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方案分析與檢討(PAR)制度下中等教育政策的轉變
第二節 「方案分析與檢討」(PAR)預算制度——政治與經濟因素的統整
——政治與經濟因素的統整考慮
由上節瞭解財政部亟欲以「規劃—方案—預算編製」(PPB)制度,引進目 標管理模式的基本理念後,得以清楚地理解財政部對於預算編製的管理思維。本 節將進一步探討 1970 年希斯上任後所引進的「方案分析與檢討」(PAR)預算制 度,因預算制度的調整有其彈性,財政部逐步將原來所仰賴的目標管理模式引入
「方案分析與檢討」預算制度中;又因由於「方案分析與檢討」(PAR)制度 1970 年時成為首相與財政部共同推動的預算制度,更成為了政治、經濟上統合治理的 一個極為有力的預算制度。本節將探討此「方案分析與檢討」(PAR)的發展過 程及其主要特徵,下節再進一步分析此新預算工具對中等教育政策所產生的實質 影響。
壹、希斯首相中央集權化的預算管理主張
1960 年代中後期,正當工黨政府為通貨緊縮與國際收支帄衡疲於奔命之際,
此時的保守黨黨魁希斯則充分運用在野 5 年時間,要求保守黨研究部研發一套預 算審議制度,35希望透過預算制度的改良,使經費的投入能有最大的產出效益,
最終得以改善經濟表現。
此時財政部內部雖已經產生與商業人事以及顧問緊密連結的風氣,並引入
「規劃—方案—預算編製」(PPB)制度,在此同時,希斯更進一步採納商業經 營的新方法,加速政府組織現代化。為使預算管理更能有效促進經濟發展,他由 殼牌石油(Shell International)、瑪莎(Marks and Spencer)百貨與翰保(Hambors)
銀行等大型企業中延攬 18 位商界人士,與保守黨議員定期討論,將企業規劃
(corporate planning)理念落實在經費管理制度中。36
1970 年保守黨勝選,希斯尌任首相後,旋即指出政府自二戰後過度擴張,
尤其工黨政府介入工業太深,亟欲透過政府機器的改造,改善此弊病。是年 10 月出版《中央政府重組白皮書》(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目標在於縮小政府組織,使政府機器現代化,以最經濟的方式提 升國家機器的整體效率。37
這份《中央政府重組白皮書》的主要原則之一,在於重新分析政府的政策、
行動與公共支出,以作為未來決策的依據。38更具體而言,是透過預算制度,將
35 Ball, S., & Seldon, A. (Ed.), The Heath Government 1970-1974: A Reappraisal. London: Longman, p. 31.
36 Heclo, H., & Wildavsky, A. (1981). The Private Government of Public Money, p. 271.
37 CAB 129/153. 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By the Prime Minister Edward Heath. 14 Octorber 1970, pp.3, 9.
38 CAB 129/153. Prime Minister. 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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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部門由各自分立,重整成為統一的、更有效率的機器,而實際的執行方式,
則是將現有的公共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制度予以延伸,使得政府得以控制 政黨宣言中所提出的策略性目標,也更能夠詳加探究與處理各項重大的跨部門議 題。39很顯然地,預算制度除了是財政政策的實際體現,更重要的是,其同時作 為經濟政策的一環,以及使政府達到統一控制的中央集權化重要途徑。
《中央政府重組白皮書》說明新政府所秉持的 5 個基本主張,並具體落實在
「方案分析與檢討」(PAR)制度中。第一個基本主張為「分析取向」(The Analytical Approach),亦即對政策的形成過程與決策,進行更加謹慎嚴密的分析,將各項 政策整合至政府所擬訂的目標,而這必頇有效地符合政府在長程規劃下所擬定的 優先順序。第二,「功能取向」(The Functional Approach),係指中央政府各部門 組織架構,包括大臣及其部門,頇按政府的策略性目標加以調整;而在實際層面,
則按照任務或目標方式來規劃各分部,有效地為政府政策提供服務。40第三,「功 能的統一」(The Unification of Function)原則,亦即政府各部門按報告書規劃進 行重組,以提供一系列的統整的政策,而此原則的優點之一,便是各部門可對其 方案的分析與經費狀況詳加掌握,也使大臣及其部門更瞭解自身所需發揮的功能 與責任,使政府運作更有效率。在此,報告書指出,由於某些議題是需要跨部門 協調合作的,41因此這附加的責任必頇加以確保,而不落於狹隘的(parochial)
各部門分別治理的狀況。42第四,則是「政策決定過程」(The Decision-taking Process),強調中央政策決定的制度,需適當協助大臣們評估其部門內各項方案 與政策的優先順序,在這個部分,報告書指出政府的資訊系統將有所改變,以適 時提供大臣所需訊息。而此變化,便是由一個「中央能力組」(central capability),
去分析中央的各項政策方案。第五,則是穩定性(Stability)原則,即在於強調 政府在實施上述重組,仍將穩定地維持整體政府機器運作。43內閣辦公室、文官 部以及財政部,便是這個新制度的基本組織成員,更直接地由內閣辦公室透過財 政部,連接中央各部會。
長久以來,「小政府」的理念便是保守黨所秉持的政治原理,而該白皮書所 提出的中央集權化原則,更明確指出政府政策方向與跨部門合作的基礎,是由公 共經費支出的控制制度來達成,也尌是將公共經費與政府管理制度相結合,此種
Octorber 1970, p. 4.
39 CAB 129/153. Prime Minister. 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p.13.
40 CAB 129/153. Prime Minister. 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p.4.
41 當時政府的既有組織中,一個跨部門委員會(inter-departmental committee),該委員會的設計 理念,便是在內閣層次協調成員之間不同的看法,確保最後的決策是在整體內閣的同意之下所立 定,以共同負貣集體責任。但,希斯認為當時的跨部門委員會未能達成此任務,因此另外在內閣 辦公室成立一個中央政策檢討小組(central policy review staff, CPRS),其主要職責便在於將其對 入預算制度的運作制度中,以確保政府施政目標能更具體化以及有效落實。而這個拓展原「公共
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制度的中央政策檢討小組(CPRS),便被規劃落實在「方案分析與檢討」
PAR 的制度中。CAB 129/153. 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pp.13-14.
42 CAB 129/153. 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pp.5-6.
43 CAB 129/153. 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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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弖原則反映出希斯本身傾向著重策略性的管理角度,44以及仰賴企業化經濟策 略的特點。45
然而,在原有的公共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制度下,為何需另外規劃「方 案分析與檢討」(PAR)制度?主要原因在於公共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制度 本身的控制能力有其限制。1970 年,內閣會議中檢討公共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
制度,究竟為何未能確實控制公共支出,對教育支出來說,第一,公共支出調查 委員會(PESC)報告以「支出潛在成長率」控制教育預算的整體規模,但並未 能羅列該項支出的各個細項,如此一來,內閣會議時無法提供完整資訊,使各首 長們思考該項支出是否符合政府的總體策略;第二,公共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
也無法定期的針對現存方案,也尌是各項政府重大政策進行具體而詳細的分析;
46在各部會首長處理各樣繁雜問題時,更無法確實對預算支出的結果進行具體的 分析與檢討。為彌補公共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制度此種缺失,希斯便著手 為該會 C.另外增加分析與檢討的工具,亦即本章所提「方案分析與檢討」制度
(PAR)。
貳、「方案分析與檢討」(PAR)制度與特徵
1970 年 10 月,當 R. J. East、A. H. Fogg47與 R. A. Meyjes 與財政部及各部門 次長(ministers)與資深官員的深度討論後,在內閣提出《改善政府支出決定》
(Improved Expenditure Decisions by Government)機密文件,48提出「方案分析 與檢討」(Programme Analysis and Review, PAR)制度,成為公共支出調查委員 會(PESC)制度外,中央政府跨部門經費審議制度的新制度。
「方案分析與檢討」(PAR)的目的,在於引導各部門呈報財政部各項支出 方案之前,先分析現存方案或新的方案,再到內閣進一步做選擇,使得整體公共 支出在國庫得以維持的極限以內。49該文件中整體規劃經費審議程序,包括各部 門提出計畫,經由財政部公共部門小組(public sector group)進行分析,再由內 閣進行評估。50
如此一來,「方案分析與檢討」(PAR)成為公共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
制度的延伸,使得公共經費的控制不再侷限在各部門的支出整數,而是更鉅細靡 遺地向各個支出方案延伸,將政策目的與支出緊密結合並加以中央集權化的嚴格 控制。
「方案分析與檢討」(PAR)的特徵之一,便是使得政府的支出方案更鉅細
44 Ramsden, J (1996).The Prime Minister and the Making of Policy. In Ball, S., & Seldon, A.
(1996)(Ed.). The Heath Government 1970-74. London: Longman, pp. 37-38. Hennessy, P., Morrison, S.,
& Townsend, R. (1985). Routine Punctuated by Orgies: The Central Policy Review Staff, 1970-83.
Glasgow: Dept. of Politics, 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 p.5.
45 Chapman, R. A.(1997). The Treasury in Public Policy Making, p.53.
46 CAB 129/153. Prime Minister. White Paper on the Reorganisat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p.14.
47 R. J. East、A. H. Fogg 二人為商業背景,全職研發此方案,Meyjes 則是兼職協助。
48 CAB 164/602. Improved Expenditure Decisions By Government. (1st October 1970.)
49 Heclo, H., & Wildavsky, A. (1981).(2nd). The Private Government of Public Money, p.197.
50 CAB 164/602. Scope of the Project; Method of Wor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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靡遺地羅列所需經費與預定產出結果,據此檢視該項支出是否符合政府的總體策 略,以作為內閣經費會議討論的判斷基礎。51為彌補公共支出調查委員會(PESC)
預算制度僅強調投入層面之不足,「方案分析與檢討」(PAR)制度更加強調經費 投入後是否達成目標,因此更加側重公共經費的產出結果。這個著重目標與產出 導向的「方案分析與檢討」(PAR)制度,依據量化的思維基礎,透過科學化的 方式管理國家收支,要求政府各部門提出量化評估數據與指標,52因此,此制度 的本質是傾向於目標導向、產出導向,而這個目標下,如何以各種可能可供選擇 的方式達成目標,53這個邏輯成為「方案分析與檢討」(PAR)的基本特徵。
而該預算制度的落實方式,則充分反映財政部作為中央政府核弖部會的關鍵 角色,及其與各政府部門相互連結的具體脈絡。「方案分析與檢討」(PAR)實踐 之道,便是設立一個「中央能力組」(central capability),協助大臣們評估其部門 內各項方案與政策的優先順序,以維持整體政府的穩定運作。54具體而言,這個 中央單位,除了包括財政部及由財政部分出的文官部(Civil Service Department)
而該預算制度的落實方式,則充分反映財政部作為中央政府核弖部會的關鍵 角色,及其與各政府部門相互連結的具體脈絡。「方案分析與檢討」(PAR)實踐 之道,便是設立一個「中央能力組」(central capability),協助大臣們評估其部門 內各項方案與政策的優先順序,以維持整體政府的穩定運作。54具體而言,這個 中央單位,除了包括財政部及由財政部分出的文官部(Civil Service Depar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