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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歐盟經濟發展政策下之創新制度

第二節 歐洲技術平台(ETPs)

三、 歐洲技術平台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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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目標,其發展的領域包含能源、訊息和通訊技術、生技等等60

三、歐洲技術平台的運作模式

(一) 平台發展的三階段

歐洲技術平台的周期可分為三個階段,平台的設立、策略研究議程 的制定、與執行策略研究議程,其結構可細分為「願景」、「優先發展主題」、

「研發課題」、「優先發展順位(項目)」、「行動方案」等步驟61,經由明 確研發主題的確立,配合歐盟科研發展需要執行各項計畫;加以整個過程 皆由領域中具影響力的企業為推動主力,使產業需求的實際面向也能適切 地納入計畫考量,大幅降低無法市場化的研發風險。以下就這三個主要發 展階段做更進一步的介紹:

1. 設定目標與尋求共識 (Emergence and Setting Up)

在最初的階段,由產業扮演關鍵的領導角色,使各平台參與者一同 討論該領域中的未來發展潛力與方向,最後的結果將彙整成未來策略構 想 (strategic vision document),期能反映在該領域中具有領導地位之企 業的共識;同時,在未來策略構想中解釋計畫的重要性並列出綱要,同 時也闡明計畫的中、長期目標。

2. 制定策略研究議程 (Definition of a Strategic Research Agenda)

歐洲技術平台中有一個諮詢委員會 (Advisory Council),其成員包括 數個利益相關團體(平台參與者)的代表,透過他們的集體討論,最後 總結出該領域在中長期階段的技術發展優先順位,並完成策略研究議 程。多數情況下,各會員國會透過參與平台中的不同部門來發揮自己的 影響力,例如:鏡像組 (Mirror Group) 負責發表對優先發展主題的意 見;督導組 (Steering Panels) 負責定義策略研究議程的細部工作,通常 會有特定的工作組 (Working Group) 予以協助。第二個階段除了設定策 略研究議程,同時也開始規劃執行策略 (deployment strategy)。執行策略 的內容係為連接現階段的技術與未來策略研究議程執行的缺口,找出關

60 What is a EUREKA CLUSTER? http://www.eurekanetwork.org/programmes/clusters, last visited September 6, 2012.

61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我國產業科技創新競爭力開放式創新政策研究計畫,經濟部科技

研究發展專案 98 年度計畫執行報告,頁 85,2009 年 12 月。

3. 執行策略研究議程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ic Research Agenda)

Committee)、一個鏡像組 (Mirror Group)、一個祕書處 (Secretariat) 、與 數個工作組 (Working Group),但不同平台間的用語略有差異,例如:在 氫氣及燃料電池技術平台中的指導委員會稱為建議諮詢會 (Advisory

62 Third Status Report on European Technology Platforms-At the Launch of FP7, March 2007, http://www.fp7.org.tr/tubitak_content_files/285/Degerlendirme_raporlari/etp3rdreport_en.pdf , last visited June 3, 2011.

63 羅天雨,歐洲建立風能技術平台助推風電快速發展,上海情報服務平台,

http://www.istis.sh.cn/list/list.aspx?id=5301(最後瀏覽日 2011/4/7)。

家級的技術平台又被稱為 National Support Groups (NSGs),NSGs 是歐洲 林業技術平台的重要成員,他們將歐洲林業技術平台的政策與規劃落實在 各個國家。截至2008年3月為止,林業技術平台下已有24個NSGs 設立,

大多數的歐盟成員國甚至非歐盟國(如俄國)皆參與NSG的設置64,而林 業大國芬蘭於2005年便在NSG主導之下完成國家的策略研究議程

(National SRA),這項結果有助於之後歐洲林業技術平台制定策略研究議 程。芬蘭林業技術平台將討論焦點放在林業、紙漿和紙張製品、木頭製品、

生物能源、特殊與新興經濟等五個次領域 (value chains,但因其制訂國家 策略研究議程的計畫時程僅有短短三個月,其運作主要仰賴網路平台的溝

64 Forest-Based Sector Technology Platform-the first year, May 2008, p13-14,

www.forestplatform.org/easydata/.../ftp_first_years_final_web.pdf , last visited May 6, 2011.

65 Totti Könnölä, Ahti Salo and Ville Brummer, Foresight for European Coordination: Developing National Priorities for Forest-Based Sector Technology Platform,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4511(4):438-45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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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第二是發想組 (Respondent),他們是策劃組從各研究機構與企業中 提名、挑選出的專家,主要的任務是提出符合平台發展構想的研究方 案;第三是審閱組 (Referee),亦由企業與研究人員組成,他們會檢視發 想組提出的方案可行度與是否合於林業技術平台的意旨。另外在這個計 畫中,還有一群外部的支援團隊,其雖不屬林業技術平台的組成分子,

但會以RPM (Robust Portfolio Modeling) 模型來評估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並提出建議。

2. 實際運作

65

由於芬蘭林業技術平台規劃在三個月內完成此項計畫,在時程急迫 的情況下,大多數的討論都是透過網路完成,但整個過程仍有透過面對 面形式的研討會將成果加以統合。以下就運作的流程做細部的介紹:

(1)流程設計與決定計畫參與者。

(2)發想者提出研究主題

五個次研究領域的執行者分別邀請二十至三十位發想者透過回 應網站上的問卷(五個研究領域有各自不同的問卷供填寫)來提 出研究案,不過,實際上約僅有八至十五位發想者提出計畫案。

該問卷的填寫項目包含計畫名稱與對該計畫的簡短描述,另外也 要求發想者必須明確指出該計畫與歐洲林業技術平台所公布的遠 程目標 (Vision for 2030) 有何相關,以及該計畫面臨的挑戰與機 會等訊息。

(3)策劃組研討會 (Coordination workshop)

由策劃組安排研討會,在這個研討會中,每一個領域的執行長 須將上一階段中所得到結果整合,提出初步的研究提案。這個研 討會能幫助各領域尋找已提出計畫間可能存在的相關性,並且能 再次確認對芬蘭而言重要的研究主題為何。

(4)審閱者對研究提案的評估

在策略組研討會中決定的提案會先上傳到官方網站供審閱者參 考,審閱者並以可行性、產業相關性、新穎性三個標準 (這其實 是 FTP Vision for 2030 的核心價值) 檢視這些提案。每個次領域 分別由五至十位審閱者進行本階段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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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Support Team對經過上一階段的提案提出檢驗。

(6)各次領域的研討會 (Value chain workshop)

經過上階段被 Support Team 檢驗過的分析結果會在這個研討會 中被提出,所有計畫參予者 (包括發想者與審閱者) 在此時第一 次看到這些評量結果並進行討論。

(7)策劃組再開一次會議,根據上述會議的討論結果完成芬蘭林業技 術平台的策略研究議程。

第三節 聯合技術倡議聯盟(Joint Technology Initiatives;JTI)

一、 背景與現況簡介11

聯合技術倡議聯盟是歐盟首次在產業研發領域發展公、私協力的一項 嘗試,是為了執行特定歐洲技術平台長期、大型研發計畫所提出的構想,

屬於 FP7 (Seventh Framework Programme;FP7) 下的一項子計畫。JTI 從 歐洲技術平台中挑選出對歐盟發展具有特別影響力且需大量資金投入的計 畫,再由聯合技術倡議聯盟執行這些技術平台的策略研究議程 (SRA)。

目前有五個 JTI,分別是創新藥物聯盟 (Innovative Medicines Initiative;IMI)、嵌入式計算系統 (Embedded Computing Systems;

ARTEMIS)、航空學與航空運輸 (Aeronautics and Air Transport;Clean Sky Initiative)、2020 奈米電子學技術 (Nanoelectronics Technologies 2020;

ENIAC)、燃料電池與氫能 (Fuel Cells and Hydrogen;FCH)。

二、 聯合技術倡議聯盟的法源依據66

JTI 是根據歐盟條約第 171 條設立的一種聯合體,是在工業研究領域 實現的公私合夥形式,其在法律上為一獨立的法人實體。JTI 存在於歐盟 第七期研發框架計畫中,實施特定的目標與任務。按照規定,每個 JTI 必 須得到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的批准,執行時間是 10 年。

66 劉華美,歐盟科技研發計畫及其法制基礎,月旦法學雜誌,186 期,頁 128-145,2010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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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聯合技術聯盟的參與者與資金來源67

JTI的資金來源主要包含歐盟(由歐盟委員會為代表)、歐洲國際組織

(如歐洲藥物科學聯盟是創新藥物聯盟的成員)、企業、研究機構、大學、

非營利組織等,而 JTI 的資金來源主要也就是從這些參與者提供,至於資 金提供的比例則依照每個 JTI 的特性有所不同。例如:在創新藥物聯盟中 歐盟與私部門的出資比例約為一比一,但在嵌入式計算系統的JTI中,私部 門提供的經費便占全體的6成,來自歐盟的部分只占15%。

四、 聯合技術倡議聯盟的特色與設立標準

如前所述,聯合技術倡議聯盟是從歐洲技術平台現有的計畫挑選出 來,其選擇的考量指標共有下列 5 項:

(一) 該發展策略對歐盟發展的重要性

(二) 現存的市場障礙

如該領域需長期、高風險的投資,且唯有透過合作才能解決現 存的技術障礙,則將優先考慮成立 JTI。或者成立 JTI 後的外部效 力很大,即便沒有很高的商業利益,也對其他領域有正面的影響力。

(三)對歐盟的高附加價值產生

在實行策略研究議程中,提出針對單個成員國的能力無法完成 的、包括經費及研發上的能力的計畫。歐盟的規定必須在實施的過 程中得以體現,且實施的效果要超過成員國、企業個別投資效果的 簡單相加67

(四)能否獲得產業界的長期支持

產業界是否能提供長期的資金與人力資源,另外大型企業與中 小型企業能否互動、合作。為了這些目標,JTI 從財務、法律、科 技發展與管理等事項皆須有清楚完整的規劃。

(五)靠現有歐盟研發體制未能達成目標

有關的歐盟科研計畫不能滿足需求。例如:策略研究議程的規 模與範圍非常遠大,無法在現有歐盟研發框架計畫的時程內完成

67。包括合作類型、優先領域、合作方式、研發的長期性等方面。

67 JTI Sherpas’ Group, Designing together the ‘ideal house’ for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in European research, Final Report, p28-32, 2010,

http://www.effra.eu/attachments/article/67/JTI%20Sherpa%20Report.pdf, last visited June 3, 2012.

第四節 歐洲投資基金(European Investment Fund; EIF)

一、 歐洲投資基金 (European Investment Fund;EIF ) 的成立 獨特。EIF 的股東包括歐洲投資銀行 (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 (62%)、歐盟(European Union - through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29%)、以 及來自十七個國家的 30 個公眾或私人股東69。EIF 受益於多頭開發銀行 (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Bank),使得投資機構投資 EIF 在保證投資標的時 所負擔的風險為 0%。EIF 採取對某些經由中小企業安全交易所產生的長期 或中期存額信貸提出保證的方式,不直接提供資金給中小企業,但 EIF 的 客戶,包括財務機構、銀行以及創投基金會對中小企業進行投資。

EIF 的資金來源70 除了本身的基金,還包括歐洲投資銀行(EIB)所提供 的風險托管資本71(Risk Capital Mandate)、歐盟委員會(European

68 Who we are, European Investment Fund official website,

http://www.eif.org/who_we_are/index.htm?lang=-en, last visited October 18, 2011.

69 Shareholders, European Investment Fund official website,

http://www.eif.org/who_we_are/shareholder/index.htm, last visited October 18, 2011.

http://www.eif.org/who_we_are/shareholder/index.htm, last visited October 18, 2011.