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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廠階段安全衛生管理指引

2.6 承攬管理

2.6.1 目 的

建廠階段承攬商管理可經由業主或是成立安全衛生協議組織來負責,新建 工程之工區安全、衛生及環保管理事項,基於自主管理機制及理念,要求各承 商安全衛生業務規劃及執行工區運作需求,基於工作場所管理實務性、專業性 及公正性,業主或可委請安全管理顧問公司,建立管理機制、規範及執行稽核 業務,主要任務包含以下內容:

1. 工地場所每日稽核巡檢及安全管理。

2. 召集協議組織會議及安全衛生事項之檢討。

3. 執行自動檢查、預防工作場所危害,提供安全之工作環境。

4.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

5. 各項工安管理管制文件。

6. 各項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為防止職業災害發生應執行之事項。

7. 公共區域清潔維護。

8. 環境保護事項。

9. 廠區安全維護。

承攬商安全衛生協議會成立說明,主委由主要承商推舉一名之駐廠專案經 理擔任,所有主承商均需指派安衛代表作為當然之協議會成員,安全管理顧問 公司應擔任協議會運作之總幹事;業主安全衛生環保人員則負責督促及要求管 理方向,以有效落實業主安全理念及提升。

2.6.2 管理項目

管理組織之運作須有固定之人力,進行工區內之每日稽核巡檢及安全管 理。由於這些協議會人力素質及配置對於廠區安全管理績效有著很大的關係,

表2-4 為管理組織職責表建議資訊,提供後續人員選擇、應用及管理參考。

各承商駐廠仍有工安人員配置,這些成員主要執行各承商的自主管理事 項,並配合協議會運作,包含聯合稽核、缺失改善、教育訓練、宣導溝通及落 實工區要求事項,工區安全衛生管理業務的落實及執行,應包含業主工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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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會工程師、各承商工安人員及次承商工安人員。承攬商於進廠施工前,需 檢送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核備書、工作安全衛生守則及施工安全計畫書向主 管機關申請核備並取得核准函。另外,為強化工安人員執行業務形象,避免工 安無法專職化,工安人員統一穿著橘色背心,建立專業及專職形象。

管理組織所負責業務包含;

1. 施工人員證件審核及申請辦理。

2. 對各承攬商工安管理稽核及工地工安巡檢及稽核。

3. 工區各樓層小便斗設置及清潔維護。

4. 工區臨時廁所設置及清潔維護。

5. 工區生活垃圾清掃清運。

6. 吸煙區及休息區設置與清潔維護。

7. 工區警衛設置及門禁管理(不含潔淨室施工入口設置及管理)。

8. 工區公共區域之清潔,包括人員進出動線及樓梯。

9. 安衛標語設置及衛生、安全教育宣導。

10. 工安訓練教室設置及清潔維護。

11. 工地公共區域滅火器設置及維護。

12. 工安教育訓練及緊急應變訓練。

13. 業主指示之其他安全衛生環保事宜。

14. 進場作業許可規範。

15. 指揮權之行使:違規告發、執行罰款收繳。

施工廠商(承攬商)在進入工區前必須檢附以下資料,進行審核完畢後方 能進入工區進行工程:

1. 組織資料

(1) 組織表(主承商進場管理人員請附上職務姓名電話及照片)。

(2) 清安金(請先提出應繳納清安金金額)。

(3) 加入協議組織申請表(需工地負責人簽章及公司章)。

(4) 用電安全告知單(需工地負責人簽章)。

(5) 雇主意外責任險(含工程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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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守則核備(需至科管局報備)。

2. 安全衛生事項

(1) 工安自主管理承諾書(需工地負責人簽章及公司章)。

(2) 現場監督人員(含甲乙丙級業務主管及監督人員等)。

(3) 工安人員核備(需至科管局報備)。

(4) 急救人員證照(每個主承商最少1人,每超過50人則需多增加1人)。

(5) 各項作業主管證照(如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或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 等)。

(6) 施工安全衛生防護計畫(請針對施作工程製作)。

(7) 墜落災害防止計畫(請針對施作工程製作)。

(8) 危害通知書(請針對施作 工 程 製 作 ) 。 3. 環保事項

(1) 環保承諾書(需工地負責人簽章及公司章)。

(2) 廢棄物清理合約(主承商需與合格清運廠商簽訂合約)。

(3) 油品切結書(主承商及進入場區營建車輛需簽訂切結書)。

施工人員在進入工區前必須檢附以下資料,進行審核完畢後並取得工 作證後方能進入工區進行工區,辦理工作證檢附資料:

1. 教育訓練簽名單。

2. 1 年內體檢表。

3. 6 小時教育訓練證明正反面影本。

4. 1 吋相片電子檔。

5. 辦理磁卡之人員電子檔格式。

6.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 工地意外險證明。

8. 勞工保險。

保險注意事項包含勞工保險除了主承商公司之外,應附屬在營建相關 工會,此部份為管理局稽核重點,外籍配偶應檢附工作證,臨時工及土建 包應注意冒用證件入場工作的狀況,核發識別證應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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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4 管理組織職責表

工作執掌 資格建議 配置原則及建議

總幹事 協議會各項事務執行與規劃 負責協議會人員工作分配 清安金管理及申請

具營建工區管理者,至少 3 年以上經驗

全程參與

副總幹事 現場巡檢總負責人員 追蹤缺失改善情況

具營建工區管理者,至少 3 年以上經驗

視工程範圍大小,決定是否需要副總幹事 全程參與

工安工程師 現場巡檢及缺失改善追蹤 施工架管理/教育訓練 安衛協調事項

具工地工安經驗者 依據建築物數目及出工人數調整配置人 數

環保工程師 環境保護事項 環工背景,熟稔環保業務 開工前即應配置(建議1 人),負責規劃 及執行工區環保工程事務;建議結束約僱 時間為建築物大體完成

用電管理人員 電氣機具負責人 用電作業教育訓練

具電匠證照及工區用電管理 5 年以上經驗

進場前即應配置(建議1 人),統籌及整 合臨時電力規劃及管理;建議結束約僱時 間為臨時電轉換至正式電後一個月

吊車管理人員 吊車作業管制安排 吊車安全稽核

具吊掛操作及管理經驗五年 以上

鋼構開始即應配置(建議1 人);建議結 束時間為土建包每日平均吊車數減至3 台以下

庶務人員 表單彙整及出工人數表統計 網頁管理與維護

識別證製作

具服務熱誠 建議人數:1 人

若每日施工人數超過800 人,可考量增加 至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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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實務運作流程

時間 主題 參與人員 內容

每 日

07:30-08:00 每日會議 安全工程師 協議會工程師

討論前日施工狀況、確認當日高風險作業及 工作重點、審核每日工安日報。

08:00-08:30 工具箱會議 各承商安全工程師及協議會工程 師

協議會工程師觀察執行狀況,包含前日重點 宣導事項落實度;執行定期主題宣導

09:00-11:00 每日稽核 各承商安全工程師及協議會工程 師

每日協議會工程師帶領各承商工安進行廠 區巡檢

13:00-15:00 稽核報告準備 協議會工程師

16:00-17:00 稽核結果會議 各承商安全工程師及協議會工程 師

討論每日缺失項目,並進行改善措施平行展 開

20:00-21:00 夜間稽核 值班人員及協議會工程師 協議會工程師會同值班工程進行夜間加班 作業巡檢

週 每週舉行承攬商安全衛生協議會議

工地負責人如委託並授權安全衛 生人員

協議會總幹事 安全工程師

報告上週安全衛生環保執行情行

月 每月舉行承攬商安全衛生協議會議 包含每週出席人員外,增加工區 負責人及承商總公司工安人員

報告上月安全衛生環保執行情行,表揚每月 優良廠商

每 季

承攬商工安運作狀況溝通會議

(建議執行項目)

包含每週出席人員外,增加總公 司工安主管及工區主管

報告上季安全衛生環保執行情行,表揚每季 優良廠商。並要求優良廠商及需改善廠商提 出分享及改善方案,以提升工地安全

圖2-7 承攬管理實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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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實務補充說明

1. 每日會議:執行的時間在每日早上 7 點 30 分,主要讓業主安全工程師與 協議會工程師每日溝通管道,強化業主與協議會之溝通,避免管理/執行 上出現落差。參與人員包含業主安全工程師、協議會所有工程師等。執 行方式由業主或是總幹事主持會議,討論當日工作內容及必須到場監督 工程,各區域責任工程師報告負責區域的現況,及交辦事項之追蹤,必 要時應由工安人員提供協助以達到落實安衛事項的目的。討論內容包含 日報內容確認、重大作業/高風險作業討論、重點追蹤事項/工作確認、

重要工序確認及討論。

2. 工具箱會議:管理組織工程師應至各承商觀察執行狀況,內容包含前日 重點宣導事項;另外,定期執行主題宣導,提升宣導目的及效果,以下 主題應重複性的在各建廠階段宣導:

(1) 用電管理。

(2) 施工架。

(3) 自走車。

(4) A字梯。

(5) 安全帶。

(6) 電線搭接。

(7) 高空作業車。

進行方式可以進行互動式問答,以確認施作人員了解宣導內容或是利 用有獎增答方式,對於宣導事項,鼓勵工作人員回答並以兌換卷作為獎勵,

以增強宣導效果。同時對於未能於準時參加工具箱會議的工作人員,由警 衛人員在門口集合,由各承商工安人員再進行一次工具箱會議之宣導,方 讓人員進場。不定期利用門禁系統統計不準時參加工具箱會議的人員,要 求各承商改進。

3. 警勤管理

(1) 人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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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查核及管控進出人員身份,確認進出工區完成以識別證刷卡。正 式識別證刷卡進廠、申請臨時工作證(製證時期使用)、更換訪 客證及上課證。

B. 抽查進出人員是否攜帶違禁品,例如違法攜帶廠商物料出廠、攜 帶檳榔進場。

C. 管制人員參與工具箱會議時間,每日8點整以後禁止人員進入,

待8點30分後統一由各承商工安領回進行工具箱會議。

D. 協助管制進入廠區車輛動線及停放狀況。

E. 巡檢廠區排水設施。

F. 緊急狀況協助管制及警戒。

(2) 車輛管制

A. 一般車輛管制:卸貨車輛以個人證件於守衛室更換車證(1小時 卸貨為限)。

B. 營建車輛管制:向協議會申請營建車輛進入申請單,申請單送至 守衛室核對人員及車輛。

警勤人員協助工區進出人員及車輛查核及巡檢廠區保全事項。值班 方式應以循環式進行,利用外部巡邏流動,讓執勤人員於各哨所定時定 點執行,避免同一人於單一哨所長時間執勤。定點勤務方面,負責管制 人車及確認身份工作,外部/內部巡邏則需查核廠區週遭或建築物週遭可 疑人、事、物。

4. 門禁管理系統:經由施工人員刷進刷出過程,協助警衛查核施工人員身 份,並提供工區上午及中午出工數及在場人數統計依據,系統內容包含 廠商基本資料新增、廠商基本資料修改刪除、廠商資料匯入、廠商違規 刪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