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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療育服務安置模式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早期療育服務安置模式

對於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的規劃,應該融入無障礙化、多元的通用設 計,針對特殊需求的設計也同樣能讓社會大眾有利的考量,每個人都有可能在不 同的時間點使用到(陳麗如,2004b;張恆豪,2007)。讓不同需求的人都能在融 合的環境中學習,最少限制環境安置的原則是以適性教育為主要考量。莊瓊惠

(2006)的研究中將早期療育服務模式分為家庭中心模式(home-based

programs)、機構中心模式(center-based programs)和綜合型模式(combination programs),因為綜合型模式結合上述兩種服務型態的優點,所以在美國有越來 越多採用的情形;目前台灣常見的早期療育服務模式分為:「時段服務模式」、

「在宅托育服務」、「學前特教班」、「特教機構/早療中心」、「融合式幼托機 構」等五種類型,服務模式是否符合需求,則建立在家庭的需要、優先順序和價 值觀上。另一份研究則以學前特殊教育的觀點將早期療育實施的安置模式分為「醫 療模式」、「家庭實施模式」、「學前特殊教育學校實施模式」、「社區實施模 式」,以及「機構實施模式」,除了提供增強、補救的教育與訓練之外,藉由治 療與教學提供各項環境刺激,來促進幼兒的發展,著重預防的概念(關佩偉,

2006)。針對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的安置模式綜合以上學者觀點可分為以 下幾類:

壹、 機構式收托/早療中心

由私人機構所成立的非營利組織,針對發展遲緩兒童提供日間托育服務,少數 提供住宿服務,是以「機構為中心」的服務模式。機構會依其組織的規模大小,

規劃適用自己機構的服務系統。大部分機構都會與醫療人員合作,在發展遲緩兒 童進入機構接受服務時,會先安排療育評估,再依需求提供適切的介入服務(莊 瓊惠,2006;關佩偉,2006)。

貳、 學前特教班

「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明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之三 至六歲兒童,經過安置鑑定委員會評估後建議安置之學前特教班,教育模式與機 構式收托類似,會依需求提供全日托或半日托的服務,主要服務提供者為合格特 教老師與專業治療師(全國法規資料庫,2009)。是屬於「學前特殊教育學校實 施模式」的服務型態(關佩偉,2006)。

參、 幼托園所(全)日間托育/半日托育

因應融合教育的潮流,強調提供最少限制的環境,發展遲緩兒童在一般公私立 幼托園所中就讀,又稱為融合幼稚園或托兒所。期待發展遲緩兒童都能和一般幼 兒接受相同條件的學習環境,並有和一般幼兒互動。依托育時間的差異,分為日 間托育與半日托育。

肆、 巡迴輔導服務

「托育機構收托發展遲緩兒童巡迴輔導實施計畫」是為了協助托育機構建立收 托發展遲緩兒童之適當設施環境,及培育教保人員具備早期療育專業知能,促進 托育機構收托發展遲緩兒童之意願及能力,推行融合式教保服務,增加發展遲緩 兒童進入托育機構之機會,建立符合社會需求之早期療育服務模式(內政部兒童 局全球資訊網,2008b)。

伍、 到宅服務

依據內政部兒童局「發展遲緩兒童到宅服務實施計畫」提供偏遠地區交通不 便、隔代教養、家庭失功能、家有三歲以下或經評估無法或不宜至療育機構接受 療育的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由特教老師或專業人員提供到宅指導主要照顧者居家 療育的技巧,或相關教養之事、親子溝通技巧、使用生活輔具等服務,讓療育的 推動落實於家庭中(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2008c)。是最符合早期療育「以 家庭為中心」之「家庭實施模式」的服務類型(關佩偉,2006)。

陸、 時段療育服務

臺中市社會局公佈之「101年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執 行計畫」中經臺中市政府審查核可之早期療育單位,所進行非健保給付之療育項 目。療育項目係指認知學習、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感覺統合治療、、

遊戲治療、心理治療、藝術治療、戲劇治療、聽能訓練、針灸治療等,執行人員

應具備專業證照或訓練資歷,並經市府審核通過之療育專業人員所執行之療育項 目(臺中市政府社會局,2012)。在醫療院所大部份是採用一對一的專業治療服 務,由各領域治療師進行療育服務(莊瓊惠,2006)。費用可以申請健保給付,

家長則依「101年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辦理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執行計畫」申請交 通補助費,因此也有鼓勵家長讓孩子接受療育的功能。

由此可見沒有一種服務模式是最好的,發展遲緩兒童選擇早期療育的條件應以 家庭需求、關切的事項、家庭的價值觀為優先考量,多元的服務模式才能讓家長 選擇到最適合且需要的(莊瓊惠,2006)。國內的早期療育服務的安置型態已經漸 漸趨向多元化的發展狀況,實際上一位發展遲緩兒童可能同時接受兩種或以上的 服務,顯示一種服務模式已經不能滿足發展遲緩兒童的所有需求(楊惠娟,2007)。

在「最少限制」學習環境的訴求下,通常只有中、重度的障礙兒童才會接受機 構式收托和學前特教班安置;同時「融合教育」的推廣,發展遲緩兒童家長多為 子女安排一般幼托園所就讀,幼托園所則接受巡迴輔導服務,不過多為間接服務;

雖然到宅服務最符合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療育,但是資源不足和服務提供者所面 臨的困難仍需要優先解決。由內政部兒童局全球資訊網(2011)所彙整的發展遲 緩兒童接受早期療育概況相關資料可以得知,時段療育服務是目前接受早期療育 服務家庭中,大多數家庭會選擇的社區化服務模式,所以瞭解家長在何種條件及 家庭狀況下會選擇早期療育時段服務,和探究家長對於早期療育時段服務的期望

和建議,則相當重要,是值得進一步探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