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田幾多郎在〈叡智的世界〉⼀一⽂文中,對於我們⼈人類的意識作⽤用所朝向的⽅方向進⾏行了細緻 地考察。︒⽽而這樣⼀一種經由判斷⽽而落實對世界認知的限定關係,我們認為它的特性亦可以由語
⾔言所體現,在意向的對象出現以前,只有作⽤用的作⽤用。︒也就是說,原本便只有「いる」和「だ
(=である)」的世界。︒這個樣⼦子的思維⽅方式,是擁有和三上所提的「述部⼀一本建」進⾏行對 話的可能性,因為他們分享類似的思考架構。︒
經由以上的分析,能發現三上章的構⽂文論中有許多的資源能和西⽥田與⽥田邊的哲學相互印 證。︒又,通過對「絕對無的邏輯」的⾃自我限定後閃現的「は」進⾏行考察,我們期望能夠讓西
⽥田與⽥田邊的論爭明朗化,並了解⽥田邊與西⽥田分別可以讓我們在語⾔言的視閾有著什麼樣的啟發。︒
進⽽而替丸山所追問不停的問題,提供⼀一個新的契機。︒正是因為三上賜死了從西洋借來的主語 概念,才能防⽌止我們陷入我執,在非合理的歷史之中迷路。︒
我們該如何理解三上章——其之⼀一
研究者⼀一般關注三上章的作業,總是有著幾個不同的切入點。︒不⽤用說,最⼤大宗的當屬研究 三上章對於「は」、︑「が」所揭⽰示的區別,以及主語抹殺論。︒興許有其他關注的點,也多是
西⽥田幾多郎,《西⽥田幾多郎全集 第五卷》,⾴頁153。︒
88
由其構⽂文體系入⼿手,探討⽂文法上的事項 。︒但,有⼀一個問題鮮少有⼈人去問。︒那就是對於三上89
⽽而⾔言,⽂文法研究到底代表著什麼意義︖?為什麼三上章在遭受到來⾃自學界的各種抵制卻還堅持 著這份事業︖?又,三上⽂文法對我們來說,在思想史的位置上,具有何種地位︖?這套⽂文法體系 是否有為我們揭⽰示了⼀一些思想上的契機,⽽而卻沒有被注意到︖?這兩個疑問是本節的核⼼心疑問,
⽽而我們下⾯面將試著去回答這些問題。︒
⾯面對第⼀一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三上的教師身份中找到線索。︒三上⼀一直以來,對於⽇日語的⽂文 法教育都抱持著相當⼤大的關⼼心。︒甚至有不少專⽂文提到⽂文法教育的問題。︒舉例⽽而⾔言,三上在《⽂文 法と⽂文法教育》這篇論⽂文中便語重⼼心長地提到⽇日本⾃自明治⼤大正時代以來,便在各⽅方⾯面受到歐 美的影響,本著對崇尚歐美的⼼心態,在⽂文法這⽅方⾯面簡單地模仿歐美諸⾔言語的教科⽂文法⽽而做成
⽇日本語的國語⽂文法,可以說,錯誤的模仿與風尚導致了⽇日語⽂文法研究以及教育的不振。︒⽽而正 如我們前⽂文所述,對於「主—述」關係在⽇日本語⽂文法中被錯誤地定⽴立,三上感到極為痛⼼心。︒
認為這甚至會導致⽇日本⼈人對本國語⾔言之「劣等感」的養成——尤其是在與英⽂文法教育並⾏行的 學校教育中,對比於英⽂文法在主述關係的明確性,在⽇日本語學習上無法感到相同明確性的學
⽣生,相當容易陷入於認為⽇日本語是「非邏輯性」、︑⽽而英語才是「邏輯性語⾔言」的錯覺之中。︒
也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三上的作業便是出於對⽇日語的熱愛與本性的追求,試圖扭轉這種不公 平的現象。︒不,不僅僅於此,三上甚至更進⼀一步地對⽇日本語保有⾼高度的⾃自負:
前章で⾒見たように、︑、subjectの語義は題である。︒。この語義に魅⼒力があることは、︑、英⽶米⼈人の 態度からもよくわかる。︒。英⽂文法のsubjectが⽂文法的にはこの語義から外れているにもかかわ らず、︑、彼等には、︑、それが語義通りのものであるかのごとき錯覚がなかなか捨てられないよ うである。︒。⽇日本語には、︑、この語義通りのsubjectを表すより⾼高級な⽂文法⼿手段がある 。︒。 90
(如前章所⾒見⼀一般subject的語義為題。︒這樣的語義具有魅⼒力,我們可以從英美⼈人的態度之 中看得出來。︒先不論英⽂文⽂文法的subject與這樣的語義(題)是有差距,對他們來說,subject
值得⼀一提的是,益岡隆志有特別為三上⽂文法歸納出七點特徵。︒即「實⽤用⽂文法」、︑「⽂文論中⼼心」、︑
89
「形式重視」、︑「⼀一般化志向」、︑「具先⾒見性與現代性」、︑「作為歷史所產的語⾔言觀點」、︑「就表 現特⾊色相關的特異性」等以上七點。︒可參照益岡隆志,《三上⽂文法から寺村⽂文法へ——⽇日本語記述
⽂文法の世界》(東京:くろしお出版,2003),⾴頁29。︒
三上章,《⽇日本語の論理》,⾴頁158。︒
90
與語義相同的錯覺⼀一直無法被捨棄。︒以⽇日本語來說,是表現這語義的比subject更⾼高級的⽂文法
⼿手段。︒)
這裏三上想要表達的顯然即是就對於⽂文所要揭⽰示的「題⽬目」⽽而⾔言,⽇日語是更有優勢的,也 就是說英⽂文在表達這種語義⽽而⾔言是相對困難的。︒我們且摘錄幾個三上所舉的例⼦子來看看:
⽂文法教育は、︑、根本的⾰革新が必要だ。︒。
(⽂文法教育有根本⾰革新的必要)
着物はおばあさんが裏の⼩小川で洗っている。︒。
(祖母在裏側的⼩小河洗和服)
⾬雨は、︑、上がりました 。︒。 91 (⾬雨停了)
確實,就這三個例句來看,就三上所提到的英⽂文法對subject的認定⽽而⾔言是很難表現出
「は」前⽅方作為subject的主題的認定。︒⽽而相對於英⽂文法,⽇日本語「は」這個係助詞本身即在
⽂文法的層⾯面具有提⽰示「題⽬目」的功能,因此三上認為⽇日本語比英⽂文法(包括歐洲⽂文法)更具 有使⽤用subject這個概念的資格。︒回過頭來說,若是照模仿英⽂文法⽽而無經過任何思考便移植在
⽇日⽂文法上的主語—述語對應判斷模式⽽而⾔言,以上例句中的subject究竟為何便會變得既不可解
⽽而又混亂。︒正由於三上本身便不認為⽇日本語是非邏輯、︑劣等的語⾔言,因此三上儘管遭受到打 壓與批判,也不斷地堅持著「就⽇日本語本身⽽而談⽇日本語」的態度,希冀能夠廢除不適⽤用於⽇日 本語的西洋⽂文法概念。︒⽽而就我們在此處的探討,可以知道的是三上基本上認為⽇日本語的「は」
在語法功能上對於表現subject即題⽬目(又或主題、︑論題),具有其優位性——甚至比英⽂文法 更符合邏輯。︒這個觀點相當重要,因此在這裡我想藉著這個觀念來順接到我們的第⼆二個問題:
「三上⽂文法對於我們來說,具有什麼意義」︖?
前⽂文曾經提及,對於三上的⽂文法體系,⼀一直以來都有不少的批判。︒⽽而其中爭論最久、︑也並 沒有定論的,即是三上所提出的「主語廢⽌止論」。︒我們在這邊討論這個問題,當然不可能在
⽂文法上⽴立即給出孰是孰非的答案,我們也並沒有試圖去這麼做。︒但是,本⽂文在此卻希望提供
同上,⾴頁159。︒
91
另⼀一個思考的途徑,來去對這個問題作出回答。︒什麼樣的途徑︖?講明⽩白,其實就是依思維的 內在邏輯去對這個問題探本溯源,⽽而並非在所謂「⽂文法定義」的泥濘中打轉。︒更進⼀一步地 說,我在這邊試圖就前者的⽅方法來去對後者即「⽂文法體系」的「恣意命名性」來去做出批判,
試圖還原三上在思想史脈絡中的意義。︒那麼,在此我們先來看看對於三上的批判,具有哪些 類型,藉以觀察批判者具有什麼樣的思想內涵。︒⽽而⾸首先要關注的,⾃自然是對於三上「主語抹 殺論」的反響︔;在這⽅方⾯面庵功雄已經為我們做了⼀一些簡單的整理 。︒庵功雄基本上在圍繞主92 語的論爭上,採⽤用了原⽥田信⼀一的分類為基礎,即(A)主題=主語說(B)主體=主語說
(C)主格=主語說。︒不⽤用說,三上的看法⾃自然是屬於(C)的主格=主語說,主張⽇日本語 中並無如西洋⽂文法中⼀一般主語強制規定述語的「主—述」關係,認為⽇日本語並不需要主語這 個概念。︒那麼,其他兩種⽴立場又是如何︖?(A)的主題=主語說,基本就是學校⽂文法陣營的 觀點,即將所有的⽂文強制配上主語,將「主—述」的⼀一致關係作為⽂文成⽴立的基本要件。︒⽽而
(B)的主體=主語說則是將主語視為「表⽰示動作與狀態主的部分」,以⾔言語學研究會為主 的⽴立場。︒事實上,除卻以上(A)、︑(B)兩種⽴立場,可能還有部分學者,如以記述⽂文法的 角度,將主語與モダリティ(情態)掛鉤,認為主語持有說話者的意願,並以此作為判斷的 依據。︒另外最值得注意的是⽣生成⽂文法的主語肯定論,這是在⽂文法型態的先⾏行代名詞與尊敬語 兩種⽂文法必然要求主語的情況下確⽴立主語的存在。︒但事實上,這樣的看法依然無法套⽤用到所 有的句⼦子,且依然帶有⼈人的意志要素在內。︒我們從根底來看,甚至包含我們在導論曾經提到 的⽴立花英裕的疑問,事實上都沒有搞清楚⼀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主語究竟為何」︖?事 實上,就主語的性質⽽而⾔言,我們可以給出許多諸如動作主、︑意志主、︑モダリティ主或著主格 等等諸多不同的意義 。︒但我們可以注意到的是,除了「主格」這個三上章所⽤用的詞語以93 外,其他的項⽬目都與「主觀判斷」脫不了⼲干係。︒也就是說,這些將主語解體後的成分項,都 是由「經驗後」的意義賦予⽽而得出的⽂文法事項,⽽而並不是說在語⾔言邏輯上具有⼀一定的要求。︒
這些混亂多是由於對主語定義的模糊——也就是主觀賦予⽂文法意義的雜亂性——所導致的。︒
正如三上所說:
參照庵功雄,《『象は⿐鼻が長い』入⾨門——⽇日本語学の⽗父 三上章》(東京:くろしお出版,
92
2003),涵蓋在⾴頁39-44的部分。︒
可參照⽇日本語⽂文法学会編《⽇日本語⽂文法事典》,關於「主語的解體」⼀一條⽬目,在⾴頁274。︒
93
名⽬目争いに熱⼼心なのはおかしい。︒。「主語」という⽤用語はそのままにして、︑、その概念内容 を改めればすむことではないか、︑、という意⾒見もあるかも知れない。︒。しかし、︑、それではすま ないのである。︒。少なくとも⾮非常に困難である。︒。主語廃⽌止も困難であるが、︑、主語据置きで認 識の⽅方を改めるなどは、︑、その何倍も困難で、︑、ほとんど不可能のように思われる 。︒。 94
(熱衷於名⽬目之爭相當可笑。︒將「主語」的⽤用語不動⽽而改變其概念內容就可以了吧、︑或許 會有這樣的意⾒見也不可知。︒但,光只有這樣是不夠的,至少是非常困難的。︒主語廢⽌止雖然也
(熱衷於名⽬目之爭相當可笑。︒將「主語」的⽤用語不動⽽而改變其概念內容就可以了吧、︑或許 會有這樣的意⾒見也不可知。︒但,光只有這樣是不夠的,至少是非常困難的。︒主語廢⽌止雖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