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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研究生獎助學金規範

第三章 兼任助理經費來源規範與美國工讀助學制度

第一節 我國現行研究生獎助學金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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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兼任助理經費來源規範與美國工讀助學制度

第一節 我國現行研究生獎助學金規範 一、研究生獎助學金制度之沿革

研究生的助學金制度,最早的前身是教育部於1972 年頒布的「國立大學暨 獨立學院設置研究生獎學金辦法」(如附件2)。當時於第三條規定:「博士班研 究生獎學金,每人每月新台幣兩千元。碩士班研究生獎學金每人每月新台幣三百 元。」第七條規定:「獲得本獎學金之研究生,不得擔任任何專職。」此時的辦 法只有無償領取的獎學金,尚無需要工作的「助學金」的相關條文。

「國立大學暨獨立學院設置研究生獎學金辦法」於1977 年修正為「大學及 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詳如附件3),其中於第二條規定助學金的用途 為:「發給未領獎學金而志願協助系所之教學或研究工作之研究生。」因此獎學 金與助學金無法兼領。領取研究生助學金的研究生,必須要協助系所參與教學與 研究工作,不得在外兼職其他工作,碩士生每月領取3000 元,博士生每月領取 4000 元,碩士生最多領取兩年,博士生領取三年46。無論是領取助學金與獎學 金,當時教育部都規定學生不應再外兼職工作。另外,私立學校的助學金由學校 自行訂定,且私立學校研究生的助學金必須由學校另外籌措。

1980 年修訂的「大學及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於第一條明確訂 定為:「為獎助大學暨獨立學院(以下簡稱各校院)研究生專心從事研究,以提 高學術水準,特訂定本辦法。」以及同時取消了研究生必須工作的要求(第二條), 因此無從得知當時研究生領取助學金是否需要協助系上工作。並且於第二條增列 了助學金與專題研究補助費之間的規範:「四、研究生參與專題研究,所支研究 補助費金額高於本助學金金額者,不得兼領本獎、助學金。」並將助學金額度給 取消,直接授予教育部訂之(第三條)。

1982 年則再修訂第二條,條文改為:「四、研究生參與主修有關之專題研

46 研究生獎助學金 獎助辦法昨公布,1977/08/25。聯合報,第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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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而領研究補助費者,得兼領本獎、助學金。但同一時間內,以領有一項研究 補助費為限。」由此可得知,這時候的研究生需要負擔的工作也開始在變化,開 始有研究生肩負另外的研究工作,因此獎助學金辦法開始規範助學金與專題研究 計劃補助費之間的關係。

1984 年的助學金,碩士生每月領取 2000 元,博士生每月領取 2500 元47。 當時對助學金制度,開始檢討因為「金額過低」和「統統有獎」而無法激勵學生48, 更造成學生校外兼差的現象,這卻是教育部所極欲禁止的49。1984 年的平均薪 資則為13409,一般平均薪資和助學金差超過 6 倍。於是在隔年,教育部提高助 學金額度,碩博士生每月皆4000 元 50

1988 年的「大學及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開始以「義務」字眼 要求學生領取助學金必須工作,其於第三條規定:「三、研究生領取本獎、助學 金者,不得在校外兼職,均須義務協助校內有關研究或教學工作…。」且於第五 條規定對工作之監督規範:「研究生協助校內有關研究、教學工作不力或違反校 規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應限制申請或停發本獎、助學金。」1990 年,教育部開 始編列發給私立學校研究生助學金的預算,標準比照公立學校辦理51

1991 年教育部則繼續檢討「統統有獎」的情形,提出取消助學金的思考52, 這個檢討後來的結論是強制要求研究生擔任助理工作才能領取53。1993 年,教 育部取消了研究所免學費的政策,助學金當時為每人每月5000 元,同時也為私 立學校編列三億元的獎助學金預算54。隔年教育部再修助學金辦法,依學生表現

47 夏漢民,1984/04/20,我國工業升級與科技生根的現況與未來 對我國科技發展政策的看法,

經濟日報,第14 版。

48 研究生助學金可能取銷 增加獎學金數額與名額,1984/09/16。聯合報,第 02 版。

49 研究生獎助學金 下學年開始提高,1985/02/12。聯合報,第 02 版。

獎助學金.大幅提高 研究生校外兼差 今後將嚴格限制,1985/08/20。聯合報,第 02 版。

50 徐梅屏、伍齊美、蘇蘅、溫華添、林文政,1987/05/15。土碩士 時下最具吸引力 研究所 報 考人數三級跳。聯合報,第03 版。

51 郭乃日,1990/04/03。私大研究生 助學金有了。聯合晚報,第 09 版。

52 郭乃日,1991/09/02。取消助學金 增加獎學金 研究生不再'統統有獎。聯合晚報,第 09 版。

53 陳碧華,1991/09/03。研究所學生獎助不再「統統有獎」 須負擔研究助理等工作。聯合報,

第06 版。

54 簡余晏,1993/07/12。就讀研究所 免學費時代結束。聯合晚報,第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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斟酌加減獎助學金,試圖遏止學生在外兼差的現象55

最後,此一辦法於1997 年時廢止改由各大學自訂獎助學金發給辦法(詳如 附件4)。教育部決定不再負擔各大學的獎助學金開支,將經費責任交由各大學 承擔56。後來教育部於2008 年時,於「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中規定 學校獎助學金提撥比率未達學雜費收入3%者,應調降全校學雜費收費基準 57, 以調降學雜費作為手段,進而要求學校達到獎助學金之下限。

二、大專院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整理

如同前述,目前已無全國統一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規定,僅有要求各校學雜 費收入須提撥一定比例做為獎助學金使用,而如何發放獎助學金則交由各個大專 院校自行訂定,甚至再由校內各系所另訂辦法,使得各校之間或各系所之間的研 究生獎助學金規範都有不同程度上的差異。換言之,現行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規範 乃呈現相當複雜且混亂的狀況,因此本文試圖在校際層級中,蒐集並整理北部各 校之規定(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與苗栗縣),藉此分析目 前大專院校運用研究生獎助學金之概況。

以各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第一條所闡述之該助學金設立之目的,區分為 該條文中之目的僅為協助學生專心進行研究,或是另有包含要求學生協助學校行 政、教學、研究等工作等兩類,藉此得以窺知學校於設立之初是以何種目的設置 助學金。

55 楊羽雯,1994/01/25。研究生獎助學金打破齊頭 視參與研究 教學表現調整。聯合報,第 15 版。56教育部於2011 年全國大學校院校長會議「國際及兩岸高等教育競合」中,高教司報告附件之

「照顧本國學生政策說明:獎助學金部分」中表示:「教育部自86 年 8 月 1 日起依『大學法』大 學自主精神,在賦予學校財政自主與責任之原則下,獎助學金之發放金額與規定授權各校訂定,

並廢止『大學暨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57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 12 條:「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調降其學雜費收費基準:…

二、獎助學金提撥比率未達學雜費收入百分之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應調降全校學 雜費收費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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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生助學金辦法之目的區分

研究生助學金目的 數量 比例

僅為協助學生專心研究 15 36%

包含協助學校行政、教學及研究工作 27 64%

資料來源:北部各大專院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作者自行整理。

由表1 所示,調查範圍內的 42 所公私立大專院校中,設立目的條文中僅為 協助學生專心研究者共15 所,占 36%;設立目的中另有包含協助學校行政、教 學或研究工作者共27 所,占 64%。換言之,超過半數的學校在設置此一研究生 獎助學金時,就已經含有將此筆經費作為人力支出使用的意思,並非僅是單純的 作為獎學金。單就條文之目的雖可作簡單的區分,但仍無法真正了解該校研究生 獎助學金實際上是如何運用,因此本文再更進一步的調查不同目的之辦法內容,

整理如下列兩份表格所示:

表 2 以協助學生專心研究為目的之研究生助學金辦法內容

資料來源:北部各大專院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作者自行整理。

表2 將 15 份設立目的為「協助學生專心研究」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內容 作出整理,可以看出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助學金辦法當中都要求領取助學金者必須 擔任校內工作,甚至將工作表現納入停止領取助學金的要件者也高達53%。另有 一特別現象須要提出,表2 中所統計要求學生擔任工作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辦法內容 數量 比例

強調該助學金非勞務報酬 2 13%

教學、行政、研究工作不力者停止受領助學金 8 53%

要求領取助學金者義務或必須擔任校內工作 10 67%

成績優秀者或家境清寒者可優先申請 3 20%

有訂定時薪或月薪之數額 1 6.7%

依單位勤務需求提出申請 1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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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在其內容之中有使用「工作」一詞,但例如台灣大學、台北科技大學以及聖 約翰科技大學則是以「任務」、「活動」來取代工作的字詞,而台灣大學與台北科 技大學更是在條文中強調「非勞務報酬」,若再將這類需提供勞務的辦法納入,

則比例更高達87%。

另一方面,研究生獎助學金雖然在名稱上似乎混合了獎學金與助學金,但 在實際的條文當中卻與其他的獎學金、助學金有所不同,一般的獎學金、助學金 通常會以申請者的成績、家戶所得、清寒證明或身心障礙等文件作為申請的要件,

但在研究生獎助學金的發放上卻鮮少需要特別的證明,從表2 之中也可以得知,

成績優秀者或家境清寒者可優先申請的辦法僅有3 所,其中 2 所學校的辦法僅是 在申請時的排序可以較為優先,並非申請之必要條件58,而台北護理健康大學的 發放方式則是近似於獎學金,各科成績須達80 分以上,且每個研究所原則上僅 發放一名,同時也沒有任何工作的要求。

在研究生獎助學金的分配方式上,以「協助專心學習」為目的的15 份辦法

在研究生獎助學金的分配方式上,以「協助專心學習」為目的的15 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