作者提到,近年 來各地恐怖事件層出不窮,恐怖分子的目標正逐漸轉向民用設施或地標建築,對於安全 人員來說,在防範難度增加的同時,造成的傷亡和損失程度也難以估計,更主要的是,

爆炸會帶來嚴重的後續問題。通過分析滙豐銀行土耳其總部遭受汽車炸彈襲擊的案例,

總結出反恐應急管理機制及防範恐怖襲擊的措施;闡述了業務連續性管理方法在滙豐銀 行土耳其總部遭受汽車炸彈襲擊的應用,並重點分析了在前期防範恐怖襲擊中如何通過 降低資產吸引力來達到減少遭受恐怖襲擊可能性的措施。21

堯超博士在《以色列打擊和防範恐怖主義六十年的經驗啟示:九一一事件後》文章 中說明,當美國開始反思問題、重組機構,全面研究部署反恐鬥爭時,以色列早已形成 了由摩薩德(Mossad)、辛貝特(Shin Bet)、以色列國防軍(Israel Defense Forces) 所組成的 三位一體的反恐情報、作戰體系,並在隨後十幾年中不斷向美國傳授反恐技術。美國也

19 李建昇,〈當代恐怖主義發展及其對全球安全之影響〉,《國防雜誌》(30 卷 4 期,2015 年 7 月),頁 19-46。

20 黃芳祐,〈美國九一一事件後臺灣反恐機制研析〉,《交通大學碩士論文》(2008 年 1 月),頁 57-77。

21 劉博、康文增,〈從土耳其滙豐銀行爆炸案談反恐應急機制與防範〉,《中國公共安全》(2010 年 4 月第 21 期),頁 51-54。

成立國土安全部,因此,學習和借鑒以各國的反恐經驗,對於提升我國反恐能力水準、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2另在葛倫特‧休斯(Geraint Hughes)在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2另在葛倫特‧休斯(Geraint Hughes)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