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七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是反應研究過程和結果品質的重要指標;研究者在質性研究中不僅需 要具備足夠的知識與能力選擇適當的研究方法和程序,更應該遵從研究倫理原則
(鈕文英,2006)。質性研究的發展隨著研究者主要特徵之一是致力於教育制度 的闡明,使那些不被聽到的聲音被聽見,被剝奪權利或壓迫的現實事件被被發掘;
研究者藉由學術基礎,更全面性的瞭解學生和他們家人在教育系統內,是否有被 邊緣化的教育經驗(Pugach, 2001)。因此,研究者必須慎重、謹慎和珍惜這些 分享的生命故事及歷程,避免研究參與者受到傷害、威脅、排斥或鄙視。以真誠 的態度公開自己的身份和目的,以及尊重研究參與者的特徵和信守承諾,是研究 者必須注意的重要守則(鈕文英,2006)。以下就本研究針對保障研究對象之權 益方面說明之:
壹、 事前知情同意
在研究對象選取的過程先請從事時段療育服務的老師及治療師推薦適合的訪 談對象,研究者會以電訪或親自拜訪方式告知研究主題研究目的、訪談內容和進 行方式,包括事先提供訪談同意書和訪談大綱和解說,並詳細說明對研究對象於 研究過程的保密原則,同時確認其參與意願簽署訪談同意書,以公開的態度取得 研究參與者的「知情同意」,並尊重其意願。
貳、 研究過程的尊重
訪談時尊重受訪者保有選擇的時間、地點與空間之權利,除了事前說明研究目 的和內容之外,同時告知受訪者在維護隱私權的考量下,事後資料處理的匿名和 保密原則,並提醒受訪者可以隨時終止訪談或拒絕回答特定問題。訪談的過程中 研究者尊重受訪者的闡述內容,保持傾聽而中立的態度,不去評斷受訪者的觀點。
除此之外,研究者更將電腦資料以加密或匿名、代碼的方式儲存,和避免向他人 提及研究參與者所說的話,謹慎保管和處理研究相關資料,以維護研究對象的隱 私權。
參、 研究資料處理與傳達
研究者在研究過程皆遵循匿名與保密原則,將搜集到任何訪談的相關資料,包 含受訪者、子女、專業人員姓名和服務單位、場所名稱等,皆以代碼、符號之匿 名原則處理,避免造成研究對象的傷害。研究者需要真實的呈現研究結果,詳細 的描述研究的優點、缺失或限制,增加研究的可信度,也是研究倫理的原則(鈕 文英,2006)。完成之訪談逐字稿和訪談效度問卷一起經過受訪者檢核,屏除對 研究資料的誤解和過度臆測,尊重並且確認是否為真正傳達之訊息,陳述研究事 實,進而呈現真實的研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