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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營運階段安全衛生管理指引

4.6 氣體/化學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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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程序 作業區域 管理項目 運輸/入廠 聯外道路

碼頭

1. 訂定運輸/運送/入場標準作業流程 2. 運輸/運送車輛(槽車/貨車)通行管制 3. 危險物品運送人員&毒化物專責人員教

育訓練

4. 運送人員運送/卸貨/充填作業觀察

5. 車輛及人員運送/卸貨/充填作業安全管理 6. 不定期稽核現場設施運作、人員安全事

項、執行狀況與追蹤改善情形 收料驗收/

充填

收料區 碼頭 充填口

1. 供應商出入廠作業管制 2. 收料/充填安全設施管理

3. 收料/充填人員教育訓練及紀錄 4. 收料/充填人員作業安全管理

5. 氣體/化學品外觀檢查、物質安全資料表 及危害標示正確性確認

6. 不定期稽核現場設施運作、人員安全事 項、執行狀況與追蹤改善情形

7. 供應商評鑑及稽核 儲存/暫存 氣體倉庫

化學庫房 物料暫存區 化學品安全櫃

1. 物質安全資料表擺放位置及張貼危害標 示

2. 儲存安全設施裝置與作業安全管理(防爆 設備/消防設施/固定設施/通風排氣/溫濕 度控制/防溢設備/氣體及漏液偵測器等)

3. 定期更新氣體/化學品貯存區域圖面與數 量

4. 設備及安全設施自動檢查

5. 警報及偵測安全裝置定期校正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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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程序 作業區域 管理項目 供應 氣體區

化學房/藥供室 氣瓶室

儲槽 輸送管線 手推車

1. 訂定化學品/氣體標準作業程序

2. 操作/使用人員危害通識訓練並保存記錄 3. 供應設施物質安全資料表擺放位置及標

示管理

4. 設備及安全設施自動檢查 5. 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建立

6. 警報及偵測安全裝置定期校正測試 7. 緊急應變計畫及演練

8. 緊急應變設備及個人防護具之使用 使用/操作 無塵室

操作機台 回風區

1. 訂定化學品/氣體操作/使用標準作業程序 2. 設備/設施/管線使用物質標示管理

3. 不定期稽核現場設施運作、人員安全事 項、執行狀況與追蹤改善情形

4. 維修作業安全觀察

5. 設備及安全設施自動檢查 6. 維修保養標準作業程序 7. 緊急應變計畫及演練

8. 緊急應變器材及個人防護具之使用 9. 警報及偵測安全裝置定期校正測試 廢棄 廢氣處理設備

廢液處理設備 廢液收集槽 廢棄物暫存區 有害廢棄物處理 倉庫

1. 廢棄物特性(酸/鹼/有機) 顏色分類 2. 特性及識別標示管理

3. 廢棄物清理人員教育訓練及紀錄 4. 廢棄物廠商定期評鑑與稽核

5. 警報及偵測安全裝置定期校正測試

毒化物管 制

毒化物運作設施 及場所

1. 供應商提供毒化物運作許可文件 2. 法定容器危害標示

3. 運作法規符合性

4. 彙整毒化物每日貯存/運作紀錄,法定申 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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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實務運作流程

圖4-6 氣體/化學品管理實務運作流程 新化學品引進

危害資訊 蒐集及判定

供應商應備資料

‹物質安全資料表

‹容器中文危害標示

樣品承認報告 登錄料號

風險評估/

危害分析 樣品評估

會簽/審查/

評估/回覆

氣體/化學品 運輸入廠

氣體/化學品 檢驗/接收 氣體/化學品規格檢驗

‹ 瓶身外觀檢查

‹ 檢附物質安全資料表

‹ 容器外身中文危害標示

‹ 標示應面向走道 氣體/化學品 儲存/暫存

運送氣體/化學品車輛及人員

‹物質安全資料表

‹車身/容器外身危害標示

‹車輛裝載物品道路運送通行證

‹危險物品運送人員&毒化物專責 人員證照

‹隨車防護配備 法定列管物質認定

續下頁

氣體/化學品清單 增列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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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化學品 供應/使用

作業機台

管線輸送 自行添加/更換

廢氣處理

廢氣處理設備 廢液

空容器 廢水

廢棄物廠商處理 供應原廠商回收

廢液收集槽

排至大氣 (符合排放標準) 廢液處理設備

放流

(符合放流水標準) 汙泥

桶裝廢液 過期 化學品

有害事業 廢棄物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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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作業 實驗用

圖4-6 氣體/化學品管理實務運作流程(續)

4.6.4 實務補充說明 1. 引進/購入階段

(1) 建立廠內各氣體/化學品清單,載明各類危害物質使用之作業場所、

使用數量、最高貯存數量及負責人員,以評估作業區之潛在危害性。

(2) 清單資料彙整及製作應由環安部門負責,清單內容應包括物品名 稱、化學名稱、同義名稱、供應商名稱/地址/連絡電話、使用資料

(含使用地點、使用頻率、使用數量、使用者等)、貯存資料(含 貯存地點、貯存數量、負責人員)及製表日期等。

(3) 應依化學物質相關規定,定期更新氣體/化學品危害清單資訊及內 容。

(4) 配合新進人員職前訓練,建立同仁對於化學品之危害認知、物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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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資料表與廠內標示之瞭解,提升同仁對於化學品之防範措施、處 理方式瞭解,降低化學品使用之風險。

2. 運輸/入廠階段

(1) 應避免不相容化學品/氣體一起運送。

(2) 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隨車置備危險物品運送通行證、道路危險物品 運送專業人員證照、物質安全資料表、車身/容器外之法定危害標示 及車輛附屬配備及人員作業防護設施。

(3) 化學品如屬危險物品,並以車輛運輸者,其駕駛須依照『毒性化學 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10條及『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 理辦法』第3條至第5條之規定,接受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 練,經測驗合格,發給初訓訓練證明書後使得運送,其有效期間2 年,並於證照有效期間2個月內接受複訓(12小時)。

(4) 化學品如屬毒性化學物質,且單一物質單次運送除輸送管道外,其 運送氣體數量在50公斤以上、液體數量在100公斤以上、固體數量 在200公斤以上者,應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13條之規定,運送人員須具備丙級專責人員證照;並於申報該次 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聯單上填具該專責人員姓名及所屬運作人名稱。

(5) 應於訂購前告知供應商必備之標示/器材、操作注意事項、廠內承攬 商管理規範及相關廠內運送規定。

(6) 環安部門將不定期稽核廠內/外人員化學品運送作業之安全注意事 項執行狀況,以降低廠區化學品作業危害風險。

3. 收料驗收/充填階段

(1) 槽車灌裝時,不相容性化學品應採用不同之灌裝接頭。

(2) 作業期間必須使用正確、安全的搬運工具及適當的個人防護具。

(3) 環安部門應不定期稽核廠內化學品貯存、廠內/外人員化學品運送作 業活動之安全注意事項執行狀況,以降低廠區化學品作業危害風 險。

4. 儲存/暫存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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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學品/氣體應依其危害特性如酸、鹼、有機類等分類分區進行貯 存,不相容之化學品/氣體禁止貯存於同一區域。

(2) 化學品/氣體貯存應妥善固定避免有傾倒之虞,化學品/氣體暫存量 避免超過一日之使用量。

(3) 使用部門於暫存區存放之化學品(包含分裝之小瓶裝)應存放於化 學品安全櫃中,不相容物不可存放於同一櫃。

(4) 氣體鋼瓶應直立放置並以鍊條、繩索或鋼瓶架與牆/地面固定。

5. 供應階段

(1) 標示之顏色係依管線內容物危害性或特性分類,利用標示底色及文 字顏色搭配予以區分,如特殊氣體、一般氣體、化學品、排氣、排 水;水(補給水、純水及冷卻水);熱水;消防管線;電力系統,

標示分類及規範可參考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以及中國 國家標準CNS9329/Z1025管系識別進行分類。

(2) 氣體/化學品供應管線系統應設有洩漏偵測器及警報裝置。

6. 使用階段

(1) 使用部門應於作業現場設置物質安全資料表、機台/閥件/警告及危 害等標示,並配合環安部門之建議,進行使用區安全設施之改善

(如:防爆設備、消防設施、固定設施、通風排氣、溫濕度控制等、

地板材質、氣體及漏液偵測器等)。

(2) 機台下方應設有承接盤避免化學品溢出,並設置漏液/氣體偵測器及 警報裝置。

(3) 人員進行維修作業需正確配戴合適之個人防護具,以防止人員遭受 暴露危害。

(4) 人員工作中有接觸危害物可能、人員調換作業、使用新化學品、製 程變更等情形,應接受危害通識相關訓練。

(5) 危害通識訓練應包含法規介紹、危害通識計畫書、廠內使用危害物 質特性、潛在暴露/健康危害、預防危害的方法(如防護具、操作方 法及緊急應變措施)、危害物質外洩處理步驟、物質安全資料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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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危害物質清單及標示之介紹。

(6) 環安部門將不定期稽核廠內人員操作作業之安全注意事項執行 狀況,以降低廠區化學品作業危害風險。

7. 廢棄階段

(1) 廢棄物處理應依回收技術及對人員危害特性分類。

(2) 標示規定應使廠內人員容易分類、辨識,及符合法定危害標示之規 定。

(3) 廢棄物分類、清理、貯存及標示規則可參考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 子法。

(4) 對需採塑膠袋包裝之廢棄物,應提供與貯存容器標示之底色相同之 垃圾袋,便於廢棄物清除人員作業。

(5) 廢溶劑之盛裝應注意相容性,腐蝕性物質(酸鹼)禁止與易燃性液 體共同盛裝,並將標示張貼於瓶身、加蓋旋緊並送至廢棄物暫存區。

(6) 廢棄物倉庫應裝設空調及排氣系統,以維持室內溫度及避免通風死 角;裝設氣體偵測器及警報裝置,以隨時偵測環境濃度。

(7) 製程產生廢水、廢氣若有異常之排放狀況,廠務部門應立即通知環 安部門,並依現況執行相關主管機關之法定通報。

8. 其他

(1) 運輸、處置或使用危害物之勞工,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 對於設置之化學或附屬設備,壓力容器,局部排氣裝置及相關設 施,應依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及組織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自動檢 查,並留備紀錄。

(3) 依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每日確實紀錄毒化物運作(使 用、貯存等法定運作行為)紀錄於運作紀錄表,並依法令規定進行 法定申報。

(4) 雖然氣體/化學品安全管理在試運轉和營運階段才會大量使用,但 於建廠階段還是會使用到氧氣、乙炔及異丙醇清洗管路,所以亦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