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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言

第四節 文獻回顧

對於日本或中國在冷戰期間與冷戰結束後針對東協的外交政策,抑或是日中 之間的區域互動關係,國內外學者均有相當豐厚的著作進行討論。綜觀目前所蒐 集到與本研究主題相關的專書與期刊資料,可發現過去針對兩國外交政策的舊有 研究橫跨了政治、安全、經貿、區域化等多元層面。另一方面,日中兩大區域強 權在區域的權力競逐或互動關係上的相關研究,亦有相當程度可循。故文獻檢閱 將依主要的研究對象區分成三個部分進行回顧,第一與第二部分分別針對日本對 東協政策,和中國對東協政策目前的研究成果,第三部分針對日中於東南亞地區 的互動,整理過往的研究者針對雙方互動關係的不同論述角度。透過簡單梳理現 有的相關研究著作,個人得以建立本研究應採取的研究架構與研究觀點,對本研

究主題做更進一步的深入探討。

壹、 2002-2016 日本對東協政策

進入 21 世紀至今,無論亞洲區域的國際情勢,抑或日本國內政治情勢的變化 都是既快速又劇烈。對外,歷經 1997 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中國的強勢崛起和歐盟 (European Union, EU)與北美自由貿易協議(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帶來的全球化與區域主義浪潮;對內,日本政局在 2005 年首相小泉純一 郎長達近五年的執政結束後,便因首相近乎一年一任的快速輪替陷入多年的不穩 定。即使 2009 年由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 of Japan, DPJ)帶來了日本史上首次的 政權交替,但僅有短短三年的執政期,故直到 2012 年安倍晉三第二次擔任首相後 日本政局才趨於相對安定。為了因應如此內外因素帶來的壓力與影響,日本對這 段期間的對東協政策逐步進行了修正。

日本對東協的政策在 2002-2016 年間,本質上奠基於後冷戰時期以來的政策基 礎,以此進行彈性的延伸與修正。冷戰期間,日本受限於和平憲法與歷史遺緒,

而建立了主軸為經濟的對東協政策大原則─福田主義(Fukuda Doctrine, 福田ドク トリン)。但在冷戰結束後,日本逐漸從只有經貿的外交政策,擴展到各個領域的 政策實施,並加深政治上的合作關係。喬林生便指出,2002 年後日本對東協政策 中具有較大變化的幾個要項,包括軍事安全、政治與區域主義的政策(喬林生,2006:

214)。劉昌黎便直接點出小泉政權對東協的首腦外交與雙邊外交之努力,明顯可看 出日本著重與東協建立政治互信的意圖(劉昌黎,2002)。

雖然經貿是日本推展與東協關係的舊有途徑,但隨著自由貿易與區域經濟整 合的興起,日本在這方面也有所突破。以 2002 年簽署的「日本—新加坡經濟夥伴

協定」(Japan-Singapor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 JSEPA)8為首,展開與東協 各國的雙邊經貿合作談判,陸續簽署與數個東協會員國之間的雙邊經濟合作協定。

進一步在 2008 年與東協簽署「日本─東協全面經濟夥伴協定」(ASEAN-Japa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AJCEP)9。從黃宣瑜、吳沛璇等人 的研究結果均可看出,這些年來日本乃運用雙邊和大型的 FTA 與 EPA 作為推動其 外交戰略的工具(黃宣瑜,2015、吳沛璇,2016)。

然而,與過去的對東協政策相比,最大的差別仍在於日本意圖打破過去的框 輸線(Sea Line)(谷內正太郎,2011:299)。2012 年安倍政權上台以來,日本─東協 的安全關係更加緊密。特別是在南海爭議浮上檯面後,東協在尋求盟友支援上,

8 日星經濟夥伴協定由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和新加坡總理吳作棟於 2002 年 1 月簽署,並於同年 11 月正式生效,是日本首個簽署的經濟合作協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EPA)和自由貿易協 定。主要內容在於透過廢除關稅等方式,促進日星兩國之間貿易、投資、人力移動和資本移動的自

亦傾向日本。

研究指出,由於東協決策的共識決原則,讓東協為顧及與中國的經貿關係和 安全關係,難以做出統一的決定,而需要外來力量代替東協制衡中國,故東協樂 於見到日本強化其在東南亞的政治與軍事腳色以嚇阻(deterrence)中國。反之,對日 本來說也能順利與東協建立多重合作關係,共同壓制中國持續向外擴張(劉泰廷、

洪銘德,2014、武卓奇,2016)。

另一方面,受到歐盟與北美經濟整合的衝擊,以及亞洲金融危機讓亞洲各國 感覺到彼此之間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緊密聯繫,東亞區域主義也開始萌芽。小泉首 相在 2002 年訪問東協五國時提出的《日本─東協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倡議》中,展 現了「東亞共同體」的概念。李義芳認為,小泉的主張背後,代表著日本的區域 合作政策從過去的消極(強調雙邊主義)逐漸轉向積極(強調區域主義)(李義芳,

2007)。劉華和劉昌黎進一步指出,日本之所以開始追求區域化,除了區域主義浪 潮的席捲,導致日本不得透過區域化應對全球化外,更大的理由是希望能夠透過 區域性國際建制,制衡中國強權(劉華,2002、劉昌黎 2002)。

故個人簡單回顧前人的研究成果,大致整理 2002 年-2016 年間的日本對東協 外交政策,相較過去的政策發展,有幾個較為突出的差異性:(1)開始強調區域合 作,而在這當中,欲爭奪領導權的日本面對的最大挑戰就是成為地區強權的中國;

(2)制衡中國成為日本的對東協外交政策中最主要的目標,具有相同目的的東協也 有意回應日本的此項需求,進而傾向與日本合作;(3)透過十幾年來的防衛政策與 同盟條約修正,日本具備更靈活、有彈性的軍事能力做外交籌碼。故日本─東協在 安保層面的互動更具體化,使日本的介入範圍擴大。

綜上所述,從過往研究成果可得知,日本在 2002-2016 年間的對東協政策,補 足了過去日本缺少的層面,往更多元化的方式實施,其各項政策的最終目標都是 希望藉由與東協的合作來制衡中國的崛起。

貳、 2002-2016 中國對東協政策

中國對東協政策的一大基礎,便是「周邊外交」。研究指出,中國周邊外交原 則底下的「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和「睦鄰、安鄰、富鄰」,其目的都是在於建立 穩定和平環境,簡而言之,是一種穩固區域環境的外交戰略(趙進軍,2013:79-84、

蔡東杰,2011:89、馬孆,2011)。

自胡錦濤執政時期起,中國在對東協的政策上,無論是政、經、軍、文等層 面,均遵照此外交原則下進行。中國的一大目標在於希望能消除「中國威脅論」,

即中國崛起時帶給東協國家的不安與疑慮,以確保中國─東協關係的友好和東協對 中國和平崛起的支持。東協多國與中國邊界的接壤,以及中國和東協國家間緊密 的經濟關係,更讓中國在發展對東協政策時以維護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為主要目 標(吳于珊,2007)。為此中國積極打造與東協各國間的雙邊對話管道,並多次在參 加「東協─中國領導人會議」(ASEAN-China Summit)、「東協區域論壇」(ASEAN Regional Forum, ARF)和「東亞高峰會」等區域多邊會議時,強調合作、交流與政 治互信的重要性。

蔡東杰等眾多研究者都提出相同的看法,也就是中國為達到全方位外交的目 標,雖然實施的外交政策乃多管齊下,但相對上仍以經貿為主,其他層面的政策 為輔。經貿以外的其他政策包括中國在東協國家大幅投入的官方援助、文化軟實 力的輸出、軍事安全合作等(蔡東杰,2011:98-101、中華歐亞基金會,2006:124-125、

賀聖達,2010、黃堯林,2011)。

在經貿政策方面,宋鎮照等人的研究著作中認為,2000 年以後,中國對東協 外交政策的一大目的,就是要達到讓中國企業「走出去」這個目標(宋鎮照等,2011:

263)。中國和東協之間在 2002 年便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早日本一步於

2010 年建立了「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ACFTA)10。 近年來中國更是積極的主導以東協十加六為基礎的大型 FTA「區域經濟全面夥伴 關係」(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11

在王韻婷的研究論文中便提出,這是因為美國的亞太再平衡與南海爭議,使 與東協建立自由貿易區的法律基礎,又稱作東協十加一(ASEAN+1),是中國與 WTO 成員建立的第 一個自由貿易區。中國-東協自貿區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經濟合作等內容,其中貨物

中國的東協政策也因此被學者批評為「亞洲的門羅主義」(宋鎮照等,2011:265)。

在軍事安全面,中國的重點放在傳統安全的雙邊對話以建立雙邊互信,但中 國和東協關係發展所潛藏的最大障礙,也就是雙方之間存在的領土主權衝突,特 別是尚未談判完成的南海區域,阻礙了雙方在軍事安全面的合作深化。南海領土 造成的衝突在習近平掌權後推行的新政策下更加突出。翁俊桔和宋鎮照的文章中 提及,2002 年中國雖釋出善意與東協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DOC)12,但仍強烈反對東協所支持的 多邊途徑解決方案,也拒絕區域外國家的參與(翁俊桔、宋鎮照,2015)。特別是在 美國宣布重返亞太後,中國近年來對於南海領土議題的態度愈發強硬,各國敦促 的「南海各方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on the South China Sea, COC)13也因中國 欲主導南海議題法制化的野心被美國亞太再平衡所阻礙,至今仍未簽署。林正義 的研究表示,從 2012 年的中菲南海爭議與後續南海仲裁案裡中國的強硬態度便可 看出,當涉及領土主權此種中國的核心利益時,睦鄰外交也不再是對東協政策的 原則(林正義,2010)。

整體而言,從過往的研究可整理出,2002-2016 年中國的對東協政策,乃受到 幾個比較重要的客觀國際結構因素影響而形成:美國亞太戰略的變化、中國本身

2016)。

參、 日中在東南亞的互動關係

當談到日中雙方在東南亞的互動,喻常森就在研究中便指出,東協一向主張 的大國平衡戰略,是日本和中國在東南亞區域形成高度競逐的主因之一(喻常森,

2009)。由於東協希望能夠中立且獨立地發展,不受美中日等大國影響,因而採取 引入各大勢力,令其相互競爭、彼此制衡的外交政策。故可得知,日本與中國對

2009)。由於東協希望能夠中立且獨立地發展,不受美中日等大國影響,因而採取 引入各大勢力,令其相互競爭、彼此制衡的外交政策。故可得知,日本與中國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